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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漁陽鼙鼓動地來


  公元755年安祿山叛唐,自漁陽(今日薊縣附近)以十五万之眾南下攻占洛陽,繼之于次年取長安,迫得玄宗李隆基(即唐明皇)奔蜀,是唐朝由盛而衰的一段分水岭。有些歷史家以為這事去618年唐之代隋為135年,距唐祚之終(公元906年)則為151年。這一盛一衰的階段,其長度也大致相等。
  小時候上學,還沒讀到安祿山的身世和他的反叛事跡,卻先听到楊貴妃的故事。主要的原因是國文課本中選了白居易的《長恨歌》。當老師吟誦“遲遲鐘鼓初長夜,耿耿星河欲曙天”時,抑揚宛轉,縱使是鐵石心腸,怕也會之同情落淚。再加上歷來文人的渲染,如与白詩并行的《長恨歌傳》即稱“天寶十載(751年),避暑驪山宮,秋七月,牽牛織女相見之夕,夜始半,妃獨侍上,憑肩而立,因仰天感牛女事,密相誓心,愿世世為夫婦,言畢,執手各嗚咽”,情節哀艷离奇。又再有五年之后,“六軍不發無奈何,宛轉娥眉馬前死”的慘劇,更增加故事的情感分量,怪不得其人其事傳誦千古。甚至在抗戰期間的重慶,也有1942年國立音樂院排演黃自所作《長恨歌》一事。作者也就是《焦土抗戰》的作者--這時完全置敵机轟炸戰火蔓延的情形于度外了。在兩小時內台上音樂院的師生和台下的听眾重新体會一千兩百年前一個“英斷多藝,尤知音律”的君主和他“姿質丰艷,善歌舞”的妃子當初恩愛与以后生离死別憂恨纏綿的情節。畢竟任何的金科玉律,也要容許一二例外吧!這次演唱,倒也沒有被人攻擊說是逃避大敵當前國運如絲的現實,放棄各人戰時的崗位,而去同情一個只顧本身安樂不計生靈涂炭的獨夫和一個顛倒社稷的國家妖孽。
  其實“人本主義”是人類一种共通的性格,白居易的詩既具有這性格,則不論其所敘故事与目前政策有無依違,總之不能禁斷。縱有傳統中國專制政府的庄嚴与道學家之刻板,《長恨歌》仍是千古傳誦,也能通過抗戰而流傳至今。
  然則白居易到底不是嚴肅的歷史家。即陳鴻的《長恨歌傳》也承認白“詩多于情”逡詩的目的就是要讓這故事經過他筆下“潤色”而不至于“与時消滅”。所以《長恨歌》只能作國文教材,不當引入歷史課目。雖說白詩作于806年,去“馬嵬坡下泥土中,不見玉顏空死處”才五十年,与所敘事相去并不遠。
  白居易沒有提及當馬嵬坡悲劇發生時,唐玄宗已將近七十一歲(中國傳統或稱七十二歲),楊貴妃也三十八歲。在今日駐顏有術的條件下,一個女人三十八歲不能算是年齡太大,但是在中世紀就很難能有“芙蓉如面柳如眉”的吸引力量了,可見得白詩听任感情奔放有浪漫主義色彩。至于詩中人兩方年齡有這樣大的差別,則是她于745年為封貴妃之前為“太真妃”,更前則為“壽王妃”。原來壽王李瑁,不僅是玄宗的親生子,而是他所寵愛的武惠妃所生,曾一度被提出有被立為太了作玄宗的繼承人之可能。所以楊玉環被玄宗李隆基寵愛之前确是他自己名正言順的儿媳婦。《舊唐書》沒有提到這重關系。只說:“二十四年(公元736年)惠妃薨,帝悼惜久之,后庭數千,無可意者,或奏玄琰女姿色冠代,宜蒙召見,時妃衣道士服,號曰太真。既進見,玄宗大悅,不期歲,禮遇如惠妃。”直到宋朝歐陽修等作《新唐書》才提出“始為壽王妃”。《資治通鑒》則記入開元二十三年(735至736年間)“十二月乙亥故蜀州司戶楊玄琰女為壽王妃”。据算當時她十七歲左右,与李瑁為夫婦后至少已一年才被玄宗召見(因為武惠妃也是在年底去世)。《長恨歌傳》則稱“詔高力士(宦官)潛搜外宮,得楊玄琰女于壽邸”。如果此事發生于武妃去世后不久,則楊玉環可能以“女道士”的身分和“太真妃”的名義与玄宗保持曖昧關系至少達七、八年之久。因為直到天寶四載(745年)官方紀錄才稱“冊太真妃楊氏為貴妃”。
  可是玄宗之“亂倫”始終不是問題的焦點,壽王李瑁以后也未再產生任何周折。龍武軍(侍駕的御林軍)在馬嵬坡逼著皇帝將他的愛妃交高力士縊死,一是因她之故,玄宗生活糜爛,到流連荒亡的地步。二則朝廷又因她用其從兄楊國忠為相,安祿山的問題,大部由他激成,以后不可收拾,自應由他負責。關于后者,牽涉唐代國防,因素較多,容下一節“九重城闕煙塵生”再談,現在說宮廷生活。
  《新唐書》說:“天寶(玄宗的第二個年號,始自742年,以前則為“開元”)外奉軍興,內蠱艷妃,所費愈不貲。”因為《新唐書》成于北宋,作者的道德立場又較作《舊唐書》者為堅強,對楊貴妃一家更是指責不遺余力。書內說及天子每年十月赴華清宮過冬時,妃之從兄及諸姊幸從,“遺鈿墮舄,瑟瑟璣排,狼藉于道,香聞數十里”。也就是珠玉首飾鞋襪一路亂丟亂甩,不可收拾,顯然是夸大其辭。
  這种指責也牽涉到中國歷史上經常發生的一种問題:真的皇室生活奢侈,就是“腐化”的征象,而必至國破家亡?我們知道八世紀的長安,确是有一种升平气象,高級仕女,穿著印花的綢衣,頭發挽髻,眼眶之外則施以各种色彩,有如今日之eye-shadow,即女性亦打馬球(polo),吹奏小型樂曲,一到各种季節,宮女之作拔河戲者一次總有好几千人,較之明清已現代化得多。難道這些人文的因素統是不該有,一定要退步到茅茨土階,天子穿浣衣,食不兼味,后妃也衣不曳地,甚至上下都窮才人心舒暢?要是今日我們講歷史也仍因襲傳統的立場,如何能迎合時下的現代化?又如何能使中國史与世界史銜接?
  可見得這中間還有一個重要的歷史環節未被提出:前人以為一切都是道德問題,而玄宗唐明皇節隆基一朝,則已產生了一個极為嚴重的技術問題。
  公元754年,也就是安祿山反叛之前一年,戶部統計全國共960多万戶。這和初唐的三百多万比較,當然有了顯著的進步,其原因也不是人口突然增了三倍。而是七世紀初期,開始均田制,原則上加入版冊上的戶口,就國授田。不管是采登記的戶口原來已經領有的田土來算數也好,或者真是政府重新分配而授与的田土也好,下級政府向人民抽稅時就要保障他們有田,所以除了最初登記的三百多万戶之外,以后的增加,就非常的吃力。例如高宗朝652年,在安祿山叛變前約一百年,全年只增加戶十五万,約占當時登記戶數百分之四。另一方面講,則均田制、租庸調制和府兵制縱有很多的缺陷,仍維持了一個相當容易掌握的下層机构。我們也可以想象從武后到玄宗初年,第二帝國倚賴著以這簡單數學公式作主的間架性設計,將它的實際威權從一個基本核心的關隴區域和東部洛陽推廣到全國各地是一种經年累月緩而持重的運動。選舉制度提拔新人不計門戶,也要長時間之內才有功效,而唐朝創行所謂“銓敘”,有所謂“三銓三敘三唱而后擬官”的辦法,要自春至夏,才能完畢。這尤其需要下層的民政和財政的事項簡單雷同,中樞才能將官職成批分派。所以与前述間架性設計配合适當。
  公元723年玄宗任用宇文融為“勸農使”,執行所謂“括戶政策”。其原則是現下版籍無名的戶口,若不是逃戶,就是客戶,也不究既往,一律著令自首。登記之后免六年賦調,只是輕稅入官。這辦法成功,“諸道括得客戶凡八十余万,田亦稱是”。只是就遇到很多官僚的反對。難道規避賦役的人戶應當讓他們違法?以免罰輕稅而鼓勵他們自首則是苛政?這問題要根据當日官僚組織的特點解釋。傳統的官僚政治表面管轄廣泛,實際掌握不深,其行政效率靠由上至下加壓力,并非循照經濟原則,所以只能舖擺場面,對數目字無法精密核算。各官僚居留于城市之中,胥吏短少,也不能經常体會到鄉村各种情形,而最怕變態,此時誰系主戶,誰系客戶,誰應照原來的租庸調征課,誰可以在六年免征,可能產生無數的糾纏。簡言之,這种結构与現代化組織基本不同之處,則是缺乏民間商業的組織在帝督責襄助,擔負其一部行政費用,而責成其照法律條文不折不扣的施行。這也是管制大量的農民,只能以集体的辦法和預定的數學公式對付之一大主因。唐代的租庸調制,至此已發生問題,兼并盛行,人民遷移,版籍紊亂,宇文融的辦法為不得已,但是執行時仍在各地產生不同的困難。
  可是玄宗后期三十年,戶口登記從七百多万增至九百六十万,已經給官僚机构相當的困難,各處文牘山積,很多事項除非高級長官親身受理,無法定奪。而賦稅既增加,則有韋堅的增加督運效率。韋堅是太子妃之兄,此人若生在近代的歐洲,必為商業經理能手。他在741年任水陸轉運使,于是修改水道,在長安城外鑿成一座人造湖,又集中船舶將江淮南海一帶物產分別陳列,駕船入則大笠芒屢,婦女則鮮服靚妝,又歌唱助興,儼如現代之商業展覽會。只是這樣一來,他造成了一個半官半商又不官不商的組織,在現存政治体系之外,也將既有的會計制度弄得文不對題,所輸入的物資則一般為消費品。
  這還不算,傳統作史者所指摘“剝下益上”言利之臣,尚有楊慎矜和王拱。楊慎矜是隋煬帝的玄孫,他于738年以侍御史知太府出納。他認為各地方政府繳納的實物常有水漬傷破,不如“輕賚”,即是改折珍貴量少的物品交納。即是剝下益上,則其折算价格只利于長安,而不利于交納的地方。而且物資既由常用實物改為珍貴物品,實際已將政府之收入在預算內改作宮闕消耗和賞賜大臣近戚之用。王拱于750年以御史大夫兼京兆尹,領二十余使。他也繼續楊慎矜的辦法,并且某項賦稅已經被蠲,他又獨斷的征取腳費,結果他在長安控制了大量的物資。唐制雖內宮妃嬪也有官階,她們的脂粉費也同于薪水,經過王拱的經理“歲進錢巨万”,“供天子私帑”,就不再經過政府過目了。
  同時我們還要注意的則是此時大批商業沒有展開也無法展開。水道交通既為政府壟斷,幣制也未上軌道,各處發生“錢荒”,私鑄濫鑄的銅幣又禁不胜禁,執行商業的法律則更談不上。以上各人能建奇功又大部由于這商業真空狀態之所致。所以他們都要在長安和各地方引用私人。宇文融即有十九個“勸農判官”巡行各地,韋堅的“綱典船夫”也牽扯到糾紛里面,王拱既兼各項“采訪使”“戶口色役使”“和市和糴使”和“黜陟使”,實際已并司法立法行政政權于一身,等于刻下西方所謂“經濟沙皇”(但是歐美的經濟沙皇只管到一時一事)。所以他衙門內“文書叢委,吏爭入示署一字,累數日不得者”。他們既另制造体系,凡事靠己意決定,又在皇帝面前邀功,則必与一般官僚沖突。
  在玄宗后期任宰相達十九年之久的為李林甫,此人被稱為“口蜜腹劍”,只是他作事按照條理又体順玄宗旨意,所以得到皇帝信用。唐朝的宰相不止一人,侍中、中書令和左右仆射都是宰相,原來有委員會的形態。但是李林甫以右相總權,有壟斷朝政的趨勢。于是在公私上下之間和諸人發生嫌隙。當玄宗流連荒亡之際,朝中產生了無數离奇的案件,涉及術士、私婢、外戚、邊將,更因韋堅牽涉到太子,有立太子而擯棄玄宗之意,引起太子与韋妃离婚以明心跡。因楊慎矜則提到有恢复隋朝的陰謀。結果則除宇文融早死之外,韋堅被謫而在流放的地方被殺。楊慎矜和他兄弟都賜死,王拱也因為他兄弟造反而賜死。以上各案都在幕后牽涉到李林甫。
  只是李林甫以私人恩怨与諸人沖突,卻不能重新創造一种官僚集團的体系。唐朝的財富,在民間經濟系統之外,去勉強的支持一种以皇室為主体的城市文化,雖有大量資源卻無合理征集分配的体系,其結局仍非國家之福。玄宗有子女五十九人,他又在長安西北角建立“十王宅”和“百孫院”。李林甫也有子女五十人。《舊唐書》說他“京邸第田園水硐盡上品”。《新唐書》也說他“車馬衣服侈靡”,又“養君欲”,使“主德衷”,更把他列入“奸臣列傳”,可算是盡道德上批判的能事。只是除此以外卻始終沒有指出中國傳統社會里的一個技術問題:此即是政治系統早熟,缺乏結构之縱深与應付事態的靈活,只能從一個低水准的環境內使國家進展到小康。一至人文發達,經濟突破某种限度,則無所措手,只好說“言利”之臣都是坏人。而且“聚斂”之所得也确是胡亂花費,珠玉亂撒固然是夸大,但是据說宮女多至四万也是駭人听聞。
  楊國忠繼李林甫為相,也承襲到這一局面,也与皇太子即后來的肅宗有嫌隙。在馬嵬驛的龍武將軍為陳玄禮,他則与太子有交往,希望玄宗退位為上皇,讓太子創造一個新的局面,而不愿皇帝入蜀受楊國忠的擺布。只是他縱容軍士造反卻不能說及這許多周折。另一方面則安祿山的反叛由楊國忠激成,而楊國忠之居高位,則是楊貴妃的裙帶關系,事實顯然,而皇帝的荒怠,更無非“內蠱艷妃”。所以連白居易的詩也要說漁陽鼙鼓所惊破的不是軍事計划和財政預算,而是霓裳羽衣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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