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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隼 “推”和“踢”只能死傷一兩個,倘要多,就非“沖”不可。 十三日的新聞上載著貴陽通信〔2〕說,九一八紀念,各校學生集合游行,教育廳長譚星閣臨事張皇,乃派兵分据街口,另以汽車多輛,向行列沖去,于是發生慘劇,死學生二人,傷四十余,其中以正誼小學學生為最多,年僅十齡上下耳。……我先前只知道武將大抵通文,當“枕戈待旦”的時候,就會做駢体電報,這回才明白雖是文官,也有深諳韜略的了。田單曾經用過火牛〔3〕,現在代以汽車,也确是二十世紀。 “沖”是最爽利的戰法,一隊汽車,橫沖直撞,使敵人死傷在車輪下,多么簡截;“沖”也是最威武的行為,机關一扳,風馳電掣,使對手想回避也來不及,多么英雄。各國的兵警,喜歡用水龍沖,俄皇〔4〕曾用哥薩克馬隊沖,都是快舉。各地租界上我們有時會看見外國兵的坦克車在出巡,這就是倘不恭順,便要來沖的家伙。 汽車雖然并非沖鋒的利器,但幸而敵人卻是小學生,一匹疲驢,真上戰場是万万不行的,不過在嫩草地上飛跑,騎士坐在上面暗嗚叱吒,卻還很能胜任愉快,雖然有些人見了,難免覺得滑稽。 十齡上下的孩子會造反,本來也難免覺得滑稽的。但我們中國是常出神童的地方,一歲能畫,兩歲能詩,七齡童做戲,十齡童從軍,·十·几·齡·童·做·委·員,原是常有的事實;連七八歲的女孩也會被凌辱,從別人看來,是等于“年方花信”〔5〕的了。 況且“沖”的時候,倘使對面是能夠有些抵抗的人,那就汽車會弄得不爽利,沖者也就不英雄,所以敵人總須選得嫩弱。流氓欺鄉下老,洋人打中國人,教育廳長沖小學生,都是善于克敵的豪杰。 “身當其沖”,先前好像不過一句空話,現在卻應驗了,這應驗不但在成人,而且到了小孩子。“嬰儿殺戮”〔6〕算是一种罪惡,已經是過去的事,將乳儿拋上空中去,接以槍尖,不過看作一种玩把戲的日子,恐怕也就不遠了罷。 十月十七日。 〔1〕 本篇最初發表于一九三三年十月二十二日《申報·自由談》。 〔2〕 貴陽通信 見一九三三年十月十三日《申報》載國聞社重慶通訊。按當時國民党貴州省政府主席為王家烈,他和教育廳長譚星閣等都是這次慘案的主謀;事后他們嚴密檢查郵電,消息在慘案發生后二十余日才由重慶傳出。 〔3〕 田單曾經用過火牛 田單,戰國時齊國人。据《史記·田單列傳》,燕伐齊,破齊七十余城,齊軍退守莒和即墨;后來田單在即墨用火牛大破燕軍,盡复失地。 〔4〕 俄皇 指舊俄最末的一個沙皇尼古拉二世(NJ\GP]S Ⅱ#保福叮浮𠗟保梗保福鍨*一九○五年一月二十二日(俄國舊歷一月九日)他曾令哥薩克馬隊在冬宮前沖擊和屠殺請愿群眾。 〔5〕 “年方花信” 指女子正當成年時期。花信,花開的消息。〔6〕 “嬰儿殺戮” 見基督教的《新約全書·馬太福音》第二章,其中說:當猶太希律王的時候,耶穌生在猶太的伯利恒,希律王知道了,心里很不安。“有主的使者向約瑟(按約瑟是馬利亞的丈夫,馬利亞在婚前受圣靈感動怀孕,婚后生子耶穌)夢中顯現,說:‘起來,帶著小孩子同他母親,逃往埃及,……因為希律必尋找小孩子要除滅他。’”他們走后,希律“就大大發怒,差人將伯利恒城里,并四境所有的男孩,……凡兩歲以里的,都殺盡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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