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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哥傳



             ——《元史》卷二○五

  [說明]桑哥(?—1291),又譯作桑葛,元代畏吾儿人。國師膽巴之徒,通曉多國語言,曾做譯使。好言財利事,為元世祖忽必烈所喜,至元年間,擢升為總制院使,領佛教及吐蕃之事。舉荐過章間及盧世榮。至元二十四年(1287),复置尚書省,任平章政事。十一月,升任右丞相,檢核前中書省所欠財物,籍沒宮員家產甚多。置征理司,稽考、理算各級官署倉庫,增加各級稅額,官民皆怨。總制院改名宣政院,世祖命其以開府儀同三司、右丞相兼宣政使。世祖又命銓調內外官之宣敕,皆通過桑哥主管的尚書省。從此以刑爵做為貨物販賣,求官者皆走其門,以貴价以買其所欲。貴价入,當刑者免,求爵者得,綱紀大坏,人心惊駭。二十八年春,為人所劾,下獄處死。

  桑哥,膽巴國師的弟子,能通曉多國語言,所以曾擔任西部蕃的譯使。為人狡獪強橫,喜歡談論財利之事,受到元世祖的喜愛。在貴顯之后,便諱言曾以膽巴為師,并背叛了老師。至元年間,被擢升為總制院使。總制院主管佛教之事,兼管吐蕃事務,御史台曾准備任命章閻為按察使,世祖說:“桑哥曾向我推荐過這個人。”盧世榮受到重用,也是由于桑哥的舉荐。中書省曾命令一個名叫李留判的人購買油料,桑哥自己請求得到買油的錢去買,司徒和李霍孫說,此事你不應做,桑哥不服,与和李霍孫互打了起來,并且說:“与其讓漢人侵占偷盜,不如讓僧寺及官府營些利息?”于是給了和李霍孫一万斤油。桑哥后來把這筆錢所得的利息進獻給官府,和李霍孫說:“我當初不懂這個道理。”一天,桑哥在世祖面前論說和雇和買之事,因而談到這件事,世祖更加喜歡他了,始有委以重任之意;曾下詔旨令桑哥列具中書省臣的名字報上,朝廷上有新的建置,人才的任用、貶退,桑哥都參与討論。
  至元二十四年,閏二月,再次恢复尚書省,于是任命桑哥及鐵木儿為平章政事,下詔布告全國。改行中書省為行尚書省,六部為尚書六部。三月,再改确定鈔法,向全國發行至元寶鈔,中統寶鈔仍舊流通。桑哥曾奉圣旨檢核行中書省的事務,共查出虧欠的錢鈔四千七百七十錠、磨損破爛的錢鈔一千三百四十五錠,平章麥術丁當即自己伏罪,參知政事楊居寬自我辯解說自己實際上只負責銓選,錢谷之事非由他專管,桑哥令手下用拳頭打他的臉說:“你既然負責銓選,難道就沒有提拔、貶退失當的事嗎?”不久也伏罪了。參議伯降以下的官員,凡是檢核有違反規定,損耗丟失等事,以及參議王巨濟曾經說新鈔不便而違背圣旨,都各自伏罪。派參政忻都奏報世祖,世祖令丞相安童与桑哥共同商議,并且詔諭:“不要讓麥術丁等人以后以因脅迫逼問而自還作為口實,這些人本來就是狡黠之輩。”几天后,桑哥又奏報:“審問中書省參政郭佑,中書省欠員很多,他卻失職不言,還以疾病作為理由,臣對他說:‘中書省的政務,如此敗坏,你力不能及,為什么不告訴蒙古大臣。’所以毆打屈辱了他一頓,如今他已伏罪。”世祖令他對此事嚴加追查。后來,郭佑与楊居寬被處以棄市之刑,人們都認為他們冤屈。御史台官王良弼,曾和人談論尚書省政務,又說:“尚書省查核中書省,不遺余力,以后我們若有机會揭發尚書省的奸邪、謀取私利之事,誅殺籍沒他們也沒有什么困難。”桑哥听說后,把王良弼抓了起來,与中書台院札魯忽赤一起審問,王良弼伏罪。桑哥說這些人誹謗朝政,不處死罪無法懲戒后人,于是處死王良弼,籍沒其家財。有個名叫吳德的人,曾任江宁縣達魯花赤,請求升官未成功,私下与他人非議朝政,又說:“尚書省如今糾正中書省的弊端,以后再被中書省糾核,唯獨你們這些人不死?”有人把這些話告訴了桑哥,立即把吳德拘捕來審問,處以死刑,將其老婆孩子沒入官府。
  桑哥曾上奏由沙不丁遙領江淮行省左丞,烏馬儿為參政,依前例負責泉府、市舶兩司之事,拜降為福建行省平章。桑哥取得圣旨后,又對世祖說:“臣下先輩曾說過,凡是任用中書、尚書兩省臣屬改行省官員,都要与丞相安童共同商議。這次上奏請任用沙不了、烏馬儿等人,正巧丞相回到大都,來不及商議,臣恐怕有人會以臣先前的上奏作口實議論此事。”世祖說:“安童不在,我是你的主人;朕已推批實行,有人議論,讓他到我面前來說。”當時江南行御史台和行省,并沒有文件往來,事無巨細,必須征求朝廷御史台的意見呈報中書省上奏。桑哥認為上呈文件稽留誤事,應該按照朝廷御史台的例子,文件分別呈送到行省。又進言說:“按察司的案子,應允許各路的民官檢查,互相糾核檢舉。況且自從太祖時便有圣旨,凡是事務性官員都要互相審察,這是先代的慣例。”意見被采納。
  十月,乙西,世祖給翰林院諸臣發布諭旨:“以丞相負責尚書省政務,漢、唐兩代有沒有這种体制?”都回答說:“有過。”次日,左丞葉李把翰林、集賢院諸臣的回答上奏,并且說:“先前的中書省官不能推行的事,平章桑哥能夠做到,應拜為右丞相。”世祖發布制書說:“可以。”于是任命桑哥為尚書省右丞相,兼任總制院使,領功德使司事,進升官階為金紫光祿大夫。桑哥又上奏,請求以平章鐵木儿代替自己先前的位置,右丞阿刺渾撒里升為平章政事,葉李遷升為右丞,參知政事馬紹遷升為左丞。
  十一月,桑哥進言:“臣先前因各道宣慰司以及路、府、州、縣官吏,行動遲緩誤事,奉行圣旨派人遍加鞭答斥責;現有真定宣慰使速哥、南京宣慰使答失蠻,都是有功勳的元老舊臣之子,應听憑圣上裁決。”敕令罷免二人的職務。次年正月,因甘肅行尚書省參知政事鐵木哥無心處理政務,又不与桑哥同心,桑哥奏報由乞牙帶代替。不久,又以江西行尚書省平章政事忽都鐵木儿不稱職,上奏請求罷免。兵部尚書忽都答儿不勤勉任職,桑哥令人毆打之后上奏,世祖說:“這些人不被罷免,你的事怎么能推行。”万億庫中保存舊牌條七千余條,桑哥進言說,年代長了會腐坏,應破開他用。曾賜給諸王出伯兩万五千兩白銀、絹帛一万匹,用官驢馱著送去,送到后把驢子也賜給了出伯。桑哥進言說;不如用驢子把玉石運回來,世祖深表同意,桑哥在小利方面就是這樣討好世祖。
  漕運司達魯花赤怯來,未曾巡查沿河的各處倉庫,致使糧谷被盜、腐爛的很多,桑哥建議以兵部侍郎塔察儿取代他。自從設立尚書省,所有的倉庫諸司,無不檢查考核,先是委派六部負責,后又認為職責不專,于是設立征理司,以懲治應被追回財物、糧谷的人。當時桑哥以清理核算糧谷、錢財為主要任務,條分縷析,管理倉庫的人無不破產;及至應該更換替代時,人們拋棄家小四處逃避。十月,桑哥上奏:“湖廣行省的錢谷,已責成平章要束木自己償還,外省的欺騙盜取之事一定很多,請求派參知政事忻都、戶部尚書王巨濟、參議尚書省事阿散、山東西道提刑按察使何榮祖、札魯花赤禿忽魯、泉府司卿李佑、奉御吉丁、監察御史戎益、金樞密院事崔或、尚書省斷事官燕真、刑部尚書安祐、監察御史伯顏等二十人,清理核算江淮、江西、福建、四川、甘肅、安西六省,每個省各二人,特別給予印章。尚書省及六部官員派下去后,政事不能荒廢,擬請選派人員代替他們的職掌,听憑其領取原來的俸祿。在清理核算的時候,應派兵給他們,以便于行使權力,而且可以護衛。”世祖都予以采納。當時全國都騷動起來,江淮地區尤為嚴重,而一些阿諛館佞之徒,卻暗示京城百姓史吉等人為桑哥立碑歌功頌德,世祖知道后說:“百姓要立碑,就讓他們立吧,可以告訴桑哥,讓他高興高興。”于是由翰林書寫碑文,題名為《王公輔政之碑》。桑哥又說統制院所屬的西蕃各宣慰司軍民、財物、糧谷,事務非常繁重,應該有所尊崇,上奏改為宣政院,官秩為從一品,使用三台銀印。世祖問任用誰負責,回答說:“臣下和脫因。”于是命令桑哥以開府儀同三司、尚書右丞相,兼任宣政使,領功德使司,脫因同為宣政使。
  世祖曾召見桑哥說:“朕由于葉李進言,更改至元的鈔法,運用的是法令,所寶貴的是信譽,你不要看作廢紙,事情的根本不可失掉,你應認識到這一點。”二十六年,桑哥請求考核甘肅行尚書省,以及益都淄萊陶金總管府,企省趙仁榮、總管明里等,皆有罪罷職。世祖到上都,桑哥說:“去年陛下臨幸上都,臣每天巡視內帑的各庫,今年想乘坐小轎巡查,人們一定會私下議論。”世祖說:“听憑人們議論,你可以乘坐。”桑哥又上奏:“近來委派尚書省的官員檢查左、右司的文書、簿籍,所有經過監察御史查核過的,遺漏的還很多。從今后應當下令,監察御史到尚書省查核時,要把名字寫在卷末,如果有遺漏,也好追究責任。仍然命令侍御史堅童巡視,有失誤則要連坐。”世祖予以采納。于是,鞭答四名監察御史,此后凡是監察御史到尚書省各部查核,各部的掾史都可以与他們分庭抗禮,只是派低級的官吏把文簿放在案上离去,監察御史則要全部審閱,而御史台的紀綱也廢馳了。
  參知政事忻都被派下去之后,不久又召回京師,以戶部尚書王巨濟專門負責清查核算,江淮行省左丞相忙兀帶總領其事。閏十月,《桑哥輔政碑》建成,立在尚書省前,碑外建樓覆蓋,涂以油漆。桑哥進言:“國家的經費支出廣泛,每年都入不敷出,以往年的支出情況計算,不足部分還有一百余万錠錢鈔。自從尚書省考核全國的錢財、糧谷,仰賴陛下洪福,只以所征收上來的財物補充,而沒有賦斂百姓,臣下恐怕從今后很難用這种辦法了。為什么?從倉庫中所能清理的東西少了,而侵占盜取的人也不多,臣下為此憂慮。我認為鹽稅每一引只收中統鈔三十貫,應增加至一錠;茶每引只收稅五貫,應增至十貫;酒醋的稅課,江南地區應增至十万錠,內地為五万錠。十八万協濟戶,自從入籍到現在已有十三年,只交納半賦,听說力役已經完了,應該增為全賦。這樣,國家的費用才可支持,臣下也可免于獲罪。”世祖說:“依照你們的建議施行。”
  桑哥專斷權利之后,凡是調派朝廷內外的官員,都由他獨自決定,而任命官員的文書仍由中書省發布,桑哥為此向世祖進言,世祖于是下令,從今后,任命文書都由尚書省發布。此后,他便把刑罰和爵位作為貨物販賣,求取官位的人都奔走于他的門下,以昂貴的价格來實現他們的欲望。价格高,則應受刑罰的人可以免罪,求取爵位的人便可得到,從而使政綱法紀极端腐敗,人們惊駭愕然。二十八年春,世祖在水郭北打獵,也里審班以及也先帖木儿、徹里等人,劾奏桑哥專斷權利,濫用權利求取賄賂。當時不忽木出使,世祖三次派人把他召來,在行殿上接見,世祖向他詢問桑哥的事,不忽木回答說:“桑哥阻塞聰明之士,紊亂朝政,誰反對他,他便以其他罪名誣陷處死。如今百姓失業,盜賊蜂擁而起,所招來的動亂旦夕既至,不立刻將其治罪,我們恐怕要為陛下擔憂了。”留守賀伯顏也曾向世祖陳奏桑哥的奸惡欺瞞之事。時間長久,劾奏桑哥的人愈來愈多,世祖才開始下決心將其治罪。
  二月,世祖詔諭大夫月儿魯說:“屢屢听說桑哥破坏朝廷綱紀,杜塞進言者之口;還曾毆打御史,他有什么罪狀,應該堅決審查處理。”桑哥等人拿著御史李渠等人已經審查的文卷前來,世祖令侍御史杜恩敬等人查驗并与桑哥辯論,先后往返四次,桑哥等人理屈辭窮。次日,世祖駐在大口,又召集御史台和中書省、尚書省的官員辯論。尚書省官員拿著文書上前進奏說:“前任浙西按察使只必,因在監督焚燒錢鈔時接受贓錢一千錠,曾發送檄文給御史台征召他,卻二年沒有得到結果。”杜思敬說:“文書發送的次序,都在卷宗里,如今尚書省卻拆開卷宗應對,可見其有弊。”速古儿赤暗里抱著卷宗上前進奏說:“用紅色印章封于紙縫,是為了防止欺瞞之弊,這些人身為宰相i卻拆開卷宗破坏封印与人辯論,這是教唆屬吏作奸犯科,應當將其治罪。”世祖表示同意,又責備御史台說:“桑哥作惡歷時四年,暴露出來的奸邪貪贓之事不止一件,你們御史台之臣很難說不知道。”中丞趙國輔回答說:“知道。”世祖說:“知道而不加彈劾,該當何罪?”杜思敬等應對說:“奪去官位,追還俸祿,唯靠圣上裁決。”辯論多日沒有結果。大夫月儿魯上奏說:“御史台的臣屬任職長久的,應當斥責罷免,新任官者留下。”于是把《桑哥輔政碑》拉倒搗毀,將桑哥下獄審問。七月,處以死刑。平章要束木,是桑哥的妻族。他在湖廣任官時,曾在一年正月初一,本應讓百官聚集在行省衙門,身穿朝服等待他;要束術卻把他們召到家里,受百官祝賀完畢,才到行省門前按常規禮儀拜賀;又曾暗中召見占卜的人,有過不軌之言。現在,中書省將其罪狀列出上奏,世祖下令給他戴上刑具,送到湖廣行省,在當地處死。(劉洪波 譯)

  [原文]

  桑哥,膽巴國師之弟子也。能通諸國言語,故嘗為西蕃譯史。為人狡黠豪橫,好言財利事,世祖喜之。及后貴幸,乃諱言師事膽巴而背之。至元中,擢為總制院使。總制院者,掌浮圖氏之教,兼治吐蕃之事。御史台嘗欲以章閭為按察使,世祖曰:“此人桑哥嘗言之。”及盧世榮見用,亦由桑哥之荐。中書省嘗令李留判者市油,桑哥自請得其錢市之,司徒和禮霍孫謂非汝所宜為,桑哥不服,至与相毆,且謂之曰:“与其使漢人侵盜,曷若与僧寺及官府營利息乎?”乃以油万斤与之。桑哥后以所營息錢進,和禮霍孫曰:“我初不悟此也。”一日,桑哥在世祖前論和雇和買事,因語及此,世祖益喜,始有大任之意。嘗有旨令桑哥具省臣姓名以進,廷中有所建置,人才進退,桑哥咸与聞焉。
  二十四年閏二月,复置尚書省,遂以桑哥与鐵木兒為平章政事。詔告天下,改行中書省為行尚書省,六部為尚書六部。三月,更定鈔法,頒行至元寶鈔于天下,中統鈔通行如故。桑哥嘗奉旨檢核中書省事,凡校出虧欠鈔四千七百七十錠、昏鈔一千三百四十五錠,平章麥術丁即自伏,參政楊居寬微自辯,以為實掌銓選,錢谷非所專。桑哥令左右拳其面,因問曰:“既典選事,果無黜陟失當者乎?”尋亦引服。參議伯降以下,凡鉤考違惰耗失等事,及參議王巨濟嘗言新鈔不便忤旨,各款伏。遣參政忻都奏聞,世祖令丞相安童与桑哥共議,且諭:“毋令麥術丁等他日得以脅問誣伏為辭,此輩固狡獪人也。”數日,桑哥又奏:“鞫中書參政郭佑,多所逋負,尸位不言,以疾為托。臣謂中書之務,隳惰如此,汝力不能及,何不告之蒙古大臣,故毆辱之,今已款服。”世祖命窮詰之。佑与居寬后皆棄市,人咸冤焉。台吏王良弼,嘗与人議尚書省政事,又言:“尚書鉤校中書,不遺余力,他日我曹得發尚書奸利,其誅籍無難。”桑哥聞之,捕良弼至,与中書台院札魯忽赤鞫問,款服,謂此曹誹謗,不誅無以懲后。遂誅良弼,籍其家。有吳德者,嘗為江宁縣達魯花赤,求仕不遂,私与人非議時政,又言:“尚書今日核正中書之弊,他日复為中書所核,汝獨不死也耶?”或以告桑哥,亟捕德按問,殺之,沒其妻子入官。
  桑哥嘗奏以沙不丁遙授江淮行省左丞,烏馬兒為參政,依前領泉府、市舶兩司,拜降福建行省平章。既得旨,乃言于世祖曰:“臣前言,凡任省臣与行省官,并与丞相安童共議。今奏用沙不丁、烏馬兒等,适丞相還大都,不及通議,臣恐有以前奏為言者。”世祖曰:“安童不在,朕,若主也。朕已允行,有言者,其令朕前言之。”
  時江南行台与行省,并無文移,事無巨細,必咨內台呈省聞奏。桑哥以其往复稽留誤事,宜如內台例,分呈各省。又言:“按察司文案,宜從各路民官檢核,遞相糾舉。且自太祖時有旨,凡臨官事者互相覺察,此故事也。”從之。
  十月乙酉,世祖遣諭旨翰林諸臣:“以丞相領尚書省,漢、唐有此制否?”咸對曰:“有之。”翌日,左丞葉李以翰林、集賢諸臣所對奏之,且言:“前省官不能行者,平章桑哥能之,宜為右丞相。”制曰“可”。遂以桑哥為尚書右丞相,兼總制院使,領功德使司事,進階金紫光祿大夫。于是桑哥奏以平章鐵木兒代其位,右丞阿剌渾撒里升平章政事,葉李遷右丞,參政馬紹升左丞。
  十一月,桑哥言:“臣前以諸道宣慰司及路府州縣官吏,稽緩誤事,奉旨遣人逼笞責之。今真定宣慰使速哥、南京宣慰使答失蠻,皆勳賢舊臣之子,宜取圣裁。”敕罷其任。明年正月,以甘肅行尚書省參政鐵木哥無心任事,又不与協力,奏乞牙帶代之。未几,又以江西行尚書省平章政事忽都鐵木兒不職,奏而罷之。兵部尚書忽都答兒不勤其職,桑哥毆罷之而后奏,世祖曰:“若此等不罷,汝事何由得行也。”万億庫有舊牌條七千余條,桑哥言歲久則腐,宜析而他用。賜諸王出伯銀二万五千兩、幣帛万匹,載以官驢,至則并以為賜。桑哥言:“不若以驢載玉而回。”世祖甚然之。其欲以小利結知如此。
  漕運司達魯花赤怯來,未嘗巡察沿河諸倉,致盜詐腐敗者多,桑哥議以兵部侍郎塔察兒代之。自立尚書省,凡倉庫諸司,無不鉤考,先摘委六部官,复以為不專,乃置征理司,以治財谷之當追者。時桑哥以理算為事,毫分縷析,入倉庫者,無不破產,及當更代,人皆棄家而避之。十月,桑哥奏:“湖廣行省錢谷,已責平章要束木自首償矣。外省欺盜必多,乞以參政忻都、戶部尚書王巨濟、參議尚書省事阿散、山東西道提刑按察使何榮祖、札魯忽赤禿忽魯、泉府司卿李佑、奉御吉丁、監察御史戎益、僉樞密院事崔彧、尚書省斷事官燕真、刑部尚書安祐、監察御史伯顏等十二人,理算江淮、江西、福建、四川、甘肅、安西六省,每省各二人,特給印章与之。省部官既去,事不可廢,擬選人為代,听食元俸。理算之間,宜給兵以備使令,且以為衛。”世祖皆從之。
  當是時,天下騷然,江淮尤甚,而諛佞之徒,方且諷都民史吉等為桑哥立石頌德,世祖聞之曰:“民欲立則立之,仍以告桑哥,使其喜也。”于是翰林制文,題曰《王公輔政之碑》。桑哥又以總制院所統西蕃諸宣慰司,軍民財谷,事体甚重,宜有以崇异之,奏改為宣政院,秩從一品,用三台銀印。世祖問所用何人,對曰:“臣与脫因。”于是命桑哥以開府儀同三司、尚書右丞相兼宣政使,領功德使司事,脫因同為使。世祖嘗召桑哥謂曰:“朕以葉李言,更至元鈔,所用者法,所貴者信,汝無以楮視之,其本不可失,汝宜識之。”
  二十六年,桑哥請鉤考甘肅行尚書省、及益都淄萊淘金總管府,僉省趙仁榮、總管明里等,皆以罪罷。世祖幸上都,桑哥言:“去歲陛下幸上都,臣日視內帑諸庫,今歲欲乘小輿以行,人必竊議。”世祖曰:“听人議之,汝乘之可也。”桑哥又奏:“近委省臣檢責左右司文簿,凡經監察御史稽照者,遺逸尚多。自今當令監察御史即省部稽照,書姓名于卷末,苟有遺逸,易于歸罪。仍命侍御史堅童視之,失則連坐。”世祖從之,乃笞監察御史四人。是后監察御史赴省部者,掾令史与之抗禮,但遣小吏持文簿置案而去,監察御史遍閱之,而台綱廢矣。參政忻都既去,尋召赴闕。以戶部尚書王巨濟專任理算,江淮省左丞相忙兀帶總之。
  閏十月,《桑哥輔政碑》成,樹于省前,樓覆其上而丹雘之。桑哥言:“國家經費既廣,歲入恆不償所出,以往歲計之,不足者余百万錠。自尚書省鉤考天下財谷,賴陛下福,以所征補之,未嘗斂及百姓。臣恐自今難用此法矣。何則?倉庫可征者少,而盜者亦鮮矣,臣憂之。臣愚以為鹽課每引今直中統鈔三十貫,宜增為一錠;茶每引今直五貫,宜增為十貫;酒醋稅課,江南宜增額十万錠,內地五万錠。協濟戶十八万,自入籍至今十三年,止輸半賦,聞其力已完,宜增為全賦。如此,則國用庶可支,臣等免于罪矣。”世祖曰:“如所議行之。”
  桑哥既專政,凡銓調內外官,皆由于己,而其宣敕,尚由中書,桑哥以為言,世祖乃命自今宣敕并付尚書省。由是以刑爵為貨而販之,咸走其門,入貴价以買所欲。貴价入,則當刑者脫,求爵者得,綱紀大坏,人心駭愕。
  二十八年春,世祖畋于漷北,也里審班及也先帖木兒、徹里等,劾奏桑哥專權黷貨。時不忽木出使,三遣人趣召之至,覲于行殿,世祖以問,不忽木對曰:“桑哥壅蔽聰明,紊亂政事,有言者即誣以他罪而殺之。今百姓失業,盜賊蜂起,召亂在旦夕,非亟誅之,恐為陛下憂。”留守賀伯顏亦嘗為世祖陳其奸欺。久而言者益眾,世祖始決意誅之。
  二月,世祖諭大夫月兒魯曰:“屢聞桑哥沮抑台綱,杜言者之口;又嘗捶撻御史。其所罪者何事,當与辨之。”桑哥等持御史李渠等已刷文卷至,令侍御史杜思敬等勘驗辨論,往复數四,桑哥等辭屈。明日,帝駐蹕大口,复召御史台暨中書、尚書兩省官辨論。尚書省執卷奏曰:“前浙西按察使只必,因監燒鈔受贓至千錠,嘗檄台征之,二年不報。”思敬曰:“文之次第,盡在卷中,今尚書省拆卷持對,其弊可見。”速古兒赤闍里抱卷至前奏曰:“用硃印以封紙縫者,防欺弊也。若輩為宰相,乃拆卷破印与人辨,是教吏為奸,當治其罪。”世祖是之。責御史台曰:“桑哥為惡,始終四年,其奸贓暴著非一,汝台臣難云不知。”中丞趙國輔對曰:“知之。”世祖曰:“知而不劾,自當何罪?”思敬等對曰:“奪官追俸,惟上所裁。”數日不決。大夫月兒魯奏:“台臣久任者當斥罷,新者存之。”乃仆《桑哥輔政碑》,下獄究問。至七月,乃伏誅。
  平章要束木者,桑哥之妻党,在湖廣時,正月朔日,百官會行省,朝服以俟。要束木召至其家,受賀畢,方詣省望闕,賀如常儀。又陰召卜者有不軌言。至是,中書列其罪以聞,世祖命械致湖廣,即其省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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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亦凡公益圖書館掃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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