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后一頁 前一頁 回目錄 |
“勇敢地去人類從未到過的地方!” 喜愛看電視片集《星空奇遇》(Star Trek)的朋友,必定熟悉這一句充滿豪情的說話,因為它來自《星空奇遇》每一集開場時的一段獨白: “太空,是神秘而奇妙的。太空船‘冒險號’和它的船員,花了五年的時間,去探求太空中新的生命、新的世界和新的文化,勇敢地去人類從未到過的地方!” 伴隨著這開場白的,是“冒險號”在太空中疾如流星的縱橫馳騁。比起同時期的一些科幻制作,其中的太空船還是用線吊著飛行。這套科幻片集的特技效果先進,單是序幕便已令人賞心悅目。 雖然我沒有件過正式的調查統計,但亦頗敢肯定地說:自有電視以來,重播次數最多的電視片集,非《星空奇遇》莫屬。筆者于一九八零年底在英國時,這片集已是第七次重播,而且受觀眾歡迎的程度,竟比一些新攝制的片集尤有過之。最近,筆者跟一位美國朋友談起這片集,她說已數不清在美國重播了多少次,只知受歡迎的程度仍不臧當年。 隨著這套片集的廣受歡迎,自一九七九年以來,已先后被搬上銀幕四次之冬。它們分別是《星空奇遇》(Star Trek-The Motion Picture,1979)、《大汗的憤怒)(The Wrath ofKhan,1982)、《魔宮龍虎斗》(The Search for Speck,1984)和《回到地球》(The Voyage Home,1986)。四套電影都曾在香港上映。 《星空奇遇)英文名稱原意是“星空中的旅程”,片集的內容,正是敘述太空船“冒險號”一次又一次惊險而又奇异的探險歷程。這套片集的成功,原因當然是多方面的,但不能忽視的,是喜愛探險和追求新奇正是人類的天性。去人類從未到過的地方!那是何等豪邁的气概啊! 人類天生便有探險的精神,以探險為題材的故事,是各种故事在人類文化中起源最早的一种。在朦朧古遠的洪荒時期。每當紅日西沉,簧火高燒之際,我們的祖先在狩獵歸來后,對著跳躍的火焰和同伴們凝神的面龐所說的,大多是探險的故事。這些故事,不少可能是他日間四出狩獵時的經歷,但更可能是加添了不少渲染和夸張的縷述,或純粹是想像和虛构。但無論怎樣,這類故事万千年來都深深地吸引著人們的心靈,因為每一個人都有這樣的好奇:過了出的背后又是甚么? 今天我們所認識的科學幻想故事。雖是各种故事中最年輕的一种。但与源流最為久遠的探險故事,卻有著深厚的淵源,有時甚至難分彼此。涉獵過科幻小說的讀者都會發覺,在這些作品中,很大部分都有探險的成份,例如著名的《二零零一太空漫游》(200lA Space Odyssey,1968),雖以外星文明影響人類進化為主題,但故事的骨干。仍是一次探索未知領域的歷程。 但在另一方面,中國小說《西游記》、希腊史詩《奧德賽》以及阿拉伯故事《天方夜譚》中的《辛巴歷險記》等,雖然都是有名的歷險故事,卻不能稱為科幻。究其原因,科幻是“科學”加上“幻想”;而以上的故事。幻想固然丰富,科學卻是缺虞。故不能与真正的科幻混為一談。真正的科幻探險故事,必須有一科學的大前提,而情節的推展,也必須盡量合乎科學与邏輯。 在古代的探險故事中,最先帶有點科幻成份的。首推公元兩世紀希腊作家盧西安(Lucian)所著的《真實的歷史》(True History)。在這篇著作中,盧西安以丰富的想像力,描述一-艘船被巨大的水龍卷送到月球上去。而船上的人,則彼牽涉入一場月球帝國和太陽帝國的戰爭之中。以今夭的眼光看來,書中很多地方當然不符合科學,但盧西安假設地球以外還有別的世界、別的居民,而又沒有引入鬼神和法術等觀念,在當時已是十分難能可貴的了。 然而,正如古希腊的其他成就一樣,這种先進大膽的想像被埋沒二十多年,要到十七世紀。才再有關于月球探險的著作而此。其中較著名的有開普勒(Johannes Kepler)的《夢游記》(Somnium,1634)、戈德溫(Francis Godwin)的《月中人》("The Man in the Moon,1638)、以及德伯杰勒(Cyranode Bergerac)的《月球邦國的世界》(States and Empiresof the World of the Moon,1650),其中最后的一部,首次提及以火箭作為太空探險的工具。 不過,以上的作品仍是個別的、孤立的,未能构成任何潮流。探險小說要到了科幻鼻祖凡爾納(Jules Verne)的手里,才真正与科學幻想結合而大放异采。 凡爾納的作品。絕大部分都以探險故事的形式出現。由他的處女作《气球上的五星期》(Five Weeks on Balloon,1851),到《地心探險記》(Journey to the Centre of theEarth,1872)、《從地球到月球》(From Earth to Moon,1865)、《海底二万里》(Twenty Thousand Leagues underthe Sea,1890)等膾炙人口的作品,都是結合了探險和科學臆測的佳作,其間上火人地以至邀游大洋深處,可謂無所不備;而獨特之處。乃在于凡爾納的科幻构思皆深深她恨植于已知的科學事實,并在書中引用了大量的科學常識,使人惊訝而信服。 相比之下,現代科幻小說的月一位奠基者威爾斯(H.G.Wells),其作品的探險成份則較少,也比較次要。他兩本較為著名的探險小說《時間机器》(The Time Machine,1895)及《最先抵達月球的人》(The First Men in the Moon,1901),其成就也不在于探險的描述,而在于背后的社會意識。 很多人都知道,頂頂大名的偵探福爾摩斯,乃英國一位醫生柯南道爾(Arthur Conan Doyle)筆下所塑造的人物。比較少人知道的是,在科幻小說的世界中,柯氏也占有小小一席位。這是由于他在一九一二年寫了《洪荒世界》(TheLost World)這本异常成功的探險小說。小說中的主人公是一個固執得可愛的查林杰教授(Professor Challenger)。他為了證實自己的一個理論,帶領探險隊深入南美洲的森林,終于在一個隱蔽的高原上,找到了一個他理論中的失落世界:一個在進化上停滯了,故此仍居住著各种史前巨獸和人類的洪荒世界。為了說服學術界的同行,他把一只翼手龍帶回文明世界,并在一次會議中放到演講廳去。在一片混亂之中,先前為人所嘲笑的理論,終于得到徹底的胜利。 隨著科學的進步,飛机和人造衛星的觀測已遍及地球上每一個角落,“存在著未為人知的失落世界”這一浪漫臆測已再無處容身。不論是地心、海底還是蠻荒叢林,都不能再成為探險小說的背景,柯氏的《洪荒世界》可說是這一方面的未響。但正如盧西安早于二十年前使指出,我們這個世界只是眾多世界中的一個,更大的探險正在我們頭頂上的天空等待著我們。 十九世紀末。“太空飛行之父”齊爾考夫斯基(Konstantin Tsiolkovsky)這樣寫道:“地球是人類的搖籃,但一個人總不能永遠留在搖籃里。”的确,人類未來的探險事業,也就是星空探險的事業。多少年來,科幻小說作家以高度的想像,在這廣闊的領域上寫出了眾多出色的作品。就以中文科幻為例,揚子江于六十年代初寫的(天狼A-001號之謎)和鄧文光的首部長篇小說《飛向人馬座》(1979)等,都以星際探險為故事的主題。 但不論是關于太陽系內各大行星的探索,還是關于太空深處的星際探險,都要求作者和讀者對天文學有一定的認識。事實上,在各門科學之中,天文學与科幻創作的關系最為密切,因為人類未來的歷史。必以整個星空為舞台,故此就是小說不以星空探險為直接的主題,也往往間接地用到不少天文學的知識。若對天文一竅不通而閱讀科幻小說,就如對中國歷史一竅不通而閱讀武俠小說般趣味大減。 為此,我不打算大量地介紹現代科幻以星空探險為題材的作品,一來這類作品太多,二來它們之間除与探險有關外,并無一個貫串的主題;相反,我愿趁這机會,以科幻的角度,談談有關的天文常識,繼而探討人類探索或征服宇宙的可能性。 先從我們的家鄉——地球——說起。地球是太空中一顆細小的行星,它不停地環繞著太陽這顆恒星運行,環繞一周的時間就稱為一年。在科幻小說里,常常會用到“星球”這個名詞。但我們可要小心。有時我們把太陽和地球都叫作星球,但兩者卻是截然不同的天体:前者是恒星,是質量大兼會自我發光發熱的天体;后者是行星,是質量小得多而且靠反射恒星的光芒才會發后的天体。恒星基本上是一團溫度极高的气体(嚴格來說是電漿体),沒有固体的表面。行星則分兩大類,一類是石質的、有固体表面的,如地球;一類是气態的、沒有堅實表面的,如木星。但無論是石質或气態的。溫度都比恒星低很多,以我們日前所知的生命形式,不可能存在于恒星之上。而在行星當中,也以石質的較為适宜生命的發展,雖然有人推測在气態行星的濃密大气中,可能有浮游的生物存在,但很難想像這些生物能夠發展出高度的科技文明。其中的例外是阿西莫夫(Isaac Asimov)的短篇《不是定論》(Not Final,1941)。 “星球”這詞的意義既是如此混合不清,本應取消不用的,無奈這詞的使用已根深蒂固,短期內我想是難以取締的。我們讀時依据文義,小心分清便是。例如“太空船降落到星球的表面。”我們應該知道所指的是行星;“探險隊發現這顆星球有十二顆行星環繞著。”我們應該知道所說的是恒星。 一個晴朗無云的夜里,我們抬頭仰望璀璨的星空,除了五顆外,每一顆都是像我們的太陽一般,自行發光發熱的恒星。至于例外的那五顆,則是跟地球一樣,環繞著太陽運行的金、木、水、火、土五顆行星,這五顆行星,加上地球,再加上天王星、海王星和冥王星三顆,便构成了我們的太陽系。只是最后的三顆,因离我們太遠,一般不能為肉眼所見。 太陽系中這九大行星,距离太陽的次序是:水、金、地、火、木、土、天王、海王、冥王。其中在火星与木星之間有所謂小行星帶,那是出數以百万計大小不一的石塊所組成的一個區域。此外,還有中間闖進太陽系的內圍,拖著長長的尾巴的气態天体——彗星;它們質量小,軌道不規則,有周而复始地環繞太陽的(如哈雷彗星,周期約為七十六年,一九八六年是它于本世紀最后的一次回歸),也有一去不复返的。 了解到天体的分類和性質之后,讓我們來看看對探險家最為重要的一點:距离。曾經在沙漠或草原上生活過的人,或是曾經在海上航行多日仍不見岸的人,都會深深地感到大地是多么的遼闊,地球是多么的巨大。以我們這些日常的經驗,實難想像在宇宙的尺度來說,地球是如何的渺小及微不足道。在凡爾納的年代,八十日已是環繞世界的最短時間,但今天的太空船,只需個多小時便可環繞地球一周。當然,面對太空的遙遠距离,人類的太空船仍是慢得可怜的。离我們最近的天体是月球,但离地球已有三十個地球直徑般遠。“太陽神”太空船以每小時一万二十公里的高速,也要三天才能抵達。 至于地球离太陽的距离,則是地月距离的四百倍,若以“太陽神”太空船的速度,則要飛上三年多才能跨越! 在研究太陽系內的距离時,日地之間的距离是一個很方便的計算單位,我們稱之為一個天文單位(一億五千万公里)。以這單位把九大行星和太陽的距离列出,我們有如下的結果:水星○·三九、金星○·七二、地球一·○、火星一·五二、木星五·二○、土星九十五四、天王星十九·二、海王星三十·一、冥王星三十九·五。 要領略太陽系的大小,讓我們來建造一個太陽系的模型。若我們以一個籃球來代表太陽,由于太陽的直徑比地球大一百零八倍,因此地球只能用一顆沙粒來表示。而且要放到离籃球三十公尺的地方。用上述的數值,我們可以把其余的八大行星按比例安放在适當的位置。我們會發覺,最遠的冥王星要安放在离籃球一·二公里的地方!太陽系的遼闊。由此可見一斑。 可是,在太陽系以外,是廣袤得更加令人難以想像的星際空間,不論是公里還是天文單位,都遠遠均不敷應用。在天文學——也在科幻小說——中,常用的單位是光年或是秒差距(parsec)。 光是宇宙中最快的傳訊者。光速的每秒三十万公里是宇宙中最大的速度。表示极大距离的方法之一,就是以光在一特定時間所定的距离作為單位,若我們把時間定為一午,便得出了“光年”。 因此,光年雖稱為年,卻不是時間的單位,而是距离的單位——光在一年內所走的距离,只是至今仍有很多人對這混淆不清。 秒差距的定義比較复雜,我不打算在此解釋,我們只需知道,一秒差距約等于三.二六光年。若需要用到更大的單位,我們還可以有千秒差距(kiloparsec)和百万秒差距(mega-parsec)等。 回到星際問的距离這個問題。太陽所發出的光,需要八分鐘才抵達地球;要抵達冥王星,則需要五小時多。但在离開太陽系的范圍以后。卻要在茫茫的太空中奔馳約四年多的時間。才有机會遇上另一顆恒星!也就是說,离我們最近的恒星。距离他在四光年以上。 星際問的距离确實大得惊人。就學一些鄰近的恒星為例:著名的天狼星离我們八·七光年、織女星二十一光年、牛郎星十六光年,而北极星則更是四百光年之遙。 如今大家應該明自,早些時我曾說過,天空中的每一顆星,都是有如太陽般的龐大天体,但為甚么看起來,都只是一個個微弱的光點呢?理由十分簡單,就是它們离我們實在太遠了。 事實上,我們晚上看見那好像數不盡的星辰,都只是太陽的近鄰距离都在一千光年以內。更遠的因為太暗了,肉眼看不到。憑著望遠鏡的幫忙,經過科學家多年的研究,我們現在知道,這所有可見的星空,都只是一個遠為龐大的系統中的一小部分,這個系統我們叫做銀河系。 銀河系的形狀有如一個中間厚而四周薄的圓餅,圓餅的直徑有十万光年之巨,中間稱為銀河核心,也有五万光年之厚。整個銀河系由超過一干億顆恒星,以及大量的星際塵埃和气体所組成。我們的太陽,則座落在离銀河中心三万光年的地方。 銀河系是否就是整個宇宙呢?不!原來銀河系之于整個宇宙,就有如太陽之于整個銀河系一般。宇宙中有數也數不清的銀河系,它們之間以數百万光年互相分隔。好像离我們最近之一的仙女座星系,就有二百万光年之遙。 迄今為止。人類已能探索到离我們五十億光年的太空深處,可是仍未見有盡頭。 以星空探險為題材的科幻小說,就是在這樣的一個舞台上進行的。 |
后一頁 前一頁 回目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