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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枝大葉的我可以把与我年紀相仿佛的好友們分為兩類。這樣的分類可是与交情的厚薄一點也沒關系。第一類是因經濟的壓迫或別种原因,沒有机會充分發展自己的才力,到二十多歲已完全把生活放在掙錢養家,生儿養女等等上面去。他們沒工夫讀書,也顧不得天下大事,眼睛老釘在自己的憂喜得失上。他們不僅不因此而失去他們的可愛,而且可羡慕,因為除非遇上國難或自己故意作惡,他們總是苦樂相抵,不會遇到什么大不幸。他們不大愛思想,所以喝杯咸菜酒也很高興。 第二類差不多都是悲劇里的角色。他們有机會讀書;同情于,或參加過,革命;知道,或想去知道,天下大事;會思想或自己以為會思想。這群朋友几乎沒有一位快活的。他們的生年月日就不對:都生在前清末年,現在都在三十五与四十歲之間。禮義廉恥与孝弟忠信,在他們心中還有很大的分量。同時,他們對于新的事情与道理都明白個几成。以前的作人之道棄之可惜,于是對于父母子女根本不敢作什么試驗。對以后的文化建設不愿落在人后,可是別人革命可以發財,而他們革命只落個“憶昔當年……”。他們對于一切負著責任:前五百年,后五百年,全屬他們管。可是一切都不管他們,他們是舊時代的棄儿,新時代的伴郎。誰都向他們討稅,他們始終就沒有二畝地,這些人們帶著滿肚子的委屈,而且還得到處揚著頭微笑,好象天下与自己都很太平似的。 在這第二類的友人中,有的是徘徊于盡孝呢,還是為自己呢?有的是享受呢,還是對家小負責呢?有的是結婚呢,還是保持個人的自由呢?……花樣很多,而其基本音調是一個——徘徊、遲疑、苦悶。他們可是也并不敢就干脆不掙扎,他們的理智給感情畫出道儿來,結果呢,還是努力的維持舊局面吧,反正得站一面儿,那么就站在自幼儿習慣下來的那一面好啦。這可不是偷懶,撿著容易的作,也不是不厭惡舊而坏的勢力,而實在需要很大的勉強或是——說得好听一點——犧牲;因為他們打算站在這一面,便無法不舍掉另一面,而這個另一面正自帶著許多媚人的誘惑力量。 何容兄是這樣朋友中的一位代表。在革命期間,他曾吃過槍彈:幸而是打在腿上,所以現在還能“不”革命的活著。革命吧,不革命吧,他的見解永不落在時代后頭。可是在他的行為上,他比提倡尊孔的人還更古朴,這里所指的提倡尊孔者還是那真心想翼道救世的。他沒有一點“新”气,更提不到“洋”气。說衛生,他比誰都曉得。但是他的生活最沒規律:他能和友人們一談談到天亮,他決不肯只陪到夜里兩點。可有一點,這得看是什么朋友;他要是看誰不順眼,連一分鐘也不肯空空的花費。他的“古道”使他柔順象個羊,同時能使他硬如鐵。當他硬的時候,不要說巴結人,就是泛泛的敷衍一下也不肯。在他柔順的時候,他的感情完全受著理智的調動:比如說友人的小孩病得要死,他能晝夜的去給守著,而面上老是微笑,希望他的笑能減少友人一點痛苦;及至友人們都睡了,他才獨對著垂死的小儿落淚。反之,對于他以為不是東西的人,他全任感情行事,不管人家多么難堪。他“承認”了誰,誰就是完人;有了錯過他也要說而張不開口。他不承認誰,乘早不必討他的厭去。 怎樣能被他“承認”呢?第一個條件是光明磊落。所謂光明磊落就是一個人能把舊禮教中那些舍己從人的地方用在一切行動上。而且用得自然單純,不為著什么利益与必期的效果。他不反對人家講戀愛,可是男的非給女的提著小傘与低聲下气的連喚“嘀耳”不可,他便受不住了,他以為這位先生缺乏點丈夫气概。他不是不明白在“追求”期間這几乎是照例的公事,可是他遇到這种事儿,便夸大的要說他的話了:“我的老婆給我扛著傘,能把人碰個跟頭的大傘!”他,真的,不讓何太太扛傘。真的,他也不能給她扛傘。他不佩服打老婆的人,加倍的不佩服打完老婆而出來給她提小傘的人,后者不光明磊落。 光明磊落使他不能低三下四的求愛,使他窮,使他的生活沒有規律,使他不能多寫文章——非到极滿意不肯寄走,改、改、改,結果文章失去自然的風趣。作什么他都出全力,為是對得起人,而成績未必好。可是他愿費力不討好,不肯希望“歪打正著”。他不常喝酒,一喝起來他可就認了真,喝酒就是喝酒;醉?活該!在他思索的時候,他是心細如發。他以為不必思索的事,根本不去思索,譬如喝酒,喝就是了,管它什么。他的心思忽細忽粗,正如其為人忽柔忽硬。他并不是瘋子,但是這种矛盾的現象,使他“闊”不起來。對于自己物質的享受,他什么都能將就;對于擇業擇友,一點也不將就。他用消极的安貧去平衡他所不屑的積极發展。無求于人,他可以冷眼靜觀宇宙了,所以他幽默。他知道自己矛盾,也看出世事矛盾,他的風涼話是含著這雙重的苦味。 是的,他不象別的朋友們那樣有种种無法解決的,眼看著越纏越緊而翻不起身的事。以他來比較他們,似乎他還該算個幸運的。可是我拿他作這群朋友的代表。正因為他沒有顯然的困難,他的悲哀才是大家所必不能避免的,不管你如何設法擺脫。顯然的困難是時代已對個人提出清賬,一五一十,清清楚楚。他的默默悲哀是時代与個人都微笑不語,看到底誰能再敷衍下去。他要想敷衍呢,他便須和一切妥協:舊東西中的好的坏的,新東西中的好的坏的,一齊等著他給喊好;自要他肯給它們喊好,他就頗有希望成為有出路的人。他不能這么辦。同時他也知道毀坏了自己并不是怎樣了不得的事,他不因不妥協而變成永不洗臉的名士。革命是有意義的事,可是他已先偏過了。怎辦呢?他只交下几個好朋友,大家到一塊儿,有的說便說,沒的說彼此就楞著也好。他也教書,也編書,月間進上几十塊錢就可以過去。他不講穿,不講究食住,外表上是平靜沉默,心里大概老有些人家看不見的風浪。真喝醉了的時候也會放聲的哭,也許是哭自己,也許是哭別人。 他知道自己的毛病,所以不吹騰自己的好處。不過,他不想改他的毛病,因為改了毛病好象就失去些硬勁儿似的。努力自勵的人,假若沒有腦子,往往比懶一些的更容易自誤誤人。何容兄不肯拿自己當個猴子要給人家看。好、坏,何容是何容:他的微笑似乎表示著這個。對好友們,他才肯說他的毛病,象是:“起居無時,飲食無節,衣冠不整,禮貌不周,思而不學,好求甚解而不讀書……”只有他自己才能說得這么透澈。催他寫文章,他不說忙,而是“慢与忙有關系,因优故忙。”因為“作文章象暖房里人工孵雞,雞孵出來了,人得病一場!” 他若穿起軍服來,很象個營里的書記長。胸与肩夠寬,可惜臉上太白了些,不完全象個兵。臉白,可并不美。穿起藍布大衫,又象個學校里不拿事的庶務員。面貌与服裝都沒什么可說,他的態度才是招人愛的地方,老是安安穩穩,不慌不忙,不多說話,但說出來就得讓听者想那么一會儿。香煙不离口;酒不常喝,而且喝多了在兩天之后才現醉象——這使朋友們視他為“异人”;他自己也許很以此自豪,雖然“晚醉”和“早醉”是一樣受罪的。他喜愛北平,大概最大的原因是北平有几位說得來的朋友。 載一九三五年十二月《人間世》第四十一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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