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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哲說:事實胜于雄辯。我當初很以為然,現在才知道在我們中國,是不适用的。 去年我在青云閣的一個舖子里買過一雙鞋,今年破了,又到原舖子去照樣的買一雙。 一個胖伙計,拿出一雙鞋來,那鞋頭又尖又淺了。 我將一只舊式的和一只新式的都排在柜上,說道:“這不一樣……” “一樣,沒有錯。” “這……” “一樣,您瞧!” 我于是買了尖頭鞋走了。 我順便有一句話奉告我們中國的某愛國大家,您說,攻擊本國的缺點,是拾某國人的唾余的,試在中國上,加上我們二字,看看通不通。 現在我敬謹加上了,看過了,然而通的。 您瞧!十一月四日。 KK 〔1〕本篇最初發表于一九二一年十一月四日《晨報副刊》,署名風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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