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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 王 墳


  岳鄂王死,獄卒隗順負其尸,逾城至北山以葬。后朝廷購求葬處,順之子以告。及啟棺如生,乃以禮服殮焉。隗順,史失載。今之得以崇封祀享,肸蠁千秋,皆順力也。倪太史元璐曰:“岳王祠,泥范忠武,鐵鑄檜、契,人之欲不朽檜、契也,甚于忠武。”按公之改謚忠武,自隆慶四年。墓前之有秦檜、王氏、万俟契三像,始于正德八年,指揮李隆以銅鑄之,旋為游人撻碎。后增張俊一像。四人反接,跪于丹墀。自万歷二十六年,按察司副使范淶易之以鐵,游人椎擊益狠,四首齊落,而下体為亂石所擲,止露肩背。旁墓為銀瓶小姐。王被害,其女抱銀瓶墜井中死。楊鐵崖樂府曰:“岳家父,國之城;秦家奴,城之傾。皇天不靈,殺我父与兄。嗟我銀瓶為我父,緹縈生不贖父死,不如無生。千尺井,一尺瓶,瓶中之水精衛鳴。”墓前有分尸檜。天順八年,杭州同知馬偉鋸而植之,首尾分處,以示磔檜狀。隆慶五年,大雷擊折之。朱太史之俊曰:“一秦檜耳,鐵首木心,俱不能保至此。”天啟丁卯,浙撫造祠媚璫,窮工极巧,徙蘇堤第一橋于百步之外,數日立成,駭其神速。崇禎改元,魏璫敗,毀其祠,議以木石修王廟。卜之王,王弗許。
  岳云,王之養子,年十二從張憲戰,得其力,大捷,號曰“贏官人”,軍中皆呼焉。手握兩鐵錘,重八十斤。王征伐,未嘗不与,每立奇功,王輒隱之。官至左武大夫、忠州防御使。死年二十二,贈安遠軍承宣使。所用鐵錘猶存。
  張憲為王部將,屢立戰功。紹興十年,兀術屯兵臨穎,憲破其兵,追奔十五里,中原大振。秦檜主和,班師。檜与張俊謀殺岳飛,誘飛部曲能告飛事者,卒無人應。張俊鍛煉憲,被掠無完膚,強辯不伏,卒以冤死。景定二年,追封烈文侯。
  正德十二年,布衣王大祐發地得碣石,乃崇封焉。郡守梁材建廟,修撰唐皋記之。
  牛皋墓在栖霞岭上。皋字伯遠,汝州人,岳鄂王部將,素立戰功。秦檜懼其怨己,一日大會眾軍士,置毒害之。皋將死,歎曰:“吾年近六十,官至侍從郎,一死何恨,但恨和議一成,國家日削。大丈夫不能以馬革裹尸報君父,是為歎耳!”
  張景元《岳墳小記》:
  岳少保墳祠,祠南向,舊在闤闠。孫中貴為買民居,開道臨湖,殊愜大觀。祠右衣冠葬焉。石門華表,形制不巨,雅有古色。
  周詩《岳王墳》詩:
   將軍埋骨處,過客式英風。北伐生前烈,南枝死后忠。
   干戈戎馬异,涕淚古今同。目斷封丘上,蒼蒼夕照中。
  高啟《岳王墳》詩:
   大樹無枝向北風,千年遺恨泣英雄。
   班師詔已成三殿,射虜書猶說兩宮。
   每憶上方誰請劍,空嗟高廟自藏弓。
   栖霞岭上今回首,不見諸陵白霧中。
  唐順之《岳王墳》詩:
   國恥猶未雪,身危亦自甘。九原人不返,万壑气長寒。
   豈恨藏弓早,終知借劍難。吾生非壯士,于此發沖冠。
  蔡汝南《岳王墓》詩:
   誰將三字獄,墮此一長城。北望真堪淚,南枝空自榮。
   國隨身共盡,君恃相為生。落日松風起,猶聞劍戟鳴。
  王世貞《岳墳》詩:
   落日松杉覆古碑,英風颯颯動靈祠。
   空傳赤帝中興詔,自折黃龍大將旗。
   三殿有人朝北极,六陵無樹對南枝。
   莫將烏喙論勾踐,鳥盡弓藏也不悲。
  徐渭《岳墳》詩:
   墓門慘淡碧湖中,丹雘朱扉射水紅。
   四海龍蛇寒食后,六陵風雨大江東。
   英雄几夜乾坤博,忠孝傳家俎豆同。
   腸斷兩宮終朔雪,年年麥飯隔春風。
  張岱《岳王墳》詩:
   西泠煙雨岳王宮,鬼气陰森碧樹叢。
   函谷金人長墮淚,昭陵石馬自嘶風。
   半天雷電金牌冷,一族風波夜壑紅。
   泥塑岳侯鐵鑄檜,只令千載罵奸雄。
  董其昌《岳墳柱對》:
   南人歸南,北人歸北,小朝廷豈求活耶。
   孝子死孝,忠臣死忠,大丈夫當如是矣。
  張岱《岳墳柱銘》:
   呼天悲鐵像,此冤未雪,常聞石馬哭昭陵。
   拓地飲黃龍,厥志當酬,尚見泥兵濕蔣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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