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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質〔一〕第七




  〔一〕黃震曰:“資質言質美者在遇合。”戴彥升曰:“資賢(“賢”,今本誤作“執”,依玉海及漢志考改)篇慮賢才之不見知,而歸責于觀听之臣不明,謂公卿子弟、貴戚党友無過人之才,在尊重之位,此終漢世之弊也。”唐晏曰:“此篇義主求賢以自輔。按玉海作‘資賢’,漢魏叢書(按所据為何本)作‘資執’,皆誤,今從范本。”案:李本、程本、兩京本、傅校本亦作“資質”。

  質美者以通為貴,才良者以顯為能〔一〕。何以言之?夫〔二〕楩柟〔三〕豫章,天下之名木也〔四〕,生于深山之中〔五〕,產于〔六〕溪谷之傍〔七〕,立則為大山〔八〕眾木之宗〔九〕,仆則為万世之用〔一0〕,浮于山水之流,出于冥冥之野〔一一〕,因江、河之道,而達于京師〔一二〕之下〔一三〕,因斧斤之功,得舒其文色〔一四〕,精捍〔一五〕直理,密致博通,虫蝎不能穿,水濕不能傷,在高柔■〔一六〕,入地堅強,無膏澤而光潤生,不刻畫〔一七〕而文章成,上為帝王之御物〔一八〕,下則賜公卿,庶賤而〔一九〕得以備器械〔二0〕;閉絕以關梁〔二一〕,及隘于山阪之阻,隔于九●〔二二〕之堤,仆于嵬崔之山,頓于窅冥之溪〔二三〕,樹蒙蘢〔二四〕蔓延而無間,石崔嵬嶄岩〔二五〕而不開〔二六〕,廣者無舟車之通〔二七〕,狹者無步擔〔二八〕之蹊,商賈所不至,工匠所不窺〔二九〕,知者所不見,見者所不知,功棄而德亡,腐朽而枯傷,轉于百仞之壑,惕然而獨僵〔三0〕,當斯之時〔三一〕,不如道傍之枯楊。●●〔三二〕結屈〔三三〕,委曲不同,然〔三四〕生于大都〔三五〕之廣地,近于大匠〔三六〕之名工〔三七〕,材器制斷〔三八〕,規矩度量,堅〔三九〕者補朽,短者續〔四0〕長,大者治樽,小者治觴〔四一〕,飾以丹漆〔四二〕,斁〔四三〕以明光,上備大〔四四〕牢,春秋禮庠,褒以文采〔四五〕,立禮矜庄,冠帶正容,對酒行觴〔四六〕,卿士列位,布陳宮堂,望之者目眩,近之者鼻芳。故事閉〔四七〕之則絕,次〔四八〕之則通,抑之則沈,興之則揚,處地〔四九〕楩梓,賤于枯楊〔五0〕,德美非不相絕也〔五一〕,才力〔五二〕非不相懸也〔五三〕,彼則槁枯〔五四〕而遠棄,此則為宗廟之瑚璉者〔五五〕,通与不通也。

  人亦猶此。〔五六〕

  〔一〕宋翔鳳曰:“治要‘能’作‘大’。”吳康齋曰:“首二句一篇冒頭。”器案:文以“通”“顯”對言,与達同義。禮記聘義:“孚尹旁達。”正義:“達者,通顯之名也。”

  〔二〕宋翔鳳曰:“‘何以言之夫’五字,治要無。”

  〔三〕宋翔鳳曰:“‘柟’,治要作‘梓’。”器案:文選劉公干公燕詩注、又司馬紹統贈山濤詩注兩引俱作“楩梓”。尸子佚文:“荊有長松文梓,楩楠豫章。”(据藝文類聚八八引)淮南子修務篇:“楩柟豫章之生也,七年而后知,故可以為棺舟。”漢書司馬相如傳:“楩柟豫章。”師古曰:“楩,即今黃楩木也。”

  〔四〕宋翔鳳曰:“‘也’字依治要增。”陳懿典曰:“托諭用木說出士之通塞,信哉,用舍有數也。”張東沙曰:“材木以大而成大用,如賢才之通顯,立喻親切有味。”

  〔五〕宋翔鳳曰:“治要無‘于’字。”

  〔六〕宋翔鳳曰:“‘產于’二字治要無。”

  〔七〕“傍”,唐本作“旁”,古通,后不复出。

  〔八〕“大山”,李本、子匯本、程本、兩京本、天一閣本、唐本、品節、折中、別解作“太山”,宋翔鳳曰:“二字治要無。”

  〔九〕“宗”,宋翔鳳曰:“治要作‘珍’。”器案:文選劉公干公燕詩注引作“珍”。

  〔一0〕宋翔鳳曰:“治要無‘万’字‘之’字。”唐晏曰:“案文選注引作‘楩梓仆則為世用’。”案見贈山濤詩注。

  〔一一〕宋翔鳳曰:“治要無此二句。”

  〔一二〕公羊傳桓公九年:“京師者何?天子之居也。京者何?大也;師者何?眾也;天子之居,必以眾大之辭言之。”白虎通京師:“京師者何謂也?千里之邑號也。京,大也;師,眾也;天子所居,故以大眾言之。明什倍諸侯,法日月之經千里。春秋傳曰:‘京師,天子之居也。’”王制曰:“天子之田方千里。’”獨斷上:“天子所都曰京師。京,水也,地下之眾者,莫過于水,地上之眾者,莫過于人。京,大;師,眾也。故曰京師也。”

  〔一三〕宋翔鳳曰:“‘之下’二字治要無。”

  〔一四〕宋翔鳳曰:“此二句本作‘因于斧斤之功,舒其文彩之好’,依治要改。”說文斤部:“斤,斫木斧也,象形。斧,所以斫也。”王筠句讀曰:“斤之刃橫,斧之刃縱,其用与鋤橛相似,玄應引賈逵國語注:‘斤,橛也。’”

  〔一五〕“捍”,傅校本作“悍”,天一閣本誤“揚”。案:史記游俠郭解傳:“解為人短小精悍。”則“捍”亦“悍”之誤也。

  〔一六〕“■”,子匯本、程本、天一閣本、品節、折中、拔萃、別解作“軟”,俗別字,后不复出。

  〔一七〕“畫”,兩京本誤作“晝”。

  〔一八〕“御物”,原作“●物”,各本俱作“御物”,今改正。

  〔一九〕“而”,宋翔鳳曰:“本作‘不’,依治要改。”

  〔二0〕俞樾曰:“樾謹案:宋氏翔鳳据群書治要改‘不’字為‘而’字,‘不’字是‘而’字非也。此當于‘卿’字絕句,上者為帝王御物,下者猶以賜公卿,則庶賤固不得而用之矣。此正見楩柟豫章之為天下名木也。治要不達此意,改‘不’字為‘而’,殊非其旨,宋氏從之,誤矣。”唐晏曰:“与下文不接,疑有奪文爾。”

  〔二一〕宋翔鳳曰:“‘閉絕以關梁’,五字治要無。”案:折中奪“閉”字,折中、拔萃無“以”字,匯函、拔萃“關”誤“開”。楚辭宋玉九辯:“關梁閉而不通。”

  〔二二〕器案:此文以●与堤連言為義,治要又作“九派”,則●亦水澤之類。文選楊子云甘泉賦:“陳眾車于東坑兮。”如淳曰:“東坑,東海也。苦庚切。”說文水部:“沆,大水也。從水亢聲。一曰,大澤貌。”系傳引博物志:“停水,東方曰都,一名沆。”太平御覽七○引述征記:“齊人謂湖曰沆。”后漢書馬融傳廣成頌:“彌綸坑澤。”皆謂坑或沆為水澤之類也。文選班孟堅西京賦:“絕坑踰斥。”李善注:“坑音剛。”楚辭九歌大司命:“導帝之兮九坑。”坑与翔、陽為韻,舊校:“‘坑’一作“坑’。”“九坑”當即“九●”,以陸氏為楚人而楚言也。其字從水,從土,或從阜亢聲,其義与斥澤同類,傳寫誤從山,而于是王逸注大司命以“九州之山”為說,古文苑又徑改作“岡”,顏師古注漢書楊雄傳上云:“坑,大阜也,讀与岡同。”俱非也。

  〔二三〕宋翔鳳曰:“治要作‘及其戾于山陵之阻,隔于九派之間,仆于塊磥之津,頓于窈窕之溪’。”案:論衡超奇篇:“极窅冥之深。”謂深窅而幽冥也。

  〔二四〕“蒙蘢”,李本、兩京本、子匯本、程本、天一閣本、唐本、折中、別解作“蒙籠”,同。漢書晁錯傳:“草木蒙蘢。”師古曰:“蒙蘢,覆蔽之貌也。”

  〔二五〕“嶄岩”,唐本作“嶄岩”,匯函、品節、拔萃作“嶄■”,并通。文選班孟堅西都賦:“蹶●岩。”李善注:“毛萇詩傳曰:‘●岩,高峻之貌也。’”

  〔二六〕宋翔鳳曰:“十六字治要無。”

  〔二七〕“通”,宋翔鳳曰:“治要作‘道’。”

  〔二八〕“步擔”,宋翔鳳曰:“治要作‘徒步’。”案:李本、子匯本、程本、兩京本、天一閣本、唐本“擔”作“檐”,集韻以為“擔”之或体字。

  〔二九〕宋翔鳳曰:“十字治要無。”

  〔三0〕宋翔鳳曰:“廿一字治要無。”案:匯函、品節、拔萃“僵”誤“強”。李為霖曰:“此喻賢者不遇,老于溝壑,不如卑賤見收,令人三复興歎。”

  〔三一〕宋翔鳳曰:“治要‘時’下有‘尚’字。”

  〔三二〕文選宋玉高唐賦:“礫磥磥而相摩兮。”文与此相類,彼以磥磥形容礫石之眾多,此則以●●形容枯楊根株之盤互臃腫也。

  〔三三〕“結屈”,李本、子匯本、天一閣本、折中作“詰屈”,匯函、品節、拔萃作“佶屈”,并同音通借,詰屈,謂根株之屈曲也。

  〔三四〕宋翔鳳曰:“九字治要無。”

  〔三五〕左傳隱公元年:“大都不過參國之一。”又閔公二年:“大都耦國。”史記貨殖傳:“通邑大都。”大都,猶今言大城市。

  〔三六〕孟子告子上:“大匠能誨人以規矩。”又盡心上:“大匠不為拙工改廢繩墨。”大匠,木工之長。

  〔三七〕宋翔鳳曰:“‘工’下本有‘則’字,依治要刪。”

  〔三八〕宋翔鳳曰:“‘斷’,子匯作‘斲’。”案:折中亦作“斲”。

  〔三九〕宋翔鳳曰:“‘堅’,治要作‘賢’。”

  〔四0〕宋翔鳳曰:“‘續’,治要作‘接’。”

  〔四一〕唐晏曰:“按庄子:‘何不慮以為大尊?’韓詩說:‘總名曰爵,其實曰觴。’是尊大而觴小。”

  〔四二〕文選張茂先勵志詩:“如彼梓材,弗勤丹漆。”

  〔四三〕宋翔鳳曰:“按‘斁’与‘剫’通。”唐晏曰:“案毛傳:‘斁,盛也。’又疑‘澤’之假借也。”器案:尚書梓材:“惟其涂丹●。”孔穎達正義:“二文皆言斁,即古涂字。”阮元校勘記曰:“盧文弨云:‘斁乃■之訛。’趙佑云:‘說文●字下引周書曰:惟其■丹●。孔疏蓋本此,即古涂字四字,當為疏中之注。’案斁當作■,固為有据,但孔疏自据梅氏所上之本,非本說文也。”今案:說文丹部●下段玉裁注云:“杍材文。■,孔穎達正義本作斁,衛、包改作涂,俗字也。”宋人集韻徑改周書之■為斁,云:“斁,涂也。周書:‘斁丹●。’”据此,則斁乃涂字,此為古文之見于疏者。群經音辨二■部:“斁,涂也。音徒。書:‘惟其斁塈茨。’又同路切。”此亦据疏改經文也。唐晏以盛釋之,非是。明光,謂丹漆之光輝。文選謝靈運入彭蠡湖口詩:“金膏滅明光。”

  〔四四〕“大牢”,李本、唐本、匯函作“太牢”。

  〔四五〕“采”,李本、子匯本、兩京本、天一閣本、匯函、品節、折中、拔萃作“彩”,古通。后不复出。

  〔四六〕說文酉部:“酌,盛酒行觴也。”段玉裁注:“盛酒于觶中以飲人曰行觴。”

  〔四七〕“閉”,原作“閒”,唐本、匯函、折中、拔萃作“閉”,今從之。李本作“●”,即“閒”之俗別字。上文云:“閉絕以關梁。”漢書李尋傳:“閉絕私路。”

  〔四八〕“次”,子匯本、唐本、折中作“吹”,不可据。次謂次序也。

  〔四九〕“處地”,折中作“劇地”,不可据。處地,謂出產之地也。

  〔五0〕陳懿典曰:“音韻協律。”翟昆湖曰:“譏刺卑賤小人之見錄,快心。”文廷式曰:“此節文似賦頌,楚人固漸染屈、宋之流風也。”唐晏曰:“按此篇用韻,同、通、工与楊、堂并用,异于三百篇,西漢以下之音也。”器案:漢書藝文志詩賦略于屈賦之屬之下即列陸賦之屬,著錄陸賈賦三篇,亡。文心雕龍才略篇曰:“漢室陸賈,首發奇采,賦孟春而選典、誥,其辨之富矣。”陸賦今不可得見矣,讀新語之文,不翅嘗鼎一臠矣。

  〔五一〕丘瓊山曰:“轉得有情。”器案:“相絕”与下文“相懸”互文見義,或以“懸絕”并言者,如文選李少卿答蘇武書:“步馬之勢,又甚懸絕”是也。懸絕,猶今言差距甚大。文選左太沖吳都賦:“西蜀之于東吳,小大之相絕也。”即謂小大相距甚遠。荀子榮辱篇:“以夫桀、跖之道,是其為相縣也,豈直夫芻豢之縣糟糠爾哉?”縣同懸。白虎通禮樂篇:“貧富不相懸也。”文選嵇叔夜養生論:“至于樹養不同,則功收相懸。”義俱与此相同。

  〔五二〕“才力”,唐本作“才美”,肊改。

  〔五三〕宋翔鳳曰:“自‘飾以丹漆’以下九十字,治要無。”

  〔五四〕“槁枯”,宋翔鳳曰:“治要作‘枯槁’。”

  〔五五〕“之瑚璉者”,宋翔鳳曰:“本作‘之器者’,依治要改。”今案:論語公冶長:“子曰:‘女器也。’曰:‘何器也?’曰:‘瑚璉也。’”集解:“包曰:‘瑚璉,黍稷之器,夏曰瑚,殷曰璉,周曰簠簋,宗廟之器貴者。’”

  〔五六〕宋翔鳳曰:“本作‘通与不通,亦如是也’,依治要改。”楊廉夫曰:“下言高賢大良不為用,文机得心應手。”唐晏曰:“以上以木之材,喻人之才;以下專言人才之用与否。”


  夫窮澤之民,据冰接耜〔一〕之士,或怀不羈之能〔二〕,有禹、皋陶之美〔三〕,綱紀存乎身,万世之術藏于心〔四〕;然身不容于世,無紹介通之者也〔五〕。公卿之子弟,貴戚之党友〔六〕,雖無過人之能〔七〕,然身在尊重之處,輔之者強而飾之眾也〔八〕,靡不達也。

  〔一〕“接耜”,宋翔鳳曰:“本作‘嗝報’,依治要改。”傅校“嗝”作“嗃”。析中曰:“嗝音革,鳴也。”唐晏曰:“按:‘嗝’疑是‘●’之假借字,說文:‘裘里也,以繒附(原誤“傅”)于革也。’‘報’當作‘服’。”案:嗝報不見他書,從宋校依治要改正。

  〔二〕“能”,宋翔鳳曰:“本作‘才’,依治要改。”今案:文選鄒陽獄中上書自明:“使不羈之士,与牛驥同皁。”李善注:“不羈,謂才行高遠,不可羈系也。”

  〔三〕宋翔鳳曰:“本作‘身有堯、舜、皋陶之美’,依治要改。”今案:匯函、金丹、折中、拔萃“身”作“具”。品節、金丹、折中、拔萃“皋陶”作“禹、皋”。

  〔四〕宋翔鳳曰:“治要無此十二字。”器案:韓非子難一:“万世之利也。”史記晉世家作“万世之功”,說苑權謀作“百世之謀”,術也,謀也,功也,利也,其義一也,猶今言長遠利益也。

  〔五〕宋翔鳳曰:“本作‘然身不用于世者□□之通故也’,依治要改;別本作‘不用于世者,無使之通故也’。”器案:匯函、別解作“身不用于世者,才之不通故也”,金丹作“身不用于世者,不通故也”,折中作“身不用于世者,莫為之通也”,皆出肊改。文選鄒陽獄中上書自明注引作“窮澤之民,身不容于世,無紹介通之”,与治要合。

  〔六〕漢書孔光傳:“不結党友。”又杜周傳:“方進复奏立党友。”此東漢朋党之濫觴也。

  〔七〕“能”,宋翔鳳曰:“本作‘才’,依治要改。”

  〔八〕宋翔鳳曰:“本作‘然在尊重之位者,輔助者強,飾之者巧’,依治要改。”今案:匯函、金丹本又作“然在尊位之重者”,亦以肊為之耳。


  昔扁鵲居宋〔一〕,得罪于宋君,出〔二〕亡之衛,衛人有病將死者,扁鵲至其家,欲為治之。病者之父謂扁鵲曰:“言子病甚〔三〕篤,將為〔四〕迎良醫治〔五〕,非子所能治也。”退而不用,乃使靈巫〔六〕求福請命,對扁鵲而咒,病者卒死,靈巫不能治也〔七〕。夫扁鵲天下之良醫,而不能与靈巫爭用者,知与不知也〔八〕。故事求遠而失近〔九〕,廣藏而狹棄,斯之謂也。

  〔一〕折中無“居宋”二字。姚大章曰:“扁鵲、宮之奇、鮑丘三人,事雖不同,其不遇一也。”器案:史記扁鵲傳:“扁鵲者,勃海郡鄭人也,姓秦氏,名越人。”集解、索隱俱謂“鄭”當作“鄚”。正義:“家于盧國,因命之曰盧醫也。”揚子法言重黎篇:“扁鵲,盧人也,而醫多盧。”注:“太山盧人。”淮南子齊俗篇高誘注:“扁鵲,盧人,姓秦,名越人,趙簡子時人。”史記正義又云:“黃帝八十一難序云:‘秦越人与軒轅時扁鵲相類,仍號之為扁鵲。’”案漢書藝文志方技略經方:“泰始黃帝扁鵲俞拊方二十三卷。”注:“應劭曰:‘黃帝時醫也。’”尋軒轅本紀:“帝乃著內外經,……又有扁鵲、俞跗二臣定脈方。”蓋秦越人以醫名,時人以古之名醫謚之,扁鵲傳所謂“在趙者名扁鵲”是也。史記載扁鵲与趙簡子事,謂當晉昭公時,索隱正之,云:“案左氏,簡子專國,在定、頃二公之時,非當昭公之世,且趙系家敘此事,亦在定公之初。”則當周景王、敬王之世也。戰國策秦策上載醫扁鵲見秦武王,秦武王元年,當周赧王五年,相去二百余年。扁鵲傳又言:“秦太醫令李醯自知伎不如扁鵲也,使人刺殺之。”則鵲之死久矣。蓋善醫之人,古皆稱為扁鵲,猶善射之人,古皆稱為羿矣。淮南子俶真篇:“是故雖有羿之知,而無所用之。”高誘注:“是說上古之時也,但甘臥治化自行,故曰‘雖有羿之知,其無所用之’。是堯時羿善射,能一日落九烏,繳大風,殺窫窳,斬九嬰,射河伯之知巧也,非有窮后羿也。”蓋高氏已知羿非一人也。論語憲問:“羿善射。”孔注曰:“羿,有窮國之君,篡夏后相之位,其臣寒浞殺之。”左傳襄公四年載其事云:“昔夏后氏之方衰也,后羿自鉏遷于窮石,因夏氏以代夏政,恃其射也,不修民事。”則有窮之君亦以善射名羿也。孟子告子:“羿之教人射,必志于彀。”趙注:“羿,古之善射者。”又盡心篇:“大匠不為拙工改廢繩墨,羿不為拙射變其彀率。”以羿興大匠對言,明古之善射之人皆稱為羿矣。与古之善醫之人皆稱為扁鵲,其事正相比也。

  〔二〕折中無“出”字。

  〔三〕折中無“甚”字。

  〔四〕“為”,天一閣本、品節作“謂”,古通。折中無“為”字。

  〔五〕折中無“治”字。唐晏曰:“(“治”)疑衍,否則下有‘之’字。”

  〔六〕靈巫,猶言神巫,墨子迎敵祠:“徙外宅諸名大祠,靈巫或禱焉。”

  〔七〕唐晏曰:“案此事別無所考見。”器案:史記扁鵲傳云:“信巫不信醫,亦不治也。”

  〔八〕陳懿典曰:“又以扁鵲結出知不知意,甚有關鍵,有照應。”

  〔九〕孟子离婁上:“道在邇而求之遠。”


  昔宮〔一〕之奇為虞公畫計,欲辭晉獻公璧馬之賂,而不假之夏陽之道〔二〕,豈非金石之計哉〔三〕!然虞公不听者,惑于珍怪之寶也〔四〕。

  〔一〕“宮”,宋翔鳳本誤作“公”。

  〔二〕左傳僖公二年:“晉荀息請以屈產之乘,与垂棘之璧,假道于虞以伐虢。公曰:‘是吾寶也。’對曰:‘若得道于虞,猶外府也。’公曰:‘宮之奇存焉。’對曰:‘宮之奇之為人也,懦而不能強諫,且少長于君,君昵之,雖諫,將不听。’乃使荀息假道于虞,曰:‘冀為不道,入自顛軨,伐鄍三門;冀之既病,則亦唯君故。今虢為不道,保于逆旅,以侵敝邑之南鄙;敢請假道以請罪于虢。’虞公許之,且請先伐虢,宮之奇諫,不听,遂起師。夏,晉里克、荀息帥師會虞師伐虢,滅下陽。”又五年:“晉侯复假道于虞以伐虢。宮之奇諫曰:‘虢,虞之表也,虢亡,虞必從之。晉不可啟,寇不可翫,一之謂甚,其可再乎!諺所謂輔車相依,唇亡齒寒者,其虞、虢之謂也。’公曰:‘晉,吾宗也,豈害我哉?’對曰:‘大伯、虞仲,大王之昭也,大伯不從,是以不嗣。虢仲、虢叔,王季之穆也,為文王卿士,勳在王室,藏于盟府,將虢是滅,何愛于虞!且虞能親于桓、庄乎?其愛之也?桓、庄之族何罪?而以為戮,不唯偪乎?親以寵偪,猶尚害之,況以國乎?……’弗听,許晉使。宮之奇以其族行,曰:‘虞不腊矣。在此行也,晉不更舉矣。’八月,晉侯圍上陽。……冬十二月丙子朔,晉滅虢,虢公丑奔京師。師還,館于虞,遂襲虞,滅之。”下陽,公羊、谷梁俱作夏陽。

  〔三〕后漢書馮衍傳:“故信庸庸之論,破金石之策。”注:“金石以諭堅。”金石之計,猶言金石之策也。

  〔四〕唐晏曰:“按谷梁傳,晉以璧馬假道,宮之奇諫曰:‘晉國之使者,其辭卑而幣重,必不便于虞。’虞公弗听。”


  鮑丘〔一〕之德行,非不高于李斯、趙高也,然伏隱于蒿廬〔二〕之下,而不錄于世〔三〕,利口〔四〕之臣害之也〔五〕。

  〔一〕戴彥升曰:“考漢書儒林傳:‘申公,魯人也,少与楚元王交俱事齊人浮邱伯,受詩。’又云:‘申公以詩、春秋授,而瑕邱江公盡能傳之。’又云:‘瑕邱江公受谷梁春秋及詩于魯申公。’楚元王交傳:‘少時,嘗与魯穆生、白生、申公同受詩于浮邱伯。伯者,孫卿門人也。’夫谷梁家始自江公,而江公受之申公,申公受之浮邱伯,浮邱伯為孫卿門人;今荀子禮論、大略二篇具谷梁義,則荀卿谷梁之初祖也。荀卿晚廢居楚,陸生楚人,故聞谷梁義歟?鹽鐵論:‘包邱子与李斯俱事荀卿。’本書資賢(當作“質”)篇:‘鮑邱之德行,非不高于李斯、趙高也,然伏于蒿廬之下,而不錄于世。’鮑邱即包邱子,即浮邱伯也。楚元王傳注:‘服虔曰:浮邱伯,秦時儒生。’陸生蓋嘗与浮邱伯游,故稱其德行,或即受其谷梁學歟?”文廷式曰:“鮑丘俟考。”唐晏曰:“鹽鐵論:‘李斯与包邱子俱事荀卿,包邱子不免瓮牖蒿廬。’按即浮邱伯。”器案:鹽鐵論毀學篇:“昔李斯与包丘子俱事荀卿,既而李斯入秦,遂取三公,据万乘之權,以制海內,功侔伊、望,名巨太山;而包丘子不免于瓮牖蒿廬,如潦歲之蛙,口非不眾也,卒死于溝壑而已。”案太平御覽八四一引鹽鐵論作“鮑邱子”,漢書楚元王交傳:“俱受詩于浮邱伯,伯者,孫卿門人也。”注:“服虔曰:‘浮邱伯,秦時儒生。’”劉向孫卿書錄:“春申君死,而孫卿廢,因家蘭陵,李斯嘗為弟子,已而相秦,及韓非號韓子,又浮丘伯皆受業為名儒。”鮑、包、浮,一音之轉。

  〔二〕“蒿廬”,原作“嵩廬”,今改正。唐晏曰:“疑當作‘蒿’。”器案:鹽鐵論毀學篇:“包丘子不免于瓮牖蒿廬。”即本陸氏此文,今据改正。史記褚先生東方朔傳:“宮殿中可以避世全身,何必深山之中,蒿廬之下?”尋周禮地官載師職:“以宅田土田賈田任近郊之地,以官田牛田賞田牧田任遠郊之地。”注:“故書‘郊’或為‘蒿’。”然則蒿廬蓋謂郊外之廬,“伏處于蒿廬之下,而不錄于世”,即下文所謂“棄于野”、“或隱于田里”也。

  〔三〕錄,錄用,齒錄。后漢書袁紹傳:“廣羅英雄,棄瑕錄用。”

  〔四〕論語陽貨:“惡利口之覆邦家者。”集解:“孔曰:‘利口之人,多言少實,苟能悅媚時君,傾覆國家。’”孟子盡心下:“惡利口。”

  〔五〕胡雅齋曰:“三段或借類相形,或援引作證,意愈真愈妙。”


  凡人莫不知善之為善,惡之為惡;莫不知學問之有益于己,怠戲之無益于事也〔一〕。然而為之者情欲放溢,而人不能胜其志也。人君莫不知求賢以自助,近賢以自輔;然賢圣或隱于田里,而不預國家之事者,乃觀听之臣〔二〕不明于下,則閉塞之譏歸于君〔三〕;閉塞之譏歸于君,則忠賢之士棄于野;忠賢之士棄于野,則佞臣之党存于朝;佞臣之党存于朝,則下不忠于君;下不忠于君,則上不明于下;上不明于下,是故天下所以傾覆也〔四〕。

  〔一〕李為霖曰:“又一轉,更有遐思。”

  〔二〕觀听之臣,即耳目之臣。尚書益稷:“臣作朕股肱耳目。”孔穎達正義:“言己動作視听,皆由臣也。”又冏命:“充耳目之官。”孔氏傳:“充備侍從,在視听之官。”

  〔三〕呂東萊曰:“連環結鎖,神妙。”

  〔四〕王鳳洲曰:“此篇言人才之通塞有數,惟人主不明,故賢者棄逐,不才者通顯,其借喻俱照出正意,所謂‘喻而非喻,真而非真’者。至敘事空闊,總說關鎖尤高。”李為霖曰:“君子抱道自處,故以道為屈伸,非湯、武為之君,終不遇也。小人以容悅逢君,雖庸君世主無不合,所以常遇。篇中以大木枯楊立喻至切,何也?獲大木難,枯楊便也。且敘事嫻美,關鎖尤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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