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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部分


  看似多情,其實無愛

  談戀愛最糟糕的一种結局,不是分手,而是受騙。
  這里所說的受騙,不是一般女孩子挂在口頭上的“你欺騙我的感情”這樣的廣義的上當受騙,而是指真的騙財騙色。
  這种故事几十年前就發生過,每年的社會版總有几個故事,只是最近的故事更聳人听聞。不久前一個為財殺女友的案子是這樣的:一個三十歲的女人被殺了,警方傳訊后發現,凶手是她的男友。兩人交往已有數年,女方一直有正當工作,而男方一直是無業游民。女方因為年紀已過三十,實在想有個家,所以一而再。再而三地向男方要求結婚;男方不肯,女方就大吵大鬧,言語中常常譏刺男方吃軟飯的事實;男方想要分手,卻又舍不得放棄這只肥羊,向女方要一大筆錢“周轉”,女方不依,男方就干脆把她殺了,為了滅跡,還將她毀容。
  毛骨悚然,不是嗎?一個人竟然會對枕邊人下這种毒手!我們的第一個反應都是歎道“慘絕人寰”。如果我問你,你的親密愛人可能喪心病狂到這种地步嗎?馬上搖頭說“不可能”的你是幸福的,但是,請問這個被害人,她生前可想到有這种情況?她難道不知道這個男人可能喪心病狂嗎?
  我想,她一定可以嗅出危險的端倪,只是,基于某种理由,她不肯承認也不肯放棄這個男人,甚至還要求和他結婚。
  他沒有騙她,從各种行為都可以看出,他是個坏胚子,是她騙了自己。她在欺騙自己,還有希望,只要她對他夠好,她可以改變他,也許結婚后他就變好了……在任何惡劣的狀況下,我們會如此對自己“勵志”。
  很多女會計為男友卷款逃跑,很多男人當了火山孝子還不相信她會耍他(這种狀況現在已經比較少了),都是因為自己欺騙自己。自欺,所以不肯覺醒。
  但是,怎樣能避免自欺呢?似乎很難,所謂情人眼里出西施,愛情里本來就含有自欺的成分。
  美國心理學家StevenCarter和JuliaSokol曾做出一個有趣的表,她們表示,第一次約會可能可以為你提供他往后十年行為模式的線索,如果你們繼續來往的話。据她們研究,有以下行為的男人,可能不是好男人:
  1.任何善于跟女侍者調情的男人。
  2.任何遲到十分鐘以上的男人。
  3.根本不打算付全部餐費的男人。
  4.約你吃晚餐,卻沒錢付賬的男人。
  5.改變桌次及菜單超過一次以上的男人。
  6.任何困餐巾像圍兜的男人。
  7.任何對傳者不客气的男人。
  8.任何一個想操縱你吃什么的男人。
  9.任何一個眼睛只盯著他的食物的男人。
  10.任何一個不愿意談論自己的男人。
  這個表只能做趣味性的參考,因為,陶醉在愛中的女人,很難不自欺。只要不騙自己騙得太厲害就可以。

  不愿懊惱,宁愿心傷

  有個朋友年近三十,個性活潑,有一次心血來潮,去參加紅娘之友的活動。我問他可有欣賞對象。
  他開玩笑地說,他對這次女孩的“外在美”很失望。好不容易看到一個賞心悅目且气質一流的女子,他便很現實地趨向前去,才聊几句話,那女孩即靦腆地對他微笑:“我看你蠻年輕的,你一定還沒三十歲吧?”查證之下,她大他足足六歲。
  他好奇地問她:“像你條件這么好的女孩,怎么會……”怎么會淪落到和這些“小朋友”一起?怎么會到現在名花無主呢?
  她笑著說,這也是她第一次來參加這一類活動,也覺得很不好意思,怎么知道其他的女孩年紀和她都有一段距离?“從前念大學時,也有很多人追我,可是我家里從小就管得很嚴,我爸我媽一直怕我受到傷害,所以,我竟一次也沒跟男孩子約過會。別人笑我是冷若冰霜,其實,我只是沒有和男性面對面的勇气而已。以后踏進社會,又在几乎都是女性的机构服務,平常個性也不夠活潑,所以一直耽誤到現在……說真的,我一直到過了三十五歲,才發現我一次也沒談過戀愛,再不談來不及了,在我母親的強迫下,我才來參加這一類活動……”
  這一种類型,是“行為保守,觀念也保守”的乖女孩類型。當乖乖牌沒什么不好,但若乖到連戀愛都沒談過,那可有點辜負人生。
  讓我們來看看這樣的乖女孩是怎么樣產生的。
  從小,我們的社會教女孩子一定要有貞操觀念,最好在結婚前是處女,從孩提時候就故意創造兩性之間的敵對感和授受不親的想法。它使女孩的成長趨向兩极化,真正乖的真的像一張白紙——几乎大部分高中女校畢業的女孩,在和异性交談時會臉紅,不敢看對方的眼睛;而已經不是白紙的,就必須偽裝自己是一張白紙,因而產生許多罪惡感与內疚感,在自己的人生路上拼命設柵欄。
  我們告訴女孩“一失足成千古恨”,這樣的恫嚇确實有用,沒失足的害怕异性,失足的含恨千古。這對于兩性關系,可有正面幫助?
  保護過之,警告過之,實則害之。一張白紙,通常沒有辦法抵抗任何顏色的侵襲,一個從沒談過戀愛的人,除非先天具免疫能力,否則,在婚姻和戀愛的失敗中往往會失去心理平衡,那才容易一失足成千古恨。
  還有一個朋友,她的父母不許她在大學時交男朋友,但在她大學畢業后,卻十万火急地要她赶快嫁掉!這么做,好象就可以讓世界上所有的男人都沒有騙她的机會!
  我們要很多女孩都當“貞節烈女”,所以也出現不少“觀念保守,行為開放”的現代女性,她們奉獻犧牲,在心理上卻不能說服自己。她們愛,卻無法真正享受隨愛而來的性關系,連上床也覺得自己在犧牲。難怪有不少女人在生了几個孩子后,還覺得那件事只是義務,越來越像在受罪。
  那么怕受傷,卻會受傷得更嚴重。而且,很難從愛情中得到快樂的感覺。
  在愛情中受傷而療傷,胜過懊惱什么也沒嘗過,空白過一生,不是嗎?且問問你自己,要為空白畫布涂上什么色彩?

  當愛人說再見時

  如果你和現在的情人在一切已經就緒后,只准備踏入禮堂時,他忽然說,對不起,我曾經愛你,但現在我已經無法信守承諾……
  你會有什么反應?
  愣半晌,然后問“為什么”是每個女人都會立即有的反應,但接下來,進一步的反應可就大异其趣了。
  為什么?因為他愛上另一個女人,或再也沒辦法和你相處。這時,你問為什么,已經于事無補,無法挽回,如果他沒有下定決心,不會提起這么大的勇气,要結束長久以來的感情。
  進一步的反應,一种是無法接受、死纏爛打;一种是追根究底,多方偵測;另一种則是默默承受,平心靜气离開。
  被“三振出局”的情人是很沮喪的。但若你不是當事人,當你是個觀眾時,你則會對最后終于提起勇气的人鼓掌。
  你看過《畢業生》這部老電影嗎?最膾炙人口的情節,當然是這愛情畢業生沖進禮堂,在新娘說“我愿意”前,將她帶走。
  不久前有一部相當賣座的美國片,叫《你是我今生的新娘》。略帶羞澀的男主角,在說“我愿意”前,被他的啞巴弟弟打斷了婚禮的進行,以手語告訴他,叫他娶他确實想娶的人,男主角的愛情良知被喚醒,坦承他并不愛身旁這位新娘,他魂索夢系的對象,其實坐在來賓席中……當了他很久的女朋友的新娘當場昏倒,而有情人終成眷屬。
  好感人的一刻!當一個人有勇气不顧一切承認自己所愛時。
  如果你的愛人在最后關頭有勇气選擇你,固然值得齊放煙火,但,如果你是那個被嚇昏的可怜新娘呢?你可有原諒他的勇气?可會平靜地接受現實?
  理論与實際常是兩回事。現在你sayyes,不代表事到臨頭依然一本初衷。
  我認識這樣一個女人,她有近似的遭遇。一番糾纏后,她選擇默默退出。“雖然我很愛你,但我仍祝你幸福。”無可挽回后,只好給自己留個面子。
  多年后,她找到一個愿意和她天長地久的人,有了美好的家庭,兩個活潑可愛的孩子,還有高薪的工作。年逾不惑,她仍然保持良好的身材,每天看到她,她總是衣著光鮮。
  不只上班衣著光鮮,連星期日早上出門為全家買豆漿,她也不肯有絲毫馬虎而穿睡衣服拖鞋上街。
  為什么?
  “地球是圓的,”她說,“我總覺得某一天,也許就在我家巷口,我會遇到當初拒絕我的人。我希望,當我有机會看見他時,和他頷首、打招呼,他心里涌起的念頭是:真可惜,我沒有選擇她,而不是‘還好當初沒有和她在一起’。”如今一切美滿,她認為是拜他所賜。
  和愛情說再見時,可別和希望說再見、和風度說再見。中國人愛講“緣”字,緣起是五百年修得同船渡,緣滅是有緣無分何必爭!
  不如祝福,給他一個面子,給自己一條新路。
  有個女孩是過來人,她把她和愛人說再見的心理過程做了簡短記錄,寄給我看。
  第一天,我想像屈原一樣綁了石頭跳海自殺。
  第二天,我想去跳樓,走到十二樓樓頂上,有點冷,所以沒跳下去。晚上三點還睡不著,一直打電話給他,他沒接,不知道是故意不接,還是在另一個人家里。
  第三天,電話還是沒人接,我好想去殺人,他死有余辜……最好把“奸夫淫婦”一起殺了。
  第四天,我想,還是雇個殺手比較好,免得被殺的人是我。
  第五天,還是不要殺他好了,不管找誰當凶手,他一定知道是我干的。
  第六天,希望他走在路上給車子撞死,撞成血肉模糊一團。
  第七天,他撞死了,對我也于事無補,搞不好還寄白帖子要我付錢呢。
  第八天,其實他一向對我不太好。他不負責任、小气從來不注意我的感受,自私,長得不怎樣,卻自以為是美男子。想來就不舒服。
  第九天,把這么一個自私鬼讓給別人,未必是我的損失。
  第十天,上一次當,學一次乖,只希望他把欠我的錢還我……
  第二十天,對這么爛的人,我一點報复的力气都沒有了。
  第三十天,海闊天空,一個人的日子沒什么不好,今天路上又有男孩對我吹口哨,一切顯得如此愉快……
  一年半載后,他的影像在心里模糊了。還好,當初沒跟他繼續唱下去,否則,現在就沒這么好的人追我!
  當愛情還未降臨,你可以認真地期待它刻骨銘心。
  當愛人說再見時,別自己親手將傷心刻骨銘心。那么,關了一扇門后,就會另外打開一扇窗。

  誰為愛情穿上迷彩衣?

  “剛認識的時候,她不是現在這個樣子,”一個三十而立的男子在憑吊他剛剛結束的婚姻時如此回憶,“那時她溫柔得像只羊,一切以我為主,我做什么她都沒有异議,我的任何決定她都支持……沒想到,結婚不過一年,她天天只懂得唱反調。翻舊賬,嫌我這不好,那不好……我一回家就得接受她的審判……离了婚,我反而松了口气……”
  “從前談戀愛時,他滿口理財經,我以為他是很有金錢概念的人,嫁給他,一定有安全感,沒想到婚后,他每天沉迷在牌桌上,籌碼越打越大,根本不顧家里有沒有飯吃……”
  很多人在結婚后,才發現另一半不如當初所預想的那個樣子,甚至,根本是一百八十度大轉彎。
  失望、痛心加上挫折感,開始醞釀內心的恨意,有度量者忍耐,理性者企圖溝通,忍無可忍者則干脆自己也來個一百八十度轉變,多少存有“負負得正”的心理。
  但在婚姻中,絕無負負得正的情況,兩個負號相加,徒使情況更糟。許多人走過這种惡劣的狀況,在無可奈何之余,深深同意“結婚是愛情的墳墓”之語。
  “他當初為什么要騙我?”
  其實,未必是蓄意欺騙,談戀愛時,我們常身不由己地巧設騙局:把自己理想化,也將對方理想化,自以為是公主終于遇上王子,從此慧劍斬妖魔,過著快快樂樂的日子……
  我們為愛情自動穿上迷彩衣。
  戀愛時兩人合力譜奏美妙的旋律,使彼此沉醉在華麗的幻想中。而婚姻等于生活,生活就得脫离幻想,回歸現實,于是大方送鮮花的男子還原為斤斤計較的鐵公雞;認為自己可以一本食、一瓢飲為愛情甘之如館的女人,開始怨語叢生。
  因為偽裝,所以導致失望。以幻想偽裝自己,以致無法接受現實;以幻想偽裝別人,自己也因而失去“觀察者”的角度,無法判斷對方是不是心口如一、言行一致。
  談戀愛時兩眼全閉,憑自己的幻想為對方造型;走入婚姻后兩眼全開,發現想象中的鑽石只是不起眼的煤炭。所以婚姻變成愛情的墳墓。
  為愛情穿上迷彩衣,使戀愛到婚姻的過程,變成“先君子,后小人”。為什么不反過來,“先小人,后君子”呢?
  在談戀愛時,即使免不了“發暈”的階段,但還是別忘了兩件事:一、偶爾張開眼把對方看清楚;二、不要偽裝自己討好別人,自自然然表現出平常的模樣,將你的好惡,讓對方明白,不要現在一切無所謂,后來通通都要緊。
  即使想討好別人,也要用自己的方式討好別人。
  很多人羡慕好萊塢影星式的閃電結婚,其實,閃電結婚如同瞎子摸象,是最危險的方式。
  一相遇,如火如荼、神魂顛倒,馬上走進禮堂,浪漫歸浪漫,說是避免夜長夢多,其實最是夜長夢多。卸掉幻想的人,很難馬上進入現實。
  當然,也有多年后仍成功的例子。那等于中了彩券,可喜可賀。
  每個人理想中的婚姻不一樣,但理想的婚姻不能靠幻想。尊重与体諒,才是維系婚姻的要素。愛一個人,就要愛他本來的樣子。日常生活的樣子,不能只看見他為愛燃燒的模樣。
  尊重他的看法,給他空間也給他面子。
  体諒他的困境,愿与他共渡生活与工作的難關。
  如果你這樣做,他不會不懂你的心。如此,王子与公主相遇之后,不會在某一天恍然發現自己上了當,互相指責對方是巫婆和騙子。
  女人開始調戲男人?
  只要性高潮,不要性騷扰?
  性騷扰,在二十世紀末一直是很受歡迎的話題,人們對它的熱度一直持續上升。在這個男女互動頻繁的工商社會,女性抗議“性騷扰”的聲浪時有所聞,而目前更有男人不甘示弱地抗議,他們也被騷扰了。
  女人也開始展開攻勢啦?
  曾以《侏羅紀公園》家喻戶曉的小說家麥可·克萊頓(MichaelCriohton),最近又以一本新作《揭發》揭開了男女之間的“性騷扰戰爭”。在寫這本書之前,据說他曾做了許多調查。据他表示,全美的性騷扰事件中,有5%為男性控告女性。而克萊頓的新小說也暗喻著,這些能夠以“性”來騷扰男性的女人,其實使用的是當今社會所賦予她們的地位与權力(全美的女主管已占總數的5%)。當她變成了一個女主管,她就開始有權進行性騷扰。換句話說,性騷扰乃异性間權力高者對權力低者的一种侮弄。
  女性運用她們的權力進行性的大反攻了!
  克萊頓的新書似乎在提醒二十一世紀的男人注意這個警訊。
  這似乎非常聳人听聞。
  不過,我們在接受這個訊號的同時,似乎也應該提出一個老問題:到底什么才叫做性騷扰?
  我們似乎常常把性騷扰的定義廣義化。無怪乎前不久某婦女基金會調查指出,近半數的女學生曾遭受程度不同的性騷扰,于是有人憂心忡忡于這個社會的“性泛濫”之不可抑止。
  我并不相信這個駭人的“性騷扰”指數代表什么特別的意義。事實上,也許由于父母及學校教育的影響,台灣的女學生或年輕的婦女,喜歡在性問題上“小題大做”。也許只是一群人中某個男性講了一個黃色笑話,她也會認為那是性騷扰,雖然自己也咯咯笑得很開心。這是專屬台灣女性“三貞九烈”心理下的性騷扰。
  還有一种是“自以為是”的性騷扰。我有一個女友看見這近半數的Yes答案后,哈哈笑道:“如果也有人問我,我是不是受過性騷扰,我一定大聲回答,多的是縑I如果我說NO,那不是否定我對异性的性吸引力?”在我們還是女學生的時候,“性智”未開,對性騷扰多有這种微妙的心理。
  那到底什么才是性騷扰呢?
  我比較欣賞一种看法。性騷扰分為“welcomE(受歡迎的)”和“unwelcome(不受歡迎的)”兩种。如果是前者,那叫性挑逗,絕對不叫性騷扰。我們真正必須在意的性騷扰,當然是后者。
  男人在unwelcome的情況下騷扰女人,當然見怪不怪,輕則為口頭或眼神上的曖昧挑釁,重則為強暴動作逼迫就范。就生物學而言,這种“不正常”的社會現象其實是一种自然界的“正常”現象,打從有雄性与雌性以來,雄性一直擔任性侵略者的角色(這從雄性的生殖器官永遠是凸起式的,而雌性永遠是凹陷式的即可得到證明,雌性是接受者)。
  大自然中多的是強梁硬上弓,即使一個愿打,一個不愿挨,雌性也可老實不客气地將對方赶走,而人類社會中的男女關系就复雜許多,摻雜了許許多多個別性的“變因”。在受到性騷扰時,我們的意識會告訴我們,這是welcome或unwelcome的!對于unwelcome的性騷扰,在處理上我們還有很多意識上的顧忌:
  ◆如果拒絕他會不會丟飯碗?(女下屬對上司性騷扰的第一反應。)
  ◆如果拒絕他,他會不會從此不理我?或者去找別的女人?(年輕女孩對初識男子性騷扰的第一反應。)
  ◆如果拒絕他,他會不會罰我功課不及格?或,如果不拒絕他,我是不是可以得到刮目相看?(女學生對男老師性騷扰的反應。)
  ◆如果拒絕他,我是不是會在這個家里活不下去?(這是一個与父兄有亂倫關系的女孩告訴記者的話。)
  女性在處理性騷扰問題時,腦袋里其實充滿了許多假設性的問題。如果克萊頓要將男女間的性騷扰解釋為權力斗爭,恐怕也符合部分真理。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最新的流行時尚——女人對男人的性騷扰吧。就我所做的台灣白領階級的性騷扰調查(對不起,這個調查范圍很小,可能還未征詢到你的意見),辦公室男性抱怨的多是女性“口頭”上的性騷扰。而抱怨者多屬年輕。自認稍有姿色的男性。
  他們認為辦公室女性在兩种狀況下最喜歡進行口頭“性騷扰”:
  一是女性人多勢眾時。女人在一個同性群体中,會因取得性別上的壓倒性胜利而進行口頭性騷扰。“黃后”咽此而大開小男生玩笑。
  二是老鳥對菜鳥時。當一個女人自恃經驗丰富,她确實也擁有了挑釁男“性”的能力。不過,以上口頭性騷扰對男性而言是welcome或unwelcome很難說。目前在台灣辦公室內,偶爾會听聞的女性性騷扰,多半來自年華老去的女上司和年輕“貌美”的男下屬間。“反正吃吃豆腐,看看他們气得像只小公雞一樣也無妨嘛,他們又沒損失什么!”我曾听一位有“豪放女”之稱的女主管如此調侃。不過,這多半只限于口頭上,或是“偶爾碰你一下肩膀”。如果你想找到克萊頓《揭發》一書中風情万种的女主管企圖重溫舊好而遭拒絕,即將此男部屬變相革職這种事,嘿嘿,除了自己做做白日夢外,你還可以去看以后依《揭發》而拍的電影!
  至于台灣女人可不可能對男人施展身体上的性騷扰呢?
  我想我們不用擔憂這种假設性的問題。不過,据我大半數男同事的意見是:
  Welcome!誰怕誰?
  (當然,我必須告訴你,他們都不是年輕又稍有姿色的那一种。)
  放棄“婚姻比較學”
  現代婚姻,維持不易。很多人這樣感歎。問題出在哪里?
  問題當然很多。每一樁婚姻都是個人的獨特事業,“湊合”的方式殊异,人人經營方法也不同,沒有什么通則可循。
  踏上婚姻路的第一步,你當然已經成竹在胸:無論未來有多少險阻,你愿与他相攜相扶共度;婚姻路上跌倒的人雖然多,但你仍堅信,自己和他會走得很好。
  是的,自信是成功的第一步。古今中外,屢試不爽。
  但除了自信之外,最好還是要有一點“自棄”。現代美滿婚姻難為,絕不好歸咎于現代女性自信太多(嘿,那是食古不化的父權時代說法,自認為赶得上時代的女性,請不要殺自己威風,人云亦云),反而是因她們自信不足,不了解自己的真正需求,未認清自己的主張,也不放棄一些因循苟且的坏習性,因而使甜蜜家庭的气氛變得似一攤渾水。
  身為現代女子,你已滿載許多,是必須要放棄一些的。
  放棄什么呢?丟掉自古有之、且几乎所有女人都酷愛的一套“婚姻比較學”。女人在潛意識上,似乎常在找尋同儕認同,不斷比較,且樂此不疲,在意“別人怎么看自己”,而不在乎“到底我怎么做會比較好”。且讓我們自問:是不是把自己的眼睛与嘴巴放在別人的身上,而忽略了最重要的自己和与自己最親的人的感受?
  從小我們就活在層層的比較中。阿美數學考九十九分,神气什么,下次我要考一百;阿珠的爸爸開的是BMW的車,我也希望爸爸買一部跟他比美;小麗的男朋友是醫生,看她,她長得那么難看,一點也不如我,她也配?阿蘭二十二歲和某小開訂婚,自己心中暗叫不好,唉呀呀,我也得赶快嫁出去……
  在婚姻之中,很多自詡為現代人的女性也逃不過“婚姻比較學”:
  ——“喂,莉莉的先生負責擦地板,你能不能勤快一些?”“人家的先生已經是主任了,你還在滿地爬……”
  ——“我的死党度蜜月到夏威夷去,我們要去哪里?”“膨湖?多么沒面子!”
  ——“大呆,你多學學人家,看人家老公好体貼喲……”“你應該陪我逛街、看電影,冷落嬌妻是不應該的!”
  有意無意的一句話,其實都會讓親愛的他不是滋味,難保有一天不會火山爆發。
  沒有人喜歡被比較,沒有人會在比較中永遠占优勢。每個人有它的优缺點,每個婚姻亦然。法國小說家杜拉斯曾說:“假如要愛,就該接受愛的全部。”
  換成婚姻,我們也必須這樣說:“假如要結婚,就該接受婚姻的全部。”一切可能的美麗与丑惡。成長甚至幻滅,全部的全部。
  對喜歡比較的女人而言,說不出口的永遠比說得出口的更多。無數的小分子在心中藏久了便成傷害婚姻的毒蛇,不時會出來猛咬一口。暗中比較自己的房子与別人的房子、自己先生的職位与別人先生的職位、自己的孩子与別人的孩子……無所不比!
  有人笑說,昔日婚前風度翩翩的清純少女就是在這樣的比較中淪陷的。曾几何時,攬鏡自照,你已成庸俗不堪的婦人。小心,小心。
  比較中沒有輸贏,所得出的結果不外是小小的自滿或大大的自卑。這兩者對婚姻都是深入骨髓的傷害,只有積貯他的怨憤或讓人訝然看見你吐出妒忌的毒液,所以自苦,也惹得別人痛苦。
  同時,我們遺忘了自己的婚姻。太在乎別人,便相對遺忘了自己。失去了自己的真正想法之后,再受何等高等教育的女性都像《紅樓夢》中賈寶玉所形容的一樣,從水化做了泥。
  也許你會發現一种情況:你不比人家,人家偏要來比你,這個世界舌頭比手和腦袋靈活的人多的是。
  惟一的應對法則,便是置之不理。若有人硬要沒事找事地來和你一較長短,只好不理,不要同她一般見識。因為,婚姻是不能比較的。專家說歸專家說,別人說歸別人說,當事人甘之如飴就好。它,不只有一种形式。
  有人說:“婚姻好比琢玉,比的不是誰的玉好,而是誰花的心思多,誰的雕工獨到。”且記得,雕王也要順著玉性。人性如玉性,絕大部分是江山易改,本性難移。掌握玉的本質,配合良工,才能做一件精品。
  婚姻,自己覺得好就好,沒有“因為別人那樣,所以我也要那樣”的道理。
  不比較,天高海闊,快樂許多,你絕對可以有自己的婚姻方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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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自書香門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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