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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文人与新文學

作者:沈從文

  五四以后中國多了兩個新名詞,一個是“新文學作家”,一個是“新文學”。所謂新文學,就是“的、呢、嗎、啦”老古董一見搖頭的文學。直到如今新文學雖還沒有什么了不起的成績,能夠使那些從前搖頭的點頭。不過一群新文學作家,在這十年來,可真是出夠了風頭了。“文學作家”在青年人心中已成為一個有魔術性的名詞,這是我們不能否認的事實。這名詞不知毒害過多少年青人,使他們皆得了极其厲害的神經衰弱症,有業務的擱下業務不理,正求學的拋開書本不讀,每天在一堆流行雜志里鑽研“浪漫”“古典”“象征”“幽默”字眼儿里,白白的糟蹋掉他們那些寶貴的生命。這些大有影響于青年人的文學作家,及其大多數皆只宜稱呼為“新文人”。
  就因為從前舊文人的惡德,既可以在他們身上繼續發現,現社會的惡德,在他們身上也更富于傳染性。
  一個新文人的特征是:“活下來比任何种人做人的權利皆特別多,做人的義務皆特別少。”
  這些人照例多少知道一點中外古今文學名著,同時還記起一些中外古今文壇掌故。各有一張口,好說空話,又會說空話。看事既朦朦朧朧,作事皆馬馬虎虎。有些自命風雅,就輕視身邊一切活人生活,以為那是“俗物俗務”。有些平常時節讀點詩歌小說,放下書時,便自作多情不免裝作無聊失意樣子起來。他們照例皆害怕同真實社會對面,不愿受社會規矩束縛,因此全是個人主義的贊同者。然而個人主義者每天總仍然得穿衣吃飯,在穿衣吃飯問題上又不能不同那個丑惡俗气社會對面,迨被种种事實圍困,打倒,不能振拔自救時,于是便煩惱悲觀,不知如何是好。嫌白日太長,無可消遣,卻邀約三四同志,打打麻雀牌与扑克牌。嫌夜里太靜,睡不著覺,又不妨上舞場去玩個半夜。(胡鬧自然有理由的,因為翻開任何大作家傳記,皆有前例可援!)有些人玩也不玩,動也懶動,孤僻寂寞不与他人同流合污的,每天便在家中灌個半斤燒酒,寫個十首歪詩,十篇雜感。……也許還有為人更聰明更洒脫的,或尚能想方設法,使用都市中种种腐爛身心的玩意儿,來作腐爛自己的行為。
  一個教授,一個學生,一個公子哥儿,一個志在作這种文人的人,他就可以找尋机會,令旁人承認他為文人,或自稱為文人。既作文人后,就過著如上所述委瑣猥褻的新文人生活。這些人身分盡管相去天遠,見解趣味,卻常常极其相近。他們照例對于社會上許多事情皆不明白,許多人生必需常識皆极其缺少,許多嚴重現象皆漠不關心。怕責任,怕拘束,因此或以隱逸淡泊相高,或以放僻邪侈為美。若有人指摘到這一點時,他們自會援引典籍,保護自己,由于設辭巧妙,反而能令一般人十分同情。他們既在那里“玩”文學,認為文學只宜那么玩下去,又瀟洒,又自由,還必須如此方不至于失去它的庄嚴。總仿佛國家社會皆不能缺少這种消閒文學同游蕩文人,若稍稍苛刻他們,希望他們在生活態度上与作品上負上一點儿小小責任時,就褻瀆了文學,誤解了文學,因此一來,文學就再不成其為文學,國家社會同時也就再不成其為國家社會了。
  十年來這种新文人日見其多,卻用不著為他們作品過多發愁。這些人雖稱為“文學家”,終日盡管批評,造謠,在酒食場中一面吃喝,一面傳述點自己雅事別人俗事,用文學家名分在社會上作种种活動,受青年人崇拜同社會供養,事情說來很稀奇,有些人既不曾在過去某一時認真寫過什么作品,甚至將來也就絕不會寫個什么作品,他們其所以成為新文人,大多數倒是關于他們的故事消息,在新出報章雜志上,差不多隨處皆可以很夸張虛誕的登載出來。他們原是從這方面成為文人的。
  一個新文人既那么瀟洒自由,令青年人神往傾心,也不是無理由了。
  至于我們這個社會真正所希望的文學家呢,無論如何應當与新文人是兩种人。第一,他們先得承認現代文學不能同現代社會分离,文學家也是個“人”,文學決不能拋開人的問題反而來談天說鬼。第二,他們既得注意社會,當前社會組織不合理處,需重造的,需修改的,必极力在作品中表示他的意見同目的,愛憎毫不含糊。第三,他們既覺得文學作家也不過是一個人,就并無什么比別人了不起的地方,凡作人消极与積极的兩种責任皆不逃避。他們從事文學,也与從事其他職業的人一樣,貢獻于社會的應當是一些作品,一點成績,不能用其他東西代替。
  這种人也許是個鄉巴佬,凡屬新文人的風雅皆与他無緣。
  生活也許平平常常,并無軼聞佳話足供廣播流傳。思想信仰也許同現社會制度習慣皆顯得十分沖突,不能相合,但卻有一种更合理更謹嚴的倫理道德標准控制他,支配他,而且在他那些作品中,便表示出他對于舊制度習慣的反抗,向未來社會倫理道德的努力。這种人缺少新文人的風度,缺少新文人的生活,算不得他的恥辱。他不一定會喝酒打牌,不一定常常參加什么會,不一定是個什么專家,不一定有“學位”和講座。他觀察社會,認識社會,雖無“專門知識”卻有丰富無比的“常識”。他從書本學得了文學上各种技巧,學會安排文字,舖敘故事,再從那個活生生的社會里去注意一切問題——他的作品便是綜合這兩方面所得的成果。他決不如某种有“學位”的文人,僅僅以能夠模仿某某名作寫得出一首詩一篇小說就沾沾自喜。他不善模仿,必得創造。(創造需要膽量同气魄,他就不缺少膽量同气魄。)工作失敗了,他換個方式再干;成功了,也仍然換個方式企圖更大的成功。
  這种人相信人類應當向光明處去,向高處走。正義永遠在他們胸中燃燒,他們的工作目的就是向生存与進步努力。假若每個文學作品,還許可作者保留一种希望,或希望他作品成為一根杠杆,一個炸雷,一种符咒,可以因它影響到社會組織上的變動,惡習气的掃除,以及人生觀的再造。或希望他的作品能令讀者理性更深湛一些,情感更丰富一些,作人更合理一些。他們的希望容或有大有小,然而卻有相同的信仰,就是承認人的個体原是社會一部分,文學作品是給人看的,把文學從輕浮猥褻習气里救出,給它一种新的限制,使它向健康方面走去,實為必需的情形。一個不自私的現代人,假若他還有眼睛,還能夠用眼睛看看書本以外的一切,就不至于覺得把文學賦予這种限制有何种可嘲笑處。他們不怕嘲笑!
  社會的流行風气,常常獎勵到一些裝模作樣的新文人,常常獎勵到一些懶惰与狡猾的人,這不稀奇,因為無限制的容許新文人輕浮与猥褻,讀者也就可以滿足個人輕浮与猥褻的嗜好。因此一來,另外那些想把文學加上一种崇高的責任的文學者,自然就見得俗气逼人,見得荒謬絕倫了。這种人一面將受一般社會的奚落,一面還不免為痛苦、貧窮以及各樣惡勢力所迫害,不是很悲慘的死去,就只得在逃亡沉默中勉強掙扎。這种人不特缺少新文人的瀟洒与風雅,有些人甚至于想勉強活下去也辦不到。若將這种人同新文人去比較看看,相形之下,也就可以明白這所謂“從事文學”的工作,真是一种如何枯燥無味困苦艱難的工作!
  一個大學校的文學教授,一個文學雜志的編輯,或是一個薄負時譽的文學作家,必皆常常被青年人用書信或當面提出一個問題:“先生,我對文學极有興味,我有志于文學,怎么樣我就可以做個文學家?”這些青年人雖說有志于“文學”,大多數或者還只是有志作一“新文人”。因為一群新文人的好處,最容易引起他們的注意。至于一群有遠見的文學家,十年來所遭遇的憂患,照例是很少為人知道的。
  ……
  中國目前新文人真不少了,最缺少的也最需要的,倒是能將文學當成一种宗教,自己存心作殉教者,不逃避當前社會作人的責任,把他的工作,擱在那個俗气荒唐對未來世界有所憧憬,不怕一切很頑固單純努力下去的人。這种人才算得是有志于“文學”,不是預備作“候補新文人”的。

  一月三日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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