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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來說“持中”的真相




  風聞有我的老同學玄同〔2〕其人者,往往背地里褒貶我,褒固無妨,而又有貶,則豈不可气呢?今天尋出漏洞,雖然与我無干,但也就來回敬一箭罷:報仇雪恨,《春秋》之義〔3〕也。他在《語絲》第二期上說,有某人挖苦葉名琛的對聯“不戰,不和,不守;不死,不降,不走。”大概可以作為中國人“持中”的真相之說明。〔4〕我以為這是不對的。

  夫近乎“持中”的態度大概有二:一者“非彼即此”,二者“可彼可此”也。前者是無主意,不盲從,不附勢,或者別有獨特的見解;但境遇是很危險的,所以葉名琛終至于敗亡,雖然他不過是無主意。后者則是“騎牆”,或是极巧妙的“隨風倒”了,然而在中國最得法,所以中國人的“持中”大概是這個。倘改篡了舊對聯來說明,就該是:

  “似戰,似和,似守;似死,似降,似走。”

  于是玄同即應据精神文明法律第九万三千八百九十四條,治以“誤解真相,惑世誣民”之罪了。但因為文中用有“大概”二字,可以酌給末減〔5〕:這兩個字是我也很喜歡用的。〔1〕本篇最初發表于一九二四年十二月十五日《語絲》周刊第五期。

  〔2〕玄同錢玄同。一九○八年,他在日本東京和魯迅一同听過章太炎講授《說文解字》。

  〔3〕《春秋》之義《春秋》中有不少地方贊美報仇雪恨,如《春秋·公羊傳》庄公四年稱:“九世猶可以复仇乎?雖百世可也。”又定公四年:“父不受誅,子复仇可也。”

  〔4〕葉名琛(1807—1859)字昆臣,湖北漢陽人,清朝大臣。一八五二年(咸丰二年)任兩廣總督。一八五七年英法聯軍侵略廣州時,他不作戰爭准備,在家設長春仙館,供奉所謂呂洞賓和李太白二仙的牌位,扶乩以占吉凶。廣州失陷后被俘,送往香港,后又轉囚印度加爾各答鎮海樓,一八五九年病死。當時人們諷刺他的對聯全文是:“不戰不和不守,相臣度量,疆臣抱負;不死不降不走,古之所無,今之罕有。”錢玄同在《語絲》周刊第二期(一九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發表的《隨感錄·“持中”底真相之說明》中,引用了這副對聯,說:“我覺得這大概可以作為‘持中’底真相之說明了。”〔5〕末減減輕罪罰的意思。《左傳》昭公十四年:“三數叔魚之惡,不為末減。”晉代杜預注:“末,薄也;減;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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