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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神秘的匕首


  裴思慶的手在發著抖,一柄晶光閃亮的匕首,被握在發抖的手中,自然也在輕輕地顫動,精光流轉,看來一柄匕首,比裴思慶本人,更有生气。
  在那場大風暴之后,裴思慶顯然一天比一天更接近死亡,他明白這一點,仍和他在一起的同伴,也明白這一點,在天空上盤旋的兀鷹,當然比誰更明白。
  裴思慶舔了舔干裂的口唇——在這樣面對死亡的情形下,殺駱駝,是加快死亡呢?還是延遲死亡?
  不殺駱駝,是不是有希望可以逃出生天呢?
  他們已經殺了三匹駱駝,事實證明是,三匹駱駝的血和肉,使他們又在這茫茫的,一望無際的沙漠之中,多存活了十天。現在,只剩下最后一匹駱駝了!
  那頭駱駝,正溫順地伏在地上,只要主人一聲吆喝,它就會立刻站起來,听候主人的差遣,當裴思慶手中鋒利的匕首,接近它的脖子時,它連眼也沒有眨動一下,顯然,死亡對它來說,不算什么。
  裴思慶沒有立即下手,他的思緒亂极了,极濃极稠的汗,自他的額上蜿蜒而下,使他的視線有點模糊,所以他索性閉上了眼。
  從他帶領了一個駝隊逃入沙漠開始,他就覺得沙漠,在柔順的時候,洁白的沙粒,簡直和天上的白云,沒有什么分別,可是,在大風暴之中,每一顆細小的沙粒,就是一個魔鬼,魔鬼的惡靈,附在沙粒之上,可以做出任何可怕的事情來。
  浩浩蕩蕩的一個駱駝隊,兩百八十八匹精選的駱駝,攜帶著各种各樣的貨物,主要的是出許多巧手精心織出來的各种絲綢和織錦,也有很多很多,在遙遠的西方受歡迎的貨物,開始西征,在出發的時候,每一個人的心中所想的只是:一年之后,駱駝隊滿載而歸的,會是黃金白銀、金剛石貓儿眼,和來自遙遠西方的各种財貨,价值會是他們出發時的十倍!
  路雖然遙遠,一路上也會有這种那种的困苦,可是十倍的利藪,足以驅使人們長途跋涉的了。
  裴思慶這個長安市上數一數二的大商家,已經是第三次走這條路了,他知道,最順利的情形,也至少要一年,才能回來。所以,當他离開他的華宅之際,曾一再擁吻他心愛的妻子和儿女。并且暗中立下誓言——在他策馬离開,回頭望向那宏偉的大門和巍峨的大宅時,他對自己說:這是最后一次了!夠了,不必再离鄉別井,拋棄溫暖的家庭去為了積聚財富了!
  可是,當他這樣想的時候,忽然想起,上次在同樣的情形之下,他好象也有過同樣的想法,他不禁有點紊亂,于是就把馬策得更快,以驅除心里的煩扰。
  在長安,裴思慶不但是大商家大富豪,而且极具俠名。他本身也武藝超群,接近中年,可是矯健如豹,他擅使一柄匕首,可是見過他這柄匕首的人卻一個也沒有,他絕不輕易拔匕首出鞘,除非到了他需要殺人的時候。
  而當他要殺人的時候,那人也就沒有什么逃生的可能,所以,見過他那柄匕首的人都死了。
  除了他自己之外,可以說沒有人見過他那柄匕首是什么樣子的,連柔娘也沒有例外。
  柔娘,就是裴思慶的妻子,有關她的一切,后文自然會詳細介紹。
  連柔娘都沒有見過,別人更自然更不能見了。有一天晚上,大風雪,裴思慶從一家鏢局子,和几個鏢行中的朋友豪飲回來,一進屋子,一股暖气扑面,他一下子摔脫了深紫色的大氅,大氅上的積雪,一落地,就化為水珠。柔娘照例急急自內堂迎出來,把他迎進去。大宅每進一進,溫度就提高一點,到處都是散發熾熱的炭盆,炭火閃爍著,使嚴寒變得溫馨。
  到了臥房,裴思慶早已脫下了靴子,換上了軟鞋,他把腰際所系的匕首,解了下來,像每天晚上要做的一樣,他把匕首按在心口,閉上眼睛一會。
  柔娘當然知道,在這個短暫的時間之中,他一定在想望什么,可是她卻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任何女人的好奇心都十分強烈,柔娘算是不平凡的了,可是也不能例外,她曾問過:“你把匕首按在心口,在想什么啊!”
  一次,兩次,裴思慶都沒有反應,像是根本沒有听到柔娘的問題。
  第三次,他陡然睜開了眼,直視柔娘,雙目之中,精光四射,嚇得柔娘急急后退時,一個站不穩,坐跌在地,而他竟然視若無睹,并不過來攙扶她,而重又閉上了眼睛。這才使柔娘知道,這個問題是不能問的!她是一個聰明的女人,果然,再也不曾提過。
  可是不提,并不等于不想知道。這時,她看到裴思慶又把匕首按在心口,在燭光的照映之下,裴思慶有了酒意的臉,看來格外英俊,也許是柔娘眼花了,也許是匕首鞘上的多色寶石,在燭光的照射下所發出的反光,裴思慶的臉上,看來有一層寶光,在隱隱流轉。
  是的,那匕首的鞘上,鑲滿了寶石,藍的深邃如海,紅的嬌艷如血,綠的翠嫩,白的耀眼,那些寶石,每一顆都价值連城——可是裴思慶曾不止一次地對別人說:再多十倍的寶石,換我這柄匕首,我也不換。
  柔娘這時,心中又無可避免地產生了一股妒意,自從那次,她被裴思慶的目光逼得摔了一跤之后,她忽然有了一個想法:這柄匕首,他看得比對待她還重,是不是一個女人送給他的呢?
  柔娘記得,在他第一次西行歸來之后,就有了這柄匕首,是不是一個西方女子送給他的?
  她听他說起過西方的女人,眼珠綠得像胡貓,頭發像是极幼的金絲,丰腴得叫男人昏暈,輕歌曼舞的時候,就像是天魔下凡。
  會不會是這樣的一個西方女子送給他的匕首,所以他才那樣寶愛?
  當一個女人的心中,產生了妒意的時候,她就會有怪异的行為,柔娘也不能例外。
  那時,她好几次想伸手,自他的手中,把那柄匕首搶了過來。可是實際上,她卻坐在那里,一動也沒有動過!雖然妒意像毒蚊一樣咬噬她的心,可是她也知道自己若是那樣做了之后可怕的結果。
  她知道,雖然他對她輕怜蜜愛,可是也絕不是言听計從,而且,誰都知道,長安的大豪裴思慶,愛一個女人是一回事,叫他听一個女人的話,又是另一回事。在大豪杰大俠士的心目之中,女人似乎是另一种人,女人可以柔順貼伏,可以嬌嫩動人,但是絕不能在男人面前出主意裝手勢,干涉男人的事務。
  這种事,柔娘听得多了;柳大俠由于一劍之恨,先手刃了心愛的女子,然后才進入深山,專心練劍,三年之后,雪了一劍之恥,才在被殺的女子墳前,痛哭三日,削發為僧;楊大俠為了表示自己的義气,把妻妾全都殺了,因為她們曾知道一些不應知道的秘密……
  裴思慶是大豪杰,行為也就和別的大豪杰一樣,女人在他們的心目之中的地位如何,柔娘的心中有數,所以她一動也不敢動。
  等到裴思慶又睜開眼來,柔娘才伸出雙手——經常這個時候,他會把匕首交在她的手中,由她捧著,小心地放在他的枕頭之下。
  裴思慶把匕首放到了柔娘的手中,柔娘竭力使自己的聲音听來自然,裝成絕不經意地問,雖然這個問題剛才在她的心中,已想了千百遍。
  她道:“這匕首是什么人送給你的吧!”
  裴思慶也听來像是不經意地“嗯”了一聲。
  柔娘的語聲之中帶著笑,听來十分輕柔動人:“一個女人?”
  裴思慶沒有發出任何聲音,也沒有望向柔娘,柔娘把語聲中的笑聲擴大,听來更叫人心醉:“長安市上,都說裴大俠的這柄匕首,鋒利之至,可笑我竟沒有見識過,看看是不是吹毛斷發。”
  她說著,仍然是滿面笑容——裴思慶的神情再威嚴,可是和她一起閨房調笑,有的時候。也和小孩子一樣,十分听話,當他把自己的臉,埋在她胸前的時候,看來和她的孩子也沒有什么分別。
  所以,當她這樣說著,同時,想把那柄匕首拔出鞘來的時候,她絕不怀疑,以為自己一定可以看到那柄匕首,究竟鋒利到什么程度的。
  可是她錯了!
  盡管她是在話說到了一半的時候,就有動作,可是裴思慶的反應,還是快得出奇,她還未曾發力,就倏然惊呼,雙手的手腕,皆如突然被加上了一道燒紅了的鐵箍,在她的惊呼聲中,她的雙手,像是不再存在,手中的匕首,自然也落了下來。
  匕首沒有落地,甚至沒有落到床上,因為裴思慶的出手快絕,立刻縮回手來,接住了那柄匕首。
  柔娘心中駭絕,望著自己的手腕,身子僵硬如同木石。她看到自己的手腕之上,有兩道深深的紅印,直到這時,從指尖起,才開始有了一陣陣麻木的感覺,使她知道自己的雙手,還聯在手腕之上。
  她用十分緩慢的動作,縮回雙手來,等待著丈夫的責罵。
  可是裴思慶并沒有罵她,只是在把匕首放到了枕下之后,用十分平板的聲音道:“匕首是兵器,兵器出鞘是凶事,千万別再試了!”
  這時,刺麻的感覺,傳遍了柔娘的雙手,她垂著手,大聲答應著:“是。”
  這件發生在臥房中的事,不知怎么傳了出去,或許根本沒有這件事,只是由于裴思慶有這樣的一柄匕首,所以就有人編了這樣的一個故事出來。不管情況如何,裴思慶有這樣的一柄匕首,卻是人人都知道的事。
  自然,在人如流水車如龍,繁華熱鬧的長安市街頭巷尾,當市井之徒津津有味地提到大豪裴思慶的匕首之時,絕不會想到這樣的匕首,有朝一日,會用來殺駱駝,而且,還會猶豫不決,舉起了匕首來,難以下手。
  裴思慶用這柄匕首,從來也沒有猶豫過,好几次,和他決戰的敵人,連匕首是什么樣的都未曾見到過,精光一閃,就此喪命。
  就算在這之前:他殺第一匹駱駝的時候,他也沒有猶豫過,他的決定极其果斷,雖然當時有一個年老的向導竭力反對。
  那終年在沙漠之中生活的老向導和裴思慶相識非止一日,几次走這條路,都有這位向導參加,雖然這時裴思慶自己,也有資格當向導了,但是他深知沙漠變幻無常,帶一個有經驗的人在身邊,總是好事。
  走在這條路上,總有這個老向導在。
  (裴思慶自然不知道,駱駝隊走的這條路,后來被稱作“絲綢之路”,他只知道,這條路,只要走一遍,就可以使財貨的价值,增加十倍。)
  當他第一次決定殺駱駝的時候,老向導用發顫的聲音勸阻:“東家,駱駝殺不得,只有駱駝,才能帶我們出沙漠,才能帶我們逃生。”
  裴思慶當然知道,在沙漠之中,人求生的能力,和駱駝相比,相差太遠了。這种柔順的成熟大物,不但在沙漠上可以撒開大步奔跑,而且能忍饑耐渴,更有在沙漠中尋求水源的天然本領,人在沙漠之中沒有了駱駝,成為沙漠中隨處可見的白骨的可能性,就大大提高。
  可是當時,他還是一手推開了那老向導,一手“錚”地一聲響,彈出了他那柄著名的匕首,先向上舉了一舉。
  當時的情形是,他的駱駝隊,還余下了二十來個人,和四匹駱駝,那二十來個人都跟著他從長安出發,自然也都知道他有一柄人人傳誦的匕首。
  直到這時,他們己身處絕境許多天了,絲毫沒有可以脫險的跡象,人人都心頭蒙著死亡的陰影之際,居然開了眼界,看到了這柄匕首。
  當時是一個下弦月的深夜——沙漠上本來就十分寒冷,和白天的悶熱,一天一地,匕首高舉,所帶起的那一股寒光,更令得所有看到的人,都不由自主,机伶伶地打了一個寒戰。
  然后,精光一閃,他身邊的一頭駱駝,發出了一下悲痛的呼叫聲,慢慢地倒了下來。另外三匹駱駝,像是知道它們的同類發生了什么事,也發出了几下悲呼聲來。
  自然,立刻有人過來,用皮袋盛起了汩汩流出來的熱血,先把一皮袋熱血,捧到了他的面前,他只喝了一口,就揮了揮手,吩咐輪流去給別人喝:“先給……最虛弱的人喝。”
  在喝下這些熱血之前,他已經有三天,足足三天,未曾有水進口了!要不然,他怎么會下手殺駱駝?他怎會不知道駱駝在沙漠中的价值?
  而在喝下了這一大口熱血之后,他的喉嚨,更像是火燒一樣地難過,干裂的口唇更干,甚至他可以听到自己口唇開裂的“拍拍”聲。
  可是他知道,難過管難過,他的生命,在再喝下几大口熱血之后,在吃了烤駱駝肉之后,可以繼續維持下去。
  他們還有三匹駱駝。如果說在沙漠之中,駱駝可以帶入出險境,找到水源的話,那么,四匹駱駝和三匹駱駝是一樣的。
  一切,自然都由那場莫名其妙的大風暴所造成的。一點跡象也沒有,事先真的一點跡象也沒有,等到知道不對頭的時候,已經遲了。
  從早上開始,駝隊一直好好地在行進,裴思慶在駝隊的中間,騎在一匹雕鞍齊全的駱駝上,整個駝隊,都以比正常略快的速度,在沙漠中行進。
  到了下午,經過了中午的休息,全隊几百個人,個個都精神抖擻,然后,忽然有人叫了起來:老鼠!那么多老鼠!看老鼠!
  人人都看到了,成千上万,灰褐色的沙漠鼠,翻翻滾滾,潮水一樣,向前涌過來。
  那是災變的景象——裴思慶雖然沒有經歷過,可是卻听說過,在沙漠上,一有异常的現象,全是災變,都要立刻防御。
  所以,他立即一聳身,站了起來,大聲叫:“立即停止,准備應變!”
  駝隊的領隊,都是在沙漠中討生活的人,知道如何應變,他們會在最短的時間內,令駱駝伏下,圍成一圈,把人圍在中間,人也伏下來,一般的風暴,都可以躲得過去。
  可是這一次大風暴,卻沒有給他們這樣做的机會,他的話才叫到一半,就看到了一個怪不可言的景象。
  裴思慶看到,不知道有多少只老鼠,竟然疊成了一個個大圓球,在向前滾動著,每一個大圓球,足有三尺高下!
  這是什么樣的怪异!裴思慶不由自主大叫了一聲,可是他自己也沒有听到這下叫聲。因為強風的呼號聲已經蓋過了他的那一下呼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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