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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1

  這個白人离去几分鐘以后,十熊立即召開另一次會議,他心中早有定案,不會讓這次會議,和平常無始無終的會議一樣。
  這個白人士兵令人惊奇,以往每當白人出現時,總會帶給他們麻煩,但是這個白人不同,他把站立舞拳帶回來,十熊對他刮目相看。除此之外,他還是非常勇敢的一個人,竟敢單槍匹馬闖入他們的部落,他為什么來?這是十熊感到困惑的一點,因為,他不像其他人為了偷竊或搶奪而來,他來此另有目的,為了全族的利益,十熊在与會人士還沒有到齊之前做了更深一層的分析。
  依這個白人的勇敢程度而言,他在他們族里的地位,應該相當高,或許他有權說話,可以決定某些事情,所以他們不該和他打仗,最好是能夠達成和平協議。
  因為,有一個白人出現,就會有更多的白人跟著來,如果他在白人族群里具影響力,又和蘇族人和諧相處的話,或許可以勸告白人不要殺他們,這個想法十分合理,最起碼對全族每一個人都有好處。
  至于派去和談的人選,十熊已有定案,踢鳥穩重又富觀察力,是最好的決策人員,不過,和談不是一個人可以辦到的,最少要兩個人,另一個派去和談的人,自然是飄發了,飄發勇敢積极,正好彌補踢鳥的不足。
  所以,會議一開始時,十熊首先發表一場漂亮的演說,他敘述白人的富裕和強悍,白人擁有槍和馬,是不可忽視、令人害怕的族群。然后,他再提到住在營地的那個白人,那個白人必然是個特使,白人派來偵察的密探,像這樣一個人,應該和談,而不是打仗。
  演說完畢后,大家都閉口不言,認為十熊說的沒錯。
  唯有飄發反對。
  “我不認為他是什么密探,”飄發說:“也不是什么神,他只是另一個迷路的白人而已。”
  一抹慧黠的光芒,閃過老酋長的眼中,他說:
  “和談我不去,能表現蘇族的人士。”
  然后,他閉上眼,按照以往的慣例,老酋長會開始打瞌睡,使會議不了了之,但是,閉眼許久以后,十熊竟睜開眼,對飄發說:
  “你應該去,你和踢鳥。”
  然后他閉上眼,這一次真的打瞌睡了。
2

  春季的大雷雨,在這個晚上降臨,雷聲自一哩外轟隆而來,閃電火光嚇人地划破天空,傾盆大雨像一匹滾動的大布幕,掃過大草原的每一寸土地。
  站立舞拳醒過來了。
  雨點打在屋頂上,就像大火燎原般嘶嘶地吼叫,閃電和帳篷里的火光相互照映,站立舞拳睜開眼,她看到帳篷牆上有火光舞影著,這個地方不熟悉,不是她自己的帳篷。
  她的嘴又干又渴,手才從被蓋伸出去,立即碰到一個碗,里面竟然奇跡地有半碗水,她用另一只手肘支撐身体坐了起來,大大喝了几口水后,才又躺回去。
  帳篷里很暖和,有火,而且,她又穿春厚厚的袍子,溫度舒适得宛如夏季。
  或許,我已經死了,她閉上眼,漸漸回到夢鄉,死還不算太坏,這是她最后的一個清醒意識。
  然而她井沒有死,她在复元中,經過這一次遭遇,她將會更堅強。
  否极泰來,事實上,她人生中的好運,已經開始了,她躺在一個好地方,這個地方,會帶給她一個永久的家。
  她躺在踢鳥的帳篷里。
3

  鄧巴中尉睡得死死的,關于昨夜的大雨,他只有模糊的印象,雷聲、閃電,和永不停止的雨聲,大雨打在屋頂上,如戰鼓頻擂,但他太困了,沒有辦法醒來。
  天亮時,大雨停止了,整片大草原經過雨的洗禮,顯得更加清新翠綠,草地吐露芳香,鳥虫齊聲歌唱,這些都不足以吵醒愛困的中尉,他一直睡到飽才睜開眼。這時候,耀眼的陽光已洒滿大地,他平躺在床上,從大拇指往外看,門外似乎有一個影子閃過。
  他揉眼睛,推開毯子,赤著足走出去,原來是雙襪,雙襪坐在陽光草叢中,兩腿張開,眼睛直視著中尉,它的樣子,令中尉聯想到忠實的狗,正在為主人站崗一樣。
  西斯可在畜欄里叫,中尉轉過頭去看它;再回頭時,雙沫已走了。雙襪跳下山崖,然后,鄧巴中尉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看到他們了。
  一個共八個人,一動也不動地站在距离他一百碼處,不過他們看起來很友善,他們的馬低垂著頭,八個人中為首的兩個人,中尉認識,他們是踢鳥和飄發,現在,他們兩個走出隊伍,朝他前進。
  中尉緊張了。
  這回的緊張和生命無關,他緊張的是不知道如何開口說第一句活。
4

  踢鳥和飄發想的也是同樣一個問題,他們不知道如何開始,這個白人士兵對他們而言,不啻是外星人。
  飄發以蘇族勇士姿態前進,而踢鳥就不同了,他像政客,此刻是重要時刻,攸關他的生命,攸關部落以及全蘇族的生机,對踢鳥而言,這是一個新未來的開始,他是寫下歷史的人。
5

  他們慢慢走過來,每一個人都像盛裝赴會,中尉看到飄發戴著一個骨骼制的裝飾品,而踢鳥的脖子上,則挂著一片金屬板,這些東西在陽光下閃閃發亮。
  雖然才剛醒來,但是睡眠充足,中尉精力充沛,意料之外的訪客,雖然使他緊張著急,但也使他興奮,他以為蘇族人討厭他,沒想到他們竟會主動來找他。
  他上前行了一鞠躬,再伸手做了一個徒手禮。
  一會儿之后,踢鳥對他的舉動有所反應,他伸出手,做了一個奇怪的動作,他把手心由手背翻向他。
  中尉當然不明白這個動作的意義,不過他將它視為友善的表現,他舉目四望,最后,終于決定先說出自己的第一句話,他說,“歡迎光臨席格威治營地。”
  這些話對踢鳥而言,完全是無解的謎,不過就像鄧巴中尉曾做過的猜測一樣,他也視這些話為友善歡迎。
  “我們來自十熊部落,前來和你談判。”然后,他看到中尉滿臉茫然。
  接著便是片刻的安靜了,飄發趁這個時候巡視中尉的營地,引起他注意的是遮陽篷,因為微風,這塊遮陽篷開始啪答地震動輕響。
  踢鳥仍坐在馬背上,神情肅穆地看著他,中尉一時之間想不起話題,他的腳趾頭在地上划著,竟想起他早晨還沒喝咖啡,也沒有抽煙,現在,他渴望喝杯咖啡,當然也想抽根煙。
  “要不要喝咖啡?”他問踢鳥。
  巫師莫名其妙。
  “咖啡?”中尉重复,他用于圈成一個杯子的模樣,再做一個喝的姿勢。“咖啡,”他再說一遍。“喝的。”
  踢鳥什么都听不懂,飄發問踢鳥要不要,踢鳥不知道,不過既然來做客,一切只有任憑主人擺布了,所以,他們點頭。
  “好,好。”中尉高興的直拍他的腿側,“請跟我來。”他做一個下馬的姿勢,然后逕自走到遮陽篷下。
  蘇族人好奇地跟過來,每個人的眼睛都睜得如銅鈴般大,他們不知道自己答應了什么,很想一看究竟。而中尉則顯得過分緊張与熱忱,他有些手忙腳亂,仿佛客人已來了一個小時,而他什么都還沒准備好。
  爐子里沒有火,不過,他有足夠的干柴可以煮咖啡,所以,他急急生了一個火。
  “請坐,”他說:“請。”
  印第安人不知道他說什么,所以中尉只好重复一次,并做了“坐”的動作,引導他們坐下來。
  當客人們坐地時,中尉急急跑到補給室取了一袋五磅重的咖啡豆和研磨机來。火已經著了,他便把咖啡豆倒進研磨机里,開始旋轉研磨机的把手。
  印第安人沒有見過研磨机,踢鳥和飄發的頭傾過來,仔細地看中尉把豆子磨成粉,對他們而言,一顆顆的豆子進去,剎那間便變成粉,簡直是奇跡。
  為了滿足客人的好奇,鄧巴中尉盡量把研磨的動作分解放慢,他把研磨机拿到客人面前,慢慢的旋轉,讓他們看清豆子逐漸下沉,然后便停止。
  踢鳥對研磨机的樣子很好奇,他伸出手指輕輕碰触机器四周的木板。而飄發則不同,他喜歡的是机器本身,他伸出黑黑長長的手指,進入机器的圓洞,他要看看,豆子到底怎么一回事。
  然后,中尉開始研磨,他用兩根手指推動把手,印第安人則湊著他們的頭,愈看愈好奇了。
  結局是奇跡,一顆顆完整的豆子,在他兩根手指的法術下,變成粉了。中尉笑了,像魔術師的姿勢般,他拉開小抽屜,把里面的黑粉讓他們看。
  他們果然大開眼界,不過,為了保持尊嚴,他們盡量不露出惊訝的神色,他們安靜、端正坐好,等著主人進行接下來的動作。
  接下來的動作其實很簡單,鄧巴中尉只是等水開后,便為他們每人沖一杯黑咖啡。
  他們接過杯子,立刻交換眼神,這是咖啡,不過,味道似乎不錯,比起多年前,他們從墨西哥人手中搶來的,要強得許多。
  鄧巴中尉開始喝咖啡了,不過,這兩個客人拿著杯子,一動也沒有動,難道有什么不對嗎?他們兩個說了几句話,對他提出像問題般的活。
  中尉搖頭。“我不懂。”
  于是,這兩個印第安人又交談了几句,踢鳥有好辦法了,他握住拳頭,然后放在咖啡上面慢慢松開來,好像他手中有東西要溶人咖啡之中。
  中尉立刻彈跳起來,他跑進補給室,很快提出另一個袋子。
  踢鳥打開袋子,里面是黑色的結晶体。
  中尉得意之至,他猜對了,這兩個印第安人面露喜色,他們要的是糖。
6

  踢鳥對于這個白人的熱烈歡迎非常感動,他喜歡和他交談,他不斷地重复自己的名字,他叫做中尉,他要他們跟著他說中尉這兩個字,直到發音滿意為止,他是一個奇怪的人,做奇怪的事,不過,看他的樣子,似乎喜歡和談,這點令踢鳥十分滿意。
  他不停他說話,踢鳥只能偶爾插上一、兩句,其余的時間,則是他一個人呱呱他說個不停。
  而且,他還跳奇怪的舞,做奇怪的動作,飄發是難得一笑的人,竟然被他引得發笑了。
  根据今天的觀察,踢鳥對中尉有了初步的認識,他不是神,只是一個普通人而已,令人奇怪的是,他為什么一個人跑到這里來?有什么目的和計划?踢鳥急于問他這些問題。
  飄發早就知道他不是神,當他們靠近河邊時,飄發就告訴他,白人士兵不是神,是普通人,現在,他不知道飄發想法如何,他有些儿擔憂。
  其實他不必擔心,因為飄發也被中尉的熱烈歡迎感動了。
  殺死白人士兵的想法,曾不止一次地出現在飄發心里,他認為這個白人只會帶來無謂的困扰,對于部落只有坏處沒有好處。但是現在,他不再這么想了,他認為他很勇敢、友善,更重要的是,他有趣,非常有趣。
  中尉弓著身体,在地上轉圓圈,他的背后塞了一條毯子,雙手做成角狀,抵在額頭前面,臉靠在地上,好像牛生气,正准備沖出去前一樣。
  “有趣,”飄發听見踢鳥說:“中尉竟然變成一條水牛!”
  飄發沒有回答,他在笑,雙肩不停顫動,從沒有看見白人如此奇怪有趣的。
7

  中尉把他的水牛皮舖在床上,心里歡喜不已。
  他從未見過大草原的野生水牛,但是竟然先擁有一件水牛皮。
  他坐在床沿邊,雙手輕輕撫摸水牛皮上厚實的軟毛,然后,他伏下來,把臉貼在毛上,感受它的柔軟和味道。
  事情有了戲劇性的轉變,几個小時前,他失魂落魄,自以為是大草原的侵犯者,現在情況不一樣了,他受歡迎,印第安人送他水牛皮,使他受寵若惊。
  這兩個印第安人都很不錯,從他手中搶走女人的年輕人,較為勇猛,血气方剛,但是中尉知道,他不是傻瓜或泛泛之輩。至于那個較為年長的,中尉就更喜歡了,他有一副庄嚴平和的外貌,話不多,但是很有耐性,中尉相信他更有力量,他的力量來自謙和的智慧。
  中尉的臉靠著牛皮輕輕摩擦,這一件來自印第安人的禮物,把他的愉快心情,直送上云霄,所有事情都變得如此美好。
  來此地是對的。
  雖然只有一個人,但是他的時間和一匹馬与一只狼分享,營地也整理得很好,重要武器埋藏在地下,不必擔心遺失。
  至于軍隊何時才會前來的問題,似乎不再困扰,因為中尉心如止水。
  他不孤獨。
  他不再只有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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