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后一頁 前一頁 回目錄 |
想起為過去的愛情所做的瘋狂事,你有什么感覺? 大部分的人,大概想像松鼠一樣,把這些果實挖個洞藏起來。只是松鼠典藏橡實是要過冬的,而我們想把它徹底埋掉,埋在最陰暗的地底下,最好不要出來見天日。 我就是這种類型的人。姑且名之為“壓抑舊愛型”。這种人,客觀地說,是比較受不了過去有失敗歷史又好胜心強的類型。 不過我的朋友中也有“暴露舊愛型”的“患者”,你看她提起過去“實在很丟臉”(她心里也知道)的瘋狂事,眼睛發亮,好像一個杰出的獵人在炫耀他過去獵獸的經驗,指著牆上的廉鹿頭說: “啊……想當初啊!” “想當初,我們在家鄉就是青梅竹馬的同學,我從小學就以為他一定會娶我的,談戀愛一直談到二十歲,一起到台北。有一年,他的腦袋長了腫瘤,在醫院躺了几個月,我天天去當特別看護,看到全醫院的人都認識我,過年也沒回家……我對他的愛,真是惊天地泣鬼神……我那時還想,万一他完蛋了,我一輩子就抱著他的神主牌睡覺……” 沒想到,不到一年,男友有了別的意中人,跟她說:“我們認識這么久,大家先分開來冷靜一下。”雖然沒有直接告訴她真正的理由,但基于同鄉關系,他另結新歡的消息很快地傳到她耳朵來。 她從小立志做一個賢慧的女人,總覺得老一輩說“男人哪,只要你肯等,遲早會發現你的好”是真理。她仍維持一貫的等待姿勢,想打動他,每個星期天,她還是會到男友家為他打掃房子。 某一個星期天,還在念大四的她早上五點就起來了,等五點半的公車,忽然想到他家去。她有鑰匙,咋啦打開門后她就愣住了。哎喲喂呀,里頭有一個女人,和他一起窩在冬天暖烘烘的被窩里。 男友醒來,劈頭問她:“你來做什么?出去說。”從被窩里沖出來,一邊穿上睡衣,一邊把她拉出門去。她隱約看見,被窩里的女人也坐起來,把自己的臉藏在套頭毛衣里。她有比我漂亮嗎?她想。 兩人在門外吵了几句,后來她委屈地哭了,男友一副受不了的樣子,忽而拔腿狂奔。他跑了,她只有追,哭著追過清晨的台北市西門町鬧區。一家燒餅豆漿店生意正好,排隊買早點和等公車的人,都目不轉睛地看著這場鬧劇。穿睡衣的男生被哭泣的清純女生追著跑的鬧劇。 眾目睽睽,她為自己的愛情奔跑,她覺得很偉大。 雖然看到自己培養了多年感情的男友帶了別的女人回家睡覺,她還是不死心,決定對自己的愛情貫徹始終。她不斷找男友要談清楚。喏,當然談不清楚,因為不是每一件事都可以談判的,尤其是對方不愛你的時候,越談只有越糟。越想越難過的時候,她就打電話給男友,記得有一次講了很久——其實是因兩人對峙著不說話,所以公共電話在她手里拿了很久。有人排在她背后,等很久等得不耐煩了,對她說:“小姐,你可不可以快一點,我要打電話回家吩咐我儿子!”她理直气壯地回頭瞪了那位媽媽一眼:“你沒看見我在哭?” 理直气壯,因為年輕時覺得只有自己的愛情最偉大,別人都不懂。朋友百般相勸,都當做耳邊風,再茶不思飯不想地投訴對方的無情無義下去,連再好的朋友都已經不想理她了。她還是忽喜忽悲地為他瘋狂——也許不是為他瘋狂,是為了不甘愛情消失而瘋狂。 “很好笑,對不對?”我很佩服她的勇气,我調侃她說,“以你談戀愛的決心來工作,必可轟轟烈烈!”不過,我倒是十分佩服她勇于說傻事的勇气。像我這种比較奸詐的“壓抑舊愛型”,只能在小說里,或所謂“我的朋友”的說法里,把它偷偷寫出來以示忏悔! 覺得自己做過瘋狂可笑事情的人,大概已經回歸正常人的行列了。 繼續瘋下去,瘋的時間長到讓正常人無法想象的人也有。這种過了頭,應該算是“耽溺舊愛型”的人,我也看過,有人花好几十年的時間沉溺,感覺過去的瘋狂是理所當然要再持續下去。 在羅密歐朱麗葉的年紀為愛瘋狂,比較容易体會,因為我們都是過來人嘛!但過了某种年紀還瘋得不像話,比如,如果你在四十歲還想騎單車載著情人從台北東區到淡水去看夕陽,沒有人認為你對勁;但如果你是在很年輕時做這件事,就會像《情定日落橋》的故事一樣感人。就好像賈寶玉如果在三十歲后還跟一群姐妹瘋來瘋去,不會有讀者認為他很可愛。 以前在台大還發生過這樣的事。女生不想和男生在一起了,要求分手,男生不愿意,每天都到女生宿舍門口去等,要求續前緣。女生有天煩不過,預藏了美工刀,在男生拉扯不休時,狠狠刺了他一刀。當場血流如注,送進醫院。此事貨真价實夠瘋狂了吧! 你說當事人哪個不聰明?聰明和為愛瘋狂是兩回事。 以前我住的那個寢室,就有一個和男友吵架就跳樓泄恨的學姐,這一瘋,足足把書多念了兩年! 很多愛過的人痛過,很多痛過的人瘋過。幸運的人,像出水痘一樣,瘋病永不复發;比較不幸的(應該說是被他愛上的人比較不幸的),他們的“愛情瘋”像感冒,動不動就發了起來,七老八十,仍有一股瘋气在。 我想到我做過的瘋事,實在也不少。比如,在半夜打無聲電話騷扰他的睡眠,看他回家了沒,旁邊有沒有別人哪,想來真是無聊啊!如果有人這樣對付我,我一定會罵他“三字經”! 是的,能為愛瘋狂是一种幸福,你會為自己的愛情情操深深感動,但是,請先想想被你愛的人幸福不幸福。戀愛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之所欲,也未必可以施于人。因為你喜歡的方式和結局,別人未必可以接受;你覺得很偽大,你的情人可能很尷尬! ------------------ 轉自書香門第 |
后一頁 前一頁 回目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