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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集》自序


  書名《續集》,是繼續寫下去的意思。雖然也并沒有停止過,近年來寫得少,列出后常有人沒看見,以為我擱筆了。
  前些日子有人將埋藏多年的舊作《小艾》發掘出來,分別在台港兩地刊載,事先連我本人都不知情。這逆轉了英文俗語的說法:“押著馬儿去河邊,還要撤著它喝水。”水的冷暖只有馬儿自知。听說《小艾》在香港公開以單行本出版,用的不是原來筆名梁京,卻理直气壯地擅用我的本名,其大膽當然比不上以我名字出版《笑聲淚痕》的那位“張愛玲”。我一度就讀于香港大學,后來因珍珠港事變沒有完成學業;一九五二年重臨香港,住了三年,都有記錄可查。我實在不愿為了“正名”而大動于戈。出版社認為對《小艾》心怀匣測者頗不乏人,勸我不要再蹉陀下去,免得重蹈覆轍。事實上,我的确收到几位出版商寄來的預支版稅和合約,只好原壁奉還,一則非常不喜歡這篇小說,更不喜歡以《小艾》名字單獨出現,二則我的書一向歸皇冠出版,多年來想必大家都知道。只怪我這一陣心不在“馬”,好久沒有在綠茵場上出現,以致別人認為有机可乘,其實仍是無稽之談而已。
  這使我想到,本人還在好好地過日子,只是寫得較少,卻先后有人將我的作品視為公產,隨意發表出書,居然悼棒責備我不應發表自己的舊作,反而侵犯了他的權利。我無從想象富有幽默感如蕭伯納,大男子主義如海明威,怎么樣應付這种堂而皇之的海盜行為。他們在英美榮庸諾貝爾文學獎,生前死后獲得應有的版權保障。蕭伯納的《賣花女》在舞台上后,改編成黑自電影,又改編成輕音樂劇《窈窕淑女》,再改編成七彩寬銀幕電影,都得到版權費。海明威未完成的遺作經人整理后出版,他的繼承人依舊享受可觀的版稅。如果他們遇到我這种情況,相信蕭伯納絕不會那么長壽,海明威的獵槍也會提前走火。
  我想既然將舊作出版,索性把從前遺留在上海的作品選出一本文集,名之為《余韻》。另外自一九五二年离開上海后在海外各地發表而未收入書中的文章編成一集,名之為《續集》,免得將來再鬧《紅樓夢》中瞞贓的竊盜官司。
  《談吃与畫餅充饑》寫得比較細詳,引起不少議論。多數人印象中以為我吃得又少又隨便,几乎不食人間煙火,讀后大為惊訝,甚至認為我“另有一功”。衣食住行我一向比較注重衣和食,然而現在連這一點偏嗜都成為奢侈了。至少這篇文章可以滿足一部分訪問者和在顯徽鏡下“看張”者的好奇心。這种自白式的文章只是掠鴻一瞥,雖然是頗長的一瞥。我是名演員嘉寶的信徒,几十年來她利用化妝和演技在紐約隱居,很少為人識破,因為一生信奉“我要單獨生活”的原則。記得一幅漫畫以青草地來譬喻嘉寶,上面寫明“私家重地,請勿踐踏”。作者借用書刊和讀者間接溝通,演員卻非直接面對觀眾不可,為什么作家同樣享受不到隱私權?
  《羊毛出在羊身上》是在不得已的情形下被逼寫出來的。不少讀者硬是分不清作者和他作品中人物的關系,往往混為一談。曹雪芹的《紅樓夢》如果不是自傳,就是他傳,或是台傳,偏偏沒有人拿它當小說讀。最近又有人說,《色·戒》的女主角确有其人,證明我必有所据,而他說的這篇報道是近年才以回憶錄形式出現的。當年敵偽特務斗爭的內幕哪里輪得到我們這种平常百姓知道底細?記得王爾德說過,“藝術并不模仿人生,只有人生模仿藝術。”我很高興我在一九五三年開始构思的短篇小說終于在人生上有了著落。
  《魂歸离恨天》(暫名)是我為電懋公司寫的最后一出劇本,沒有交到導演手上,公司已告結束。多謝秦羽女士找了出來物歸原主。“Stale Mates”(《老搭子》
  )曾在美國《記者》雙周刊上刊出,勸得宋淇找出來把它和我用中文重寫的《五四遺事》并列在一起,自己看來居然有似曾相識的感覺。故事是同一個,表現的手法略有出入,因為要遷就讀者的口味,絕不能說是翻譯。
  最近看到不少關于我的話,不盡不實的地方自己不愿動筆澄清,本想請宋煤代寫一篇更正的文章。后來想想作家是天生給人誤解的,解釋也沒完沒了,何況宋棋和文美自有他們操心的事。我一直牽挂他們的健康,每次寫信都說“想必好了”,根本沒有体察到過去一年(出《余韻》的時期)他們正在昏暗的隧道中摸索,現在他們已走到盡頭,看見了天光,正是《續集》面世的時候。我覺得時机再好也沒有。尤其高興的是能借這個机會告訴讀者:我仍舊繼續寫作。

    (收入《續集》,台北皇冠出版杜1988年2月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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