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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東京灣決議


(一九六四年七月三十日至八月七日)

  美國距离在越南宣戰最近的一次事件是一九六四年八月的東京灣決議。影響這項決議的客觀環境在人們中間引起了激烈爭論,并一直延續到了現在。
  一九六四年八月之前,美國人民對越南的事態發展极少給予關注,戰爭似乎极為遙遠。東京灣改變了這种狀況。就短期而言,美國在東京灣的軍艦受到襲擊,隨之而產生的國會決議帶來了美國以前所未有的方式介入越戰的可能性,更為重要的是,就長期而言,約翰遜政府從一九六五年開始總是援引這項決議來證明其在越南采取的軍事行動符合憲法規定。
  國會承認這項決議賦予林登·B·約翰遜總統的巨大權力,但不認為總統有權宣戰,不認為這項權力可像過去一樣用來大幅度擴充駐越美軍數量——從一万六千名軍事顧問增至五十五万戰斗部隊。如果沒有這項決議,在以后几年中,宣戰和動用大量戰斗部隊也許是不可能的。
  許多人把一九六四年七月三十日至八月七日的九天視為“二十五年戰爭”中爭論最大的一個時期。這一點并不奇怪。
  三十年來,圍繞下述問題,激烈的爭論持續不斷:在東京灣發生了什么事;我們是如何向國會和公眾報告東京灣事件的;我們向國會謀求到的對事態做出反應的權力;在以后的歲月中,兩位總統屬下的行政机构是如何運用這項權力的等。
  主要的問題以及我的回答如下:
  ·据報告,北越巡邏艇在一九六四年八月二日和四日分別攻擊了美國驅逐艦。真的發生過這些攻擊事件嗎?
  回答:第一次攻擊的證据是無可置疑的。第二次攻擊似有可能,但不确定。
  ·當時和后來,某些國會議員和公眾認為約翰遜政府故意招來這些攻擊行動,意在為戰爭的升級尋找合理的理由,并從國會謀求到擴大戰爭的權力。這种觀點有任何根据嗎?
  回答:毫無根据。
  ·為回應北越的攻擊行動,總統命令美國海軍飛机襲擊了北越的四個巡邏艇基地和一個油庫。這次襲擊有道理嗎?
  回答:也許有道理。
  ·如果東京灣的行動沒有發生,這項國會決議會被提出來并獲得通過嗎?
  回答:基本上可以肯定會有一項決議在數周內提交給國會,而且极有可能獲得通過。不過,該項決議會面臨更為激烈的爭論,且有可能限制總統的權力。
  ·約翰遜政府依据東京灣決議在越南采取軍事行動(包括大幅度增加軍隊數量)是否合法?
  回答:絕對不合法。雖然該決議賦予總統足夠廣泛的權力以支持戰爭的升級,但正如我所言,國會從未打算把該決議作為采取此种行動的基礎,全國人民更無此愿。
  東京灣的事件涉及美國的兩次行動:代號34A計划和人所共知的德索托巡邏。
  正如我指出的,一九六四年一月國家安全委員會已批准中央情報局支持南越反對北越的秘密行動,密碼代號為34A計划。34A計划包括兩類行動:第一類,由船只和飛机投送帶有天線電裝備的南越特工隊到北越,進行破坏活動和搜集情報;第二類,由南越人或外國雇員駕駛的快速巡邏艇,用打了就跑的戰術襲擊北越海岸和島嶼上的設施。中央情報局支持南越的34A行動計划,駐越軍事援助司令部与他們保持著密切聯系,正如在華盛頓的參謀長聯席會議成員克魯拉克將軍一樣。
  303委員會——如此稱呼是因為委員會最初是在行政樓303室開會的——審查了秘密行動的計划安排。中央情報局在全世界的秘密行動均需得到303委員會的批准。總統的國家安全顧問(麥喬治·邦迪)是這個委員會的主席,其他成員有副國務卿(喬治·鮑爾)、副國防部長(賽勒斯·R·万斯,他于一九六四年初接替了羅斯韋爾·L·吉爾帕特里克)和中央情報局負責制訂計划的副局長(理查德·赫爾姆斯)。
  中央情報局常被批評者稱為“粗野的大象”,但我認為這是個誤解。在我任職于國防部的七年中(我相信也包括在此前和此后的政府中),中央情報局的所有“秘密行動”(包括間諜行動)都是得到總統、國務卿和國防部長或他們的代表批准的。未經批准,中央情報局無權采取行動。就我所知,該局從未擅自行動過。
  德索托巡邏在目的和程序上都与34A計划大不相同。巡邏行動是配備有特殊裝置的美國海軍艦艇全球電子偵察体系的一個組成部分。這些艦艇在公海上收集蘇聯、中國、北朝鮮和北越沿海基地發射出來的無線電和雷達訊號。這些巡邏船很像在我國沿海附近的蘇聯拖网漁船。在必要的情況下,我方收集的情報可用于針對這些國家的軍事行動中。通常由各艦隊司令——這次是由太平洋艦隊司令托馬斯·H·穆勒上將——決定巡邏的次數和路線,并与華盛頓的參謀長聯席會議共同審核。
  雖然某些人知道34A計划和德索托巡邏計划,但其批准程序是互相獨立的,所以很少有高級官員同時參与兩項計划的制訂和實施過程。我們當時應該同時參与。
  八月東京灣事件暴發前很久,我們了解34A行動計划的許多人都認為它們實際上毫無价值可言。派往北越的大多數南越特工人員或者被俘或者被殺,海上的襲擊也無關痛痒。人們有理由問:“如果事情是這樣,為什么還要繼續實行這些行動計划呢?”那是因為南越政府認為這些行動是騷扰北越以報复河內支援越共的代价較小的手段。
  一九六四年七月三十日夜,負有34A行動使命的几艘南越巡邏艇攻擊了東京灣的兩個北越島嶼,据信島上有支援向南方滲透的活動。次日清晨,執行德索托巡邏任務的美國驅逐艦馬多克斯號駛抵東京灣距那兩個島嶼很遠的地方。兩天半以后,即八月二日下午三點四十分(華盛頓時間凌晨三點四十分),馬多克斯號報告說有几艘快速炮艇向其駛近,几分鐘后該艦受到了魚雷和自動武器的攻擊。馬多克斯號上無人傷亡,也未受任何損失。馬多克斯號受到攻擊是無可置疑的:船員們從甲板上取出了北越炮彈的彈片,我堅持讓屬下把彈片送到我的辦公室以證實攻擊行動确曾發生;此外,北越在其官方戰史中也證實,北越方面确實下令進攻過馬多克斯號。
  事件發生時,馬多克斯號停泊于公海,距离北越海岸超過二十五英里。
  八月二日上午十一時三十分,總統与高級顧問們開會討論最新的報告,考慮美國該做何反應。賽勒斯·R·万斯代表我出席會議。顧問們認為有可能是北越的一個地方指揮官而非高級官員采取了襲擊行動,所以總統決定不予報复。他同意向河內發出嚴厲的抗議照會,并增派特納·喬伊號驅逐艦繼續巡邏。
  當時的駐南越大使馬克斯威爾·泰勒反對不予報复的決定。他在八月二日深夜致國務院的一封電報中指出,如果我們對無緣無故襲擊公海上的美國驅逐艦的行動不予回擊,會被人視為“美國害怕与北越人直接對抗的標志”。
  第二天下午三時,迪安·腊斯克和我向參議院外交委員會和軍事委員會的委員們介紹了七月三十日和八月二日發生的事情。我們講到了34A行動計划、北越對德索托巡邏艦的攻擊以及總統決定不予報复的原因。雖然我未能找到這次會議的會議記錄,但我相信我們還強調指出,我們絕對沒有故意招致北越人進攻德索托巡邏艦。我們對那些參議員說,德索托巡邏行動和34A計划都將繼續進行,事實上,對北越沿海的另一次34A空襲行動此時正在進行中(當時是西貢時間八月四日凌晨)。
  華盛頓時間八月四日晨七時四十分(西貢時間晚七時四十分),馬多克斯號發出電報說,來自一些身份不明的船只的進攻似乎已迫在眉睫。馬多克斯號的情報來自國家安全局极為机密的報告,該局截獲了北越的各种命令。一小時后,馬多克斯號發出電報說已与三艘身份不明的船只建立了雷達接触。附近的美國航空母艦泰禮德羅加號派出戰斗机援助馬多克斯號和特納·喬伊號驅逐艦。
  烏云和暴風使夜色更濃,能見度极差。此后數小時內,東京灣一直處在混亂之中。馬多克斯號和特納·喬伊號報告說遇到了二十多枚魚雷的攻擊,他們看到了魚雷的尾流,敵艦后艙的燈光,手電筒的亮光和自動武器開火的情景,還收到了雷達和聲納波。
  由于形勢緊張,賽勒斯·R·万斯和我与參謀長聯席會議開會商討應對之策。我們都認為,如果報告屬實,那就絕對有必要對第二次無緣無故地攻擊予以還擊。雖然我們沒有接受馬克斯威爾·泰勒提出的對八月二日的攻擊進行報复的建議,但我們認為,對停泊在公海的美國艦艇第二次無緣無故的攻擊确實發生了,所以我們很快制定了動用航空母艦上的飛机轟炸北越的四個巡邏艇基地和為基地供油的兩個油庫的計划。
  上午十一時四十分,我与迪安·腊斯克、麥喬治·邦迪以及參謀長們開會研究我們的方案。我們在國家安全委員會的會議上繼續討論,午飯時又与總統、賽勒斯·R·万斯和約翰·A·麥科恩進行了討論。
  北越人對公海上的美國驅逐艦的攻擊似乎很不合常理(他們這樣做將使沖突升級),所以我們討論了河內的動机。有些人認為34A行動是導致北越襲擊我方艦艇的一個原因,但其他人認為34A行動效果极差,覺得這种解釋難以成立。無論如何,總統認為如果第二次攻擊能得到證實,即應予以迅速而有力的回擊。
  問題在于:第二次攻擊真的發生了嗎?
  正如我所說的,攻擊發生之時該地區的能見度极其有限,另外,第二次攻擊的報告大部分是依据聲納做出的,而聲納常常是不可靠的,所以,是否真的發生了攻擊,殊難确定。我因而多方努力以确定到底發生了什么事。按我的要求,空軍中將戴維·A·伯基納爾在火奴魯魯數次召見小格蘭特·夏普海軍上將了解詳情。
  華盛頓時間下午一時二十七分,在馬多克斯號上的德索托巡邏計划指揮官約翰·J·赫里克艦長向火奴魯魯和華盛頓發出了下述電訊:經檢查發現,原來報告的許多接触和魚雷攻擊行動值得怀疑。反常的天气對雷達有影響,許多報告,可能是情緒激動的海軍聲納兵做出的,馬多克斯號上沒有真正看到遭受攻擊的跡象。建議在進一步采取行動前進行全面評估。
  四十一分鐘后,小格蘭特·夏普打電話告訴戴維·A·伯基納爾,盡管約翰·J·赫里克來了電報,但他本人“絕不怀疑”發生了第二次攻擊。約翰·J·赫里克艦長在華盛頓時間下午兩時四十八分發來另一份電報:“已确定真的發生過伏擊。”
  我親自打了几個電話以便盡可能多地了解情況。由于事實真相在三十年以后的今天仍有爭議,所以我想詳細介紹一下我的几次對話(當時作了記錄)。下午四時零八分,我通過專線電話問小格蘭特·夏普將軍:“最新消息是什么?”
  小格蘭特·夏普說:“先生,我們得到的最新消息表明确有其事……(敵方的)魚雷快艇顯然有伏擊的企圖。”他說:“最初确有伏擊企圖。”然而他也提到了“反常的雷達波”和操縱聲納的“年輕人”——他們“傾向于把任何噪音說成是魚雷,所以,魚雷肯定沒有以前報告的那么多”。小格蘭特·夏普說,特納·喬伊號聲稱有三艘魚雷快艇相撞,一艘沉沒,馬多克斯號則聲稱有一艘或兩艘快艇沉沒。
  “難道沒有任何無進攻行動的可能性嗎?”我問小格蘭特·夏普。他回答:“沒有,我得說几乎沒有這种可能性。”
  我說:“在确定發生的事情之前,我們顯然不想這么做(采取報复性的襲擊行動)。
  小格蘭特·夏普表示同意,說他能在數小時內得到更多的情報。
  下午四時四十七分,賽勒斯·R·万斯和我与參謀長們開會審核有關第二次攻擊的證据。下述五項事實使我們相信确實有過攻擊行動:敵方的自動武器開火時,特納·喬伊號驅逐艦被照亮了;一艘驅逐艦看到了魚雷艇尾座的燈光;高射炮曾向飛臨該地區上空的兩架美國飛机開炮射擊;我們截獲并破譯的北越電報顯示确有兩艘魚雷快艇沉沒;小格蘭特·夏普上將認定發生過攻擊行動。下午五時二十三分,小格蘭特·夏普打電話告訴戴維·A·伯基納爾,毫無疑問發生過對驅逐艦的攻擊行動。
  下午六時十五分,國家安全委員會在白宮開會。我介紹了支持我們的結論的有關證据,提出了我方的應對之策。國家安全委員會的委員們都同意采取行動,總統授權動用我們的海軍航空兵。
  晚上六時四十五分,總統、迪安·腊斯克、參謀長聯席會議新任主席厄爾·G·“巴斯”·惠勒將軍和我會見了國會領導人,向他們介紹那天發生的事情和我們的回擊計划。在解釋我們回擊的理由時,迪安·腊斯克告訴國會領導人,北越已經做出了進攻公海上的我方船只的重大決定,我們不應該把他們的行動視為偶發事件,我們必須在東南亞顯示美國的決心,我們有限度的反應將表明我們不想与北越開戰。總統對國會領導人說他打算向國會提交一項決議,要求國會支持美國在必要時在東南亞采取戰斗行動。數位國會議員表示他們將支持這項要求。
  晚上七時二十二分,泰孔德羅加號航空母艦收到了總統的空襲命令,數分鐘后,第二艘航空母艦康斯特萊申號也收到了電令。華盛頓時間晚上十時四十三分,第一批飛机從兩艘航空母艦上起飛。美國海軍飛机對四個巡邏艇基地和一個油庫總共進行了六十四架次空襲。我們認為這是一次成功的攻擊,雖然有限度,但很适當,是對一次(或者兩次)進攻美國船只事件的回擊。
  沒過多久,關于事件本身就引起了爭論。八月六日,几位參議員對我們關于事情經過的報告產生了爭執。爭論沒有得到解決。几年后(一九六八年二月),參議院特別舉行听證會以檢驗證据是否确鑿,听證會也對政府的報告提出了質疑。
  一九七二年,當時的國家安全局副局長路易斯·托德拉認為,截獲的北越電報實際上指的是八月二日的行動,而我方卻把它當成了八月四日的進攻令,一九六四年中央情報局負責情報的副局長雷·S·克萊因在一九八四年會見筆者時也持這种觀點。一九六四年在泰孔德羅加號航空母艦上擔任飛行員的詹姆斯·B·斯托克代爾——他在河內的一所監獄被關了八年,后來獲得了國會頒發的榮譽勳章——說,他記得八月四日他飛臨兩艘驅逐艦上空時沒有看到任何北越的炮艇,他認為那天未發生攻擊事件。
  這方面的爭論一直持續到今天。
  一九六四年八月六日上午九時,迪安·腊斯克、厄爾·G·“巴斯”·惠勒和我來到參議院核心會議室,坐在參議院外交委員會和軍事委員會面前介紹八月二日和四日在東京灣發生的事件,并聲援提交參眾兩院的國會聯合決議。
  迪安·腊斯克的發言是做了准備的,他一開始即強調:“促成這項決議的直接原因,當然是八月二日和八月四日北越對我國在東京灣公海上的海軍艦艇發動了攻擊。”他繼續說,“目前的攻擊……并非孤立的事件,而是共產党竭力征服南越……并最終征服和統治東南亞其它自由國家的一個步驟。”我接著詳細介紹了兩次攻擊的詳情,厄爾·G·“巴斯”·惠勒說參謀長聯席會議一致贊成美國采取報复行動,他們認為在當時的形勢下采取行動是适當的。
  委員們的問題集中在兩個方面:在東京灣發生了什么事?
  該決議將賦予總統在該地區動用軍隊的權力嗎?
  參議員韋恩·莫爾斯對我們關于東京灣事件的描述、我們的軍事回應計划以及決議本身都提出了嚴重質疑:我堅決反對采取此項行動,我認為這是美國的一項侵略行動。在我看來,如果你們想竭力表明南越海軍快艇轟擊距北越海岸不遠的兩個小島的行動与我們無關,那我們就是在欺騙全世界。
  我認為我們援助南越的整個行動計划已向全世界表明,南越的那些快艇不可能在美國不知情的情況下采取行動。我們知道那些快艇在駛向哪個地方,海軍的行動完完全全是對北越領土的侵略,我們的艦艇是在東京灣的公海上,但它們也因此被理解為停在東京灣為南越海軍的行動提供掩護。
  我認為是阮慶在讓我們支持他對北越領土進行公開侵犯。我听過一次又一次的情況介紹,但沒听到有任何證据表明北越地面部隊或海軍對南越進行過任何軍事侵略。
  最后這句話与事實不符:有很多證据表明北越在通過陸路和海路向越共提供人員和軍事裝備。韋恩·莫爾斯參議員最后說:“停泊在附近的美國海軍艦艇是在支持”南越的34A行動計划。
  我回答說:“我們的海軍絕對沒有參与,也不了解南越人的行動。”正如我解釋過的,美國海軍不負責34A行動計划,執行德索托巡邏任務的艦艇既未“掩護”也未“支持”執行34A計划的船只。參議員韋恩·莫爾斯了解這些事實,因為他八月三日出席了迪安·腊斯克、厄爾·G·“巴斯”·惠勒和我向參議員介紹34A計划和德索托巡邏計划的報告會。我的上述回答是完全正确的。然而我接著說,馬多克斯號“絲毫不了解南越攻擊參議員韋恩·莫爾斯提到的兩個島嶼的行動,就我迄今掌握的情況來看,(馬多克斯號)毫不知情。”但我后來發現,我對此點的回答是完全錯誤的;負責德索托巡邏任務的赫里克艦長确實知道34A計划。我的回答是真誠的,卻是錯誤的。
  听證會轉而討論該項決議,它的關鍵段落如下:由于(北越)海軍……違反……國際法,故意多次攻擊了合法停留在公海上的美國海軍艦艇……由于這些攻擊行動是……針對其鄰邦的……蓄意和系統的侵略活動的一部分……因而,美國准備(在總統做出決定的情況下)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包括動用軍隊),援助那些請求支援以保衛其自由的《東南亞集体的防御條約》的任何締約國。
  討論這句話時,迪安·腊斯克強調說這個決議賦予的權力与國會一九五五年的台灣決議、一九五七年的中東決議和一九六二年的古巴決議所批准的權力相同。他在事先准備好的聲明中指出:“我們無法預料將來需要采取什么措施。”他還說:“在東南亞的形勢繼續發展的過程中,如果其發展方向与我們現在預料的不一樣,總統与國會之間當然會進行密切的聯系和磋商。”
  參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J·威廉·富布賴特主持了听證會。在參議院安排了該決議的有關事項,他后來嚴厲批評約翰遜政府對東京灣事件的處理方式。他在那天補充說:“你們大家在這個問題上做出如此迅速的決定是值得稱贊的。”
  与會的其他人也贊成該決議賦予總統的廣泛權力。例如,來自新澤西的共和党參議員克利福德·凱斯問道,前面提到的三個決議中是否包含有“在總統做出決定的情況下”的語句。參議員J·威廉·富布賴特回答:“肯定包含有語意相同的句子。”參議員克利福德·凱斯隨即表示衷心支持正在討論中的決議。兩個委員會以三十一票贊成一票反對(韋恩·莫爾斯反對)的投票數把決議提交給了參議院。
  在那天下午的參議院辯論會上,來自肯塔基的共和党參議員約翰·謝爾曼·庫珀与參議員J·威廉·富布賴特做了如下問答:約翰·謝爾曼·庫珀:我們是在預先賦予總統權力,讓他在必要時就南越及共防御問題或者(東南亞條約組織)其他締約國的防御問題采取任何行動嗎?
  J·威廉·富布賴特:我想是的。
  約翰·謝爾曼·庫珀:那么,預料一下,如果總統決定動用軍隊,其數量足以導致戰爭,本決議也賦予他這种權力嗎?
  J·威廉·富布賴特:這正是我要做的解釋。
  我毫不怀疑國會了解決議賦予總統的廣泛權力。但我也毫不怀疑,國會認為總統不會在沒有進行慎重和充分協商的情況下動用這种廣泛的權力。
  第二天,即八月七日,參眾兩院對這項決議進行投票表決。參議院以八十八比二的比例通過了決議(韋恩·莫爾斯和來自阿拉斯加的民主党參議員歐內斯特·W·格里宁投了反對票),眾議院則一致通過了決議(四百一十六票贊成,零票反對)。
  長期以來,持批評意見的人斷言在整個東京灣事件中存在著一系列欺騙。他們指責政府渴望得到國會對印度支那的戰爭的支持,起草了授權的決議,然后挑起事端找到正當的理由并發表虛假聲明謀求支持。這些指責是毫無根据的。
  這項決議源于總統。總統認為,如果形勢需要美國戰斗部隊進入印度支那——參謀長聯席會議的某些成員自一九六四年一月開始即不斷提出這項建議,那么動用軍隊之事需事先得到國會的批准。為此,國務院于五月底起草了一項決議。
  然而,由于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馬克斯威爾·泰勒建議把美國的軍事行動至少推遲到秋天(總統、迪安·腊斯克、麥喬治·邦迪和我均同意這個建議),所以我們決定等九月份參議院通過民權法以后再向國會提交這項決議。
  在北越人攻擊美國船艦,使我們相信戰爭正在升級和前景難以預料之前,我們一直做此种打算。攻擊行動使我們認識到,我們需要這項決議的時間可能要比原來的預計早一些。
  總統也許看到,這是一個把決議同河內的敵對行動聯系起來的机會,這樣一來可使他顯得相對溫和一些,与共和党總統候選人巴里·戈德華特的強硬言論形成對照。
  關于我方故意挑起事端的指責有一定的道理,因為當時的某些政府官員贊成這樣做。喬治·鮑爾在一九七七年接受英國廣播公司采訪時說:“与戰爭有關的許多人……在尋找采取轟炸行動的借口……執行德索托巡邏任務的艦艇的主要目的是挑釁……人們認為,如果巡邏的驅逐艦遇到麻煩,就會提供我們需要的借口。”
  与此相反,威廉·P·邦迪告訴同樣的廣播听眾,美國當時并未打算制造危机,沒有故意“制造”事故用做采取軍事行動的借口。他說,“實事求是地講,那樣做完全不符合我們的計划,我們不認為局勢已惡化到我們不得不考慮采取強硬措施以解決南越的問題的地步。”他在另外的場合寫道:“政府故意挑起事端的說法是站不住腳的,是毫無根据的。”
  他還提出了一個立意不同但很重要的觀點:歸根結底,美國和北越的失算源于對河內的行為事后所做的良好推測。簡言之,政府本著降低危險的真誠愿望,在同一時期同時執行34A計划和驅逐艦巡邏計划,完全是個錯誤。理智的頭腦預料不到河內也許會攪亂它們……但理性的推論應該把非理性的因素考慮在內……華盛頓不想挑起事端,但河內也許不這么想。雙方都誤解了對方,事件就發生了。
  我同意他的上述評論,我相信迪安·腊斯克、麥喬治·邦迪和馬克斯威爾·泰勒也會同意。
  當然,如果東京灣決議沒有導致我們更嚴重地卷入越南戰爭,就不會引起長期的爭論了。但是,該決議的确開啟了防洪閘門。盡管如此,約翰遜政府故意欺騙了國會的觀點是完全錯誤的。問題不在于國會沒有了解該項決議的潛台詞,而在于沒有了解戰爭的潛在可能性以及政府的應對之策。正如一九六七年參議院外交委員會的報告中指出的,采用一項包含語意如此廣泛文句的決議時,“國會犯了錯誤:關于林登·B·約翰遜總統如何實施這項決議的問題,當需要國會對此做制度方面的判斷時,國會卻錯誤地做出了個人性質的判斷。
  制度方面的判斷是:首先,任何一個總統將以決議賦予的如此大的權力做些什么;其次,依据憲法,國會是否有權授予或撤銷賦予總統的上述權力。”對上述兩點,我均表贊同。
  隨著時間的推移,參議員J·威廉·富布賴特發現他在誤導別人,事實的确如此。在一九六四年八月六日的听證會上,他得到了迪安·腊斯克的确切保證(我認為他私下里也得到了林登·B·約翰遜的保證):在未与國會充分磋商的情況下,總統不會使用決議賦予他的廣泛權力。但在一九六八年二月二十日重新檢討這件事的听證會上,他通情達理地為我開脫了故意誤導國會的罪責。“我從來沒有認為你在故意欺騙我們”他說。參議員邁克·曼斯菲爾德、克萊本·佩爾和斯圖爾特·賽明頓也做了相似的聲明。
  東京灣事件的根本問題不在于欺騙,而在于濫用決議賦予的權力。決議中的語句确實賦予了總統后來使用的權力,國會在一九六四年八月七日以壓倒多數通過決議時也了解到那些權力的廣泛性。但毫無疑問的是,國會絕對無意在未進行充分磋商的情況下,授權總統把駐越美軍從一万六千人增至五十五万人冒著与中國和蘇聯開戰的危險發動大規模軍事行動,并使美國對越南事務的干預持續那么多年。
  國會与總統哪一方對美國軍事行動擁有主導權的問題今天仍處于激烈爭論中。這項斗爭來源于憲法規定的模糊性。憲法規定總統是三軍總司令,但賦予了國會宣戰權。
  一九九○年十二月海灣戰爭前,我在參議院外交委員會就可能在海灣動用美國軍隊的問題發了言。此前几天,國防部長理查德·B·切尼斷言,布什總統作為軍隊總司令有權把美國軍隊大規模投入海灣地區作戰(我們最后向海灣派了五十万男女軍人)。民主党參議員保羅·薩班斯問我對理查德·B·切尼的說法有何意見,我說我不是個憲法專家,所以不愿回答。參議員保羅·薩班斯認定我會否定理查德·B·切尼的說法,所以堅決要求我做出答复。
  最后我告訴保羅·薩班斯,他問了一個錯誤的問題。問題的症結不在于法律方面,而在政治方面:總統應該在未獲得代表民意的國會贊同的情況下把我們國家投入戰爭嗎(回擊對我國海岸線的進攻的情況除外)?我說不應該,我相信布什總統也不會這么做。事實果然如此。在与伊拉克開戰之前,布什總統設法得到了國會的支持(也得到了國家安全委員會的支持)。
  布什總統是正确的。林登·B·約翰遜總統和我們這些為林登·B·約翰遜辦事的人都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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