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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絕密檔案


作者:李國文

  第一件:

  提審記錄編號C56384A2上海法租界巡捕房,民國二十四年六月十八日,刑事實習推事李提摩太(震旦大學法學士),中文譯員關唯徵,錄事楊正連。
  李提摩太(以下簡稱李):“犯人姓名?”
  吳廣梅(以下簡稱吳):“我叫周立娟。”
  李:“年齡?”
  吳:“十七。”
  李:“籍貫?”
  吳:“江西南昌。”
  李:“我們已從國民政府江西省政府那里調查過了,你說的那個地址,只有過一個叫吳廣梅逃跑的小妾,從來沒有一個叫周立娟的女人。你到底是誰?”
  吳:“我不懂大人的話,先生!”
  關唯徵(以下簡稱關):“你別裝了,小姐,你什么都明白,我們什么也都明白。”
  吳:“你們抓錯了人,先生,我是冤枉的,那天我到极爾非司路找我的同學去,碰上了巡捕抓人。”
  關:“你少廢話,現在要你回答的是,你來上海干什么?”
  吳:“我來求學!”
  李:“可你一天書也未念過。”
  吳:“去年夏天我沒考上,今年打算再考。”
  李:“你實說了吧,誰派你來的?”
  吳:“我不懂大人的意思。”
  李:“你很清楚,現在,你回答我,那么吳廣梅是誰?”
  吳:“我不曉得!”
  李:“你不必狡賴了,現在有人證明你就是那個共產党的聯絡員吳廣梅,你住在乍浦路橋的時候,租房契上就用的是吳廣梅的名字。”
  吳:“冤枉,大人!”
  關:“行了,你別裝腔作勢了,算你走運,赶上了李提摩太先生,最年輕的推事,他讓我曉喻你,你是個小嘍羅,是棋盤上一個小卒,吃了就吃了,那些共党頭子,連眼也不眨的。你本來不愿當特別党部主任叫什么勾子九的小老婆,跑出來,你尋找自由,推事是同情你的。你遇到了共產党,被他們利用,也不是不可原諒的。但你犯不著為他們送死!小姐,你只要講出他們在法租界里的机關,在什么地方?使用什么樣的接頭暗號?你只要說出來,你就沒事了,會放你出去的。”
  吳:“我越听越不明白了,先生!”
  關:“跟你講實在的話吧!現在上海市警察局正向我們租界要求引渡你呢!你會知道,共產党落到他們手里,不死也得脫層皮的。”
  吳:“我叫周立娟,先生,你們肯定誤會了。”(下略)

  第二件:

  移送蘇州反省院的報告(編號滬特字第一三三號)
  已呈戴雨農局長閱批,立即執行槍決的一干人犯中,有共党上海地下印刷所人員吳廣梅,化名周立娟(女,江西南昌人,曾在匪區受訓后來滬),与正在緝捕中之共党頭目何大路,曾同居于乍浦路橋香水弄轉運傳單印刷品,擬羈押后再作處置。
  上海特別市滬西警察分局特警三課陳金水擬稿。

  第三件:

  复印件(上海《申報》民國二十五年四月十八日)
  標題昨夜南市突擊搜捕今晨閘北緝犯落网(本報快訊)多次煽動紗厂罷工,并被通緝在案的共党要犯何大路,已在警局一次代號為“夜半歌聲”的行動中,當場抓獲。何犯供認不諱,他目標在于推翻政府,實行共產。他當場要求警方釋放与他同時被捕的參加秘密印刷的人眾,并否認与去年极而非司路一案主角吳廣梅曾聯手制造“大世界”傳單案。經記者再三問及,周立娟是否即吳廣梅時,何犯笑嘲曰,錯抓錯捕和屈打成招,系警方家常便飯,不值一哂。然后押于囚車中,沿路高呼口號不屈而去,現關提籃橋監獄,不日將開庭審判云云。

  第四件:

  編號:關卷第四之五。
  審干辦注:經陸大河确認,系一九三六年寫給組織證明吳廣梅党籍的信。
  由獄中送出的密件(筆跡漶漫,難以辨認)。
  三哥,××××家中諒×無恙?我的肺癆,××非一日之災,早有發×,××已無傳染性,請×管放心!××表×妹在×州好嗎?弟×次不幸罹病,非她之過,外人言,不足×信。弟阿陸頓首。

  第五件:

  編號:關卷第八之四。
  一九三六年秋,原中共閘北區委朱阿寶致原民丰紗厂支部方琳的信(系方琳于一九五零年肅反運動中交出,應吳廣梅同志的要求,經技術鑒定,認為是可信的)。
  審干辦注:朱變節,解放前隨毛人鳳逃赴台灣。方自首脫党后,嫁給紗厂老板,一直在上海。
  前次在小沙渡和你談到的,從蘇州來的一位親戚周
  立娟,如今生計困難,望你暫時收留她,在你那儿幫助料理家務。此人能干可靠,你可絕對放心,就當自家人一樣無需見外。范大哥已經說了,雖然娘家一時還不能認她,早晚也要認的。她在蘇州的几個同房間的朋友,也說她經過多次体格檢查,都沒有問題。等我同娘家聯絡妥當,她就可以回老家了。

                          朱阿寶上
                         三月二十一日

  第六件:

  國家×部教育司長范之舟一九五零年親筆證言。
  (無編號,無日期,范于一九六八年被關牛棚后跳樓自殺)
  關于吳廣梅同志被捕后,經上海法租界捕房移轉國民党方面,并未有任何出賣變節行為,當時中共地下党滬西工運支部作了結論,并恢复了她被捕被關后失去聯系的党籍。此事亦可向陸大河同志了解,他是她的入党介紹人,一直在一起從事地下印刷工作。
  嗣后由于抗日形勢的發展,和他們身份業已暴露,不适宜繼續在白區工作,是我請示上級,決定她隨一批文化人撤出上海的。
  ×部机關党委組織部蓋章。

  第七件:

  最高指示:“金猴奮起千鈞棒玉宇澄清万里埃”
  紅三司革命造反派斗斗批聯絡站查證:范之舟是隱藏的胡風反革命集團成員,漏网右派,混入党內的資產階級分子,一直包庇托—陳派陸大河,和叛徒吳廣梅。從抄家中所查獲的他与胡風、老舍在重慶抗戰文協門前合影,可以證明四十年代,他与胡風就勾結在一起了。吳廣梅于一九四三年在反掃蕩中負傷,許多人死于此次掃蕩,她不但苟活了下來,還被范之舟利用他手中的權力,將她調到后方養傷,并想盡辦法使她与陸大河重歸于好,其目的昭然若揭,他們沆瀣一气,狼狽為奸,其目的在于鞏固他們這個反革命小集團,是打算長期潛伏下來的美蔣特務組織。
  批語:
  ×部風雷激戰斗隊向革命小將致敬!
  熱烈歡呼毛主席派來的紅衛兵,揪出埋藏在我們部里的赫魯曉夫式人物范之舟!將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進行到底!
  又一批語:
  ×部井崗山造反總部嚴正聲明,我們和革命小將心連心,堅決反對舍卒保車,拋出范之舟,讓走資派蒙混過關,打倒保皇派!將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進行到底!紅衛兵万歲!毛主席万歲!

  第八件:

  未編號的几件提審記錄:甲十二——
  最高指示:“假的就是假的,偽裝應該剝去。”
  提審人:“風起云涌”戰斗隊第一號勤務員王東彪。
  牛鬼蛇神,死不改悔的大叛徒,大破鞋吳廣梅。
  王東彪(以下簡稱王):你要明白党的政策,坦白從寬,抗拒從嚴!
  吳廣梅(以下簡稱吳):我沒有什么好說的了,你們愿意怎么辦就怎么辦吧!
  王:你不要負隅頑抗,我們掌握住你的全部材料——吳:(笑)那你們這几個小屁孩子,還問個什么勁?該殺就殺,該關就關好了!
  王:你好好交待你和陸大河的關系。
  吳:我已經把該講的都講了!
  王:你是不是他的老婆?
  吳:我們曾以夫妻的名義一塊工作過,后來我們也曾經同居過,這都是白紙黑字,組織上完全清楚的。
  王:然后呢?
  吳:我到前線去了,就跟他分手了。
  王:就這么簡單?你不要包庇你的老情人,他是托派,我們已經掌握。
  吳:他不是托派,他在上海做地下工作的時候,和托派分子有過來往,這是事實,但他決不是托陳派,以后有過結論的。
  王:可就是肅托時你离開他的。
  吳:那是組織上的決定。
  王:可是后來給他澄清了,范之舟把你從前方弄回來養傷,你為什么不繼續跟他同居,卻和另外的人亂搞上了呢?
  吳:跟沒骨頭的人過下去就算不是亂搞了么?
  王:他不是反革命!
  吳:年輕人,他是什么人?我知道,我現在不想談他,可以嘛?
  王:你從前方回來時,他已作結論,不作托派處理,重新安排了工作,你沒有理由离開他。
  吳:他不是托派,不等于我還會愛他。
  王:為什么?
  吳:你們對一個人的私生活如此感興趣,不覺得低級趣味嗎?年輕人!
  王:我看對你不進行适當幫助教育,你是不會老實的!
  (下缺若干頁,有撕毀痕跡)吳廣梅認罪書——
  最高指示:“凍死蒼蠅未足奇。”
  我承認我態度不好,不應該對抗毛主席派來的紅衛兵。
  革命小將未對我采取逼供訊行為。吳廣梅手印一九六八年五月一日甲十三——
  最高指示:“下定決心,不怕犧牲,排除万難,去爭取胜利。”
  提審人:工革聯賈尚泉,上總司曹麗芬。
  三反分子,叛徒,特務,暗藏的反革命分子吳廣梅。
  賈尚泉(以下簡稱賈):你在參加革命以前,你在南昌是干什么的?
  吳廣梅(以下簡稱吳):你既然從江西跑來調查,你不會不比我清楚,你就實說你的來意吧!那時我十七歲,想做什么禍國殃民,反党反人民的事,還嫩點——賈:看來你果然不老實,你別以為你還是什么敵后武工隊長,日本鬼子,漢奸走狗怕你,對我們神气活現。告訴你吧,我們是毛主席的赤衛隊,不吃你這一套,老實回答問題。你是老表,我也是老表,兩個老表就較量較量吧!
  吳:我現在已經被几批造反派,批斗得腿腳不利索,渾身傷痛,我服了還不行嗎?你們這些人干嗎不執行毛主席“要文斗,不要武斗”的指示呢?我不想再說什么了,你們要打就請動手吧!
  賈:我們截至目前為止,可沒有碰你一指頭,不過,就是打死你這個地主資產階級的小老婆,也是革命行動——吳:我不是什么小老婆,我是被強搶霸占然后逃出來投奔革命的。
  賈:我們調查過南昌一霸國民党部主任勾子九的后代,那些被鎮子女說,他們家譜上沒你這位姨太太的名字,也不知道你。
  吳:勾子九討的小老婆比他養的狗還多,笑話,你們究竟站在誰的立場上?替誰說話?
  曹麗芬(以下簡稱曹):毛主席說:“掃帚不到,灰塵是不會自己跑掉的。”你囂張什么?林副主席教導過:好人打好人,誤會;好人打坏人,活該!不給你一點教訓,你是不會開竅的。
  賈:我們是講政策的,我們主張触靈魂,不触皮肉,不過靈魂触不動,适當触皮肉,也是允許的。這回你明白了吧?
  吳:我向毛主席低頭認罪!
  賈:勾子九是蔣介石中統特務系統复興社南昌的頭,你既然不承認是他的小老婆,那么,你肯定就是受他的指派,打入我革命隊伍的諜報人員,兩者必居其一。承認吧,那時蔣介石在廬山辦訓練團,你從南昌到九江,然后到上海的,你敢說你沒有上山受訓?你敢說你不負有特殊使命?
  吳:對不起,我神經有點錯亂了!
  曹:老實交待吧!毛主席教導我們:“死硬派之所以只能吞吞吐吐,而不敢明目張膽,是有原因的。”現在我懂了,天下的造反派是一家,天下的反動派也是一家!為什么連李提摩太都放你一馬?
  吳:誰?
  曹:你別裝蒜了!
  吳:我真想不起。
  曹:我提示你一下,你在极而非司路飛行集會被捕以后審你的那個法國人。
  吳:對!那又怎么樣呢?
  曹:看你這張臉,就知道你极端仇恨革命造反派。可你卻能同地主,惡霸,托派,法國人睡覺,真無恥!可也不奇怪,這就叫“親不親,階級分”,否則,別的抓起來的人,都在龍華槍斃了,你卻能到蘇州反省院去。吳:胡說八道——
  (因反抗革命造反派,提審中止)
  吳廣梅悔過書——
  最高指示:“小小寰球,有几只蒼蠅碰壁。”
  我承認我在上海大世界散發傳單,和隨后于上海滬
  西區,虹口區等地制造飛行集會,是忠實地執行立三左傾路線,是膽敢和毛主席對抗。犯下了反對毛主席,反對毛主席正确路線的滔天罪行。
  我罪該万死!
  我感謝革命造反派對我的挽救!

  吳廣梅
  手印
  一九六八年五月十日甲十四

  ——
  最高指示:“斗爭,失敗,再斗爭,再失敗,再斗爭,直至胜利。”
  提審人:紅紅紅,全無敵,東方紅聯合揪斗司令部代表郭小毛。
  出賣地下党組織的大叛徒吳廣梅。
  郭小毛(以下簡稱郭):你知道我是誰嗎?
  吳廣梅(以下簡稱吳):我關在牛棚里,只有一套《毛選》,和看守我的專政隊員,其他我什么都不知道。不過郭代表你,當然是大名鼎鼎的啦!
  郭:你听說過揪出了六十一個大叛徒嗎?
  吳:知道一點,不多。
  郭:那是我們紅紅紅,全無敵,東方紅跟隨紅三司蒯司令為毛主席革命路線立下的丰功偉績。這你該明白我們來的目的了吧?
  吳:我的全部歷史,過去都對組織上講了。
  郭:先不要封口。
  吳:革命小將,無產階級造反派,多次批斗,多次游街,多次過堂,多次審訊,我就差這輩子吃過多少飯,拉過多少屎,放過多少屁沒交待了。
  郭:看起來這場史無前例的文化大革命,對你沒有什么触動。
  吳:不瞞你說,我也悟透了,中國人死都不怕,還有什么好怕的呢?
  郭:大家都知道,你吳廣梅不是簡單人物。
  吳:什么簡單不簡單,我只是一個普通共產党員,做党要我去做的工作。
  郭:听說你在國民党監獄里英勇不屈,听說你打偽軍,鋤漢奸,讓敵人聞風喪膽,听說你率領數万民工支前,立下過汗馬功勞,听說你身上有日本鬼子,國民党,和美國佬留下的光榮傷疤。
  吳:我半點也不用謙虛,既然你講了,我也不必自我介紹了。老實說,要不是我們這些人拼死拼活,流血流汗,你能有今天嗎?別人我不了解,你郭代表要不是新社會,你能念書上學,還不得和你爹一樣,擔著剃頭挑子,走街串巷?
  郭:諸位,不要動武!真理在我們手中。吳廣梅,你懂什么叫“土豪劣紳的小姐少奶奶的牙床上,也可以踏上去滾一滾”
  么?這就叫“天翻地覆慨而慷”,“換了人間”。在你眼里的痞子,如今就要騎在你脖梗子上拉屎。這是偉大的紅司令給我的權力,不然誰敢揪你這個共產党的特大叛徒!
  吳:你可真能抬舉我!
  郭:不要嬉皮笑臉,告訴你,我們造反派有毛主席給的一雙火眼金睛,把你看得透透的。你為什么這樣拼命表現,一句話,因為你心里有鬼,你一參加革命,就把我党地下印刷所和党組織給出賣了。這是你的老情人陸大河,化名何大路的托—陳分子供認的。吳廣梅請罪書——
  最高指示:“搗亂,失敗,再搗亂,再失敗,直至滅亡。”
  我,吳廣梅……(有血跡,無下文)
  第九件:
  几份外調材料:乙三——
  陸大河證言的一部分。
  毛主席教導我們,“共產党人應該襟怀坦白。”他老人家又說:“豁出一身剮,敢把皇帝拉下馬。”通過文化大革命,在無產階級革命造反派戰友的關怀下,我又一次沐浴在党的雨露陽光之下,我的思想水平在不斷提高,因此,對于三反分子吳廣梅產生了新的認識。本著“對事不對人,認党不認親”的精神,在白區地下工作期間,我承認她是相當堅定的,我們的感情是在這樣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但是,她被捕以后,在蘇州反省院期間,以周立娟的身份被釋放,我就不敢保證她是否有變節行為了。
  后來,由于叛徒出賣,我在一次地下集會中被捕入獄。
  這個地點十分保密,能了解我的行動規律的,只有兩個人,一個是當時閘北區委的朱阿寶,一個便是她。因此,這兩個人當中必有一個是叛徒。長期以來,我都認為是朱阿寶干的,他是一個很典型的流氓無產階級,生活腐化,揮霍党的有限經費,与不三不四的女人開房間,而且屢教不改,最終投靠軍統,逃亡台灣。他將我出賣,自然是順理成章的事情。但現在,文革使我擦亮眼睛,明辨是非,大膽怀疑,為捍衛党的無限純洁,我認為,吳廣梅關在反省院里,為了自己能夠活下去,威脅利誘之下,也不是不可能告密的。否則,她的同案犯都犧牲了,她能活著出來?為此,我請求革命造反派對這個舊案重新甄別。
  我在白區工作期間,曾与個別托派分子有過來往。無組織聯系,有思想影響,吳廣梅是知道這個事實的,但她幫助我向党隱瞞了這段歷史。在肅托運動中,她与組織采取對抗態度,自己不檢查,也不讓我檢查,為此,我們感情分裂。
  從這一點看她,她与党決不是一心一德的。
  最高指示:“我們大多數干部是好的和比較好的。”
  陸大河同志是我部首批站出來亮相,并被結合進革
  委會的,是堅持毛主席革命路線的領導干部。
  ××部委抓革命促生產大聯合辦公室

  公章一九六八年十一月八日
  机關党委
  組織干事于小兵
  簽名
  借調助勤人員
  水暖工馬紅田簽名
  (差旅費超支部分一千四百二十三元八角二分准予報銷)乙四——
  方琳證言的一部分。
  我是一九三六年自動脫党的,蒙党寬大為怀,解放后仍允許我在中學教書,直至退休。對于吳廣梅(當時化名周立娟)的情況,我不敢對造反派有一絲隱瞞。她從蘇州放出來,到上海住在我家中,沒有任何令人怀疑的地方。最讓我佩服的,她自始至終,未曾向我透露她的党員身份。据我回憶,她是一個很有斗爭經驗的同志,好儿次大搜捕,都是在她掩護下逃脫。她全力保護組織,保護同志,宁肯犧牲個人,也在所不惜,是我至今也不能忘記的。
  我后來信教了,是一個教徒,主不允許我說違背良知的話。
  如果查出她那時有任何背党行為,我愿与她同罪。

  具結人 方之穎(原名方琳) 手印一九六八年十月五日
  清理階級隊伍辦公室副主任舒來誠 簽名
  以工代干 五交化公司采購員姜國軍 簽名
  (出差費用四千一百八十元,已報。所欠借款八百二十元,同意由工會救濟)乙五——
  關唯徵證言的一部分。
  這件案子年代已久,細節已記不起來,何況我偏癱多年,臥床不起,我也快要死了,我沒有什么顧慮。你們提到的李提摩太推事,是确有其人的。他是法國人,剛從震旦畢業,到我們捕房實習。他年輕,相信法律,不買國民党方面的帳。有些共党案子他倒不是偏心,他反對共產,但在法律上他比較認真,不肯輕易判決。所以,未等實習期滿,他就离開捕房了。
  我記不得周立娟或吳廣梅這個姓名,那時,我參与過多起審理共產党的案子,我有罪,我對不起人民。我在勞改釋放后一直規規矩矩,街道可以給我證明。交待人關唯徵手印
  代筆人 關秉仁(關唯徵之孫)一九六八年九月二十日
  上海市黃浦區蓬萊街道革委會 公章
  党委組織部 科長孟祥惠 簽名
  宣傳部 內部圖書資料員 俞雅茹 簽名
  (因關唯徵于解放后被勞改過,為尋找他的蹤跡,從青海到四川,由重慶到武漢,再轉赴桂林,廣州等地查詢,累計行程兩万公里,舟船費,火車臥舖票費,飛机票費,招待所宿費,以及出差補助,共用去人民幣九千九百一十二元)
  第十件:
  關于吳廣梅于審查期間患病的醫生報告——經會診:輕度腦溢血。
  反修醫院急診值班大夫丁若芸一九六九年四月八日凌晨一點第十一件:
  山東沂蒙地區革命群眾來京上訪,要求將吳廣梅抬回老革命根据地養病的報告(全文過長,不錄)
  經請示中央文革小組,口頭答复:“豈有此理!”
  第十二件:
  一九七零年七月一日關于對吳廣梅叛党立案調查的決定(略)
  第十三件:
  一九七二年在寬嚴結合宣判大會上,所公布的關于對吳廣梅按人民內部矛盾處理的決定(略)
  第十四件:
  一九七五年關于給吳廣梅平反的決定(略)
  第十五件:
  一九七八年關于為吳廣梅同志徹底平反,并推翻一切誣蔑不實之詞的決定(略)
  第十六件:
  一九九二年四月三日深夜零點二十六分,緊急電話通知——
  送話人 ×部委分党組秘書嚴秀麗。
  受話人 ×部老干部處王斌。
  魯副部長要我馬上通知你,關于吳廣梅同志的悼詞已經由組織部門向党組作了匯報,大体上沒有什么异議。為穩妥起見,歷史的复雜性,和一些很難用三言兩語就能夠說清楚的是非,請將文中“堅定的馬克思主義者”的“堅定的”,“久經考驗的無產階級革命戰士”的“久經考驗的”這兩個定語刪去,以免橫生枝節。即使這樣,吳大姐光輝的一生,也仍是我們大家學習的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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