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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愛”


  名能便人,又能誤人。何謂便?譬如青蒼蒼在我們頭上的,本來渾然一物,絕于言詮;后來我們勉強叫它做“天”。自有天這一名來表示這一种特殊形相,從此口舌筆墨間,便省了無窮描摹指點的煩勞了。何謂誤?古人所謂“實無名,名無實”1,自是极端的說法。名之与實相為表里,如左右驂;偶有齟齬,車即顛覆。就常理而言,名以表實;強分析之始為二,其實只是一物的兩面,何得背道而馳呢?但人事至賾,思路至紛,名實乖違竟是极普遍,极明确的一件事了。每每有一名含几個微殊——甚至大殊的實相的;也有一實相具多數的別名的。此篇所談的愛,正是其中的一個好例。因名實歧出而言詞曖昧了,而事實混淆了,而行為間起爭執了。故正名一道,無論古今中外,不但視為專科之業,且還當它布帛米菽般看待。即如敝國的孔二先生,后人說他的盛德大業在一部斷爛朝報式的《春秋》上,驟听似傷滑稽。我八歲時讀孟子到“孔子成《春秋》而亂臣賊子懼”,覺得這位孟老爹替他太老師吹得實在太凶。《春秋》無非是在竹片上畫了些亂七八糟的痕跡,正和區區今日屬稿的稿紙不相上下,既非刀鋸桁楊,更非手槍炸彈,亂臣賊子即使沒有雞蛋般的膽子,亦何懼之有?或者當時的亂臣賊子,大都是些“銀樣鑞槍頭”也未可知。若論目今的清時盛世,則斷斷乎不如此的。但在書生的眼中,正名總不失為有生以來的一樁大事。孔丘說,“必也正名乎?”我們接說,“誠然!誠然!”只是一件,必因此拉扯到什么“禮樂刑罰”上面去,在昔賢或者猶可,在我輩今日則決不敢的。于一字一名的辨,而想借此出出風頭包辦一切,真真像個笑話。依我說,這种考辨仿佛池畔蛙鼓,樹梢螢火,在夏夜長時鬧了個不亦樂乎,而其實了不相干的。這好像有點自貶。但綠蛙青螢尚且不因此而遂不鬧了,何況你我呢。下面的話遂不嫌其饒舌了。
  咱們且挑一個最習見的名試驗一下罷。自從有洋鬼子進了中國,那些禮義廉恥,孝悌忠信……即使不至于淪胥以喪,也總算不得時新花樣了。孔二先生尚以“圣之時者”的資格,享受兩千年的冷豬肉,何怪現在的上海人動輒要問問“時不時”呢。所謂仁者愛人,可見仁亦是愛的一种,孔門獨標榜仁的一字;現在卻因趨時,舍仁言愛。區區此衷,雖未能免俗,亦總可質之天日了。(但在禁止發行《愛的成年》——甚至波及《愛美的戲劇》那种政府的官吏心目中,這自然是冒犯虎威的一樁大事。)
  恐怕沒有比這個字再出風頭的了,恐怕沒有比這個字再通行的了,恐怕沒有比這個字再受糟蹋的了。“古之人也”尚且說什么博愛兼愛;何況吃過洋藥的,嶄新簇新的新人物,自然更是你愛我愛,肉麻到一個不亦樂乎。其實這也稀松大平常,滿算不了怎么一回大事。每逢良夜闌珊,貓儿們在房上打架;您如清眠不熟,倦擁孤衾,當真的側耳一听,則“迷啊嗚”的叫喚,安知不就是愛者的琴歌呢。——究竟愛的光輝曾否下逮于此輩眾生?我還得要去問問behaviourists,且听下回分解。我在此只算是白說。——上邊的話無非是說明上自古之圣人,今之天才,下至阿黃阿花等等,都逃不了愛根的羈縛。其出風頭在此,其通行在此,其受糟蹋亦在此。若普天下有情人聞而短气,則將令我無端的悵悵了。
  上也罷,下也罷,性愛初無差等;即圣人天才和阿黃阿花當真合用過一個,也真是沒法挽回的錯誤。分析在此是不必要的。這儿所說的愛,是用一种廣泛的解釋,包含性受在內,故范圍較大。我愛,你愛,他愛,名為愛則同,所以為愛則异。這就是名實混淆了,我以為已有“正”的必要了。我們既把“愛”看作人間的精魂,當然不能使“非愛”冒用它的名姓,而面見然受我們的香火。你得知道,愛的一些儿委曲要醞釀人間多少的慘痛。我們要歌詠這個愛,頂禮這個愛,先得認清楚了它的法相。若不問青紅皂白,見佛就拜,豈不成了小雷音寺中的唐三藏呢?
  此項分析的依据不過憑我片時的感念,參以平素的觀察力,并不是有什么科學的證驗的。自然,讀者們如審察了上邊胡說八道的空气,早當付之一笑,也決不會誤會到這個上面去的。我以為愛之一名,依最普通的說法,有三個歧詮:(1)戀愛的愛,(2)仁愛的愛,(3)喜愛的愛。它們在事實上雖不是絕對分离地存在著,但其价值和机能XX非一類。若以一名混同包舉,平等相看,卻不是循名責實的道理。下邊分用三個名稱去論列。
  戀是什么?性愛實是它的典型(typicalform)。果然,除性愛以外,戀還有其他的型,如肫摯的友誼也就是戀之一种,雖然不必定含性的意味。戀是一种原始的沖動,最熱烈的,不受理性控制的,最富占有性的,最aggressive的。說得好听點,當這境界是人己兩泯,充實圓足,如火的蓬騰,如瀑的奔放,是無量精魂的結晶,是全生命的頂潮。說得不好听點,這就是無始無名的一點痴執,是性交的副產物,人和動物的一共相。戀之本身既無优劣,作如何觀,您的高興罷。
  它的特色是直情徑行,不顧利害,不析人我。為戀而犧牲自己,固然不算什么;但為戀而損及相對方,卻也數見不鮮的。效率這個觀念,在此竟不适用。戀只是生命力的無端浪費,別無意義可言,別無目的可求。使你我升在五色云中,是它的力;反之,使你我陷入泥涂亦未始非它所致。它是賞不為恩,罰不為罪的;因所謂賞罰,純任自然,絕非固定不變,亦非有意安排下的。有人說戀是自私的情緒,我以為是不恰當的。在白熱的戀中融解了,何有于人我相?故舍己從人算不得偉大,損人益己算不得強暴。即使要說它自私,也總是非意識的自私罷。權衡輕重,計較得失,即非戀的本旨了。若戀果如此,非戀無疑。
  有明哲的審辨工夫的,我們叫它為仁,不叫它為戀的。明仁的含義初不必多引經据典,只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這個解釋便足夠了。在先秦儒家中有兩個習用的名,可以取釋這差別的:就是戀近乎忠,仁近乎恕。忠是什么?是直。恕是什么?是推。一個無所謂效率,一個是重效率的。如我戀著您,而您的心反因此受傷,這是我所不能完全任咎的。但我如對您抱著一种仁愛的心,而絲毫無補于您,或者反而有損,這就算不得真的仁者了。強要充數,便是名實乖違了。仁是憑著效果結帳的,戀是憑著存心結帳的。心藏于中不可測度,且其究竟有無并不可知;所以世上只有欺誑的戀人,絕無欺誑的仁者。沒有确實仁的行為,決不能證明仁的存在。戀則不然。它是沒有固定的行徑的。給你甜頭固然是它,給你吃些苦頭安知不是它呢?若因吃了苦便翻臉無情了,則其人絕非多情种子可知。雙方面的,單方面的,三角形的,多角形的同是戀的諸型,同為戀的真實法相,故戀是終于不可考量的。水的溫冷惟得嘗者自知,而自知又是最不可靠的,于是戀和欺誑遂終始同在著。戀人們宁冒這被誑的險,而闖到溫柔鄉中去。由此足以證“戀是生命力的無端浪費”這句話的确實不可移了。
  有志于仁的見了這种浪子,真是嘴都笑歪了。他說,那些無法無天的混小子懂得什么成熟的愛。愛不在乎你有好的心沒有,(我知道你有沒有呢!)而在乎你有好的行為沒有。在歷程之中要有正當的方法,在歷程之尾要有明确的效果。這方算成立了愛的事實。您要和人家要好,多少要切實給他一點好處,方能取信;否則何以知道你對他有好感呢?即使你不求人知,而這种plato式的愛有什么用呢?這番話被戀人們听見了,自然又不免搖頭歎息。“這真是夏虫不可与語冰啊!”
  其實依我說,仁确是一种較成長的愛根,雖不如戀這般熱烈而迫切。無疑,這是人類所獨有,絕不能求之于其他眾生間的。它是一种溫和的情操,是已長成的,是有目的,有意義的。是能切實在人間造福的。它決沒有自私的嫌疑,故它是光明的;它能成己及物,故它是完全的;當它的頂潮,以慎思明辨的結果而舍己從人,故它是偉大的。所謂博愛兼愛這些德行,都指這一种愛型而言,与戀愛之愛,風馬牛不相及的。
  以戀視仁,覺得它生分凡俗;以仁視戀,覺得它狹小欺誑;實則都不免是通蔽相妨之見。我們不能沒有美伴良友,猶之我們不能离開社會一樣。對于心交還要用權衡,固然損及渾然之感。對于外緣,并權衡亦沒有了,動輒人己兩妨,豈不成了大傻瓜了嗎?在個人心中,戀誠然可貴,而在家庭社會之間,仁尤其要緊。慈的父母,孝的儿女,明智的社會領袖,都應當記得空虛的好心田是不中用的,真關痛痒的是行為。要得什么果子,得先講講怎么樣栽培。方法和效驗不可視為塵俗的。
  原來超利害的熱戀,只存在于成熟的心靈們互相團凝的時候。這真是希有的畸人行徑,一則要內有實力,二則要外有机會,絕不是人人可行,時時可行的。我們立身行事,第一求自己能受用,第二求別鬧出笑話;可行方行,可止即止,不要鹵莽滅裂,干那种放而不收的事。一剎那的熱情固可珍重,日常生活中理性控制著的溫情更當寶貴。——且自安于常人罷。譬如布帛菽米,油鹽醬醋,家家要用,而金剛石只有皇冕上,貴婦人發際炫耀著。一樣的有用(需要即是用),但所用不同。一樣的可貴,但所以貴不同。常与非常本無指定的高下。就一般人說法,适者為貴,則常之聲价每在非常之上。雖圣人复生,天才世出,不易斯言。
  戀与仁雖是直接間接的兩型,而都屬于愛的范疇內。喜便不然了。喜愛連稱,但喜實非愛。明喜非愛,并非難事,舉一例便知。顧誠吾君說:“謝太傅問諸子侄,‘子弟亦何預人事而正欲使其佳?’諸人莫有言者。車騎答曰,‘譬如芝蘭玉樹,欲使生于庭階耳。’(《世說新語》)——拿子弟當做芝蘭玉樹,真是妙不可言。試看稍微闊綽的人家,誰不盼望‘七子八婿’‘儿女成行’,來做庭前的點綴!但一般普通人家,固不能一例說。他們的觀念只是‘養儿防老,積谷防饑。’不拿子弟做花草,卻拿儿子做稻麥了。上一個不過是撫摩玩賞的美術品,后一個卻是待他養命的實用品了。”(《新潮》二卷四號六七九頁)
  芝蘭玉樹羅列庭階,可喜之至了;但何預于愛?無意中生了儿子卻可用他來“防老”,可喜之至了;但何預于愛?若以這些為愛,則主人對于畜養的雞貓鷹犬,日用的筆墨針線,豈非盡是歡苗愛葉了?通呢不通?
  更可舉一可笑之實例,以明喜愛之殊。如男女們締婚,依名理論,實為戀的事情,而社會上卻通稱“喜事”。所可喜者何?無非男的得了內助,女的得了靠山,在尊長方面得人侍奉,在祖宗方面得有血食。子子孫孫傳之無窮,而“不孝有三,無后為大”之懼可以免夫!一言蔽之,此与做買賣的新開張,點起大紅蜡燭,挂起大紅聯幛時之喜,一般無二。因性質同,故其舖排,陳設,典禮無不畢同。一樣的大紅蜡箋對聯,無非一副寫了“某某仁兄大人嘉禮”,一副寫了“某某寶號開張之喜”罷了。有何不同?有何不同!其實呢,您如精細些,必將發見其中含有喜劇的錯誤,甚至于悲劇的錯誤呢。只因喜与戀一字之差,而普天下之痴男怨女,每飲恨吞聲,至于沒世而不知所以然。誰為為之?孰令致之?大家都說不出來,于是大家依樣畫葫蘆罷,牽牽連連的墮入苦獄,且殃及于儿女罷。紅紅綠綠,花花絮絮的熱鬧,我每躬逢其盛,即不禁多添一番惆悵,一种寥寂。在大街上,如碰見抬棺材的,我心中不自主的那么一松;如碰見抬花轎的,我就心中那么一緊。弛張的因由,我自己亦說不清楚,總之,當哀不哀,當樂不樂,神經錯亂而已。在名實乖違的世界上,住一個神經錯亂的我,您難道不以為然嗎?
  閒話少說。試比較論之,戀在乎能人我兩忘,仁在乎能推己及人,喜則在乎以人徇己。戀人的心中,你即我,我即你。仁人的目中,你非我而与我等,与我同類。若對于某物的喜悅,只是“你是我的,你是為我的”這點計較心,利用心而已。有何可喜?你為我所有,為我所用,為我作牛馬,為我作點綴品……等因故。反之,你不然,則變喜成怒,變親成仇,信為事理之當然了,何足怪呢!這种態度以之及物,是很恰當的。掉了一顆飯米,擔心天雷轟頂;走一步道,怕踹死了螞蟻致傷陰騭;像這种心習真是賢者之過了。泛愛万物,我只認為一种綺語而已。但若用及物的態度來對待人,甚至于骨肉之親,則不免失之過薄,且自薄了。名實交錯,致喜愛不分。以我的喜悅施于人,而責人以他的愛戀相報;不得,則坐以不情之罪。更有群盲,不辨黑白,從而和之。一面脅制弱者使他不及知,使他知而不敢言。這真是鍛煉之獄!
  依我斷案,這不僅是自私,且是惡意的自私;不僅是欺誑,且是存心的欺誑;不僅是薄待某一個人,且是侮辱一切人(連他自己在內);不僅是非愛,且是愛的反對。以相反的實,蒙相同的名,然后循名責報,期以必得;不得,則以血眼相視,而天下的惡名如水赴壑,終歸于在下者。用這种方術求人間的安恬,行嗎?即使行,心里安嗎?即使悍然曰安,能久嗎?“正名”“正名”的呼聲,原無异于夏蟬秋虫。但果真有人能推行一下,使無老無幼,無賢無愚,無男無女,飲食言動之間,一例循名責實,恐怕一部二十四史都要重新寫過才好呢。說雖容易,不過這個推一下的工夫,自古以來誰也做它不動。我們也無非終于擁鼻呻吟而已。
  所謂“言各有當”,戀以自律(廣義的我),仁以待人,喜以及物,是不可移置的。以戀待人失之厚,及物則失之愈厚;以喜待人失之薄,律己則失之愈薄。報施之道亦然。名實相當,得中,則是;相違,過猶不及,則非。名實違忤至今日已极,以致事無大小,人無智愚,外則社會,內則家庭,都搖搖欲墜,不可終日似的。愛之一名在今日最為習見,細察之,實具直接的和間接的兩型,机能互异;而喜且為貌似的贗品:以這兩种因由,我作“析愛”一文。

  一九二四年六月二十一日作于西湖俞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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