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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二十多年前,在南開中學教書的時候,我曾在校中國慶紀念會上說過:我愿將“雙十”解釋作兩個十字架。為了民主政治,為了國民的共同福利,我們每個人須負起兩個十字架——耶穌只負起一個:為破坏、鏟除舊的惡習,積弊,与象大煙癮那樣有毒的文化,我們必須預備犧牲,負起一架十字架。同時,因為創造新的社會与文化,我們也須准備犧牲,再負起一架十字架。 那時候,我才二十歲,信口亂說,我自己曉到,說過也就算了。誰知道,在今天偶然思想起來,倒似乎不完全是信口亂說,于是就不能不“好不慘然”者久之! 載一九四四年十月十日《時事新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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