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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宋太祖趙匡胤


  中國歷史中主要的朝代,每個不同,而尤以趙宋為顯著。說也奇怪,各朝代創業之主,雖憑軍事力量奪取江山,只有趙匡胤是個職業軍人。其他如漢高祖為亭長,唐高祖和隋文帝是貴族,元太祖和清太祖是少數民族的領袖,明太祖是農民,他們的政治背景在創立帝業時先聲奪人。只有宋太祖趙匡胤以軍功起家,即創立朝代之日,仍是現役的高級將領,這与北宋之注重技術,企圖在中國歷史里打開出路,不因襲前朝作風的趨向有很大的關系。
  所以我們從《宋史》的本紀里看到趙匡胤幸造船務、觀制造戰艦、觀水磯、閱炮車、視察練習水戰、親授醫官黜其藝之不精者,前后不絕。他自己也武藝高強,騎馬射箭均是第一流能手,未做皇帝前曾以大將的身分親自參加戰斗,所以宋朝人也稱之為“藝祖”。
  既作皇帝則他不能搬出智力德行均高人一籌的表現。可是趙匡胤不以抽象的觀念籠罩事務。他作圣賢之君的觀念,能拿出來對真人實事發揮,在各代帝王之中可算是最能說實話的一位。他要石守信等交出兵權,曾說:“人生如白駒過隙,所以好富貴者,不過欲各積金錢,厚自娛樂,使子孫無貧乏耳。卿等何不釋去兵權,出守大藩,擇好便田宅市之,為子孫立永久不可動之業,多置歌儿舞女,日夕飲酒相歡,以終天年,朕且与卿等約為婚姻,君臣之間兩無猜疑,上下相安,不亦善乎?”因為他的直爽,宋太祖不用漢高祖和明太祖的伎倆去屠殺功臣。在統一期間被他征服的小朝廷的首長,也受优待,無歷朝的疑忌殺戮情事,据說他自己曾立有“誓約”不殺大臣及言事官,這一方面表示他的寬怀,一方面也由于他的自信。
  趙匡胤受母親杜氏的吩咐,傳位于弟趙光義(太宗),終其身沒有因為繼承問題而在他左右產生各項陰謀。雖然這种紀錄在趙光義一朝就不能保持,宋朝宮闈間的糾紛究竟比各朝為少。這三百一十九年內(包括北宋及南宋自公元960年至1279年)也有太后主政的情事,但是未构成女患,宋朝也沒有宦官專政的情形。
  對個人作褒貶,不是本書的目的。況且宋太祖趙匡胤沒有一般帝王的毒辣,也還不是完人。他飲酒常醉,有一次他所乘馬蹶墜地,他站起來就解佩刀刺馬殺之。還有一次他舉行露天宴會的時候下雨,他就盛怒,弄得很多臣下惶竦,可見他也有粗蠻性格,他也會沖動而有時不能掌握自己。只是趙宋一朝不以恐怖政治作為它帝業的基礎,由來已久。雖然這不能与趙匡胤的個人性格無關,卻也仍是歷史時勢使然。在這三百多年里,中國有了一定的國家之目標,朝廷成為一個帶競爭性的机构。在這些條件之下,態勢顯然,用不著多番矯揉造作,所以其朝政也較其他各代為開明。
  趙匡胤在公元960年奉后周周恭帝之命去討伐契丹,兵次陳橋驛,距開封不及一日的距离,被部下以黃袍加身推戴而為皇帝。這种情形,与西方羅馬帝國的情形相似,在中國的五代也已數見。即是后周本身,也是在這情形之下產生,恭帝郭宗川,則是一個七歲的孩子,因之960年之政變創立北宋,沒有遇到抵抗,在中國歷史上也創立了一种不經過流血而誕生一個主要的朝代之奇跡。
  出征的軍隊既還回國都,宋太祖放棄了征伐契丹的計划,這計划也終身擱置。他到晚年才重新展開開封与太原(北漢)軸心間的戰事,也因對方的頑強抵抗而罷,他在位十七年之中著重以軍事力量,削平南方獨立或半獨立的國家。在他有自覺中,完成了一項“大歷史”的任務:公元第二千年的上半期,中國南方的多數民族与北方少數民族有了一段長時間大規模的斗爭,雙方都要作長遠的准備。因為趙匡胤的長遠打算,北宋沒有繼五代而為第六個短朝代。但是趙匡胤并沒有完全忘記北方的頑敵。他曾對趙普說有朝一日他要能恢复幽燕十六州,他就要在北方山地上古北口一帶設防。這計划到四百年后才由朱元璋指導下遂行。
  趙匡胤所滅之國,有荊南(湖北)、湖南(即今日湖南)、蜀(四川和陝西一部)、南漢(廣東和廣西)和南唐(江蘇、江西及安徽之一部)。錢謬所掌握的吳越(浙江及福建之一部)則僅納貢,錢也和他約定“三年一朝”到開封來拜訪他,但是其疆域仍未入宋朝的統治,福建的廈門和汀漳也仍在化外,要待太宗朝北宋才能席卷長江以南。
  趙匡胤完成他局部統一之后,曾派官員到各處度民田,但是未曾下令重新分配民間的土地。他也著令“均賦稅”,但是一般看來,他仍因襲五代的体制,只在局部的調整,沒有大規模的改組。他之沒有征兵制,尤為各朝所僅見。他治下國家的力役,也盡量避免征派于民間,而由“廂軍”(詳下)服行。宋朝創業之主用刑罰較前代溫和,但是對官吏的貪污則不假情面。然則他也說到“奉祿薄鮮,未可責廉”。于是他對各級工作人員一体加薪。宋朝的官俸也較其他各代為高。他所設國家儲備軍,中作封樁庫。他曾說:“俟滿五百万緡,當向契丹贖燕薊。”他又曾向左右說:“我以二十四絹購一契丹人首。其精兵不過十万人止費二百万絹,則敵盡矣。”很少的中國君主,會這樣坦率的承認人的私利觀,而且趙匡胤很明顯的知道國家經濟的力量龐大。他的積絹計划,曾給第六個皇帝神宗趙瑣一种啟發的作用。約在一百年之后,神宗在庫房上題自制詩:“五季失圖,儼狁孔熾,藝祖造邦,思有懲艾,爰設內府,基以募士,曾孫保之,敢忘厥志?”以上三十二字,以每字作一庫的名號。三十二庫積滿后又成立二十庫。但是其祖先与曾孫都沒有看出:經濟力量固然可以翻變為軍事力量,但是其中又有組織結构的各項原則,并不僅是二百万匹絹,則可以敵對方十万的精兵。這題目關系整個宋朝的歷史,當在以下各節分析之。
  宋朝號稱中央集權。趙匡胤的作法,首重軍制与財政。在軍備上中央所統制的為“禁軍”,諸州之鎮兵曰“廂軍”;各地方的防守則為“鄉兵”。這辦法也沿襲于五代之“牙軍”体制。中央經常向各州鎮抽調其強壯兵卒,而將老弱淘汰。起先以“樣兵”召諸州選所部兵至闕下,以后則代以木梃,各州鎮有照身材招募訓練的責任,一到訓練成熟其后員就補入禁旅。禁軍雖為中央軍也按時派遣駐屯于各地,川流不息。財政方面各地方的收入,同樣的分為“上供”、“送使”、及“留州”三個部門。“使”為轉運使,其職責是將各地財物,輸送于中央。在朝代草創時又在各階段征服江南諸國時,這些資源竭盡其力的輸送于汴京,以致倉庫盈溢。有如《宋史》“食貨志”有云:“于是外權始削,而利歸公上”。北宋政府也因襲五代体制,以樞密院主軍事,三司(鹽鐵、戶部、度支)管財政,彼此都是中央政府里最緊要的官署。又以文知州軍事,并且打破了唐末以來地方首長派遣縣級官的習慣,重新整個的任命州縣官,因之又要著重選舉,是以宋朝的考試制度,采取三年循環制,已确實正規化。
  以上各种設施都有刺激國家經濟的趨勢。宋朝在商業方面的收入,如茶樊鹽酒超過以前各代。政府又大量鑄錢,貨幣之擴充,在太祖時已開始,以后疊增到年五百万貫的數量,如是兩年的鑄錢數,就要超過四百年后朱明全朝代二百七十六年所鑄之總和。如此一來,宋朝的礦產也打破以前的紀錄。北宋以開封為國都,南宋以臨安(杭州)為國都,專著重水陸交通的便利,在這一點沒有多方考慮到軍事上和國防的需要,也是各主要朝代之所無(但是趙匡胤主張定都于長安或洛陽,因趙光義反對而罷)。
  以上所述与一般歷史書并無出入。這又和“大歷史”有何關系?
  從遠距离的觀點看來,第二帝國經過北魏的孕育,隋及初唐間繼承著間架性的組織和体制,使這個扁平体的社會發育滋長。經過中唐之后,質量上的進步,使各地區參差不齊,其繁复的情形,超過初唐租庸調的系統所能概括。又在安祿山叛變前后,李唐王朝企圖重新掌握局勢的諸种辦法,如“括戶政策”,用募兵創設十個國防區,削藩鎮,成立神策軍,以宦官作監軍,都只有局部的功效,与其官僚制度和立國精神相反,而兩稅制只有一紙通令,更促進分化的作用,如此只有使唐朝瓦解,及五代十國的出現。
  五代十國是一种分裂的局面,概言之,也可以稱為軍閥割据。然則軍人注重實際,以部曲管理場院,固然將稅收增高,但是以地方分權的精神主持之,針對各處狀況,也能造成政府与民間的一种聯系。又有唐朝留下來的一套法令,所以趙匡胤雖武人而能自制,又得了趙普這樣的一位賢相,定立了先安內而后攘外的宗旨,就能將一個分裂的帝國,重新湊并攏來。其注重軍事技術与財政組織也成為北宋一貫的作風。
  可是在諸事發展順利,統一依計划完成之際,趙宋王朝也預先替自己埋伏了一些日后的困難。以中央集權代替地方分權,又重新歸返到官僚体制,截斷了治理者与被治理者在各地區中一种自然的聯系,并且各處數字幅度上的相差更大,技術上更不容易掌握。上面已經說及,中國已展開一种在南方以水運占优勢的經濟体制与社會和一個在北方以畜牧為主的体制与社會。前者過于自信本身外表上和數量上的优勢,沒有設想到兩者在歷史上長期的抗衡,可能決定于彼此在時間上和組織上堅韌性的差异。而且補給線的長短,也与戰場上的進出有很大的影響。
  這些因素不可能由當事人一眼看得透徹,即使几十百年之后,整理歷史原始資料的歷史家仍沒有看清。趙匡胤在公元976年去世之日即算按照傳統“蓋棺論定”的立場看來,也算得是一位非常成功的人物。而注意事業上的成功,也是宋太祖趙匡胤自己的一生宗旨。他曾在武成王廟觀兩廊所陳歷代名將的畫像,當場指示應當“功業始終無瑕”的才配享。因之班超、秦叔寶等二十三人進升;張飛關羽等二十二人被退,管仲則特制塑像奉祀。這也与傳統的習慣,總是要哼吟著“出師未捷身先死,長使英雄淚滿襟”,沉湎于一种悲劇的情調才算得有見識的態度完全相反。只是個人的傳記可以蓋棺論定,歷史卻無法蓋棺論定,也沒有功業無瑕的朝代。經過太祖的創業,宋朝的歷史留下了不少似是而非的現象:一個以軍人為首腦而組成的國家,自始注意國防,偏在軍事上的作為,不及其他任何主要的朝代。它的民間經濟,也有突出的現象,它卻不能掌握這种优勢。它企圖注意實際,不受抽象的觀念所蒙蔽,而這三百一十九年在它領導之下,所產生的特出人物,偏是哲學家為多。而“學究”首先出現為一种官銜,其成為一种被譏諷的對象,也始自宋朝。我們如何解釋這些矛盾?
  以下各節當提出我們初步的見解。但是即從以上的現象,也可以斷言以短距离近視界的眼光解釋中國歷史,有它能力所及的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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