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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愛与貞洁


  戀愛是男女間的一种關系底說明。异性間如果發生了性的關系,常常要起所謂道德的問題,在那時,我們所有的一种衡量彼兩性關系之究屬道德不道德的天气秤,就是戀愛。我或者可以簡單說一句,兩性結合而以戀愛為基的,那就是合于道德的行為,反之,就是不合于道德的;所以我說:戀愛是男女間的一种關系底說明。
  戀愛不是理知底產物,是感情底產物,也可以說是最強烈的感情,亦惟絲毫不帶理知作用的戀愛才是真的戀愛。這种真戀愛的表示便是一往直前,不怕天,不怕地,盲目的舉動。有真戀愛的人,忘了富貴名位底差別,忘了丑美底差別,忘了人我之分。在戀愛的人,忘富貴名位底差別還容易,忘丑美底差別可就難了;中國有句成語:“情人眼里出西施",這真是一句不朽的金言。忘了丑美底差別還不是絕無,忘了“我"的那就少了。從前有几個浪漫派文學家曾經描寫過為戀愛而犧牲自己的男人或女人,但是現社會中可就難找得很。我們固然也常听得有"雙雙殉情"的事,不過這是對于壓迫者的复仇行為,而不是此處所謂因戀愛而忘“我"。戀愛而至忘我,已經是一种信仰了,犧牲者完全為信仰而犧牲,絕沒有旁的意思。而且這和失戀者底自殺,又有不同。失戀者底自殺,是意志薄弱者底報复行為,正像猶太文學家賓斯奇在《一個餓人》的短篇小說里所說的餓人對于社會的報复行為。他對于那被己所戀的人,不是失了恩情,完全立于仇人的地位了。因戀愛而至忘我者的犧牲行為,可就不同;托爾斯泰曾在《活尸》里描寫出一個這樣的典型人物。托爾斯泰是主張無抵抗主義的,所以他描寫出來的有純洁戀愛的人,也都像是無抵抗主義者;其實戀愛而至忘我的地步者,便忘了妒;《活尸》里的主人公所以不妒,并非他已經忘了愛,正因他底愛不能解除。我以為凡戀愛而到了上述的那"三忘"的境地,這戀愛就是所謂精神的戀愛。很有些人以為"精神的戀愛"是指避免性交的戀愛(斯德林褒綺的《結婚集》中描寫主張如此而失敗的人有兩三個),然而因戀愛而生肉体相親的意思,乃是极自然的事,并非如此便算不得"精神的",若要勉強行之,終必失敗的。戀愛固不以性交之達到算為成熟的證据,但是因戀愛而自然到這地步,就是极合理的事,不能算是可恥,或穢污。
  我當然也承認,像上面所說以戀愛作為信仰的,不能強迫人人盡從。而且不應該勸誘人人盡照此辦。有人要如此辦,那是他個人底自由,有人不要如此辦,也是他個人底自由;而且在我們看來,佢們兩者的道德程度,實在亦無所軒輊。換句話說,我并不覺得定要能犧牲了"我",像《活尸》里的主人公那樣的,才算是真戀愛。不過忘富貴名位与丑美,卻一定是真戀愛必具的條件。
  我覺得兩性的自由結合若是根据了真戀愛而來的自然的動作,便是合理的。并且我覺得,我們若認戀愛是感情的產物,則自然亦不能指戀愛的減弱而終至于無,為不道德。一個人有過兩三回的戀愛事,如果都是由真戀愛自動的,算不得什么一回事。在女子方面,算不得不名譽的,有傷貞洁的。中國對于貞洁的觀念,几乎以為是女子的專用品,而且以“只与一個男子接触"為貞洁的解釋,實在是因為不重視戀愛的緣故。近年來,戀愛的曙光照到了青年底心里,一般守舊的人又以為這是貞操觀念破坏后的惡果,實在也誤會得厲害!我以為貞洁与戀愛是相連而生的,相助而成的;曉得真戀愛的人,也就是貞洁的人。戀愛之真偽,与貞洁与否有關;而戀愛的次數,卻絕對無關。我覺得國內青年男女有了自由的社交后,戀愛上的糾葛很多,而佢們還都保守著從前傳下來的秘密主義,愈守秘密主義,愈近于從前所謂"偷香竊玉",离真戀愛愈遠,這怕不是好的現象罷。至于有過一二次戀愛事實,而正在經第三次經驗的,對于前事,每竭力想遮掩,更是常見的事(大概女子方面居多);我們猜想起來,竭力想遮掩的,精神上該如何的痛苦哪!而這都是由于社會上對于戀愛与貞洁誤會了的緣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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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自書香門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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