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后一頁 前一頁 回目錄 |
人君之治,莫大于道,莫盛于德,莫美于教,莫神于化。道者所以持之也,德者所以苞之也〔二〕,教者所以知之也,化者所以致之也。民有性,有情,有化,有俗。情性者,心也,本也。化俗者,行也,末也。末生于本,行起于心。是以上君撫世,先其本而后其末,〔三〕順〔四〕其心而理〔五〕其行。心精〔六〕苟正〔七〕,則奸匿〔八〕無所生〔九〕,邪意無所載矣。 〔一〕○鐸按:此文則謂教化既敦,則邪惡不作,故道德為本,仁義為末,而威刑法律又其下焉。綱舉于前,比類發揮于后,亦有以見其思想体系之完整矣。 〔二〕韓詩外傳五云:“德也者,苞天地之美。”淮南子說山訓云:“仁義在道德之包。”“苞”与“包”同。 〔三〕漢書董仲舒傳云:“天令之謂命,命非圣人不行。質朴之謂性,性非教化不成。人欲之謂情,情非制度不節。是故王者上謹于承天意,以順命也;下務明教化民,以成性也;正法度之宜,別上下之序,以防欲也。修此三者,而大本舉矣。” 〔四〕“順”舊作“慎”,据治要改。○鐸按:荀子仲尼篇“則慎行此道也”,成相篇“慎圣人”,楊注并云:‘慎,讀為“順”。’又仲尼篇“慎比而不邪”,王引之亦謂即禮記王制篇之“順比”。作“慎”者借字,讀正之可也。 〔五〕“理”意林作“治”。○鐸按:說文:“順,理也。”理、順互文耳。 〔六〕“精”治要作“情”。 〔七〕“正”舊作“亡”,据治要改。 〔八〕“匿”讀為“慝”。○鐸按:此書通以“匿”為“慝”。 〔九〕舊脫“無”字,“生”作“作”,据治要補、改。意林作“奸慝不生”。 夫化變民心也,猶政變民体也。德政加于民,則多滌暢姣好堅強考壽〔一〕;惡政加于民,則多罷癃尪病夭昏札瘥〔二〕。故尚書美“考終命”,而惡“凶短折”〔三〕。國有傷明之政,則民多病目;〔四〕有傷聰之政,則民多病耳〔五〕;有傷賢之政,則賢多橫夭。〔六〕夫形体骨干為堅強也〔七〕,然猶隨政變易,又況乎心气精微不可養哉?詩云:“敦彼行葦,羊牛勿踐履。方苞方体,惟葉柅柅。〔八〕”又曰:“鳶飛厲天,魚躍于淵。愷悌君子,胡不作人〔九〕?”公劉厚德,恩及草木,羊牛六畜,且猶感德〔一0〕,仁不忍踐履生草〔一一〕,則又況于民萌而有不化者乎〔一二〕?君子修其樂易之德〔一三〕,上及飛鳥,下及淵魚,無〔一四〕不歡忻悅豫,則又況于士庶而有不仁者乎〔一五〕? 〔一〕“滌”當作“條”,“考”當作“老”。禮記樂記云:“感條暢之气。”漢書律歷志云:“陰陽万物,靡不條鬯該成。”顏師古注:‘“鬯”与“暢”同。’論衡齊世篇云:“語稱上世之人,侗長佼好,堅強老壽,百歲左右。”“姣”与“佼”通。“考壽”猶言“老壽”,詩雝鄭箋云:“又能昌大其子孫,安助之以考壽,多与福祿。”○鐸按:此注“考當作老”与下文鑿枘,當刪。又滌、條古同聲,故周禮秋官“條狼氏”即“滌狼氏”。“滌暢”与“條鬯”并以雙聲取義,尤不可改。 〔二〕呂氏春秋明理篇子華子曰:“夫亂世之民長短頡●百疾,民多疾癘,道多褓襁,盲禿傴尪,万怪皆生。”高誘注:“尪,短仰者也。”史記平原君傳云:“有罷癃之病。”說文云:“●,●曲脛也。古文從王作尪。”周語云:無夭昏札瘥之憂。”漢書董仲舒傳云:“或夭,或壽,或仁,或鄙,陶冶而成之,不能粹美,有治亂之所生,故不齊也。故堯、舜行德,則民仁壽;桀、紂行暴,則民鄙夭。” 〔三〕洪范。 〔四〕“目”舊作“因”。漢書五行志云:“傳曰:視之不明,是謂不悊。”又曰:“視气毀,及人,則多病目者,故有目痾。” 〔五〕“耳”舊作“身”。五行志云:“傳曰:听之不聰,是謂不謀。”又曰:“听气毀,及人,則多病耳者,故有耳痾。” 〔六〕王先生云:‘“賢多”當作“民多”。’○俞樾云:‘“傷賢”疑當作“傷睿”,故云“民多橫夭”,即六极所謂凶短折也。凶短折為思不睿之罰,故知當作“傷睿”矣。’ 〔七〕史記蔡澤傳云:“人生百体堅強。”白虎通嫁娶篇云:“男三十,筋骨堅強。”昭廾五年左傳杜注:“干,骸骨也。” 〔八〕行葦。“柅柅”舊成“握握”,盧學士改。繼培按:文選蜀都賦:“總莖柅柅”,李善注引毛詩云:“維葉柅柅。”今詩作“泥泥”。○陳喬樅魯詩遺說考十六云:‘“維”作“惟”,今文皆如此,石經魯詩可證也。盧氏以“握”是“柅”之訛,良确。毛詩釋文“泥泥”下云:“張揖作苨苨。”今考廣雅釋訓:“苨苨,茂也。”“苨苨”亦三家之异文。’ 〔九〕旱麓。“厲”今作“戾”,“愷悌”作“豈弟”,“胡”作“遐”。○李富孫詩經异文釋云:‘毛、鄭皆訓“遐”為“遠”,是如字讀。士冠禮注:“胡猶遐也。”胡、遐一聲之轉,文异而義同。’陳奐詩毛氏傳疏云:‘潛夫論作“胡不作人”,胡,何也。此三家義。’○鐸按:陳說是也。李強三家以同毛,非是。 〔一0〕“傷聰之政”至此,舊錯在“教化之所致”下,此下又錯入交際篇“消息于心”以下三十三行,明忠篇“忠信未達”以下五行。 〔一一〕列女傳晉弓工妻曰:“君聞昔者公劉之行乎?羊牛踐葭葦,惻然為民痛之。恩及草木,豈欲殺不辜者乎?”白虎通情性篇云:“仁者不忍也。”○鐸按:劉向習魯詩,可知此亦魯詩說。 〔一二〕“萌”与“氓”同,注見班祿篇。 〔一三〕旱麓毛傳訓“豈弟”為“樂易”。鄭箋云:“君子,謂太王、王季。”○鐸按:毛傳本周語下篇單穆公語,陳奐說。 〔一四〕“無”舊脫。 〔一五〕舊脫“于”字、“有”字,依上文例補。 圣深知之〔一〕,皆務正己以為表〔二〕,明禮義以為教,和德气于未生之前,正表儀于咳笑之后〔三〕。民之胎也,合中和以成;其生也,立方正以長。是以為仁義之心,廉恥之志〔四〕,骨著脈通〔五〕,与体俱生,而無麤穢之气〔六〕,無邪淫之欲。雖放之大荒之外〔七〕,措之幽冥之內,終無違禮之行〔八〕;投之危亡之地,納之鋒鍔之間,終無苟全之心。舉世之人,行皆若此,則又烏所得亡〔九〕夫奸亂之民而加辟哉〔一0〕?上天之載,無聲無臭,儀形文王,万邦作孚〔一一〕。此姬氏所以崇美于前,而致刑措于后也〔一二〕。 〔一〕“圣”下脫“人”字,或“明主”二字誤合為“圣”。勸將篇云:“明主深知之。”○鐸按:志氏姓篇:“吹律定姓,唯圣能之”,亦以“圣”為“圣人”,蓋非脫字。 〔二〕禮記緇衣云:“上之所好惡,不可不慎也,是民之表也。” 〔三〕文六年左傳云:“引之表儀。”說文云:“咳,小儿笑也。” 〔四〕漢書賈誼傳云:“廉愧之節,仁義之厚。”○鐸按:“為”猶“有”也。后漢書循吏仇覽傳:“勸人生業,為制科令,至于果菜為限,雞豚有數。”為、有互文,是其證。又賈誼傳“愧”乃“丑”字之訛,“廉丑”即“廉恥”,賈子特變篇正作“廉恥”。箋未晰。 〔五〕著,讀“根著”之“著”。 〔六〕周語云:“麤穢暴虐。”楚辭遠游云:“精气入而麤穢除。” 〔七〕“大荒”見山海經。 〔八〕列女傳衛靈夫人曰:“忠臣与孝子,不為昭昭變節,不為冥冥惰行。”論衡書虛篇云:“世稱柳下惠之行,言其能以幽冥自修洁也。”后漢書馮衍傳云:“修道德于幽冥之路。” 〔九〕“亡”疑衍,即“夫”字聲誤。○鐸按“亡”疑“中”之坏。周禮師氏:“掌國中失之事”,故書“中”為“得”。此蓋一本作“得”,一本作“中”,后人誤合之耳。 〔一0〕○鐸按:辟,謂刑辟。爾雅釋詁:“辟,罪也。” 〔一一〕詩文王。“形”今作“刑”。“聲”舊作“馨”,据程本改。○鐸按:“無馨無臭”,嵇康幽憤詩同,蓋魯詩也。程本据毛詩改之,非此書之舊,斷不可從。又漢書揚雄傳甘泉賦引詩“載”作“縡”,廣雅釋詁:“縡,事也。”皆本魯詩。陳氏魯詩遺說考十五謂潛夫論仍同毛氏作“載”,疑出后人所改,意其或然。 〔一二〕“也”舊脫。史記周本紀云:“成、康之際,天下安宁,刑錯四十余年不用。”“錯”是“措”之借。○鐸按:下文作“錯”。 是故上圣〔一〕不務治民事而務治民心,故曰:“听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導之以德,齊之以禮〔二〕,務厚其情而明則務義〔三〕,民親愛則無相害傷之意,動思義則無奸邪之心。夫若此者,非法〔四〕律之所使也,非威刑之所強也,此乃教化之所致也。〔五〕圣人甚〔六〕尊德禮而卑刑罰〔七〕,故舜先敕契以敬敷五教,而后命皋陶以五刑三居〔八〕。是故凡立法者,非以司民短而誅過誤〔九〕,乃以防奸惡而救禍敗,檢淫邪而內正道爾〔一0〕。 〔一〕“圣”下舊有“故”字,衍。 〔二〕并論語。 〔三〕“則務”二字當作“其”。○鐸按:當作“而務明其義”。 〔四〕“法”字据治要補。 〔五〕“是故上圣”至此,舊錯在“有傷聰之政”上,今移正。“也”字据治要補。漢書董仲舒傳云:“夫万民之從利也,如水之走下,不以教化堤防之,不能止也。是故教化立而奸邪皆止者,其堤防完也;教化廢而奸邪并出,刑罰不能胜者,其堤防坏也。古之王者明于此,是故南面而治天下,莫不以教化為大務。立太學以教于國,設庠序以化于邑,漸民以仁,摩民以誼,節民以禮。故其刑罰甚輕而禁不犯者,教化行而習俗美也。” 〔六〕“甚”舊作“其”,据治要改。 〔七〕漢書禮樂志董仲舒對策云:“王者承天意以從事,故務德教而省刑罰。” 〔八〕書堯典。 〔九〕王先生云:‘司,讀為“伺”。’○鐸按:“伺”蓋“司”之后出加旁字,說文所無。 〔一0〕禮記樂記云:“刑以防其奸。”新語道基篇云:“檢奸邪,消佚亂。”大戴禮勸學篇云:“所以防僻邪而道中正也。”內,讀為“納”。 詩云:“民之秉夷,好是懿德〔一〕。”故民有心也,猶為种之有園也。遭和气則秀茂而成實,遇水旱則枯槁而生孽〔二〕。民蒙善化,則人〔三〕有士君子之心〔四〕;被惡政,則人有怀奸亂之慮。故善者之養天民也,猶良工之〔五〕為曲豉也〔六〕。起居以其時,〔七〕寒溫得其适〔八〕,則一蔭之曲豉〔九〕盡美而多量〔一0〕。其遇〔一一〕拙工〔一二〕,則一蔭之曲豉皆臭敗而棄捐〔一三〕。今六合亦由一蔭也〔一四〕,黔首之屬〔一五〕猶豆麥也,變化云為〔一六〕,在將者爾。遭良吏則皆怀忠信而履仁厚,遇惡吏則皆怀奸邪而行淺薄〔一七〕。忠厚積則致太平,奸薄積則致危亡。是以圣帝明王,皆敦德化而薄威刑。德者所以修己也,威者所以治人也。上智与〔一八〕下愚之民少,而中庸之民多〔一九〕。中民之生世也,猶鑠金之在爐也,從篤變化〔二0〕,惟冶所為,方圓薄厚,隨鎔制爾〔二一〕。 〔一〕烝民。“夷”今詩作“彝”,孟子引詩作“夷”。○鐸按:毛詩作“彝”,正字;魯詩作“夷”,用借字也。書洪范:“是彝是訓”,史記宋微子世家引“彝”作“夷”。周禮司尊彝:“祼用雞彝”,禮記明堂位作“雞夷”,鄭注:‘夷,讀為“彝”。’是夷、彝同也。 〔二〕說文云:“禽獸虫蝗之怪謂之蠥。”“孽”与“蠥”通。 〔三〕“人”字据治要補。 〔四〕春秋繁露俞序篇云:“教化流行,德澤大洽,天下之人,人有士君子之行而少過矣。” 〔五〕“之”字据治要補。 〔六〕孟子云:“天下之良工也。”說文云:“●,酒母也。或作鞠。”“曲”与●、鞠同。豉,說文正作“敊”,云:“配鹽幽■也。”史記貨殖傳云:“糱曲鹽豉千答。” 〔七〕漢書卜式傳云:“以時起居。”禮記儒行鄭注:‘“起居”猶“舉事動作”。’ 〔八〕呂氏春秋侈樂篇云:“寒、溫、勞、逸、饑、飽,此六者非适也。凡養也者,瞻非适而以之适者也。” 〔九〕說文云:“窨,地室也。”徐鍇云:“今謂地窖藏酒為窨。”“蔭”与“窨”通。齊民要術云:“作豉法,先作暖蔭屋,坎地深三二尺,密泥塞屋牖,勿令風及虫泉入也。”又云:“作麥曲法,其房欲得板戶,密泥涂之。”說文:“豉,配鹽幽■”,徐鍇云:“幽,謂造之幽暗也。”“暗”与“窨”義亦同。○鐸按:詩七月:“三之日納于凌陰。”陰、蔭、窨并同。今北人謂之“地窨子”。 〔一0〕史記匈奴傳:‘中行說曰:“漢所輸匈奴繒絮米糱,令其量中必善美。”’ 〔一一〕“遇”舊作“愚”,据治要改。 〔一二〕孟子云:“大匠不為拙工改廢繩墨。” 〔一三〕“捐”舊作“損”,据治要改。 〔一四〕新書過秦上篇云:“履至尊而制六合。”淮南子原道訓高誘注:“四方上下為六合。”○鐸按:“由”与“猶”同。 〔一五〕禮記祭義云:“以為黔首則”,鄭注:“黔首,謂民也。” 〔一六〕易系辭下傳。 〔一七〕漢書刑法志文帝詔云:“牧民而道之以善者吏也。”公孫弘傳云:“先世之吏正,故其民篤。今世之吏邪,故其民薄。”禮樂志云:“世衰民散,小人乘君子,心耳淺薄,則邪胜正。” 〔一八〕“与”舊作“則”。 〔一九〕論語云:“唯上智与下愚不移。”后漢書楊終傳云:“上智下愚,謂之不移。中庸之流,要在教化。”荀子王制篇云:“中庸民不待政而化”,楊倞注:“中庸民易与為善,故教則化之,不待政成之后也。” 〔二0〕“篤”疑“笵”之誤。王先生云:‘疑是“從革”。’○鐸按:作“笵”是也。下言“隨鎔”,金曰鎔,竹曰笵,對文則异,散文則通。 〔二一〕春秋繁露實性篇云:“中民之性,待漸于教訓而后能為善。”漢書董仲舒傳云:“夫上之化下,下之從上,猶泥之在鈞,惟甄者之所為;猶金之在鎔,惟冶者之所鑄。” 是故世之善否〔一〕,俗之薄厚,皆在于君。上圣和德〔二〕气以化民心,正表儀以率群下,故能使民比屋可封,堯、舜是也〔三〕。其次躬道德而敦慈愛,美教訓而崇禮讓,故能使民無爭心〔四〕而致刑錯〔五〕,文、武是也。其次明好惡而顯法禁,平賞罰而無阿私〔六〕,故能使民辟奸邪而趨公正,理弱亂以致治強,中興是也〔七〕。治天下〔八〕,身處污而放情〔九〕,怠民事而急酒樂〔一0〕,近頑童而遠賢才〔一一〕,親諂諛而疏正直,重賦稅以賞無功,妄加喜怒以傷無辜〔一二〕,故能亂其政以敗其民,弊其身以喪其國者〔一三〕,幽、厲是也。 〔一〕“否”治要作“惡”。 〔二〕“德”字舊脫,据上文補。 〔三〕新語無為篇云:“堯、舜之民可比屋而封,桀、紂之民可比屋而誅者,教化使然也。”漢書王莽傳云:“明圣之世,國多賢人,故唐、虞之時,可比屋而封。”論衡藝增篇云:“儒書又言堯、舜之民可比屋而封,言其家有君子之行,可皆官也。” 〔四〕昭六年左傳云:“民知有辟,則不忌于上,并有爭心,以征于書,而徼幸以成之。” 〔五〕上作“措”。 〔六〕孝經云:“示之以好惡,而民知禁。”韓非子五蠹篇云:“明其法禁,必其賞罰。”漢書金日磾傳云:“亡所阿私。”呂氏春秋貴公篇高誘注:‘“阿”亦“私”也。’ 〔七〕毛詩序云:“烝民,尹吉甫美宣王也。任賢使能,周室中興焉。”史記周本紀云:“宣王■位,二相輔之修政,法文、武、成、康之遺風,諸侯復宗周。” 〔八〕下有脫文。 〔九〕文選古詩云:“蕩滌放情志。”治要載桓范政要論節欲篇云:“儉者節欲,奢者放情。放情者危,節欲者安。” 〔一0〕大戴禮少閒篇云:“荒耽于酒,淫泆于樂。” 〔一一〕鄭語:‘史伯曰:“侏儒戚施,實御在側,近頑童也。”’ 〔一二〕治要載六韜文韜篇:‘太公曰:“賢君之治國,其政平,吏不苛,其賦歛節,其自奉薄,不以私善害公法,賞賜不加于無功,刑罰不施于無罪,不因喜以賞,不因怒以誅。”’ 〔一三〕詩抑云:“天方艱難,曰喪厥國。”毛詩序云:“衛武公刺厲王。” 孔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師焉。擇其善者而從之,其不善者,我則改之〔一〕。”詩美“宜鑒于殷,自求多福”〔二〕。是故世主誠能使六合之內,舉世之人,咸怀方厚之情,而無淺薄之惡,各奉公正〔三〕之心,而無奸險〔四〕之慮,則羲、農之俗,复見于茲,麟龍鸞鳳,复畜于郊矣〔五〕。 〔一〕論語“我則”二字作“而”。○鐸按:襄卅一年左傳:‘子產曰:“其所善者,吾則行之;其所惡者,吾則改之。是吾師也。”’當是古本有如是者。 〔二〕文王。○鐸按:詩“自求多福”句在“宜鑒于殷”句上。 〔三〕“正”舊作“政”,据治要改。 〔四〕“險”舊作“陬”,据治要改。 〔五〕白虎通封禪篇云:“德至鳥獸,則鳳凰翔,鸞鳥舞,麒麟臻。”禮記禮運云:“鳳凰麒麟,皆在郊棷。” |
后一頁 前一頁 回目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