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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子見南子》




  一山東省立第二師范學生會通電各級党部各級政府各民眾團体各級學校各報館均鑒:敝校校址,設在曲阜,在孔廟与衍圣公府包圍之中,敝會成立以來,常感封建勢力之壓迫,但瞻顧環境,遇事審慎,所有行動,均在曲阜縣党部指導之下,努力工作,從未嘗与圣裔牴牾。

  不意,本年六月八日敝會舉行游藝會,因在敝校大禮堂排演《子見南子》一劇,竟至開罪孔氏,連累敝校校長宋還吾先生,被孔氏族人孔傳堉等越級至國民政府教育部控告侮辱孔子。頃教育部又派參事朱葆勤來曲查辦,其報告如何敝會不得而知,惟對于孔氏族人呈控敝校校長各節,認為絕無意義;斷難成立罪名,公論具在,不可掩沒。深恐各界不明真相,受其蒙蔽,代孔氏宣傳,則反動勢力之气焰日張,將馴至不可收拾矣。

  教會同人正在青年時期,對此腐惡封建勢力絕不低首降伏。且國民革命能否成功,本党主義能否實行,与封建勢力之是否存在,大有關系。此實全國各級党部,民眾團体,言論机關,共負之責,不只敝會同人已也。除將教育部訓令暨所附原呈及敝校長答辯書另文呈閱外,特此電請台覽,祈賜指導,并予援助為荷。

  山東省立第二師范學生會叩。真。

  二教育部訓令第八五五號六月二十六日令山東教育廳

  据孔氏六十戶族人孔傳堉等控告山東省立第二師范學校校長宋還吾侮辱宗祖孔子呈請查辦等情前來。查孔子誕日,全國學校應各停課,講演孔子事跡,以作紀念。又是項紀念日,奉行政院第八次會議決,定為現行歷八月二十七日。复于制定學校年學期及休假日期規程時,遵照編入,先后通令遵行各在案。原呈所稱各節,如果屬實,殊与院部紀念孔子本旨,大相違反。据呈前情,除以“呈悉。原呈所稱各節,是否屬實,仰令行山東教育廳查明,核辦,具報”等語批示外,合行抄發原呈,令仰該廳長查明,核辦,具報。此令。計抄發原呈一件——

  呈為公然侮辱宗祖孔子,群情不平,懇查辦明令照示事。竊以山東省立第二師范校長宋還吾,系山東曹州府人,北京大學畢業,賦性乖僻,學術不純,因有奧援,濫長該校,任事以來,言行均涉過激,絕非民党本色,早為有識者所共見。其尤屬背謬,令敝族人難堪者,為該校常貼之標語及游行時所呼之口號,如孔丘為中國第一罪人,打倒孔老二,打倒舊道德,打破舊禮教,打破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愚民政策,打倒衍圣公府輸資設立的明德學校。兼以粉鉛筆涂寫各處孔林孔廟,時有發見,防無可防,擦不胜擦,人多勢強,暴力堪虞。鈞部管持全國教育,方針所在,施行划一,對于孔子從未有發表侮辱之明文。該校長如此放縱,究系采取何种教育?稟承何項意旨?抑或別開生面,另有主義?傳堉等既屬孔氏,數典固不敢忘祖,勸告徒遭其面斥,隱忍至今,已成司空見慣。詎于本年六月八日該校演劇,大肆散票,招人參觀,竟有《子見南子》一出,學生抹作孔子,丑末腳色,女教員裝成南子,冶艷出神,其扮子路者,具有綠林气概。而南子所唱歌詞,則《詩經》《嶺楚n《桑中》篇也,丑態百出,褻瀆備至,雖舊劇中之《大鋸缸》《小寡婦上墳》,亦不是過。凡有血气,孰無祖先?敝族南北宗六十戶,居曲阜者人尚繁伙,目見耳聞,難再忍受。加以日賓犬養毅等昨日來曲,路祭林廟,侮辱條語,竟被瞥見。幸同時伴來之張繼先生立催曲阜縣政府飭差揭擦,并到該校講演,指出謬誤。乃該校訓育主任李燦埒大肆惱怒,即日招集學生訓話,謂犬養毅為帝國主義之代表,張繼先生為西山會議派腐化分子,孔子為古今中外之罪人。似此荒謬絕倫,任意謾罵,士可殺不可辱,孔子在今日,應如何處治,系屬全國重大問題,鈞部自有權衡,傳堉等不敢過問。第對于此非法侮辱,愿以全体六十戶生命負罪瀆懇,迅將該校長宋還吾查明嚴辦,昭示大眾,感盛德者,當不止敝族已也。激憤陳詞,無任悚惶待命之至。除另呈蔣主席暨內部外,謹呈

  國民政府教育部部長蔣。

  具呈孔氏六十戶族人孔傳堉孔繼選孔廣璃孔憲桐孔繼倫孔繼珍孔傳均孔廣*'孔昭蓉孔傳詩孔昭清孔昭坤孔慶霖孔繁蓉孔廣梅孔昭昶孔憲劍孔廣成孔昭棟孔昭欏】紫芾三山東省立第二師范校長宋還吾答辯書孔氏六十戶族人孔傳堉等控告山東省立第二師范校長宋還吾侮辱孔子一案,業經教育部派朱參事葆勤及山東教育廳派張督學郁光來曲查辦。所控各節是否屬實,該員等自能相當報告。惟茲事原委,還吾亦有不能已于言者,特縷析陳之。

  原呈所稱:“該校常貼之標語,及游行時所呼之口號”等語。查各紀念日之群眾大會均系曲阜縣党部招集,標語口號多由党部發給,如:“孔丘為中國第一罪人”“打倒孔老二”等標語及口號,向未見聞。至“打倒舊道德”“打倒舊禮教”等標語,其他民眾團体所張貼者,容或有之,与本校無干。“打破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愚民政策”,當是本校學生會所張貼之標語。姑無論學生會在党部指揮之下,還吾不能橫加干涉。縱使還吾能干涉,辦不能謂為有辱孔門,而強使不貼。至云:“打倒衍圣公府輸資設立之明德中學”,更屬無稽。他如原呈所稱:“兼以粉鉛筆涂寫各處孔林孔廟,時有發見,防無可防,擦不胜擦”等語。粉鉛筆等物何地蔑有,果何所据而指控本校。繼云:“人多勢強,暴力堪虞”,更無事實可指,本校縱云學生人多,較之孔氏六十戶,相差何啻百倍。且赤手空拳,何得謂強,讀書學生,更難稱暴。本校學生平日与社會民眾,向無牴牾,又何堪虞之可言。

  至稱本校演《子見南子》一劇,事誠有之。查子見南子,見于《論語》。《論語》者,七十子后學者所記,群倫奉為圣經,歷代未加刪節,述者無罪,演者被控,無乃太冤乎。且原劇見北新書局《奔流》月刊第一卷第六號,系語堂所編,流播甚廣,人所共見。本校所以排演此劇者,在使觀眾明了禮教与藝術之沖突,在藝術之中,認取人生真義。演時務求逼真,扮孔子者衣深衣,冠冕旒,貌极庄嚴。扮南子者,古裝秀雅,舉止大方。扮子路者,雄冠劍佩,頗有好勇之致。原呈所稱:“學生抹作孔子,丑末腳色,女教員裝成南子,淫冶出神,其扮子路者,具有綠林气概”,真是信口胡云。若夫所唱歌詞,均系三百篇舊文,亦原劇本所有。如謂《桑中》一篇,有瀆圣明,則各本《詩經》,均存而不廢,能受于庭下,吟于堂上,獨不得高歌于大庭廣眾之中乎。原呈以《桑中》之篇,比之于《小寡婦上墳》及《大鋸缸》,是否孔氏庭訓之真義,异姓不得而知也。

  又据原呈所稱:犬養毅張繼來本校演講一節,系本校歡迎而來,并非秉承孔氏意旨,來校指斥謬誤。本校訓育主任,招集學生訓話,系校內例行之事,并非偶然。關于犬養毅來中國之意義,應向學生說明。至謂“張繼先生為西山會議派腐化份子”云云,系張氏講演時,所自言之。至云:“孔子為古今中外之罪人”,此類荒謬絕倫,不合邏輯之語,本校職員縱使學識淺薄,亦不至如此不通。況本校訓育主任李燦埒,系本党忠實同志,歷任南京特別市党部訓練部指導科主任,綏遠省党務指導委員會宣傳部秘書,向來站在本党的立場上,發言謹慎,無可疵議。山東教育廳訓令第六九三號,曾謂:“訓育主任李燦埒,對于党義有深切的研究,對于工作有丰富的經驗,平時与學生接近,指導學生得法,能溶化學生思想歸于党義教育之正軌,訓育可謂得人矣。”該孔氏等隨意誣蔑,是何居心。查犬養毅張繼來曲,寓居衍圣公府,出入皆乘八抬大轎,校人傳言,每饌价至二十六元。又云饋以古玩玉器等物,每人十數色。張繼先生等一行离曲之翌日,而控還吾之呈文,即已置郵。此中線索,大可尋味。

  總觀原呈:滿紙謊言,毫無實据。謂為“侮辱孔子”,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縱使所控屬實,亦不出言論思想之范圍,盡可公開討論,無須小題大做。且“确定人民有集會結社言論出版居住信仰之完全自由權”,載在党綱,誰敢違背?該孔傳堉等,捏辭誣陷,越級呈控,不獲罪戾,而教部竟派參事來曲查辦,似非民主政治之下,所應有之現象。

  又据原呈所稱全体六十戶云云。查六十戶者,實孔氏特殊之封建組織。孔氏族人大別為六十戶,每戶有戶首,戶首之上,有家長,家長戶首處理各戶之訴訟,每升堂,例陳黑紅鴨嘴棍,訴訟者,則跪述事由,口稱大老爺,且動遭肉刑,儼然專制時代之小朝廷。听訟則以情不以理,所謂情者大抵由金錢交易而來。案經判決,雖至冤屈,亦不敢訴諸公堂。曲阜縣知事,對于孔族及其所屬之訴訟,向來不敢過問。家長戶首又可以勒捐功名。例如捐廟員者,每職三十千至五十千文,而勒捐之事,又層出不絕。戶下孔氏,含冤忍屈,不見天日,已有年矣。衍圣公府又有百戶官職,雖异姓平民,一為百戶,即殺人凶犯,亦可逍遙法外。以致一般土劣,爭出巨資,乞求是職。雖鄰縣鄰省,認捐者亦不乏人。公府又有號喪戶條帚戶等名稱,尤屬离奇。是等官員,大都狐假虎威,欺壓良善,不僅害及戶下孔氏,直害及异姓民眾,又不僅害及一縣,且害及鄰封。戶下孔氏,受其殃咎,猶可說也!异姓民眾,獨何辜歟?青天白日旗下,尚容有是制乎?

  本校設在曲阜,歷任皆感困難。前校長孔祥桐以開罪同族,至被控去職,銜恨遠引,發病而死。繼任校長范炳辰,蒞任一年之初,被控至十數次。本省教育廳設計委員會,主將本校遷至濟宁,遠避封建勢力,不為無因。還吾到校以來,對于孔氏族人,向無不恭。又曾倡議重印孔氏遺書,如《微波榭叢書》以及《儀鄭堂集》等,表揚先哲之思,不為無征。本校學生三百余人,隸曲阜縣籍者將及十分之二。附屬小學四百余人,除外縣一二十人外,余盡屬曲卑縣籍,民眾學校婦女部,完全為曲阜縣學生。所謂曲阜縣籍之學生,孔氏子女,迨居半數。本年經費困難万分,因曲阜縣教育局取締私塾,學生無處就學,本校附小本七班經費,又特開兩班以資收容。對于地方社會,及孔子后裔,不謂不厚。本校常年經費五六万元,除薪俸支去半數外,余多消費于曲阜縣內。學生每人每年,率各消費七八十元。曲阜縣商業,所以尚能如今者,本校不為無力。此次署名控還吾者,并非六十戶戶首,多系鄉居之人,對于所控各節未必知情,有無冒簽假借等事,亦難确定,且有土劣混羼其中。經還吾詢問:凡孔氏稍明事理者,類未參加此事。且謂孔傳堉等此种舉動,實為有識者所竊笑。縱能盡如彼等之意,將校長查明嚴辦,昭示大眾。后來者將難乎為繼,勢非將本校遷移濟宁或兗州,無法辦理。若然,則本校附小四百學生,將為之失學,曲阜商業,將為之蕭條矣。前津浦路開修時,原議以曲阜縣城為車站,衍圣公府迷信風水,力加反對,遂改道离城十八里外之姚村,至使商賈行旅,均感不便。馴至曲阜縣城內社會,仍保持其中古狀態,未能進化。由今視昔,事同一例。曲卓民眾何負于孔傳堉等,必使常在半開化之境,不能吸收近代之文明?即孔氏子弟亦何樂而為此,孔氏六十戶中不乏開明之士,當不能坐視該孔傳堉等之胡作非為,而瞑然無睹也。

  更有進者。還吾自加入本党,信奉總理遺教,向未違背党紀。在武漢時,曾被共產党逮捕下獄兩月有余,分共之后,方被釋出。原呈所謂:“言行均涉過激,絕非民党本色”云云者,不知果何据而云然?該孔傳堉等并非本党同志,所謂過激本色之意義,恐未必深曉。今竟誣告本党同志,本党應有所以處置之法;不然效尤者接踵而起,不將從此多事乎?還吾自在北京大學畢業之后,從事教育,歷有年所。十五年秋又入廣州中國國民党學術院,受五個月之嚴格訓練。此次任職,抱定三民主義教育宗旨,遵守上級机關法令,凡有例假,無不執行,對于院部功令,向未違背。且北伐成功以還,中央長教育行政者,前為蔡孑民先生,今為蔣夢麟先生,在山東則為教育廳何仙槎廳長,均系十年前林琴南所視為“覆孔孟,鏟倫常”者也。蔡先生复林琴南書,猶在《言行錄》中,蔣先生主編《新教育》,何廳長著文《新潮》,還吾在當時景佩實深,追隨十年,舊志未改,至于今日,對于院部本旨所在,亦不愿稍有出入。原呈:“鈞部管持全國教育,方針所在,施行划一,對于孔子從未有鄙夷侮辱之明文,該校長如此放縱,究系采取何种教育?稟承何項意旨?抑或別開生面,另有主義?”云云。顯系有意陷害,無所不用其极。

  還吾未嘗出入孔教會之門,亦未嘗至衍圣公府專誠拜謁,可謂賦性乖僻。又未嘗日日讀經,當然學術不純。而本省教廳訓令第六九三號內開:“校長宋還吾態度和藹,与教職員學生精神融洽,作事頗具熱誠,校務支配,均甚适當,對于教員之聘請,尤為盡心”云云。不虞之譽,竟臨藐躬,清夜自思,良不敢任。還吾籍隸山東舊曹州府城武縣,确在北京大學畢業,与本省教育廳何廳長不無同鄉同學之嫌,所謂:“因有奧援”者,殆以此耶?但因与廳長有同鄉同學之嫌,即不得充校長,不知依据何种法典?院部有無明令?至于是否濫長,官廳自可考查,社會亦有公論,無俟還吾喋喋矣。還吾奉職無狀,得罪巨室,至使孔傳堉等夤緣權要,越級呈控,混亂法規之程序。教育無法進行,學生因之傍徨。午夜疚心,莫知所從。本宜躬候裁處,靜默無言,但恐社會不明真象,評判無所根据,故撮述大概如右。邦人君子,其共鑒之。七月八日。

  四教育部朱參事及山東教育廳會銜呈文呈為公銜呈复事。案奉鈞部訓令,以据孔氏六十戶族人孔傳堉等以山東省立第二師范校長宋還吾侮辱宗祖孔子呈請查辦等情,飭廳查明核辦,并派葆勤來魯會同教育廳查辦具報等因。奉此,遵由職廳飭派省督學張郁光隨同葆勤馳赴曲阜,實地調查,對于本案經過情形,備悉梗概。查原呈所控各節,計有三點:一,為發布侮辱孔子標語及口號;二,為表演“孔子見南子”戲劇;三,為該校訓育主任李燦埒召集學生訓話,辱罵犬養毅張繼及孔子。就第一點言之,除“打破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愚民政策”之標語,該校學生會确曾寫貼外,其他如“孔丘為中國第一罪人”,“打倒孔老二”等標語,均查無實据。就第二點言之,“孔子見南子”一劇,确曾表演,惟查該劇本,并非該校自撰,完全根据《奔流》月刊第一卷第六號內林語堂所編成本,至扮演孔子腳色,衣冠端正,确非丑末。又查學生演劇之時,該校校長宋還吾正因公在省。就第三點言之,据由學生方面調查所得,該校早晚例有訓話一次,當日歡迎犬養毅張繼二先生散會后,該校訓育主任于訓話時,曾述及犬養氏之為人,及其來華任務,并無辱罵張氏,更無孔子為古今中外罪人之語。再原呈署名人据查多系鄉居,孔氏族人之城居者,對于所控各節,多淡漠視之。總計調查所得情形,該校職教員學生似無故意侮辱孔子事實,只因地居闕里,數千年來,曾無人敢在該地,對于孔子有出乎敬禮崇拜之外者,一旦編入劇曲,摹擬容聲,駭詫憤激,亦無足怪。惟對于該校校長宋還吾究應若何處分之處,職等未敢擅擬,謹根据原呈所控各節,將調查所得情形,連同《子見南子》劇本,會銜呈复,恭請鈞部鑒核批示祗遵,實為公便。謹呈教育部部長蔣。附呈《奔流》月刊一冊。參事朱葆勤,兼山東教育廳廳長何思源。

  五濟南通信

  曲阜第二師范,前因演《子見南子》新劇,惹起曲阜孔氏族人反對,向教育部呈控該校校長宋還吾。工商部長孔祥熙亦主嚴辦,教育部當派參事朱葆勤來濟,會同教育廳所派督學張郁光,赴曲阜調查結果,毫無實据,教廳已會同朱葆勤會呈教部核辦。十一日孔祥熙隨蔣主席過濟時,對此事仍主嚴究。教長蔣夢麟監察院長蔡元培日前過濟赴青島時,曾有非正式表示,排演新劇,并無侮辱孔子情事,孔氏族人,不應小題大做。究竟結果如何,須待教部處理。

  八月十六日《新聞報》六《子見南子》案內幕]衍圣公府陪要人大*

  ]青皮訟棍為祖宗爭*

  昨接山東第二師范學生會來函,報告《子見南子》一劇訟案之內幕,雖未免有偏袒之辭,然而亦足以見此案症結之所在,故錄刊之。

  曲阜自有所謂孔氏族人孔傳堉等二十一人,控告二師校長宋還吾侮辱“孔子”,經教部派員查辦以后,各報雖有刊載其消息,惟多語焉不詳。蓋是案病根,因二師學生,于六月八日表演《子見南子》一劇;當時及事后,皆毫無動靜。迨六月十八日,有中外名人犬養毅及張繼,聯翩來曲,圣公府大排盛宴,名人去后四日,于是忽有宋校長被控之事,此中草蛇灰線,固有跡象可尋也。至于原告廿一人等,并非六十戶首,似尚不足以代表孔氏,蓋此不過青皮訟棍之流,且又未必悉皆知情。据聞幕后系孔祥藻,孔繁朴等所主使,此案始因此而擴大。孔祥藻為曲阜之著名大青皮,孔繁朴是孔教會會長。按孔繁朴嘗因廣置田產,致逼兄吞煙而死,則其人品可知,而所謂孔教會者,僅彼一人之獨角戲而已。彼欲擴張孔教會勢力,非將二師遷移他處,實無良法,則此次之乘机而起,自屬不可免者,故此案直可謂二師与孔教會之爭也。至于其拉攏青皮訟棍,不過以示勢眾而已。現曲阜各机關,各民眾團体,均抱不平,建設局,財政局,教育局,農民協會,婦女協會,商會,二師學生會,二師附小學生會等,俱有宣言呈文聯合駁孔傳堉等,而尤以縣党部對于封建勢力之囂張,憤激最甚。孔傳堉等亦無大反動力量,故此案不久即可告一段落也。

  七月十八日《金鋼鑽》七小題大做史梯耳

  關于曲阜二師排演《子見南子》引起的風波至圣孔子是我們中國“思想界的權威”,支配了數千年來的人心,并且從來沒失勢過。因此,才遺留下這舊禮教和封建思想!

  歷史是告訴我們,漢劉邦本是一員亭長,一個無賴棍徒,卻一旦“貴為天子”,就會尊孔;朱元璋不過一牧牛儿,一修道和尚,一天“危坐龍庭”,也會尊孔;愛新覺羅氏入主中華,也要“存漢俗尊儒(孔)術”。這些“万歲皇爺”為什么這樣志同道合呢?無非為了孔家思想能夠訓練得一般“民”們不敢反抗,不好“犯上作亂”而已!我們無怪乎從前的文人學士“八股”都做得“一百成”,卻沒有半點儿“活”气!

  中山哲學是“知難行易”,側重在“知”,遺囑又要“喚起民眾”,更要一般民眾都“知”,至圣孔子卻主張民只可使“由”不可使“知”,他說“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是不是和中山主義相違!現在革命時代,于反動封建思想還容許他殘留嗎?

  山東曲阜第二師范學校為了排演《子見南子》一劇,得罪了“圣裔”孔傳堉等,郵呈國府教育部控告該校校長“侮辱宗祖孔子”的罪名,惊動了國府,派員查辦。我因為現在尚未見到《奔流》上的原劇本,無從批判這幕劇是否侮辱孔子,但据二師校長說:“本校排演此劇者,在使觀眾明了禮教与藝術之沖突,在藝術之中,認取人生真義”云云。夫如此,未必有什么過火的侮辱,不過對于舊禮教或致不滿而已。談到舊禮教,這是積數千年推演而成,并非孔子所手創,反對舊禮教不能認定是侮辱孔子,況且舊禮教桎梏人性錮蔽思想的罪惡,已經不容我們不反對了!如果我們認清現在的時代,還要不要尊孔,要不要鏟除封建思想,要不要藝術產生,自然明白這次曲阜二師的風波是關系乎思想藝術的問題,是封建勢力向思想界藝術界的進攻!

  不過國府教育部為了這件演劇瑣事,卻派員查辦啦,訓令查复啦,未免有“小題大做”之嫌,我想。

  一九二九,七,十八,于古都。

  七月二十六日《華北日報》副刊所載八為“辱孔問題”答《大公報》記者宋還吾本年七月二十三日的《大公報》社評,有《近日曲阜之辱孔問題》一文,昨天才有朋友找來給我看;看過之后,非常高興。這個問題,在山東雖然也引起各報的討論,但討論到兩三次,便為別种原因而消沉了。《大公報》記者居然認為是個問題,而且著為社論,來批評我們;我們除感佩而外,還要對于這件事相當的聲明一下,同時對于記者先生批評的几點,作簡單的答复。

  我們認為孔子見南子是一件事實,因為:一,“子見南子”出于《論語》,《論語》不是一部假書,又是七十子后學者所記,當然不是造孔子的謠言。二,孔子周游列國,意在得位行道,揆之“三日無君則吊”,“三月無君則遑遑如也”的古義,孔子見南子,是可以成為事實的。

  《子見南子》是一本獨幕悲喜劇。戲劇是藝術的一种。藝術的定義,最簡單的是:人生的表現或再見。但沒有發見的人,也表現不出什么來;沒有生活經驗的人,也發見不出什么來。有了發見之后,把他所發見的意識化了,才能表現于作品之中。《子見南子》,是作者在表現他所發見的南子的禮,与孔子的禮的不同;及周公主義,与南子主義的沖突。他所發見的有淺深,所表現的有好坏,這是我們可以批評的。如果說:他不應該把孔子扮成劇本中的腳色,不應該把“子見南子”這回事編成劇本,我們不應該在曲阜表演這樣的一本獨幕悲喜劇:這是我們要付討論的。

  《大公報》的記者說:“批評須有其适當之態度:即須忠實,須謹慎,不能离開理論与史實。”這是立論的公式,不是作戲劇的公式,也不是我們演劇者所應服從的公式。

  又說:“子見南子,‘見’而已矣,成何藝術?有何人生真義?又何從發見与禮教之沖突?”(在這里,我要附帶著聲明一下。我的答辯書原文是:“在禮教与藝術之間,認取人生真義。”書手寫時錯誤了。不過這些都無關宏癲。)“見而已矣!”

  固然!但在當時子路已經不說,孔子且曾發誓,是所謂“見”者,豈不大有文章?而且南子曾宣言:到衛國來見寡君的,必須見寡小君。孔子又曾陪南子出游,參乘過市。再連同南子的許多故事,輯在一塊,表演起來,怎見得就不能成為藝術?藝術的表現,有作者自己在內,与作史是不同的呵!孔子有孔子的人生觀,南子也自有她的人生觀,把這兩种不同的人生觀,放在一幕里表演出來,讓觀眾自己認識去,怎見得發見不出人生的真義?原劇所表演的南子,是尊重自我的,享樂主義的;孔子卻是一個遵守禮法的,要得位行道的。這兩個人根本態度便不同,又怎能沒有沖突?至于說:“普通界說之所謂孔教,乃宋儒以后之事,非原始的孔教。”我要請問:原始的禮教,究是什么樣子?魏晉之間,所常說的“禮法之士”,是不是指的儒家者流?

  又說:“例以如演《子見南子》之劇,可以明藝術与人生。吾不知所謂藝術与人生者何若也!”上文說過:藝術是人生的表現,作者在表演人生,觀者看了之后,各隨其能感的程度,而有所見于人生,又有人專門跑到劇場中去看人類。所謂藝術与人生者就是這樣,這有什么奇怪?難道說,凡所謂藝術与人生者,都應在孔教的范疇之中么?

  記者先生又由孔學本身上觀察說:“自漢以來,孔子橫被帝王利用,竟成偶像化,形式化,然其責孔子不負之。——真理所示,二千年前之先哲,初不負二千年后政治之責任。”我卻以為不然。自漢以來,歷代帝王,為什么單要利用孔子?最尊崇孔子的几個君主,都是什么樣的人?他們尊崇孔子的意義是什么?如果孔子沒有這一套東西,后世帝王又何從利用起?他們為什么不利用老庄与荀子?一般不耕而食,不織而衣,成為游民階級的“士”,不都是在尊崇孔教的口號之下,產生出來的嗎?歷代政治權力者所豢養的士,不都是祖述孔子的嗎?他們所祖述的孔子學說,不見得都是憑空捏造的吧?孟子說過:“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几乎被朱元璋赶出圣廟去。張宗昌因為尊孔能收拾人心,除了認孔德成為“仁侄”之外,還刻印了十三經。封建勢力善以孔子的學說為護符,其責孔子不負之誰負之?

  又說:“孔學之真价值,初不借政治勢力為之保存,反因帝王利用而教義不顯。”那么,記者先生對于我這次被告,應作何感想呢?

  記者先生說我們研究不徹底,態度不謹嚴。記者先生忘記我們是在表演戲劇,不是背述史實;我們是在開游藝會,不是宣讀論文。而且“自究极的意義言之”,演者在表演實人生時,不用向他說你要謹嚴謹嚴,他自然而然地會謹嚴起來;因為實人生是嚴肅的,演者面對著實人生時,他自會嚴肅起來的。同時,如果研究的不徹底,也絕對表演不好。在籌備演《子見南子》的時候,我曾教學生到孔廟里去看孔子及子路的塑像,而且要過細地看一下。對于《論語》,尤其是《鄉党》一篇,要著實地研究一下。單為要演戲,還詳細地討論過“溫良恭儉讓”五個字的意味。我們研究的固然不算怎樣徹底,但已盡其最善之努力了。記者先生還以為我們太草率么?我們應當讀書十年之后,再演《子見南子》么?不必吧!記者先生既說:“《子見南子》劇腳本,吾人未見;曲阜二師,如何演劇,更屬不知。”還能說我們研究不徹底,態度不謹嚴么?何不買一《奔流》月刊第一卷第六號看看,到曲阜實地調查一下再說呢?這樣,豈不研究的更徹底,態度更能謹嚴些么?而且我們演劇的背影是什么?曲阜的社會狀況何若?一般民眾的要求怎樣?記者先生也許“更屬不知”吧?那末,所根据的史實是什么呢?記者先生對于孔學本身,未曾論列;何謂禮教?何謂藝術?更少發揮。對于我個人,頗有敲打;對于我們演《子見南子》微詞更多:不知根据的什么理論?所謂“孔學的本身”,与“孔學的真价值”,到底是什么?請《大公報》的記者,具体的提出來。我們站在中華民國十八年的立場上,愿意陪著記者先生,再重新估量估量。一九二九,七,二八,濟南旅舍九教育部訓令第九五二號令山東教育廳

  查該省省立第二師范校長宋還吾被控侮辱孔子一案,業令行該廳查辦,并加派本部參事朱葆勤,會同該廳,嚴行查辦各在案。茲据該參事廳長等,將查明各情,會同呈复前來。查該校校長宋還吾,既据該參事廳長等,會同查明,尚無侮辱孔子情事,自應免予置議。惟該校校長以后須對學生嚴加訓誥,并對孔子极端尊崇,以符政府紀念及尊崇孔子本旨。除据情并將本部處理情形,呈請行政院鑒核轉呈,暨指令外,合行令仰該廳知照,并轉飭該校校長遵照,此令。

  十曲阜二師校長呈山東教育廳文呈為呈請事。案据山東《民國日報》,《山東党報》二十八日登載教育部訓令九五二號,內開“云云”。查辦以來,引咎待罪,二十余日,竟蒙教育部昭鑒下情,免予置議,感激之余,亟思圖報。惟關于訓誥學生,尊崇孔子兩點,尚無明文詳細規定。恐再有不符政府紀念及尊崇孔子本旨,致重罪戾,又以八月二十七日孔子誕辰紀念,為期已迫,是以未及等候教廳載令到校,提前呈請。查孔家哲學之出發點,約略言之,不過一部《易經》。“上天下澤,履,君子以辯上下,定民志。”類此乾坤定位,貴賤陳列,以明君臣之大義,以立万世之常經的宇宙觀,何等整齊。自民國肇造以來,由君主專制之政体,一變而為民主民治,由孔家哲學之觀點論之,實不啻翻天倒澤,加履首上,上下不辯,民志不定,乾坤毀滅,陰陽錯亂,“乾坤毀則無以見易,易不可見,則乾坤或几乎息矣。”如此則孔家全部哲學,尚何所根据乎?此后校長對學生,有所訓誥,如不闡明孔子尊君之義,則訓誥不嚴,難免違犯部令之罪,如闡明孔子尊君之義,則又抵触國体,將違犯刑法第一百零三條,及第一百六十條。校長在武漢被共党逮捕入獄,八十余日,飽嘗鐵窗風味,至今思之,猶覺寒心,何敢再触法网,重入囹圄。校長效力党國,如有罪戾,應請明令處置,如無罪戾,何為故使進退維谷?校長怀刑畏法,只此一端,已無以自處。竊謂應呈請部院,刪除刑法第一百零三條,及第一百六十條,或明令解釋講演孔子尊君之義為不抵触國体,則校長將有所遵循,能不獲罪。又查尊崇孔子最顯著者莫過于祭孔典禮,民國以來,祭孔率行鞠躬禮,惟袁世凱籌備帝制時,則定為服祭天服,行跪拜禮,張宗昌在山東時亦用跪拜禮。至曲阜孔裔告祭林廟時,自袁世凱以來,以至今日,均系服祭天服,行跪拜禮,未嘗稍改。本校設在曲阜,數年前全校師生赴孔廟參加祭孔典禮,曾因不隨同跪拜,大受孔裔斥責,几起沖突。刻距現行歷八月二十七日孔子誕辰,為期不足一月,若不預制祭天服,定行跪拜禮,倘被孔裔控告,為尊崇孔子,未能极端,則校長罪戾加重,當何詞以自解?若預制祭天服,則限于預算,款無所出,實行跪拜禮,則院部尚無功令,冒然隨同,將違背現行禮節,當然獲罪。且查曲阜衍圣公府,輸資設立明德中學,向無所謂星期,每舊歷庚日,則休假一日,名曰旬休,舊歷朔望,例須拜孔,行三跪九叩禮,又每逢祭孔之時,齊集廟內,執八佾舞于兩階。本校學生如不從同,則尊崇不能极端,如須從同,是否違背院部功令。凡此种种,均請鈞廳轉院部,明令示遵。臨呈不胜迫切待命之至。謹呈山東省政府教育廳廳長何。山東省立第二師范校長宋還吾。七月二十八日。

  十一山東教育廳訓令第一二○四號八月一日省立第二師范校長宋還吾調廳另有任用,遺缺以張敦訥接充。此令。

  十二結語

  有以上十一篇公私文字,已經可無須說明,明白山東曲阜第二師范學校演《子見南子》一案的表里。前几篇呈文(二至三),可借以見“圣裔”告狀的手段和他們在圣地的威嚴;中間的會呈(四),是證明控告的說誑;其次的兩段記事(五至六),則揭發此案的內幕和記載要人的主張的。待到教育部訓令(九)一下,表面上似乎已經無事,而宋校長偏還強項,提出种种問題(十),于是只得調廳,另有任用(十一),其實就是“撤差”也矣。這即所謂“息事宁人”之舉,也還是“強宗大姓”的完全胜利也。

  一九二九年八月二十一夜,魯迅編訖謹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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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篇最初發表于一九二九年八月十九日《語絲》周刊第五卷第二十四期(衍期出版)。

  《子見南子》,獨幕話劇,林語堂根据有關孔丘見衛靈公夫人南子的歷史記載編寫而成。最初發表于一九二八年十一月《奔流》月刊第一卷第六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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