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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七七抗戰那一年的前半年,我同時寫兩篇長篇小說。這兩篇是兩家刊物的“長篇連載”的特約稿,約定:每月各登万字,稿酬十元千字。這樣,我每月就能有二百元的固定收入,可以作職業寫家矣。兩篇各得三万余字,暴敵即詭襲蘆溝橋,遂不續寫。兩稿与書籍俱存濟南的齊魯大學內,今已全失。十一月,我從濟南逃出,直到去年夏天,始終沒有寫過長篇。為稍稍盡力于抗戰的宣傳,人家給我出什么題,我便寫什么,好坏不管,只求盡力;于是,時間与精力零售,長篇不可得矣。還有,在抗戰前寫作,選定題旨,可以從容搜集材料,而后再從容的排列,從容的修改。抗戰中,一天有一天的特有的生活,難得從容,乃不敢輕率從事長篇。再說,全面抗戰,包羅万象,小題不屑于寫,大題又寫不上來,只好等等看。
  去年夏天來碚,決定寫個中篇小說。原因:(一)天气极熱,不敢回渝;北碚亦熱,但較渝清靜,故決定留碚寫作。(二)抗戰中曾屢屢試寫劇本,全不象樣,友好多勸舍劇而返歸小說。(三)榮譽軍人蕭君亦五在碚服務,關于軍事者可隨時打听。
  天奇暑,乃五時起床,寫至八時即止,每日可得千余字。本擬寫中篇,但已得五六万字,仍難收筆,遂改作長篇。九月尾,已獲八万余字,決于雙十日完卷,回渝。十月四日入院割治盲腸,一切停頓。二十日出院,仍須臥床靜養。時家屬已由北平至寶雞:心急而身不能動,心乃更急。賴友好多方協助,家屬于十一月中旬抵碚。二十三日起,緩緩補寫小說;傷口平复,又患腹疾,日或僅成三五百字。十二月十一日寫完全篇,約十一万字,是為《火葬》。
  寫完,從頭讀閱一遍,自下判語:要不得!有种种原因使此書失敗:(一)五年多未寫長篇,執筆即有畏心;越怕越慌,致失去自信。(二)天气奇暑,又多病痛,非极勉強的把自己机械化了,便沒法寫下去。可是,把身心都机械化了,是否能寫出好作品呢?我不敢說。我的寫作生活一向是有規律的,這就是說,我永遠不晝夜不分的赶活,而天天把上半天划作寫作的時間,寫多寫少都不管,反正過午即不再作,夜晚連信也不寫。不過,這种細水長流的辦法也須在身体好,心境好的時候才能辦得通。在身心全不舒服的時節,象去年夏天,就沒法不過度的勉強,而過度的勉強每每使寫作變成苦刑。我吸煙,喝茶,楞著,擦眼鏡,在屋里亂轉,著急,出汗,而找不到所需要的字句!勉強得到的几句,絕對不是由筆中流出來的,而是硬把文字堆砌在一處。這些堆砌起來的破磚亂瓦是沒法修改的,最好的方法是把紙撕掉另寫。另寫么,我早已筋疲力盡!只好勉強的留下那些破爛儿吧。這不是文藝的創作。而是由夾棍夾出來的血!(三)故事的地方背景是文城。文城是地圖上找不出的一個地方,這就是說,它并不存在,而是由我心里鑽出來的。我要寫一個被敵人侵占了的城市,可是抗戰數年來,我并沒在任何淪陷過的地方住過。只好瞎說吧。這樣一來,我的“地方”便失去使讀者連那里的味道都可以聞見的真切。我寫了文城,可是寫完再看,連我自己也不認識了它!這個方法要不得!
  不過,上述的一些還不是致命傷。最要命的是我寫任何一點都沒有入骨。我要寫的方面很多,可是我對任何一方面都不敢深入,因為我沒有足以深入的知識与經驗。我只畫了個輪廓,而沒能絲絲入扣的把里面裝滿。
  抗戰文藝,談何容易!
  有人說:戰爭是沒有什么好寫的,因為戰爭是丑惡的破坏的。我以為這個意見未免太偏。假若社會上的一切都可以作為文藝材料,我不知道為何應當單單把戰爭除外。假若文藝是含有獎善懲惡的目的,那么戰爭正是善与惡的交鋒,為什么不可以寫呢?而且,今日的戰爭是全面的,無分前方后方,無分老少男女,處處人人全都受著戰爭的影響。歷史,在這節段,便以戰爭為主旨。我們今天不寫戰爭和戰爭的影響,便是閉著眼過日子,假充胡涂。不錯,戰爭是丑惡的,破坏的;可是,只有我們分析它,關心它,表現它,我們才能知道,而且使大家也知道,去如何消滅戰爭与建立和平。假使我們因厭惡戰爭而即閉口無言,那便是丟失了去面對現實与真理的勇气,而只好禱告菩薩賜給我們和平了。
  今天的世界已极顯明的分為兩半,一半是侵略的,一半是抵抗的,一半是霸道的,一半是民主的。在侵略的那一半,他們也有強詞奪理的一片道理好講。因此,在抵抗暴力与建設民主政治的這一半,不但是須用全力赴戰,打倒侵略,他們也必須闡揚他們的作戰目的,而壓倒侵略者的愚弄与謊言。我們的筆也須作戰,不是為提倡戰爭,頌揚戰爭,而是為從戰爭中掘出真理,以消滅戰爭。我們既不能因冷淡戰爭,忽視戰爭,而就得到和平,那么我們就必須把握住現實,從戰爭中取得胜利;只有我們取得胜利,世界才有和平的曙光。我們要從丑惡中把美麗奪回,從破坏中再行建設。這是民主同盟中每一個公民應負起的責任,為什么作家單單不喜歡這個調調儿呢?
  這可就給作家們找來麻煩。戰爭是多么大的一件事呀!教作家從何處說起呢?他們不知道戰術与軍隊的生活,不認識攻擊和防守的方法与武器,不曉得運輸与統制,而且大概也不易明白后方的一切准備与設施。他寫什么呢?怎么寫呢?
  于是,連博學的蕭伯納老人也皺了眉,而說戰爭是沒有什么可寫的了——我記得他似乎這么說過。于是,戰時的出版物反倒讓一個政治家或官吏的報告——象威爾基的《天下一家》与格魯的《東京歸來》——或一位新聞記者的冒險的經歷,与一個戰士的日記,風行一時了。不錯,一本講戀愛故事的劇本,或是有十個嫌疑犯的殺人案的偵探小說,也能風行一時,銷售百万,可是無奈讀者們的心中卻有個分寸,他們會辨別哪個是天下大事,哪個是無聊的閒書。等到時過境遷,人們若想著看反映時代的東西,他們會翻閱《天下一家》,而不找藏在后花園里的福爾摩司!
  而且他們會恥笑戰時的文人是多么無聊,多么淺薄,多么懦弱!
  從這一點來看,《火葬》是不可厚非的。它要關心戰爭,它要告訴人們,在戰爭中敷衍与怯懦怎么恰好是自取滅亡。可是,它的愿望并不能挽救它的失敗。它的失敗不在于它不應當寫戰爭,或是戰爭并無可寫,而是我對戰爭知道的太少。我的一點感情象浮在水上的一滴油,蕩來蕩去,始終不能透入到水中去,我所知道的,別人也都知道,我沒能給人們揭開一點什么新的東西。我想多方面的去寫戰爭,可是我到處碰壁,大事不知,小事知而不詳。戰爭不是不可寫,而是不好寫。
  我曉得,我應當寫自己的确知道的事。但是,我不能因此而便把抗戰放在一邊,而只寫我知道的貓儿狗儿。失敗,我不怕。今天我不去試寫我不知道的東西,我就永遠不會知道它了。什么比戰爭更大呢?它使肥美的田畝變成荒地,使黃河改了道,使城市變為廢墟。使弱女變成健男儿,使書生變為戰士,使肉体与鋼鐵相抗。最要緊的,它使理想与妄想成為死敵。我們不從這里學習,認識,我們算干嗎的呢?寫失敗了一本書事小,讓世界上最大的事輕輕溜過去才是大事。假若文藝作品的目的專是為給人娛樂,那么象《戰爭与和平》那樣的作品便根本不應存在。我們似乎應當“取法乎上”吧?
  有人說我寫東西完全是瞎碰,碰好就好,碰坏就坏,因為我寫的有時候相當的好,有時候极坏。我承認我有時候寫得极坏,但否認瞎碰。文藝不是能瞎碰出來的東西。作家以為好的,讀者未必以為好,見仁見智,正自不易一致。不過,作者是否用了心,他自己卻知道得很清楚。象《火葬》這樣的作品,要是擱在抗戰前,我一定會請它到字紙簍中去的。現在,我沒有那樣的勇气。這部十万多字的小說,一共用了四個月的光陰。光陰即使是白用的,可是飯食并不白來。十行紙——連寫帶抄副本——用了四刀,約計一百元。墨一錠,一百二十元——有便宜一點的,但磨到底還是白的。筆,每枝只能寫一万上下字,十枝至少須用二百元。求人抄副本共用了一千一百元。請問:下了這么大的本錢,我敢輕于把它丟掉么?我知道它不好,可是沒法子不厚顏去發表。我并沒瞎碰,而是作家的生活碰倒了我!這一點聲明,我并不為求人原諒我自己,而是為教大家注意一點作家的生活應當怎樣改善。假若社會上還需要文藝,大家就須把文藝作家看成個是非吃飯喝茶不可的動物。抗戰是艱苦的,文人比誰都曉得更清楚,但是在稿費比較紙筆費還要少的情形下,他們也只好去另找出路了。
  三十三年元旦于北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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