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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是构成民族風格的最重要的成分。民間文藝,不管多么粗糙,還是多么細致,總是運用民間語言的。這一點就值得我們用心學習。假若我們不肯學習,即使我們按照民間文藝的形式寫作,我們也不會寫好;即使我們能寫出很有思想的東西,也不會教人民一听就懂,而且喜愛它。人民喜愛自己的語言。 民間文藝的語言,一般的說,是簡短明快的,因為民間文藝多半不是預備悅目的,而是悅耳的——要說得出,唱得出。記住這個,我們再寫東西的時候,就會不止在紙上推敲文字,而要用耳朵考驗考驗了——不管寫什么形式的東西,能這么作也不吃虧。經過耳朵的考驗,我們才除了注意文字的意義而外,還注意文字的聲音与音節。這就發揮了語言的聲韻之美。我們不要叫文字老爬在紙上,也須叫文字的聲響傳到空中。耳朵不像眼睛那么有耐性儿,听到一個不受听的字,或一句不易懂的話,馬上就不耐煩。所以我們必須寫得嘹亮干脆,不能拖泥帶水地拉不斷扯不斷。我們曾經提倡過朗誦詩;其實,人民早就不但朗誦詩,也朗誦散文。舊戲中的道白,評書中的一部分散文,都是有滋有味的說出來的,并不平舖直敘。人民不但朗誦詩,而且給詩配上音樂;大部分民間曲藝是唱出來的。音樂是感人的,詩是感人的,音樂与詩合在一塊儿就加倍的感人了。人民早就發現了這個道理。有些知識分子,自視甚高,卻忽略了這個道理,硬把詩作得与散文相近,不嚴格地追求音節聲韻之美;硬說有思想就夠了,不必力求語言与音樂的密切結合;硬說詩應當有含蓄,甚至可以隱晦一些,不必爽朗明快;怪不得好多人民不大喜愛新詩呢! 我們往往發現,一段民間文藝在讀起來的時候,并不怎么美好,可是一經藝人唱起來就變了樣子,變得悅耳好听。這是什么道理呢?原來藝人們不管詞句怎么不好,也在文字的“平上去入”上用過一番工夫,所以能用聲音的美好補足了文字的缺欠。我們作新歌曲的人呢,有的就不辨平仄;万一再遇上個不辨平上去入的音樂家給制譜,那就難怪字不響、音不順,難以听懂了。 在這里,我并不是說,民間文藝中的粗糙字句是可以取法的;也不是說,我們作歌詞,制樂譜,只須注意文字的平上去入,而不管別的。我是說,我們既是搞文藝与音樂的,就須了解我們的文字特質,我們的文字既分平上去入,我們就不能不注意。以前,因為我們不注意,所以我們寫出的東西,就往往被藝人拒絕,不肯演唱。這不怪藝人,而應當怪我們自己。至于有的人寫出平仄不辨、音節不調的東西,而硬說是突破形式,就未免太不虛心了。連自己的語言的聲韻音節還沒把握到,還談什么突破形式呢? 民間文藝的語言既多半要能說能唱,它就必須選擇現成的字。好的戲詞曲詞,用字是那么現成,几乎能使人听見上半句,就猜到下半句。這樣,唱的人的詞句便能脫口而出,而听者也能感到不費力就領會了全句;于是歌者与听者就打成一片。這就是說,民間文藝會從人民的語言找到竅門,使人听了歡喜,也要跟著唱。我們所寫的通俗文藝呢,往往不細心地去找這個竅門,想到什么字就用上什么字,結果是我們的句子別扭,連念起來還不順嘴,更不用說唱起來了。我們必須記住,我們必須用現成的活語言,給人民服務,而不該生拉硬扯,湊成句子,把人民嚇跑。我們要下很大的工夫,才能使我們的文字清淺活潑,像一條活的溪水似的。 在民間文藝里,也有許多不好的句子。一种是民間藝人只顧很容易地湊成句子,就不假思索地謅出來:“把話明”,“把話云”,“把話言”……。另一种是文人給加過工的,把原詞加上或換上許多表面文雅而實際庸俗的字樣,弄得驢唇不對馬嘴——這樣說,并不過分,人民的語言是与人民的生活分不開的;用文雅而庸俗的語言去描寫人民的生活,當然是驢唇不對馬嘴。我們學習民間文藝,必須留心剔選,既不偷懶學那“把話云”什么的,也不濫充文雅,隨便安上腐爛的修詞。我們首要的是把文字寫得明朗康健,現成易懂。假若我們能寫出這樣的語言,即使不預備寫通俗文藝也是有好處的。通俗化的傾向是該貫徹到一切文藝作品中去的,不是只有鼓詞与相聲才須通俗。我們將來的文學作品必須是像《水滸傳》那樣的既通俗又有很高的藝術性与思想性的。 載一九五二年《中國語文》七月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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