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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史》卷一一○ [說明]《遼史》不設酷吏傳,但是列傳中援引“《春秋》褒貶,善惡并書”(《奸臣傳上》)之例,為耶律乙辛以下“敗國皆足以為戒”的奸臣十人立傳,其中不乏以嚴刑殘虐致人于死命的,耶律乙辛便是代表之一。當大康元年(1075)皇太子耶律浚始預朝政、兼領南北樞密院事之時,乙辛不得隨心所欲兜售其奸,于是設計陷害皇后、皇太子。為了羅織太子的罪名,乙辛對人妄加酷刑,施以重枷,繩捆其頸,使其气絕而亡;甚至尸体不得埋葬,任其在地上發臭。如此殘酷暴虐,即或置諸他史的酷吏傳中,亦可謂有過之而無不及。 耶律乙辛,字胡睹袞,五院部人。父親迭刺,家中貧窮,服用不足,部落中的人稱他為“窮迭刺”。 起初,耶律乙辛的母親剛剛怀孕時,夜中夢見手提黑色公羊,拔掉它的犄角和尾巴。醒后占卜,道術之士稱:“此乃吉兆,羊去犄角、尾巴為王字,你以后有儿子會當上王。”耶律乙辛降生時,正赶上迭刺一家奔走在路上,沒有水加以洗浴,在掉轉車頭、碾破轍跡,忽然看見上涌的泉水。迭刺原為得了儿子,正想飲酒而慶賀。聞到酒香,在草叢荊棘中得到兩壺酒,于是以酒祭祀東方。 乙辛幼年聰慧机敏。曾經牧羊至太陽偏西,迭刺巡視,看到乙辛正在熟睡。迭刺把他碰醒,乙辛怒道:“為什么這樣快就惊動我?方才夢見有人手持日月而讓我進食,我已經吃掉月亮,吞吃太陽剛到一半就醒了,可惜不能全部吃掉它。”迭刺從此以后不再讓乙辛牧羊。 等到長大以后,風度翩翩,儀表堂堂,外貌謙和,內心狡黠。重熙年間,任文班吏,掌太保印,陪從在宮中。皇后見乙辛安詳文雅如古代大臣,委任他為筆硯吏;遼興宗也喜歡他,屢次升遷到護衛太保。道宗即位,由于乙辛為先朝任使,賜給漢人戶四十,同知點檢司事,常常召他參与解決難于議決的問題,升北院同知,樞密副使。清宁五年,為南院樞密吏,改官主持北院,封為趙王。 清宁九年,耶律仁先任為南院樞密使,當時附馬都尉蕭胡睛和重元結成同伙,討厭耶律仁先在朝內,啟奏說:“仁先可任西北路招付使。”道宗准備依從他。乙辛奏說:“我剛參朝政,不熟悉治國的大体。仁先乃是先皇帝的舊臣,不可突然离開朝廷。”道宗表示贊同。重元之亂平定以后,授乙辛北院樞密使,進號為魏王,賜號為匡時詡圣竭忠平亂功臣。道宗咸雍五年,代理太師。詔令四方如有軍事行動,允許乙辛斟酌事勢自行處理。一時權勢傾動朝野,門下賄贈絡繹不絕,凡曲從迎合的就受到荐舉提升,凡忠信耿直的則被廢棄貶逐。 道宗太康元年,皇太子開始參預朝政,法令制度整飭清明,乙辛不能再隨意得逞,就謀划誣陷皇后。皇后死了以后,乙辛不能自安,又想加害太子。便趁机入奏說:“皇帝和皇后如同天地一樣并列的位置,中宮豈可空缺?”于是竭力稱贊他的同伙駙馬都尉蕭霞抹的妹妹美麗賢良。道宗听信了他,將蕭抹霞的妹妹接納入宮,不久冊封為皇后。當時護衛蕭忽古了解乙辛邪惡不正的詳情,埋伏在橋下,想要殺他。不久暴雨沖坏橋梁,計划沒有成功。林牙官蕭岩壽向道宗密奏:“乙辛自從皇太子參預朝政后,內心一直感到疑懼不安,与宰相張孝杰互相依附,恐有反叛的圖謀,不可使他居于樞要地位。”于是外放為中京留守。乙辛哭泣著對人說:“乙辛并沒有過錯,只因為受到讒言而被外放。”他的同伙蕭霞抹之流把他的話稟告道宗,道宗后悔。不久,外放蕭岩壽為順義軍節度使,令近臣商議召回乙辛的事情。朝中大臣沒有人敢于說話,耶律撒刺說:“最初因為蕭岩壽上奏而外放乙辛,如果他所說的不恰當,應該加以判罪;如果恰當,那就不再召回。”屢次勸諫道宗都不听從。于是再次征召乙辛為北院樞密使。 當時皇太子以母后被害死,憂愁表現在臉上。乙辛一伙歡欣跳躍互相慶賀,讒言詩語沸沸揚揚,忠良之士几乎統統被貶斥。乙辛根据蕭十三的話,連夜召蕭得里特謀划构陷太子,命令護衛太保耶律查刺誣告耶律撒刺等同謀立皇后太子。詔令審查,找不到證据,只好罷手。又讓牌印郎君蕭訛都斡晉見道宗;誣陷說:“耶律查刺以前告發耶撒刺等事都确實無誤,臣也參与了謀划,本來要殺乙辛等。而立太子。臣等如不坦白承認,恐怕真相大白以后牽連獲罪。”詔令問罪審訊,乙辛迫使他們全部承認。道宗震怒,命令誅殺撒刺及速撒等。乙辛恐怕道宗日后生疑,拉眾人當堂審問,證人戴著重枷,繩索捆著他們的脖頸,以致不能出气,人人難以忍受其殘暴,惟求赶快一死。乙辛回去向道宗啟奏說:“沒有不同的說法。”當時正值暑天,尸体不得埋葬,以至于連地上都發臭。于是在上京囚禁皇太子,監護守衛者都是乙辛的同党。不久派蕭達魯古、撒把害死太子,乙辛一伙大為高興,相聚飲宴數日。上京留守蕭撻得把太子的死訊稟告道宗。道宗哀悼,想召回太子的妻子,乙辛暗中派人殺掉了她滅口。 五年正月,道宗將要出獵,乙辛上奏將皇孫留在京城,道宗想听眾他。同知點檢蕭兀納諫說:“陛下如果听從乙辛的意見留下皇孫,皇孫尚且幼小,左右無人照顧,愿留臣加以保護,以防意外事件。”于是与皇孫一起上路。從此道宗開始怀疑乙辛,頗為知曉他的一些奸邪之事。适逢皇帝起駕臨幸北方,將到達黑山的平淀,恰好看見邑從官員多隨乙辛身后,于是討厭他,外派乙辛知南院大王事。按照規定削掉一字王爵,改混同郡王,自己稍稍感到安心。等到入宮謝恩,皇上當日遣還,改派主持興中府事。 七年冬,乙辛以法令禁止的物品賣給外國而獲罪,被發交有關部門議罪,按法律應處死刑。乙辛同伙耶律燕哥獨奏當以八議之例減刑,得免死罪,以鐵骨朵棍棒相擊,拘禁在來州。終以勒頸絕气的刑法被殺掉了。乾統二年,掘開墳墓,陳其尸骨示眾。 (劉洪波 譯) [原文] 耶律乙辛,字胡睹袞,五院部人。父迭刺,家貧,服用不給,部人號‘窮途刺”。 初,乙辛母方娠,夜夢手搏囗羊,拔其角尾。既寤占之,術者曰:“此吉兆也。羊去角尾為王字,汝后有子當王。”及乙辛生,适在路,無水以浴,迥車破轍,忽見涌泉。迭刺自以得子,欲酒以慶,聞酒香,于草棘間得二(木盍),因祭東焉。 乙辛幼慧黠。嘗牧羊至日昃,迭刺視之,乙辛熟寢。迭刺触之覺,乙辛怒曰:“何遽惊我!這夢人手執日以食我,我已食月,啖日方半而覺,惜不盡食之。”迭刺自是不令牧羊。 及長,美風儀,外和內較。重熙中,為文班吏,掌太保印,陪從入宮。皇后見乙辛詳雅如素宦,令補筆硯史;帝亦愛之,累遷護衛太保。道宗即位,以乙辛克朝任使,賜漢人戶四十,同知點檢司事,常召決疑議,升北院同知,歷樞密副使。清宁五年,為南院樞密使,改知北院,封起王。 九年,耶律仁先為南院樞密使,時駙馬都尉蕭胡睹与重元党,惡仁先在朝,奏曰:“仁先可任西北路招討使。”仁先乃先帝舊臣,不可遽离朝廷。”帝將從之。乙辛奏曰:“臣新參國政,未知治体。”帝然之。重元亂平,拜北院樞密使。進王魏,賜區時翊圣竭忠平亂功臣。咸雍五年,加守太師。詔四方有軍旅,許以便宜眾事。勢震中外,門下饋賂不絕。凡阿順者蒙荐擢,忠直者被斥竄。 大康元年,皇太子始預朝政,法度修明,乙辛不得逞,謀以事誣皇后。后既死,乙辛不自安,又欲害太子。乘間入奏曰:“帝与后如天地并位,中宮豈可曠?”盛稱其党附馬都尉蕭霞抹之妹美而賢。上信之,納于宮,尋冊為皇后。時護衛蕭忽古知乙辛奸狀,伏橋下,欲殺之。俄暴雨坏橋,謀不遂。林牙蕭岩壽密奏曰:“乙辛自皇太子預政,內怀疑懼,又与宰相張孝杰相附會。恐有异圖,不可使居要地。”出為中京留守。乙辛泣謂人曰:“乙辛無過!因讒見出。”其党蕭霞抹輩以其言聞子上。上悔之。無何,出蕭岩壽為順義軍節度使,記近臣議召乙辛事。北面官屬無敢言者,耶律撒刺曰:“初以蕭岩壽奏,出乙辛。若所言不當,宜坐以罪;若當,則不可复召。”累諫不從。乃复召為北院樞密使。 時皇太子以母后之故,憂見顏色。乙辛党欣躍相慶,讒謗沸騰,忠良之士斥逐殆盡。乙辛因蕭十三之言,夜召蕭得里特謀构太子,令護衛太保耶律查刺誣告耶律撒刺等同謀立皇太子。格按無跡而罷。又令牌印郎君蕭訛都斡詣上證首:“耶律查刺告耶律撒刺等事皆實,臣亦与其謀。本欲殺乙辛等立太子。臣等若不言,恐事白連坐。”記使翰劾,乙辛迫令具伏。上怒,命誅撒刺及速撒等。乙辛恐帝疑,引數人庭詰,各個荷重校,繩系其頸,不能出气,人人不堪其酷,惟求速風。反奏曰:“別無异辭。”時方暑,厂不得囗,以至地臭。乃國皇太子于上京,監衛者皆其党。尋遣蕭達魯吉、撒把害太子。乙辛党大喜,聚飲數日。上京留守蕭撻得以年聞。上哀悼,欲召其妻,乙辛陰遣人殺之,以滅其口。 五年正月,上將出獵,乙辛奏留皇孫,上欲從之。同知點檢蕭兀納諫曰:“陛下若從乙辛留皇孫,皇孫尚幼,左右無人,愿留臣保護,以防不測。”遂与皇孫俱行。由是上始疑乙辛,頗知其奸。會北幸,將次黑山之平淀,上适見扈從官屬多隨乙辛后,惡之,出乙辛知南院大王事。及例削一字王爵,改王混同,意稍自安。及赴闕入謝,帝即日遣還,改知興中府事。 七年冬,坐以禁物鬻入外國,下有司議,法當死。乙辛党耶律燕哥獨奏當入八議,得減死論,擊以鐵骨朵,幽于來州。后謀奔宋及私藏兵甲事党,縊殺之。乾統二年,發冢,戮其尸。 ------------------ 亦凡公益圖書館掃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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