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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澄傳



             ——《元史》卷一九一

  [說明]譚澄,字彥清,金末元初人。襲叔職任交城令,時年十九,壓制豪強,扶救貧民。入忽必烈藩府,頗受信任。忽必烈即位后,被提升為怀孟路總管,教民种植,地無遺利。歷河南、平灤兩路總管,至元七年(1270),入為司農少卿。西南夷羅羅斯內附于元,元世祖以譚澄為副都元帥,同知宣尉使司事。剛到任,便因病去世。元世祖曾与謀臣劉秉忠論各處牧守,秉忠曰:“若邢之張耕,怀之譚澄,何憂不治哉!”

  譚澄,字彥清,德興府怀來縣人。父親譚資榮,金朝末年任交城令,蒙古軍攻下河朔地區,譚資榮率全縣歸附,賜給金符,任命為元帥左都監,仍兼任交城縣令。不久,又踢給虎符,為行元帥府事,隨從攻打汴京有功。四十歲時生病,舉荐弟弟譚資用代理自己的職務。譚資用去世,譚澄又承襲了叔叔的職務。譚澄自幼聰穎,任交城縣令時,年僅十九歲。交城境內有一條文谷河,分流灌溉交城的田地,文谷水北岸的郭帥筑堰獨攬水利,多年來,人們一直為此事告狀,都未獲得妥善處理。譚澄以理折服郭帥,令其把水堰決開,使交城百姓均受其利。強豪之民中有人掌握著官吏的短處,因而作奸犯科,譚澄察出他們的姓名,都依法予以治罪。乙未年登記戶籍,官府多以客居的人戶登記,及到征收賦稅,居民逃散殆盡,官府又借貸給百姓,積下的利息有數倍之多,百姓無法償還。譚澄至朝廷覲見,通過中書令耶律楚村,向太宗窩闊台面陳利害,太宗為之動情,于是下令免去拖欠的賦稅,私人所欠的錢物,年月雖長,也只取一倍的利息;逃走的百姓能夠歸回者,免去三年的租稅。詔令下達后,公私都稱便。壬子年,又大規模登記戶口,譚澄把不是常久居住在交城者的戶口全部刪去,賦稅因此能夠按時征收。
  甲寅年,忽必烈從大理歸來,譚澄前往晉見,被留在忽必烈王府。凡是派遣使臣,必定要由譚澄陪同,而以他的弟弟譚山阜為交城縣令。當時忽必烈以皇帝之弟在京兆設立藩府,總領全國的軍隊。丁已年,有人离間忽必烈与元憲宗蒙哥之間的關系,憲宗因此對忽必烈有了疑心,于是解除了忽必烈的兵權,派阿藍答儿前往京兆,召集大批官吏,設立考察官吏的官署,以一百四十二條考核官員,獲罪的人非常多,忽必烈常派遣左丞闊闊及譚澄与阿藍答儿等周旋,以彌補缺漏,及至忽必烈親自入朝,憲宗才下令停止考核。
  中統元年,元世祖忽必烈即位,擢升譚澄為怀孟路總管,不久又賜給金符,可換用金虎符。這一年大旱,譚澄讓百姓開鑿唐溫渠,引來沁水灌溉田地,百姓得以躲過饑荒;他又教導百姓种田植樹,土地都得到充分利用。至元二年,遷升為河南路總管,改任平灤路總管。七年,入朝廷任司農少卿,不久又出朝任京北總管;居官一年,改任為陝西四川道提刑按察使,建議說:“不孝敬有三個方面,沒有后代是最大的不孝,應該下令,百姓年紀在四十歲以上仍沒有儿子的,听憑其娶妾,以接續香火。”朝廷采納了這個建議,于是頒布命令。四川僉省嚴忠范守衛成都,被宋將咎万壽擊敗,退守成都內城。元世祖忽必烈命譚澄取代嚴忠范。譚澄赴任后,掩埋拋棄在外的將士遺骸,修繕好被燒毀的房屋,賑濟饑餓貧困的百姓,召集逃亡的人眾,百姓才稍稍安定。這時西南夷人羅羅斯族歸附元朝,元世祖認為安定新歸附者,應該選用文武全才的人,于是任命譚澄為羅羅斯副都元帥,同知宣慰使司事。他剛到任,便因病去世了,享年五十八歲。
  元世祖曾与太保劉秉忠評論當時各地方長官,劉秉忠說:“如果都像邢州的張耕,怀來的譚澄,還憂慮不能治理好國家嗎?”游顯任大名宣撫使,曾經為各路的總管向朝廷請求虎符和委任狀,譚澄到中書省辭謝說:“難道皇上不認識我譚澄嗎?卻要由游顯舉荐!”中書省因此特地把他的名字划掉了,他就是這樣耿介。他的儿子譚克修,歷任湖北、河南、陝西三道提刑按察使。(劉洪波 譯)

  [原文]

  譚澄,字彥清,德興怀來人。父資榮,金末為交城令。國兵下河朔,乃以縣來附,賜金符,為元帥左都監,仍兼交城令。未几,賜虎符,行元帥府事,從攻汴有功。年四十,移病,舉弟資用自代。資用卒,澄襲職。澄幼穎敏,為交城令時年十九。有文谷水,分溉交城田,文陽郭帥專其利而堰之,訟者累歲,莫能直,澄折以理,令決水,均其利于民。豪民有持吏短長為奸者,察得其主名,皆以法治之。歲乙未,籍民戶,有司多以浮客占籍,及征賦,逃竄殆盡,官為稱貸,積息數倍,民無以償。澄入覲,因中書耶律楚材,面陳其害,太宗惻然,為免其逋,其私負者,年雖多,息取倍而止;亡民能歸者,复三年。詔下,公私便之。壬子,复大籍其民,澄盡削交城之不土著者,賦以時集。
  甲寅,世祖還自大理,澄進見,留籓府,凡遣使,必以澄偕,而以其弟山阜為交城令。時世祖以皇弟開籓京兆,總天下兵。歲丁巳,有間之者,憲宗疑之,遂解兵柄。遣阿藍答兒往京兆,大集官吏,置計局百四十二條以考核之,罪者甚眾,世祖每遣左丞闊闊与澄周旋其間,以彌縫其缺,及親入朝,事乃釋。中統元年,世祖即位,擢怀孟路總管,俄賜金符,換金虎符。歲旱,令民鑿唐溫渠,引沁水以溉田,民用不饑。教之种植,地無遺利。至元二年,遷河南路總管,改平灤路總管。七年,入為司農少卿,俄出為京兆總管。居一年,改陝西四川道提刑按察使,建言:“不孝有三,無后為大。宜令民年四十無子听取妾,以為宗祀計。”朝廷從之,遂著為令。
  四川僉省嚴忠范守成都,為宋將昝万壽所敗,退保子城,世祖命澄代之。至則葬暴骸,修焚室,賑饑貧,集逋亡,民心稍安。會西南夷羅羅斯內附,帝以撫新國宜擇文武全才,遂以澄為副都元帥,同知宣慰使司事。比至,以疾卒,年五十八。
  世祖嘗与太保劉秉忠論一時牧守,秉忠曰:“若邢之張耕,怀之譚澄,何憂不治哉!”游顯宣撫大名,嘗為諸路總管求虎符宣麻,澄至中書辭曰:“皇上不識譚澄耶?乃為顯所舉!”中書特為去之。其介如此。
  子克修,歷湖北、河南、陝西三道提刑按察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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