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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遺事




  小船上,兩個男子兩個女郎對坐在淡藍布荷葉邊平頂船篷下。膝前一張矮桌,每人面前一只茶杯,一撮瓜子,一大堆菱角殼。他們正在吃菱角,一只只如同深紫紅色的嘴唇包著白牙。

  “密斯周今天好時髦!”男子中的一個說。稱未嫁的女子為“密斯”也是時髦。

  密斯周從她新配的眼鏡后面狠狠地白了他一眼,扔了一只菱角殼打他。她戴的是圓形黑框平光眼鏡,因為眼睛并不近視。這是一九二四年,眼鏡正入時。交際明星戴眼鏡,新嫁娘戴藍眼鏡,連咸肉庄上的妓女都戴眼鏡,冒充女學生。

  兩個男子各自和女友并坐,原因只是這樣坐著重量比較平均。難得說句笑話,打趣的對象也永遠是朋友的愛人。

  兩個女郎年紀約二十左右,在當時的女校高材生里要算是年輕的了。那時候的前進婦女正是紛紛地大批涌進初小,高小。密斯周的活潑豪放,是大家都佩服的,認為能夠代表新女性。密斯范則是靜物的美。她含著微笑坐在那里,從來很少開口。窄窄的微尖的鵝蛋臉,前劉海齊眉毛,挽著兩只圓髻,一邊一個。薄施脂粉,一條黑華絲葛裙子系得高高的,細腰喇叭袖黑木鑽狗牙邊雪青綢夾襖,脖子上圍著一條白絲巾。

  周身毫無插戴,只腕上一只金表,襟上一只金自來水筆。西湖在過去一千年來,一直是名士美人流連之所,重重疊疊的回憶太多了。游湖的女人即使穿的是最新式的服裝,映在那湖光山色上,也有一种時空不協調的突兀之感,仿佛是屬于另一個時代的。

  湖水看上去厚沉沉的,略有點污濁,卻仿佛有一种氤氳不散的脂粉香,是前朝名妓的洗臉水。

  兩個青年男子中,身材較瘦長的一個姓羅,長長的臉,一件淺色熟羅長衫在他身上挂下來,自有一种飄然的姿勢。他和這姓郭的朋友同在沿湖一個中學里教書,都是以教書為借口,借此可以住在杭州。擔任的鐘點不多,花晨月夕,盡可以在湖上盤桓。兩人志同道合,又都對新詩感到興趣,曾經合印過一本詩集,因此常常用半開玩笑的口吻自稱“湖上詩人”,以威治威斯与柯列利治自況。

  密斯周原是郭君的遠房表妹,到杭州進學校,家里托郭君照顧她,郭請她吃飯、游湖,她把同學密斯范也帶了來,有兩次郭也邀了羅一同去,大家因此認識了。自此几乎天天見面。混得熟悉了,兩位密斯也常常聯袂到宿舍來找他們,然后照例帶著新出版的書刊去游湖,在外面吃飯,晚上如果月亮好,還要游夜湖。划到幽寂的地方,不拘羅或是郭打開書來,在月下朗誦雪萊的詩。听到回腸蕩气之處,密斯周便緊緊握住密斯范的手。

  他們永是四個人,有時候再加上一對,成為六個人,但是從來沒有兩個人在一起。這樣來往著已經快一年了。郭与羅都是結了婚的人——這是當時一般男子的通病。差不多人人都是還沒听到過“戀愛”這名詞,早就已經結婚生子。郭与羅与兩個女友之間,只能發乎情止乎禮,然而也并不因此感到苦悶。兩人常在背后討論得津津有味,兩個异性的一言一笑,都成為他們互相取笑的材料。此外又根据她們來信的筆触,研究她們倆的個性——雖然天天見面,他們仍舊時常通信,但僅只是落落大方的友誼信,不能稱作情書。——他們從書法与措詞上可以看出密斯周的豪爽,密斯范的幽嫻,久已分析得無微不至,不可能再有新的發現,然而仍舊孜孜地互相傳觀,品題,對朋友的愛人不吝加以贊美,私下里卻慶幸自己的一個更胜一籌。這一類的談話他們永遠不感到厭倦。

  在當時的中國,戀愛完全是一种新的經驗,僅只這一點點已經很夠味了。

  小船駛入一片荷葉,洒黃點子的大綠碟子磨著船舷嗤嗤響著。隨即寂靜了下來。船夫与他的小女儿倚在槳上一動也不動,由著船只自己漂流。偶爾听見那湖水噗的一響,仿佛嘴里含著一塊糖。

  “這禮拜六回去不回去?”密斯范問。

  “這次大概賴不掉,”羅微笑著回答。“再不回去我母親要鬧了。”

  她微笑。他盡管推在母親身上,事實依舊是回到妻子身邊。

  近來羅每次回家,總是越來越覺得對不起密斯范。回去之前,回來之后,密斯范的不愉快也漸漸地表示得更明顯。

  這一天她僅只問了這樣一聲,已經給了他很深的刺激。船到了平湖秋月,密斯周上岸去買藕粉,郭陪了她去。羅与密斯范倚在朱漆欄杆邊等著,兩人一直默然。

  “我下了個決心,”羅突然望著湖低聲說。然后,看她并沒有問他是什么決心,他便又說,“密斯范,你肯不肯答應等我?也許要好些年。”

  她低下了頭,扭過身去,兩手卷弄著左邊的衣角。

  當天她并沒有吐口同意他离婚。但是那天晚上他們四個人在樓外樓吃飯,羅已經感到這可以說是他們的定情之夕,同時覺得他已經獻身于一种奮斗。那天晚上喝的酒,滋味也异樣,像是寒夜遠行的人上路之前的最后一杯酒。

  樓外樓的名稱雖然詩意很濃,三面臨湖,風景也确是好,那菜館本身卻是毫不講究外表,簡陋的窗框,油膩膩的舊家具,堂館向樓下廚房里曼聲高唱著菜名。一盤熗蝦上的大玻璃罩揭開之后,有兩只蝦跳到桌上,在醬油碟里跳出跳進,終于落到密斯范身上,將她那淺色的襖上淋淋漓漓染上一行醬油跡。密斯周尖聲叫了起來。在昏黃的燈光下,密斯范紅著臉很快樂的樣子,似乎毫不介意。

  羅直到下一個星期六方才回家。那是离杭州不遠的一個村庄,連乘火車帶獨輪車不到兩個鐘頭。一到家,他母親大聲宣布蠲免媳婦當天的各項任務,因為她丈夫回來了。媳婦反而覺得不好意思。她大概因為不确定他回來不回來,所以在綢夾襖上罩上一件藍布短衫,隱隱露出里面的大紅緞子滾邊。

  這天晚上他向她開口提出离婚。她哭了一夜。那情形的不可忍受,簡直仿佛是一個法官与他判處死刑的罪犯同睡在一張床上。不論他怎樣為自己辯護,他知道他是判她終身守寡,而且是不名譽的守寡。

  “我犯了七出之條哪一條?”她一面憤怒地抽噎著,一面盡釘著他問。

  第二天他母親知道了,大發脾气,不許再提這話。羅回到杭州,從此不再回家。他母親托他舅舅到杭州來找他,百般勸說曉諭。他也設法請一個堂兄下鄉去代他向家里疏通。托親戚辦交涉,向來是耽誤時候,而且親戚代人傳話,只能傳好話,決裂的話由他們轉達是靠不住的,因為大家都以和事佬自居,尤其事關婚姻。拆散人家婚姻是傷陰騭損陽壽的。

  羅請律師寫了封措辭嚴厲的信給他妻子。家里只是置之不理,他妻子娘家人卻气得揎拳擄臂,說:“他們羅家太欺負人。當我們張家人都死光了?”恨不得興師動眾打到羅家,把房子也拆了,那沒良心的小鬼即使不在家,也把老太婆拖出來打個半死。只等他家姑奶奶在羅家門框上一索子吊死了,就好動手替她复仇。但是這事究竟各人自己主張,未便催促。

  鄉下一時議論紛紛,都當作新聞來講。羅家的族長看不過去,也說了話:“除非他一輩子躲著不回來,只要一踏進村口,馬上綁起來,到祠堂去請出家法來,結結實實打這畜生。

  鬧得太不像話!”

  羅与密斯范仍舊天天見面,見面總是四個人在一起。郭与密斯周十分佩服他們不顧一切的勇气,不斷地鼓勵他們,替他們感到興奮。事實是相形之下,使郭非常為難。盡管密斯周并沒有明言抱怨,卻也使他夠難堪的。到現在為止,彼此的感情里有一种哀愁,也正是這哀愁使他們那微妙的關系更為美麗。但是現在這樣看來,這似乎并不是人力無法挽回的。

  羅在兩年內只回去過一次。他母親病了,風急火急把他叫了回去。他一看病勢并不像說的那樣嚴重,心里早已明白了,只表示欣慰。他母親乘机勸了他許多話,他卻淡淡的不接口。也不理睬在旁邊送湯送藥的妻子。夜里睡在書房里,他妻子忽然推門進來,插金戴銀,穿著吃喜酒的衣服,仿照寶蟾送酒給他送了點心來。

  兩人說不了兩句話便吵了起來。他妻子說:“不是你媽硬逼著我來,我真不來了——又是罵,又是對我哭。”

  她賭气走了。羅也賭气第二天一早就回杭州,一去又是兩年。

  他母親想念儿子,漸漸的不免有些后悔。這一年她是整生日,羅被舅父勸著,勉強回來拜壽。這一次見面,他母親并沒有設法替儿子媳婦撮合,反而有意將媳婦支開了,免得儿子覺得窘。媳婦雖然怨婆婆上次逼她到書房去,白受一場羞辱,現在她隔离他們,她心里卻又怨懟,而且疑心婆婆已經改變初衷,倒到那一面去了。這几年家里就只有婆媳二人,各人心里都不是滋味。心境一坏,日常的摩擦自然增多,不知不覺間,漸漸把仇恨都結在對方身上。老太太那方面,認定了媳婦是盼她死——給公婆披過麻戴過孝的媳婦是永遠無法休回娘家的。老太太發誓說她偏不死,先要媳婦直著出去,她才肯橫著出去。

  外表上看來,离婚的交涉辦了六年之久,仍舊僵持不下。

  密斯范家里始終不贊成。現在他們一天到晚提醒她,二十六歲的老姑娘,一霎眼,望三十了,給人做填房都沒人要。羅一味拖延,看來是不怀好意,等到將來沒人要的時候,只好跟他做小。究竟他是否在進行离婚,也很可疑,不能信他一面之詞。也可能症結是他拿不出贍養費。打听下來,有人說羅家根本沒有錢。家鄉那點產業捏在他妻子手里,也早靠不住了。他在杭州教書,為了离婚事件,校長對他頗有點意見,搞得很不愉快。倘若他并不靠教書維持生活,那么為什么不辭職?

  密斯周背地里告訴郭,說有人給密斯范做媒,對象是一個開當舖的,相親那天,在番菜館同吃過一頓飯。她再三叮囑郭君守秘密,不許告訴羅。

  郭非常替羅不平,結果還是告訴了他。但是當然加上了一句。“這都是她家里人干的事。”

  “是把她捆了起來送到飯館子去的,還是她自己走進去的?”羅冷笑著說。

  “待會儿見面的時候可千万別提,拆穿了大家不好意思,連密斯周也得怪我多嘴。”

  羅答應了他。

  但是這天晚上羅多喝了几杯酒,恰巧又是在樓外樓吃飯,勾起許多回憶。在席上,羅突然舉起酒杯大聲向密斯范說:

  “密斯范,恭喜你,听說要請我們吃喜酒了!”

  郭在旁邊竭力打岔,羅倒越發站了起來嚷著:“恭喜恭喜,敬你一杯!”他自己一仰脖子喝了,推開椅子就走,三腳兩步已經下了樓。

  郭与密斯周面面相覷,郭窘在那里不得下台,只得連聲說:“他醉了。我倒有點不放心,去瞧瞧去。”跟著也下了樓,追上去勸解。第二天密斯范沒有來。她生气。羅寫了信也都退了回來。一星期后,密斯周又來報告,說密斯范又和當舖老板出去吃過一次大菜。這次一切都已議妥,男方給置了一只大鑽戒作為訂婚戒指。

  羅的离婚已經醞釀得相當成熟,女方漸漸有了愿意談判的跡象。如果這時候忽然打退堂鼓,重又回到妻子身邊,勢必成為終身的笑柄,因此他仍舊繼續進行,按照他的諾言給了他妻子一筆很可觀的贍養費,協議离婚。然后他立刻叫了媒婆來,到本城的染坊王家去說親。王家的大女儿的美貌是出名的,見過的人無不推為全城第一。

  交換照片之后,王家調查了男方的家世。媒婆极力吹噓,竟然給他說成了這頭親事。羅把田產賣去一大部分,給王家小姐買了一只鑽戒,比傳聞中的密斯范的那只鑽戒還要大。不到三個月,就把王小姐娶了過來。

  密斯范的婚事不知為什么沒有成功。也許那當舖老板到底還是不大信任新女性,又听見說密斯范曾經有過男友,而且關系匪淺。据范家這邊說,是因為他們發現當舖老板少報了几歲年紀。根据有些輕嘴薄舌的人說,則是事實恰巧相反——少報年紀是有的。

  羅与密斯范同住在一個城市里,照理遲早總有一天會在無意中遇見。他們的朋友們卻不肯听其自然發展。不知為什么,他們覺得這兩個人無論如何得要再見一面。他們并不是替羅打抱不平,希望他有机會飽嘗复仇的甜味;他們并不贊成他的草草結婚,為了向她報复而犧牲了自己的理想。也許他們正是要他覺悟過來,自己知道鑄成大錯而感到后悔。但也許最近情理的解釋還是他們的美感:他們僅只是覺得這兩個人再在湖上的月光中重逢,那是悲哀而美麗的,因此就是一樁好事,不能不促成他們。

  一切都安排好了,只瞞著他們倆。有一天郭陪著羅去游夜湖——密斯周已經結了婚,不和他們來往了。另一只船上有人向他們叫喊。是他們熟識的一對夫婦。那只船上還有密斯范。

  兩船相并,郭跨到那只船上去,招呼著羅也一同過去。羅發現他自己正坐在密斯范對面。玻璃杯里的茶微微發光,每一杯的水面都是一個銀色圓片,隨著船身的晃動輕輕地搖擺著。她的臉与白衣的肩膀被月光鍍上一道藍邊。人事的變化這樣多,而她竟和從前一模一樣,一點也沒改變,這使他無論如何想不明白,心里只覺得恍惚。

  他們若無其事地寒暄了一番,但是始終沒有直接交談過一句話。也沒有人提起羅最近結婚的事。大家談論著政府主辦的西湖博覽會,一致反對那屹立湖濱引人注目的丑陋的紀念塔。

  “俗不可耐。完全破坏了這一帶的風景,”羅歎息著。“反正從前那种情調,以后再也沒有了。”

  他的眼睛遇到她的眼睛,眼光微微顫動了一下,望到別處去了。

  他們在湖上兜了個圈子,在西泠印社上岸,各自乘黃包車回去。第二天羅收到一封信,一看就知道是密斯范的筆跡。

  他的心狂跳著,撕開了信封,抽出一張白紙,一個字也沒有,他立刻明白了她的意思。她想寫信給他,但是事到如今,還有什么話可以說?

  他們舊情复熾的消息瞞不了人,不久大家都知道了。羅再度進行离婚。這次同情他的人很少。以前將他當作一個開路先鋒,現在卻成了個玩弄女性的坏蛋。

  這次离婚又是長期奮斗。密斯范呢,也在奮斗。她斗爭的對象是歲月的侵蝕,是男子喜新厭舊的天性。而且她是孤軍奮斗,并沒有人站在她身旁予以鼓勵,像她站在羅的身邊一樣。因為她的戰斗根本是秘密的,結果若是成功,也要使人渾然不覺,決不能露出努力的痕跡。她仍舊保持著秀麗的面貌。她的發式与服裝都經過縝密的研究,是流行的式樣与回憶之間的微妙的妥協。他永遠不要她改變,要她和最初相識的時候一模一樣。然而男子的心理是矛盾的,如果有一天他突然發覺她變老式,落伍,他也會感到惊异与悲哀。她迎合他的每一种心境,而并非一味地千依百順。他送給她的書,她無不從頭至尾閱讀。她崇拜雪萊,十年如一日。

  王家堅決地反對离婚。和平解決辦不到,最后還是不能不對簿公庭。打官司需要花錢;法官越是好說話,花的錢就更多。前后費了五年的工夫,傾家蕩產,總算官司打贏,判了离婚。手邊雖然窘,他還是在湖邊造了一所小白房子,完全按照他和密斯范計划著的格式,坐落在他們久已揀定了的最理想的地點,在幽靜的里湖。鄉下的房子,自從他母親故世以后,已經一部分出租,一部分空著。新房子依著碧綠的山坡,向湖心斜倚著,踩著高蹺站在水里。牆上爬滿了深紅的薔薇,紫色的藤蘿花,絲絲縷縷倒挂在月洞窗前。

  新婚夫婦照例到親戚那里挨家拜訪,親戚照例留他們吃飯,打麻將。羅知道她是不愛打麻將的。偶爾敷衍一次,是她賢慧,但是似乎不必再約上明天原班人馬再來八圈。她告訴他她是不好意思拒絕,人家笑她恩愛夫妻一刻都离不開。

  她抱怨他們住得太遠。出去打牌回來得晚了,叫不到黃包車,車夫不愿深更半夜到那冷僻的地方去,回來的時候兜不到生意。輪到她還請,因為客人回去不方便,只好打通宵,羅又嫌吵鬧。

  沒有牌局的時候,她在家里成天躺在床上嗑瓜子,衣服也懶得換,污舊的長衫,袍叉撕裂了也不補,紐絆破了就用一根別針別上。出去的時候穿的仍舊是做新娘子的時候的衣服,大紅大綠,反而更加襯出面容的黃瘦。羅覺得她簡直變了個人。

  他婉轉地勸她注意衣飾,技巧地從夸贊她以前的淡裝入手。她起初不理會,說得次數多了,她發起脾气來,說:“婆婆媽媽的,專門管女人的閒事,怪不得人家說,這樣的男人最沒出息。”

  羅在朋友的面前還要顧面子,但是他們三天兩天吵架的消息恐怕還是傳揚了出去,因為有一天一個親戚向他提起王小姐來,仿佛無意中閒談,說起王小姐還沒有再嫁。“其實你為什么不接她回來?”

  羅苦笑著搖搖頭。當然羅也知道王家雖然恨他薄幸,而且打了這些年的官司,冤仇結得海樣深,但是他們究竟希望女儿從一而終,反正總比再嫁強。

  只要羅露出口風來,自有熱心的親戚出面代他奔走撮合。

  等到風聲吹到那范氏太太的耳朵里,一切早已商議妥當。家里的太太雖然哭鬧著聲稱要自殺,王家護送他們小姐回羅家那一天,還是由她出面招待。那天沒有請客,就是自己家里几個人,非正式地慶祝了一下。她稱王小姐的兄嫂為“大哥”,“嫂子”,謙說飯菜不好:“住得太遠,買菜不方便,也雇不到好廚子。房子又小,不夠住,不然我早勸他把你們小姐接回來了。當然該回來,總不能一輩子住在娘家。”

  王小姐像新娘子一樣矜持著,沒有開口,她兄嫂卻十分客气,极力敷衍。事先王家曾經提出條件,不分大小,也沒有稱呼,因為王小姐年幼,姊妹相稱是她吃虧。只有在背后互相稱為“范家的”“王家的”。

  此后不久,就有一個羅家的長輩向羅說:“既然把王家的接回來了,你第一個太太為什么不接回來?讓人家說你不公平。”

  羅也想不出反對的理由。他下鄉到她娘家把她接了出來,也搬進湖邊那蓋滿了薔薇花的小白房子里。

  他這兩位离了婚的夫人都比他有錢,因為离婚時候拿了他一大筆的贍養費。但是她們從來不肯幫他一個大子,盡管他非常拮据,憑空添出許多負擔,需要養活三個女人与她們的佣仆,后來還有她們各人的孩子,孩子的奶媽。他回想自己當初對待她們的情形,覺得也不能十分怪她們。只是“范家的”不斷在旁邊冷嘲熱諷,說她們一點也不顧他的死活,使他不免感到難堪。

  現在他總算熬出頭了,人們對于离婚的態度已經改變,种种非議与嘲笑也都已經冷了下來。反而有許多人羡慕他稀有的艷福。這已經是一九三六年了,至少在名義上是個一夫一妻的社會,而他擁著三位嬌妻在湖上偕游。難得有兩次他向朋友訴苦,朋友總是將他取笑了一番說:“至少你們不用另外找搭子。關起門來就是一桌麻將。”

  (一九五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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