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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去往無名島的人


  我發現自己所在的那間艙室很小而且很亂。一個年歲不大的人坐在我的身旁,摸著我手腕的脈搏。他長著一頭亞麻色頭發,濃密的稻草色胡子,下嘴唇下垂。我們相互注視了一會儿,彼此沒有說話。他一雙灰色眼睛水汪汪的,卻奇怪地缺乏神情。
  這時,頭頂上方一陣響動,仿佛有人在撞擊鐵床架,接著傳來某种大動物低低的怒吼聲。就在這時,那人又說話了。
  他重复了一遍他的問題:
  “現在感覺怎么樣?”
  我想當時我說我覺得沒事了。我記不起自己是怎么上船的。他肯定從我臉上看出了我的疑惑,因為我當時說不出話來。
  “你是從一只小救生艇上被救上來的,當時你都快餓死了。小救生艇上的名字是“虛榮女士”號。船幫上緣有血跡。”這時我看到自己的手,癟癟的,看上去就像是裝滿松散骨架的髒兮兮的皮錢夾。我記起了船上發生的一切。
  “吃點儿這個,”他遞給我一杯冰鎮的深紅色東西。
  那東西有血腥味,我頓感強壯了許多。
  “你很走運,”他說,“救你的船上有醫生。”他說話時像要流口水,多少有點大舌頭。
  “這是條什么船?”我緩緩地問道。長時間沒有說過話,嗓音有些嘶啞。
  “這是條往返于阿里卡港和卡亞俄港之間的小商船。我從沒問過它原本是哪國制造的。我猜它准是天生俊瓜的國度制造的。我是從阿里卡上船的乘客。船主那頭笨驢——他也是這艘船的船長,叫戴維斯——弄丟了執照什么的。你知道他那种人。他給這船取名‘吐根’1,真是從所有地獄般的名字中挑出來的,即使海上風平浪靜,這艘船也會晃個昏天黑地的。”
  頭頂上的聲音又響起來,是一個人的聲音伴隨一只動物的咆哮聲,接著另外一個聲音斷喝“該死的傻瓜!”平靜下來。
  “你差點儿就一命嗚呼了。”那人說。“真是太懸了。不過現在我已給你打過針了。注意到胳膊疼了沒有?我給你打過針了。你昏迷不醒將近三十個小時。”
  我思維遲緩,一群狗的吠聲又打斷了我的思緒。
  1一种產于南美的茜草科植物的根,常用作催吐劑。——譯注
  “我現在可以吃點東西了吧?”我問道。
  “多虧我,”他說,“這會儿羊肉還在炖著呢。”
  “好吧。”我放心地說道。“我就吃點儿羊肉吧。”
  “但是,”他有點儿猶豫,“你知道我非常想听你講講船里怎么會只剩下你一個人。”
  我想我看得出他的眼神里有一絲怀疑。
  “討厭的嚎叫聲!”
  他突然离開艙室,我听見他跟什么人大聲吵了起來。我覺得那人回答他話的時候嘰里咕嚕的,最后好像動了手腳,可我又覺得像是听錯了。后來他沖狗群吼了一嗓子便返回了艙室。
  “好吧?”他剛進門便說。“你接著講吧。”
  我告訴他,我叫愛德華·普倫狄克。我告訴他我為什么喜歡上了博物學,我借此從閒适生活的無聊中得到解脫。他對這一點饒有興趣。
  “我自己搞一點科學研究——我在大學的學院里學過生物學——從蚯蚓体內取卵巢,從蝸牛身上取角質帶等等。天哪!那是十年前的事了。不過你說,接著說,跟我說說那條船的情況。”
  雖然我講得再簡單不過——因為我非常虛弱——但他顯然對我講述自己經歷的坦率態度很滿意。我的情況一講究,他馬上把話題轉向博物學和他自己的生物學研究上來。他開始向我詳細詢問托特納姆法院路和高爾街的情況。
  “卡普拉茲還是那么繁華嗎?那是個多么繁華的商店
  顯而易見,他曾是個普普通通的醫科學生。他情不自禁地把話題又轉向了音樂廳。他還給我講了一些趣聞軼事。
  “我拋棄了這一切。”他說,“那是十年前的事了。那時多么令人愉快!年輕時我出了不少洋相,……二十一歲以前耗盡了青春時先。我敢說現在那里准變樣了……我得去看看那個蠢驢廚子,看看他把你的羊肉炖成什么樣了。”
  頭領上又響起怒嗥聲,來得突然,野性十足,嚇得我毛骨悚然。
  “怎么回事?”我沖他身后喊道,但門給關上了。
  他回來時端著炖羊肉。羊肉的美味吊起了我的胃口,我一下子把野獸的叫聲拋到了腦后。
  一天下來,吃吃睡睡,我恢复得很快,能夠從床上起來到小艙口去觀看綠色的大海了。此刻,海浪努力追逐著我們。我判斷帆船是在順風航行。我正看著,蒙哥馬利——這是那位亞麻色頭發的人的名字——又回到艙室里來。我請他找几件衣服。他把自己的几件帆布衣服借給了我。他告訴我,我在小船里穿的那些衣服都扔到海里去了。他的塊頭大,胳膊腿長,我穿他的衣服有點肥大。
  他漫不經心地對我說,船長在船長室里已喝得八成醉了。我一邊穿衣服,一邊向他打听這艘船的目的地。他說這條船駛往夏威夷,但中途必須讓他先下船。
  “在哪儿下?”我問道。
  “是一個島子……我住的島。据我所知現在它還是個無名島。”
  他的下嘴唇向下垂著,眼睛盯著我,忽然故意裝出俊里傻气的樣子。我猜他是在有意回避我的問題。我不便多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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