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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 甘地年表


  1869年10月2日,生于印度西部卡提阿瓦半島的波爾班達邦。
  1876年隨父遷入拉奇科特邦,在此就讀小學与中學。
  1882年13歲的甘地与同齡女孩嘉斯杜白結婚。
  1885年父親逝世。第一個孩子出生后夭折。
  1887年中學畢業后考入巴納迦爾城的薩瑪爾達斯學院就讀。
  1888年9月,甘地只身赴英深造。通過入學考試進入倫敦大學攻讀法律。
  1891年6月10日,甘地完成倫敦大學學業,通過考試取得律師資格;11日在倫敦高等法院注冊,12日啟程回國。回國之初,甘地先去孟買當律師,歷經挫折。半年后重返拉奇科特,依靠其兄的幫助,勉強維持律師業務,沒多久又輾轉到波爾班達王公手下供職,為其爭權奪利,深感苦悶、壓抑。
  1893年5月底,應聘抵達南非處理一宗40000英鎊的債務糾紛,在從德班到比勒托利亞途中遭受了一連串歧視,開始關注南非印僑的處境,并力圖予以改善。
  1894年甘地打贏了第一場官司。在南非印僑為之舉行的餞別會上,偶然得知納塔耳立法議會正討論一個旨在剝奪南非印度人選舉權的法案,決定推遲歸期,領導南非印僑反對种族歧視的斗爭,并在納塔耳高等法院登記為第一個有色人种律師。5月22日,發起成立了南非印僑第一個政治團体——納塔耳印度人大會。下半年,為一個可怜的泰米爾人聲張正義,因而在南非契約工人中聲名遠揚。
  1896年夏,甘地回國,先后赴加爾各答、阿拉哈巴德、孟買、浦那、馬德拉斯、拉奇科特等地廣泛結交新聞界人士与印度國大党領袖,宣傳南非印僑的疾苦,爭取他們的同情与支持。11月,攜家眷返抵南非。繼續從事律師業務,為南非印僑謀取正當權益。
  1899年10月,英布戰爭爆發,甘地組織印度救護隊為英軍效勞,直到1900年2月印度救護隊解散。
  1901年12月,攜妻儿返回印度,參加國大党的加爾各答年會,向大會提出一個有關南非問題的議案,獲得通過。与溫和派領袖戈卡利過從甚密,隨后開始坐三等車旅行各地,在拉奇科特、孟買重操律師業務。
  1902年12月,被南非急電招回,准備向英國殖民大臣張伯倫遞交請愿書,請求給予印僑平等待遇,沒有結果。他決定定居約翰內斯堡,堅持反對种族歧視的斗爭。
  1904年在南非創辦《印度輿論報》(周刊)。受哲學家魯斯金《給那最后的》一書啟示,在一塊人跡罕至的地方創辦鳳凰村,奉行沒有階級壓迫、种族歧視、人人自食其力的“烏托邦”理想。
  1906年4—6月,南非發生“祖魯人叛亂”,甘地解散約翰內斯堡的大家庭,前往德班組織了一個20多人的救護隊,開赴前線。“祖魯人叛亂”平息后,甘地立下絕欲誓言。8月22日,德蘭士瓦政府公布亞細亞法草案,其中印僑管理法規定所有年滿8歲的印度人必須在警察局登記并領取帶個人手印的身份證,隨時接受檢察,否則要被處以重罰或驅逐出境。甘地組織了請愿團和抗議集會;11月,甘地赴倫敦請愿游說,試圖通過合法途經實施補救。英殖民大臣額爾金宣布:亞細亞法暫緩實施,該法的附屬法規也應停止執行。
  1907年德蘭士瓦与奧倫次殖民地獲得自治權。德蘭士瓦第一屆國會又通過了亞細亞法,甘地發動非暴力抵抗,反歧視性立法。12月27日,政府傳訊甘地及其他24名領袖,28日,甘地及其同志以無證居留罪被判驅逐出境。
  1908年1月10日,對甘地的判決開始執行。甘地發表聲明,要求改判重刑,政府改判甘地2個月徒刑,將其押往約翰內斯堡監獄。甘地入獄,反政府情緒激化,史末資屈于壓力与甘地秘密談判,達成協議。31日,甘地獲釋。5月9日,印僑完成自愿登記,但政府背信棄義,甘地決定再次發動反擊。9月29日,甘地被捕,被關押在伏克斯洛斯監獄。10月16日,轉到約翰內斯堡監獄。12月初,甘地刑滿出獄后恢复律師業務与政治活動。10日因夫人病重回到德班。
  1909年1月15日,返回德蘭士瓦,因無身份證被驅逐出境,几次違抗,被判刑3個月。5月24日刑滿出獄。6月23日,甘地率團赴倫敦請愿,徒勞無獲。11月13日,离開倫敦。回南非途中,寫就《印度自治》一書。
  1910年5月,甘地接受德國建筑師卡倫巴赫的捐獻,創建了托爾斯泰農場,并開始和托爾斯泰通訊,深受其影響。1910年停止了年收入6000英鎊的律師業務,每月領取3英鎊生活費,全部積蓄捐獻于南非公益事業。
  1911年2月,由于甘地領導的南非印僑斗爭,南非政府公布新移民法,對亞洲人入境不再采取直接拒絕,而代以嚴格的教育考試。甘地同史末資達成臨時協議。南非政府不再通過歧視性立法,印僑停止非暴力抵抗運動。6月1日,在押的非暴力抵抗犯全部獲釋。
  1912年10月22日,印度國大党領袖戈卡利訪問南非。11月15日,戈卡利与南非政府達成諒解,南非當局廢止“黑法”,修改移民法中种夠歧視的內容,取消3英鎊人頭稅。但南非政府口是心非,一如既往推行舊制。
  1913年9月13日,甘地再度組織印僑進行非暴力抵抗,以抗議歧視印度僑民的立法。10月28日,甘地發動了一場史無前例的示威長征。途中,甘地几度被捉,几度具保外釋,11月10日上午,示威長征者全体被捕,11日上午,甘地被判刑9月或罰金60英鎊,甘地選擇入獄。甘地入獄引起納塔耳印僑更大的反抗,政府高壓亦無效。
  1914年1月,史末資与甘地取得協議,取消3英鎊人頭稅,承認印度人婚姻的合法性,同意印度人持有按手印的移民證即可進入南非。7月,甘地离南非前往倫敦。适值“一戰”爆發,甘地組織印度救護隊,准備開赴前線,自己因病于12月啟程回國。
  1915年1月,甘地回國。受到隆重歡迎。回國之初,甘地在國內旅行,以了解印度的實際情況,5月在阿赫米達巴德創立了真理學院。
  1916年甘地繼續旅行各地,開始發表一系列重要演講。
  1917年甘地采取實際行動,嘗試非暴力抵抗斗爭。2月9日開始,鼓動廢除契約勞工制,接著奔赴三巴朗,調查佃農受剝削的情況,迫使政府廢除了對靛青工人的契約制,并開始在那里從事建設性工作。
  1918年2月,甘地應紡織工人代表之邀,前往阿赫米達巴德處理勞資糾紛。他支持工人罷工,并以絕食鼓舞工人士气,迫使資方讓步。后又前往凱達地區,組織農民非暴力抗稅,迫使政府免征歉收農民的田賦。4月,應印度總督之邀,參加作戰會議,在總督答應考慮自治領地位和哈里發問題后,支持募兵決議案。7月,“孟太古——蔡姆斯福特”法案公布后,國大党內出現分裂,溫和派主張全盤接收,激進派表示拒絕,甘地主張有條件的接受方案。
  1919年3月,剝奪人民民主的“羅拉特法案”公布。甘地抱病發動全國性的非暴力抵抗運動。4月6日,全國總罷市。政府血腥鎮壓釀成阿姆利慘案与旁遮普暴行。18日,甘地要求暫緩非暴力運動。同一時期,甘地接辦《青年印度》与《新生活》兩刊物,宣傳非暴力主義。10月17日,得到政府許可后赴旁遮普調查旁遮普事件真相。11月24日,應穆斯林領袖之邀赴德里主持召開了全印哈里發印穆聯席會議,會上甘地首次提出“不合作”一詞。12月,出席國大党阿姆利則年會,提出譴責人民暴力案及主張對正式頒行的孟太古—蔡姆斯福特改革法案予以接受,因此与國大党元老提拉克、達斯等意見分歧。會上甘地受命調查旁遮普事件,負責修改党章和為紀念阿姆利則慘案募捐。
  1920年3月19日,甘地在哈里發運動中提出不合作運動計划。5月14日,印度政府公布的協約國瓜分土耳其條款及5月28日亨特委員會調查節使甘地放棄了對大英帝國的幻想,堅決走上了不合作之路。8月1日,甘地在未取得國大党大會通過之前,率先退還英皇授予他的勳章,發動了第一次非暴力不合作運動。9月,國大党加爾各答特別會議經過激烈爭議,通過了甘地的不合作運動提案。12月,國大党那普爾年會确認了加爾各答特別會議精神,還通過了甘地起草的新党章及其建設性綱領。自此,甘地的非暴力不合作路線成為指導國大党活動的總路線,從而開始了國大党的“甘地時代”。
  1921年2月,甘地赴加爾各答為國民學院揭幕,全國各地創辦國民學校,蔚然成風。不合作運動進入高潮,同時也出現了暴力沖突与農民暴動。為防止大規模暴力發生,甘地決定暫緩群眾性不合作運動,集中精力于9月30日以前禁絕洋布,推廣土布。7月31日,甘地聚眾焚燒洋布,各地響應。9月,甘地宣布每天紡紗半小時,從此以后,放棄任何服飾,只纏一塊手工紡織制作的腰布,必要時搭一塊土布披巾,剃光頭發。10月,甘地等50人發表宣言譴責印度政府迫害穆斯林領袖阿里兄弟,再次准備發動不合作運動,獲11月國大党全印委員會批准。
  1922年2月1日,甘地向總督發出最后通牒,要求政府釋放政治犯,恢复人民言論自由,限政府7日內答复,否則將采取非暴力不合作運動。2月5日發生暴力事件,甘地決定取消擬議中的不合作運動,代以紡紗、改革和教育性工作,第一次非暴力不合作運動受挫。3月10日,甘地被捕,判刑6年。
  1924年2月5日,甘地因急性盲腸炎施行手術后,獲釋出獄。此時,印度國內政治形勢出現了嚴重的离心傾向,國大党分裂為主張參与立法會議的“自治派”和堅持不合作路線的“維持派”,印穆團結局面被破坏,宗教沖突嚴重。甘地提出集中全力從事土紡土織,印穆親善、解救“賤民”三大中心工作,以重振士气,維系民心。為平息教派沖突,他絕食自苦,為團結“自治派”,他主動讓賢,并壓制支持他的維持派,獲得國大党和人民再度信任。
  1925年甘地旅行全國各地,推廣其建設性方案。
  1926年甘地因健康原因回沙巴瑪迭真理學院靜養,開始撰寫自傳《我体驗真理的故事》連續3年。
  1927年甘地旅行全國各地,宣傳服用土布、婦女參加社會活動、取消“賤民”階級、統一語言等問題。12月,國大党馬德拉斯年會,通過賈·尼赫魯的“獨立案”等一系列激進綱領,甘地暫時保持沉默。
  1928年年初,甘地返回真理學院。1月12日,在《青年印度》上發表聲明,批評國大党通過的獨立案,流于空想和形式。2月3日,西門調查團抵印,印度各階層一致抵抗,出現有利的革命形勢。甘地批評運動中出現的蘇俄暴力斗爭方式,但主張發揚其犧牲精神。12月,國大党加爾各答年會討論憲法委員會起草的憲法草案。國大党內代表保守与激進兩派力量的尼赫魯父子意見尖銳沖突。甘地提出折衷辦法,如果憲法委員會起草的自決案不能在1929年12月31日前被英國國會通過,國大党將恢复非暴力不合作運動,宣布獨立。
  1929年1月,甘地在加爾各答親自主持一家土布店的開幕式,并通過給買主發票簽名及加蓋全印土布協會印章等方式鼓勵服用土布。2月,甘地又開始焚燒洋布。5月,甘地參加國大党工作委員會會議,號召在1930年8月前要組織75万党員,准備迎接革命高潮。10月31日,印度總督歐文發表聲明,表示准備舉行圓桌會議并聲稱英國准備給印度自治領地位。甘地等印度各方人士立即在德里舉行“領袖會議”,通過聯合宣言,提出了參加圓桌會議的各項條件。但是英國政府對歐文總督的談話予以澄清,表明英國并不准備給印度自治領地位。12月23日,歐文總督与甘地等各方印度人士的談判無果而終。12月,國大党拉合爾年會一致通過了關于獨立問題的主要決議,并准備發動非暴力不合作運動。
  1930年1月2日,國大党工作委員會決定1月26日為全國支持獨立日。26日,印度全國舉行獨立誓師。31日,甘地向歐文總督提出包括降低盧比兌換率、降低田賦、減少軍費、削減英國官員薪俸、保護關稅等11項具体要求,如要求得不到滿足,即發動不合作運動。2月27日,甘地在《青年印度》上宣布不合作運動的几點指導思想和行為准則。3月2日,甘地再次致信總督,重申11點要求,希望總督立即答复,總督拒絕。3月12日,甘地發動了第二次非暴力不合作運動。全國積极響應,英國政府殘酷鎮壓。5月4日,甘地被捕,全國人民報以更大規模的斗爭,英國當局無法控制局勢。7月,為緩和矛盾,英國宣布將在倫敦舉行圓桌會議,討論印度地位問題,呼吁各党派領袖參加,并開始同獄中的甘地及尼赫魯父子談判,英國政府拒絕和談條件,談判破裂。11月12日至1931年1月19日,圓桌會議在倫敦舉行,國大党無人參加。
  1931年1月26日,為緩和矛盾,英印政府無條件釋放甘地等國大党領袖。2月17日——3月5日,甘地赴德里与歐文總督談判,達成甘地—歐文協議,雙方休戰。這一協議遭到國大党左派及群眾的不滿抗議。3月,全印委員會通過甘地——歐文協議,還決定派甘地到倫敦出席第二次圓桌會議,因政府無意履行休戰協議和在印穆關系上設置障礙,甘地表示不出席圓桌會議;8月25日,甘地赴西姆拉會晤印度總督威靈頓,政府答應履行甘地——歐文協議,對破坏協議事件實行調查,甘地最終同意前往倫敦。9月7日——11月28日,甘地出席倫敦圓桌會議,英國政府無意給予印度獨立的國防与外交權,國大党想通過与英國談判解決獨立問題,希望破滅。12月28日,甘地返回印度,政府在他出國期間不僅未遵守停戰協議,而且還在加緊鎮壓,一切和平均成泡影。
  1932年1月2日,甘地主持國大党工作委員會會議,通過了恢复不合作運動的決議。4日,甘地及國大党主席被捕,運動進入低潮,甘地在獄中發動“哈里真”運動。8月18日,甘地對外宣布,除非英國首相撤銷“賤民”保障名額分區選舉,他將絕食至死。9月20日開始絕食,25日,國大党領袖与“賤民”協會代表就議席問題達成協議,全印宗教領袖也簽署協議,取消印度教中所謂“賤民”階級,“賤民”將享有和普通印度教徒一樣的平等權利。26日,甘地停止絕食。
  1933年2月11日,甘地主辦《哈里真報》(周刊)。4月15日,甘地在《哈里真報》上表示,他將以絕食為主要手段解救“賤民”。30日,甘地對外宣布他將從5月8日至29日絕食21天。5月8日上午,政府釋放甘地。甘地出獄后,仍堅持絕食21天。隨后,召集國大党領袖開會,決定停止群眾性不合作運動,改由個人的不合作運動。7月26日,甘地宣布解散真理學院,以便學員能分別參加不合作運動。31日,甘地率33名真理學院師生踏上征途到農村作長途宣傳。8月1日,甘地与夫人、秘書戴賽及其他真理學院學員全体被捕。3天后獲釋,但被禁止离開浦那,甘地不從,被判刑1年。8月16日,甘地抗議政府阻撓其在獄中繼續進行哈里真運動,表示絕食至死,絕食1周后,甘地瀕臨死亡,政府宣布無條件釋放甘地。9月13日,甘地發表聲明,他個人將停止非暴力抵抗一年,將集中精力于解放“賤民”。9月30日開始作募集“賤民”基金的長途旅行,歷時將近1年。行程12500英里,募得基金80万盧比。
  1934年4月7日,甘地發表聲明,勸告所有國大党人停止非暴力不合作運動。由他一人代表國大党來從事這一斗爭,恢复不合作運動必須經他同意。這一聲明,遭到國大党左派的譴責和右派的不滿。他表示將退出國大党。9月10日,甘地闡述了他必須退出國大党的理由,并提出了他留在國大党的先決條件。10月26日,國大党全印委員會在孟買舉行,与會代表無法接受甘地的條件,甘地決定退党。甘地退党后,國大党全印委員會通過決議,停止非暴力不合作運動,參加立法會議選舉。甘地本人則專心致力于鄉村工業建設。
  1936年印度政府組織法正式頒行。4月,國大党工作委員會在勒克瑙舉行會議,否決了印度政府組織法,甘地出席會議,推荐尼赫魯為國大党主席。勒克瑙會議后,甘地遷居西迦昂的一個偏遠小村,住進茅棚,体驗實際的鄉村生活。12月,國大党年會重申不与印度政府合作的一貫立場,還通過有關降低地租、田賦等土地綱領,甘地未出席大會,但發表聲明支持國大党的決議。
  1937年年初,立法會議選舉,國大党獲全胜。甘地提出,在英國省督保證不干預國大党政府的條件下,國大党可以接受部長職務,為國大党領導机构采納。但國大党在各省上台執政后,暴露出各种問題,階級關系尖銳,党派分歧与宗教沖突嚴重,甘地不得不花更多精力解決國大党面臨的難題。
  1938年4月,甘地与真納會談沒有結果,印穆關系進一步惡化。9月,國大党工作委員會上,甘地提議授權參政的各部部長,對煽動暴亂或參加暴力斗爭者采取制裁。
  1939年1月∼4月,國大党新主席選舉時,激進派領袖鮑斯當選,而甘地支持的席塔瑪利亞落選。甘地施展手腕,迫使鮑斯辭職,改選右派領袖卜納沙德。在國際局勢惡化的情況下,甘地加緊宣傳其非暴力主張,并對當時的國際形勢不斷提出見解。
  1939年9月1日,德國入侵波蘭,歐戰爆發。3日,英國對德宣戰。同時,印度總督宣布印度進入戰爭狀態。5日,甘地應邀會晤總督。甘地以個人的名義表示他作為一個和平主義者,不可能支持戰爭,但出于純人道考慮,他同情英法。9月13—14日,國大党工作委員會通過尼赫魯起草的決議,譴責法西斯主義及其侵略行為,表示除非英國把印度當作平等國家看待,并明确保證在戰后給印度獨立,在戰時成立責任政府,否則不支持英國作戰。15日,甘地發表個人聲明,原則上贊成工作委員會決議。10月17日,林利茲戈在繼任總督時發表白皮書,保證在戰后考慮召開制憲會議來制定印度憲法,但拒絕在戰時成立責任政府。甘地和國大党對此深感失望,國大党表示將不支持英國戰爭努力,并警告英國將發動不合作運動,借以向英國政府施加壓力。
  1940年1月10日,林利茲戈在孟買東方俱樂部發表演說,表示英國准備在戰后盡可能短的時期內給印度自治領地位。甘地恢复与政府間談判,但談判很快破裂。國大党工作委員會授權甘地准備必要時發動非暴力不合作運動。5月10日,希特勒進攻西歐,英法節節敗退,丘吉爾政府組閣。局勢的變化使國大党內主戰派急于同英國妥協,表示只要英國承認印度自治,戰時在中央建立一個臨時政府,它便准備与英國充分合作。甘地則仍堅持反對任何形式的直接參戰,只能用非暴力對付外來侵略。甘地因而退出國大党。8月8日,林利茲戈發表聲明,拒絕國大党最低限度的要求,打破了國大党領導机构的幻想。甘地与國大党領導之間立場又趨一致。9月15日,工作委員會孟買臨時會議,要求甘地复出領導,确認非暴力不僅可用于爭取印度自治的斗爭,而且适合于未來自由的印度。9月16日,全印委員會通過這一決議。27日和30日,甘地兩度与總督林利茲戈在西姆拉會談,要求有反戰自由,總督拒絕。10月5日,甘地宣布談判破裂,15日,甘地通告全國,決定開展個人非暴力抵抗運動。11月中旬,運動進入第二階段,由甘地指定國大党工作委員會、全印委員會、中央及地方議會中的國大党籍議員,集体發表反戰演說,到年底計有11個中央常務委員,176個中央執行委員,400個民意代表被捕下獄。
  1941年1月5日,開始第三階段的非暴力斗爭,抵抗代表由各級党部推選名單,送由甘地批准并親自派遣任務,到月底被捕達2250人。4月運動發展到第四階段,所有各級党部中下級干部均參加,入獄者成千上万,由于領導人和骨干分子相繼入獄,運動很難開展。隨著1941年蘇德戰爭及太平洋戰爭爆發,世界戰局繼續惡化,甘地和國大党領導机构矛盾再度突出。1941年12月初,英國政府在戰爭形勢更為緊迫的形勢下,宣布釋放全部非暴力抵抗政治犯。新形勢下很多人強烈要求甘地改變計划,放棄不合作運動,重掌各省政權,甘地寸步不讓。12月23日,國大党工作委員會通過決議,聲明國大党同情受侵略的各國人民,為自己祖國的前途命運考慮,同意与戰爭努力合作以制止侵略。甘地固執己見,反對參戰。工作委員會通過決議,免除甘地職務。1月10日,甘地向國大党建議尼赫魯作為他的繼承人。
  1942年3月11日,丘吉爾派內閣大臣克里浦斯赴印,提出戰后成立印度聯邦,具有自治領地位,由各省和土邦代表會議制定憲法,各省和土邦有權決定是否加入印度聯邦,在戰時則不准備任何變更的克里浦斯方案。甘地對克里浦斯方案堅決拒絕,國大党工作委員會亦于4月10日正式表示拒絕,甘地萌生了“英國人立即退出印度”的主張,并開始宣傳鼓動。7月6日,國大党工作委員會的瓦爾達會議經過9天討論,14日通過甘地提出的英國退出印度計划。8月7日全印委員會通過了這一決議。8月8日子夜,甘地呼吁全國“或者行動起來,或者走向死亡”。9日黎明,甘地及國大党全体工作委員會委員被捕,印度發生激烈動蕩,甘地夫人因參加示威游行,亦被捕入獄。英國人依靠武力控制了局勢。
  1943年2月10日,甘地為抗議政府高壓,絕食3周。
  1944年2月22日,甘地夫人病死獄中;4月初,甘地身染虐疾及阿米巴痢疾,生命垂危。5月6日,甘地獲釋,國大党其他領袖也相繼出獄。9月8—27日,甘地同真納舉行最后一次會談,試圖解決印穆關系和印度未來地位問題,真納堅持印穆分治,建立巴基斯坦,談判破裂。
  1945年6月14日,印度總督發表廣播演說,建議給予印度自治,由印度自擬憲法,立即改組政務會議,英國保留總督及軍隊統帥之職。25日,西姆拉會議召開。甘地未參加會議,但赶往西姆拉會外指導。由于國大党和穆斯林聯盟對立,會談破裂。7月26日,工党政府上台,加快印度非殖民化過程;11月10日,總督韋維爾約見甘地,希望利用甘地的威信和非暴力,協助英國政權平安移交給以國大党為主的資產階級手中,防止爆發內戰。甘地開始在各地旅行演講,宣傳其非暴力主張和反社會主義的政治觀。
  1946年年初,甘地到印度饑荒發生區視察指導,4月1日,動身前往德里,住進“賤民”區,与國大党中常委一起同英國內閣代表團商談,未獲一致協議。5月2日,甘地抵西姆拉參与國大党与穆盟同英國政府內閣代表團談判,由于穆盟堅持原來立場,談判破裂。5月16日,英國內閣代表團宣布了自己的獨立方案,提議建立印度教徒區与穆斯林區作為和解基礎。甘地雖不滿意該方案,但認為它是當時形勢下英國所能提出的最好方案,要求國大党及其他党派接受。隨后,國大党、穆盟雙方表示接受。6月29日,甘地前往浦那時,火車挨炸,但甘地安然無事。7月,制憲會議選舉揭曉,國大党取得了絕對支配性地位。29日,真納撤回對內閣使團計划的同意。8月16日,加爾各答發生宗教仇殺,隨后,諾阿卡利縣及附近比哈爾省相繼出現复仇行動。甘地譴責暴力行為,并親臨亂區。9月2日,印度臨時政府成立,尼赫魯任臨時政府總理。
  1947年1—3月,甘地在孟加拉各地苦行游說,前后行程185公里,走訪47個鄉村,3月4日轉往比哈爾各地,4月1日返回德里,致力于平息宗教仇恨。3月,蒙巴頓接任印度總督,被授予特命全權,安排英國盡快撤离印度事務,准備讓印度分治。甘地与蒙巴頓兩度會談,要求蒙巴頓維護印度統一。4月11日,蒙巴頓決定立即起草分治印度方案,國大党接受分治,甘地深感失望。5月1日甘地又開始苦行游說。6月3日,印度各派領袖同意蒙巴頓分治方案,并于當晚對全國廣播。甘地准備在6月4日晚禱會上公開譴責分治方案,但被蒙巴頓說服。此后,他又致力于說服人們接受分治,因此而遭到非議和怀恨。7月4日,英國國會通過印度獨立法案,宣布8月15日印度和巴基斯坦兩自治領將分別獨立。獨立与分治臨近,旁遮普、加爾各答、德里各地出現宗教仇殺。7月底,蒙巴頓与穆斯林聯盟領導人蘇拉瓦爾蒂懇請甘地前往加爾各答,遏制即將爆發的宗教仇殺事件。8月13日下午,甘地來到加爾各答亂區貝利亞加達大街,控制了加爾各答局勢。14日子夜,印度宣布獨立,普天同慶。甘地沒有參加慶祝活動,他以絕食祈禱、紡紗度過了獨立日。由于甘地坐鎮,加爾各答一直保持平靜。31日,加爾各答也出現宗教仇殺,9月1日,甘地開始絕食,直到加爾各答恢复平靜。9月7日,德里又發生仇殺;9月9日甘地到德里平息暴亂。
  1948年1月13日,為從根本上消除德里不安定因素和迫使政府償還巴基斯坦55000万盧比款項,甘地開始無限期絕食。16日,政府答應付款巴基斯坦,18日各派代表簽署甘地所提有關印穆團結的七項聲明,甘地停止絕食。1月20日,甘地舉行的晚禱會上有人投擲炸彈,未造成傷亡。1月26日,甘地應尼赫魯請求,開始著手為國大党起草新党章;29日,完成新党章起草。30日17點17分,在晚禱會場被一印度教狂熱分子刺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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