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后一頁 前一頁 回目錄 |
(一)本會備案批准。本會前在社會部立案,既經批准,照章應再向教育部及內政部備案,現已接到批示,准予備案。 (二)請求補助。本會入款有限,而工作日繁,曾請求社會部予以補助金。社會部批示,本會須擬定助款用途,經理事會決議,會刊增印戰地特刊,并創設文藝講習會。此兩項工作,俱需相當經費,即請社會部酌予以補助,以利進行。 (三)襄樊、宜昌兩分會成立,本會已先后快函,指示會務進行方針。 (四)昆明分會進行順利,本會除分函楊今甫、朱佩弦、沈從文、施蟄存、穆木天諸先生指導會務外,并隨時通信,期得密切聯絡。 (五)本會擬舉行會員作品義賣,在籌備中。 (六)本會于本月二十五日舉行茶話會,歡迎王禮錫、鄭伯奇、陽翰笙三君。王君報告英國出版界及文化界對我抗戰之同情及活動,鄭君報告西北文化界動態,陽君報告東南文藝界情形,均翔實動听,引起會員對國外宣傳之注意,并討論如何与各地文藝團体有更密切之聯絡。 (七)成都分會成立:全國文藝界抗敵協會成都分會早已籌備就緒,可是直到今年一月十四號才正式成立。是這么回事:當文協總會還未成立,成都的文人已團結起來,發起抗敵協會,并且在地方政府備案。后來,他們听說武漢有了抗敵協會,在中央党政机關備了案,他們就自動的愿 把協會改為分會,以利合作。這么一來,可倒費了事。呈請改協會為分會的呈文遞上去,地方政府以為總會既在中央備案,則分會自當通過總會,得到中宣部的許可;中央允准,地方政府自然准予備案。于是,成都分會便照著這辦法請求總會辦理,以便及早成立。不幸,總會剛接到分會的 文函,便已經离開漢口,搬到重慶來,事遂擱淺。及至總會遷到重慶,總會本身還須到社會部立案。這樣,分會的登記便更提不到了。總會順利的在社會部立了案,便赶快辦理分會登記的事。可是,社會部指示總會:分會成立,須呈報地方政府,無須部中許可。總會于是又急將此意通知分 會,促其進行。分會急將呈文遞上,而党部聲明,民眾團体登記尚無确定机關管理;成立會就又開不成了。 本年一月中旬,本會理事馮煥章先生与老舍先生同路赴蓉,總會乃委托二理事指導分會成立事宜。分會籌備委員周文、李劼人等五人早經總會指定,馮理事等抵蓉后,乃与籌備委員措商,函請市政府与市党部派員指導,于十四日開成立大會。是日下午三時半開會,因天气關系,先行攝 影。攝影后,在青年會禮堂開會如儀。周文報告籌備經過,馮煥章先生代表總會致詞,老舍先生報告總會情況,而后舉行選舉,當場檢票,李劼人、周文、蕭軍等當選為理事;并通過重要提案數則,時已六時,即散會。基本會員約四十人,來賓百余位,濟濟一堂,誠盛事也。 (八)紀念一二八。各團体開會討論紀念一二八宣傳,本會派胡紹軒君,代表參加。會議決定,宣傳文字由本會負責擬制,當由會員二十人赶寫,于二十七日早七時前交齊。 載一九三九年一月二十八日《抗戰文藝》第三十一期二月四日報告 二月二日理事會決議事項:(一)內江等處請設分會,按章有會員十人以上,方得成立分會。會員不足十人者應暫設通信處。由組織部函复。 (二)組織部應函知陳西瀅理事,推動嘉定文藝工作。 (三)組織部應函知樓适夷理事,設立本會香港辦事處。 (四)以后本會會刊,須寄送各分會三份至五份即不另寄給分會會員,因分會亦有會刊,雙方送閱,賠錢過多也。分會會員如愿定閱總會會刊,限每人一份,按价七扣。 (五)會員住址不明者,在會刊上登廣告,期于月內函告本會。 (六)會員登記表格即當付印。 (七)分會會員資格,于月內須開理事會審查。 (八)組織國際文藝宣傳委員會,指定王禮錫、戈寶權、徐仲年、胡風,為籌備員,由王禮錫召集會議。 (九)研究部加聘鄭伯奇君負責推動工作。 (十)推定蔣碧薇,方令孺、安娥、黛麗莎、華林、孔羅蓀六君,辦理晚會事宜。 (十一)決定增加《抗戰文藝戰地特刊》,俟社會部批准補助金,即行刊發。 (十二)籌備《抗戰文藝年鑒》由出版部負責計划。 (十三)由出版部定期邀請本市出版界及各報副刊編輯,商討擴大抗戰文藝運動辦法。 載一九三九年二月四日《抗戰文藝》第三十二期 |
后一頁 前一頁 回目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