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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也正名乎


  我自己有一個惡俗不堪的名字,明知其俗而不打算換一個,可是我對于人名實在是非常感到興趣的。
  為人取名字是一种輕便的,小規模的創造。舊時代的祖父,冬天兩腳擱在腳爐上,吸著水煙,為新添的孫儿取名字,叫他什么他就是什么。叫他光楣,他就是努力光大門楣;叫他祖蔭,叫他承祖,他就得常常記起祖父;叫他荷生,他的命里就多了一點六月的池塘的顏色。除了小說里的人,很少有人是名副其實的,(往往适得其反,名字代表一种需要,一种缺乏。窮人十有九個叫金貴,阿富,大有。)但是無論如何,名字是与一個人的外貌品性打成一片,造成整個的印象的。因此取名是一种創造。
  我喜歡替人取名字,雖然我還沒有机會實行過。似乎只有做父母的和鄉下的塾師有這權利。除了他們,就數買丫頭的老爺太太与舞女大班了。可惜這些人每每敷衍塞責;因為有例可援,小孩該叫毛頭,二毛頭、三毛頭,丫頭該叫如意,舞女該叫曼娜。
  天主教的神爺与耶穌教的牧師也給受洗禮的嬰儿取名字(想必這是他們的職司中最有興趣的一部分),但是他們永遠逃不出喬治、瑪麗、伊麗莎白的圈子。我曾經收集過二三百個英國女了通用的勞名,恐怕全在這里了,縱有遺漏也不多。習俗胡沿,不得不從那有限的民間傳說与宗教史中選擇名字,以至于到處碰見同名的人,那是多么厭煩的事!有個老笑話:一個人翻遍了《圣經》,想找一個別致些的名字。他得意揚揚告訴牧師,決定用—個從來沒人用過的名字——撒旦(魔鬼)。
  回想到我們中國人,有整個的王云五大字典供我們搜尋兩個适當的宇來代表我們自己,有這么丰富的選擇范圍,而仍舊有人心甘情愿地叫秀珍,叫子靜,似乎是不可原怨的了。
  适當的名字并不一定是新奇、淵雅、大方,好處全在造成一种恰配身份的明晰的意境。我看報喜歡看分類廣告与球賽,貸學金、小本貸金的名單,常常在那里找到許多現成的好名字。譬如說“柴風英”、“茅以儉”,是否此中有人,呼之欲出?茅以儉的酸寒,自不必說,柴風英不但是一個標准的小家碧玉,仿佛還有一個通俗的故事在她的名字里蠢動著。在不久的將來我希望我能夠寫篇小說,用柴風英作主角。
  有人說,名字不過符號而已,沒有多大意義。在紙面上擁護這一說者頗多,可是他們自己也還是使用著精心結构的筆名。當然這不過是人情之常。誰不愿意出眾一點?即使在理想化的未來世界里,公民全都像囚犯一般編上號碼,除了號碼之外沒有其他的名字,每一個數目字還是脫不了它獨特的韻陳。三和七是俊俏的,二就顯得老實。張恨水的《秦淮世家》里,調皮的姑娘叫小春,二春是她的朴油的妹妹。《夜深沉》里又有忠厚的丁二和,謹愿的田二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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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王支五(1888-1979),曾為上海商務印書館編譯所所長,主編《万有文庫》。他首創四角號碼檢字法,用于漢語字典。
  2張恨水(1895-1967),現代作家。其作品多為章回体言情小說,如《春明外史》、《金粉世家》、《啼笑因緣》等,均流傳甚廣。


  符號運動雖不能徹底推行,不失為一种合理化的反響,因為中國人的名字實在是過于复雜。一下地就有乳名。從前人的乳名頗為考究,并不像現在一般用“圍困“寶寶”來搪塞。乳名是大多數女人的唯一的名字,因為既不上學,就用不著堂皇的“學名”,而出嫁之后根本就失去了自我的存在,成為“張門李氏”了。關于女人的一切,都帶點秘密性質,因此女人的乳名也不肯輕易告訴人。在香彥詩詞里我們可以看到,新婚的夫婿當著人喚出妻的小名,是被認為很唐突的,必定要引起她的嬌嗔。
  男孩的學名,恭楷寫在開蒙的書卷上,以后做了官,就叫“官印”,只有君親師可以呼喚。他另有一個較洒脫的“字”,供朋友們与平輩的親族使用。他另有一個備而不用的別名。至于別號,那更是漫無限制的了。買到一件得意的古董,就換一個別號,把那古董的名目嵌進去。搬個家,又換個別號。捧一個女戲子,又換一個別號。本來,如果名字是代表一种心境,名字為什么不能隨時隨地跟著變幻的心情而轉移?
  《儿女英雄傳》里的安公子有一位“東屋大奶奶”,一位“西屋大奶奶”。他替東屋題了個園叫“瓣香室”,西屋是“伴香室”。他自己署名“伴瓣主人”。安老爺看見了,大為不悅,認為有風花雪月玩物喪志的嫌疑。讀到這一段,我們大都憤憤不平,覺得舊家庭的專制,真是無孔不入,儿子取個無傷大雅的別號,父親也要干涉,何況這別號的命意充其量不過是欣賞自己的老婆,更何況這兩個老婆都是父親給他娶的!然而從另一觀點看來,我還是和安老爺表同情的。多取別號畢竟是近于無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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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儿女英雄傳),章回小說,清人文康著。

  我們若從事于基本分析,為什么一個人要有几個名字呢?因為一個人是多方面的。同是一個人,父母心目中的他与辦公室西崽所見的他,就截然不同——地位不同,距离不同。有人喜歡在四壁与天花板上鑲滿了鏡子,時時刻刻從不同角度端詳他自己,百看不厭。多取名字,也是同樣的自我膨脹。
  像這一類的自我的膨脹,既于他人無礙,何妨用以自娛?雖然是一种精神上的浪費,我們中國人索來是傾向于美的糜費的。
  可是如果我們希望外界對于我們的名字發生興趣的話,那又是一回事了。也許我們以為一個讀者看到我們最新的化名的時候,會說:“哦,公羊浣,他發表他的處女作的時候用的是臧孫(虫帶)(虫東)的名字,在××雜志投稿的時候他叫冥蒂,又叫白泊,又叫目蓮,櫻淵也是他,有人說斷黛也是他。在××報上他叫東方髦只,編婦女刊物的時候他暫時女性化起來,改名商煙嬋,又叫女(女危)。”任何大人物,要人家牢記這一切,尚且是希望過奢,何況是個文人?
  一個人,做他自己分內的事,得到他分內的一點注意。不上十年八年,他做完他所要做的事了,或者做不動了,也就被忘怀了。社會的記憶力不很強,那也是理所當然,誰也沒有權利可抱怨……大家該記得而不記得的事正多著呢!
  我在學校讀書的時候,与我同名的人有兩個之多,也并沒有人覺得我們的名字滑稽或具有低級趣味。中國先生點名點到我,從來沒有讀過白宇;外國先生讀到“伍婉云”之類的名字每覺异常吃力,舌頭仿佛卷起來打了個蝴蝶結,念起我的名字卻是立即朗朗上口。這是很慈悲的事。
  現在我開始感到我應當對我的名字發生不滿了。為什么不另挑兩個美麗而深沉的字眼,即使本身不能借得它的一點美与深沉,至少投起稿來不至于給讀者一個惡劣的最初印象?仿佛有誰說過:文壇登龍術的第一步是取一個偉麗触目的名字。果真是“名不正而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么?
  中國是文字國。皇帝遇著不順心的事便改元,希望明年的國運漸趨好轉。本來是元武十二年的,改叫大慶元年,以往的不幸的日子就此告一結束。對于字眼儿的過分的信任,是我們的特征。
  中國的一切都是太好听,太順口了。固然,不中听,不中看,不一定就中用;可是世上有用的人往往是俗人。我愿意保留我的俗不可耐的名字,向我自己作為一种警告,設法除去一般知書識字的人咬文嚼字的積習,從柴米油鹽、肥皂、水与太陽之中去找尋實際的人生。
  話又說回來的。要做俗人,先從一個俗气的名字著手,依舊還是“字眼儿崇拜”。也許我這些全是借口而已。我之所以戀戀于我的名字,還是為了取名字的時候那一點回憶。十歲的時候,為了我母親主張送我進學校,我父親一再地大鬧著不依,到底我母親像拐賣人口一般,硬把我送去了。在填寫人學證的時候,她一時躊躇著不知道填什么名字好。我的小名叫(火英),張(火英)兩個宇嗡嗡地不甚響亮。她支著頭想了一會,說:“暫且把英文名字胡亂譯兩個字罷。”她一直打算替我改而沒有改,到現在,我卻不愿意改了。

                   (原刊1944中1月《雜志)月刊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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