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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天确實拿著獵槍溜走了。 他本來是想老老實實地守在那里的,但是,方洁剛一离開他的心就痒痒了。他像一只貪吃的小猴子似的圍著那支槍轉來轉去,恨不得馬上把槍抓到手里。 他給自己編織了許多理由,但都沒有很強的說服力。不管怎么說,這槍作為物證是不能隨便動的。可是……可是它真的有那么重要嗎?究竟是不是還不一定哪!眼下最大的嫌疑者是姓安的那家伙,他身上也有一支槍呀!昨天夜里只听到一聲槍響,按理說老安那支槍嫌疑最大! 想到這儿,他到底還是把槍抓到了手里。這時候他尚有几分警惕,雙手抓著槍管儿,不敢碰槍托。許多破案片里不都是這樣的嗎,一般地說,指紋最有可能留在槍托上。 他閉上一只眼睛,瞄准似地往槍管儿里看,結果自然是什么也看不見。湊近鼻子聞了聞,聞到一股很重的硝磺味。 該死!它的确射擊過,而且就在最近。 想到這儿,他忙不迭地把槍放回了原位。 抱著膝蓋發了會儿呆,他重又把槍抓到了手里。這一次他對槍机產生了興趣,扳了扳,還真讓他給弄開了。一顆拇指粗的子彈從右側的槍管里滑了出來。 子彈沉甸甸的。 重新塞進槍管儿,合上槍机。嗯,這時候只要一摳扳机……他把槍舉了起來,裝模作樣地開始瞄准。三點成一線,瞄准了前邊的一棵樹…… 喲,糟糕!他忽然發覺自己握住了槍托。坏了坏了,指紋!他把槍扔進了草棵子里,心慌意亂地跳了起來。 怎么辦?這回算是惹麻煩了。而且是個不小的麻煩!還能做物證嗎?八成不行了。自己剛才那陣折騰,怕是早就把指紋抹掉了! 男孩子終于傻眼了。 他默默地望著草叢里那支槍,無論如何也找不到為自己開脫的理由了。唉,早知道會這樣,還不如讓方洁在這儿看著呢。她肯定不會亂動。 越想越喪气,他第三次把槍抓到手里。反正也作不成物證了,索性過一回槍癮吧! 他再一次瞄准了前方那棵樹,食指摳住了扳机。 突然,一個了不起的念頭跳進了他的腦海:對呀,干嗎白白浪費子彈?何不用它去把那只兔子奪回來! 啊哈,太棒了!這就叫將功補過吧! 相信把槍管頂在那大胡子的腰眼上,一百只兔子他也得乖乖地交出來。 就這樣,楊天興奮不已地离開了草叢,向著正北尋找下去。好在它還想著方洁,這才在石頭上留下了那副簡單明了的“作品”。 此時此刻,他已經走到了接近古炮台的地方。一路上,他盡可能地尋找樹木稠密的地方走,以免被人發現。在他的印象里,至少有三個人需要防備:老安,巴林叔叔,還有那個大胡子。 大胡子說他是守林人,那么,他所居住的地方肯定不會太遠。楊天放慢了腳步,躬著腰向前摸索著。透過樹葉的縫隙,他影影綽綽看見了古炮台那突起的山崖。那里有一段殘破的城牆,城牆朝海那一面就是炮台了。從這里能看見大海的一角。 楊天隱蔽在樹叢里觀察了一會儿,希望找到一間童話里所描述的那种小木屋。不知為什么,他總覺得那個大胡子應該住在那樣的地方。遺憾的是,根本沒有。 生活畢竟不是童話。 他跳過几叢灌木,向坡下移動著。坡有些陡,走起來比較吃力,他把槍從手里轉移到肩膀上,這樣可以騰出雙手去攀扶兩側的樹干。不久,他看到了一條被踩出來的路。 有門儿了,守林人肯定就在附近。 他不敢走那條路,因為那樣太容易被人發現了。靈巧地跳進旁邊的灌木叢,側著耳朵听了一陣,沒听到什么動靜。按說守林人應該有一條狗才對呀?他想。 不過,真有狗自己就抓瞎了。 或者應該有炊煙什么的,大胡子不是要炖兔肉嗎?應該有炊煙!他透過林梢向前望去。結果還是什么也沒看見。 沿著那條路的走向再往下移動了一些,他終于看到了一角灰色的東西。啊,是一堵牆!一堵石牆! 他的心狂跳起來,沒錯儿,這就是守林人的“窩”了! 既沒有狗,也沒有炊煙。簡直就像一座年深日久的什么“遺址”。 他隱身在草叢里,久久地盯著那座石頭壘成的房子。四下里靜悄悄的,猶如在看著一座墳墓。石屋的上方有一個黑乎乎的小窗洞,呈正方形。窗洞上堵了些廢報紙。牆角堆放了几根圓木。也許因為潮濕和背陰,圓木上居然生出了几叢黑灰色的木耳。 這里是后山牆,估計石屋的入口在另一面。楊天悄悄地溜下了土坡,整個身子匍匐在地,朝著石屋爬了過去。他爬得很笨拙,看上去像一條蠕動的大虫子。 石屋的后邊有一片開墾出來的菜地,用粗大而長短不齊的樹枝圍成一圈挺有意思的篱牆。那种叫做豬耳朵的扁豆爬滿篱牆,藤蔓上果實累累。在篱牆的一角,有一眼水井。 這一切在楊天看來都是很有趣的。他生活在城鎮里,平時無法看到這野趣十足的景象,此刻全看到了。媽媽常說,現在的城市就像一座座制造垃圾的工厂,真正的大自然离人們越來越遠了。看到這些,他才明白了媽媽的話是多么有深意。 好了,他已摸到了篱牆的下邊。只需要堅持一下,就能接近石屋的入口。他把槍從肩上取下來,有模有樣地提在手里,朝著篱牆的另一端溜了過去。 他隱約听見石屋里發出几聲咳嗽,嗯,大胡子果然里面。他的心開始緊張了,手心里出了不少汗。他看看周圍,見石屋的左下方的林子比較密。行,一旦不成功,就往那片林子里跑! 開始吧!他想。拿出勇气,只要沖到那門口就行了。 這么想的同時,他的身体已經躍了起來。那姿勢真棒,特像一頭勇猛的小豹子!可是做夢也想不到,隨著耳邊一陣風響,他的身体突然被后邊伸來的兩只大手抱住了,不待他喊出聲,嘴巴已被捂住。說時遲,那時快!獵槍說話到了襲擊者手里。 “別出聲!”耳邊扑過一股熱乎乎的風。 哦,是巴林叔叔! 巴林叔叔一言不發,更顧不得他的掙扎,硬是把他弄進了林子里。楊天被狠狠地搡在地上,啃了一嘴泥。 “誰讓你來的?”巴林叔叔低聲而憤怒地咆哮道,兩頰由于激動而變得通紅,“你們不是回家了嗎?” “我……我們沒走。”楊天自知理虧,聲音像蚊子嗡嗡。 “這槍是哪儿來的?” “撿的。” “撿的?我怎么撿不著?”巴林叔叔舉起那支槍,仔細地看著。立刻,他看到了槍的型號,“小坏蛋,這就是打死大猩猩的那支獵槍!” “我知道,它的型號是MM26。啊,別摳扳机,那里邊有子彈!”楊天站了起來。 巴林叔叔朝身后看看,而后提著楊天的脖領子往樹林深處走去。走出好遠,他才放開手。 “說說吧,究竟是怎么回事?” 兩個人坐在了地上。 楊天瞟了對方一眼,感到那臉色好看了些。于是,他慢慢騰騰地把以后發生的事情述說了一遍。 巴林叔叔越听越激動,最后蹭地站了起來:“哦,你說的就是大胡子手里提著的那只兔子?” “你看見大胡子啦?”楊天也站了起來。 “是的是的!”巴林叔叔點頭道,“當時我沒怎么注意他,更想不到他手里那只兔子有什么名堂。啊,真是個了不起的發現。了不起!” “我就是來要那只兔子的!”楊天拍拍獵槍,“有了它還怕什么?” 巴林叔叔擺擺手:“那可不一定。” “一定,一定行!” 巴林叔叔伸過頭來:“你听著,我不但看見了大胡子,而且看見了老安。他們倆現在就在那座石屋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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