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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有不少話劇已改編為各种地方戲。戲曲節目改編為話劇的還不多見。為了繼承傳統,發揚民族風格,理當這么試驗試驗。不試驗便不易找出困難何在。

  最近,我試驗著把川劇的《荷珠配》改編為話劇。能否上演,演出能否成功,我都不知道。可是,我得到了一點“經驗之談”,寫在這里。

  一、當我一想作這個試驗的時候,就想到:在穿插上,話劇能夠更集中,更簡煉。我須以此胜過戲曲。這個作到了:川劇的《荷珠配》有十場戲,我給縮減到六場。

  可是,這里并非沒有問題。戲曲中的過場戲頗有作用,它既能极簡單地說明情節的變化,而且有時候又能有聲有色。比如說:台上有一家人正在逃難,而強盜或敵兵已到,一家人就面朝內立著,強盜或敵兵疾風急浪地上來,又鑼鼓喧天地匆匆下去。這一過場交代了情節,且有聲有色。話劇無此便利。話劇可以用效果代替過場,但不如過場那樣鮮明生動。

  戲曲能在過場中施展技巧,如疾走的舞步或蕩馬,甚至摔搶背或吊毛儿,本來沒戲,而以技巧博得采聲。話劇又無此便利。

  當然,戲曲中的過場并不都如此,有時候雖看到說明情節的責任,而纖冗無力,只听鑼鼓響,不見戲出來。

  話劇為了集中,能夠刪減冗弱無力的過場戲,這是一個好處。但不易運用那簡單而有力的過場戲,更不能在過場戲中施展技巧,這是一失。一得一失,只能算收支相抵。在改編《荷珠配》時,我只顧到了集中,而沒敢冒險利用過場戲。是否應當利用它,和如何利用它,我把這當個問題,放在這里。

  二、在改編時,我改動了一些情節。我是這么想:川劇的《荷珠配》既然大膽地給老本子加以改動,我為什么不可以再改呢?可是,這是改編呢,還是借題再創造呢?這又是一個問題。

  在原劇中,金家与黃家俱因荒亂而逃亡,我不愿以這樣的外來的因素來推動劇情的發展,所以改為:黃員外來求親,本來是為奪取金家的產業,而在婚后把金三官与貞鳳都赶了出來,霸占了財產。這樣,既能顯出劇情的有机發展,也增加了大魚吃小魚的一層闡明。這個變動不小。

  更大的變動是荷珠配了趙旺——原劇是她嫁給了狀元。這是很大的變動!

  應該不應該這樣變動呢?

  當然,劇本前后的安排都順理成章,劇情發展水到渠成,非此不可,改動,即使是很大的改動,也是可以的。可是,一不留神,便會以今說古,把古人所沒有的、不能有的思想感情,硬塞進去,就不大對頭了。再說,一出戲的情節,往往決定于作者的思路与當時人民的愿望。若是情節大加改動,能不能還保存古人的天真的愿望呢?黃員外吞吃了金三官這條較小的魚,自古有之,可以講得通。荷珠配趙旺也是這么妥當嗎?我還說不清楚。也當個問題,放在這里吧!

  三、不知別人如何,我自己有這個習慣:去看戲曲,我總希望听到些好的歌唱,看到演員們的真功夫——最好有些絕技。去看話劇呢,我知道演員既不唱,也不甩發,耍雄雞翎;我就希望由劇中得到思想上的啟發。這并不是說,我輕視戲曲的思想性或話劇的表演技巧,不過是注意之點有些差別而已。可是,在改編戲曲為話劇的過程中,這點差別給我帶來不少困難。

  我是要把一出戲曲改編為話劇。按照上述的習慣,我自然要求自己叫改編的作品有較強的思想性,而不要求演員們走四方步、耍紗帽翅儿。可是,怎么使思想性加強呢?在某一些戲曲節目里,只要把音樂、歌唱、舞蹈,穿插等等組織得很好,就可以成為熱熱鬧鬧的戲,思想性不十分強烈也未為不可。(有許多戲曲節目是思想性与藝術性都很高的。)那么,把音樂歌唱等等都刪掉,變成話劇,我上哪儿去找更多的思想性來補充呢?憑我的一點點本事,實在難以胜任。若不這樣辦吧,則既無歌舞,又思想平平無奇,可有可無,改它作甚?若努力這樣去作吧,又恐怕改來改去,面貌全非,与戲曲原著無關了,那怎能叫作改編呢?是呀,連寫台詞也是這么顧此失彼,不知如何是好。我下筆寫台詞的時候,耳中老有川劇的鑼鼓聲、幫腔聲和歌唱聲。我的語言不由地就襲用了舊的話白与唱詞。“哎呀狀元哪!”“何事惊慌?”“且住!”……不斷地來到我的耳中,也就順手儿落在紙上。于是,台詞儿遵古有余,而清新不足。有的地方還是新舊兩摻,很不一致。為矯此弊,想用力舍舊取新吧,又怕台詞太新,失去戲曲原有的味道。這种台詞儿究竟應當怎么寫呢?是該全舊,還是應當全新?若是新舊兩摻為妙,則新舊語匯的比例怎樣才算合适呢?我不知道。若是隨便一寫,非驢非馬,總非上策!

  人物的形象与動作也有這樣的困難:以丑角來說吧,我老想著鼻子上抹著豆腐塊儿的人,而想不出把他放在話劇里應是什么樣子。戲曲中的丑角,就憑他(或她)的服裝、扮相儿,一露面便招笑。話劇中的丑角有此方便嗎?若是過多地襲用那老一套,恐怕就成為打折扣的戲曲丑角了——抹豆腐塊的人出來,而沒有鑼鼓,也不歌唱。若從新創造吧,又沒把握!抓不到一定的形象,而欲性格鮮明,頗有些困難。

  最難辦的是:在戲曲里,到了時机,演員叫起板來,只要唱得好,戲就往上升,台上一曲高歌,台下點頭默贊。話劇可不好辦,以大段朗誦詩代替歌唱,偶一為之,未為不可;屢屢如此,恐怕就會失敗。改用大段對白,也有危險。如此說來,就非添新東西不可。可是,添什么呢?以川劇《荷珠配》而言,我覺得它的喜劇气氛還不太足,我就從這里下手,使金三官充分地丑化,而且把小姐也變成既胖且蠢,甚至給小生也添點可笑的動作,以便加強喜劇的气氛。這么作對不對,暫且不說。更要緊的是:川劇《荷珠配》是新近修改過的,所以還有某些不成熟的地方。假若是一出已經成熟的戲曲,可怎么辦呢?比如說,改編京戲的《打漁殺家》為話劇吧。它的戲劇沖突很強烈,人物性格十分鮮明,場子緊湊,唱腔膾炙人口,行舟与停泊的舞姿又极美好。這怎么改呢?說到這里,恐怕這种改編工作還應是再創造,而不是順著竿儿爬;那爬不出名堂來。想想看,剝去蕭恩、桂英与教師爺等的服裝、扮相儿,而且既不唱,也不舞,光把原來的故事架子擺在台上,怎能成為戲呢?戲曲与話劇這兩种形式之間有個相當大的距离!据我看,由戲曲改編的話劇,當然要适當地吸收一些戲曲中的好東西,而主要地是要再創造。要不然,改編的話劇就無從胜過原來的老本子。這种工作既要盡到新舊的結合,也要爭奇斗胜,各盡所長。千万別放棄自己的長處!

  不動手,不知困難所在,也就無從克服困難。在事前,我沒想到會遇上這么多問題——語言的,人物形象的穿插的……等等。一動手,我招架不住了。這點“經驗之談”的目的,主要是希望大家指教,以便更好地進行試驗,少走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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