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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另一個應加以考慮的因素是,每一生物的主要机体組織部分都是由遺傳造成的;因此,盡管每一生物在自然界适得其所,但它們身上的許多机体結构与現在的習性并無直接的密切關系。
  ——達爾文《物种起源》(1859)
    在我們歷史上的所有年代中,聰明人自然會選擇在十九世紀五十年代做一個年輕人。
  ——G·M·楊格1《時代風云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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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G·M·楊格(1882—1959),國史學家,曾主編《英國歷史文獻》,著有《維多利亞時代的英國》等。
  用過午餐后,查爾斯回到他白獅旅館的房間里。他對著鏡子,呆呆地望著自己的臉,他的思路混混沌沌,難以理清。他感到腦袋里有說不盡的神奇東西,感到心里隱隱約約有种挫敗感。這种心情与防波堤上發生的事毫無關系。真正使他煩惱的倒是以下這些事情:在特蘭特姨媽家吃午飯時,他只講了些雞毛蒜皮的小事情;對有些事情他故意避而不談,但做得又過于顯眼;自己潛心于古生物學研究,但這种學問是否是自己的用武之地,他感到沒有把握;歐內斯蒂娜到底是否真正理解自己,而自己是否真正理解她,這他也吃不准;他感到百無聊賴,無所事事——他最后發現,產生這种情緒的原因,是他必須熬過一個漫長、陰郁的下午,而這對他來說,簡直是個威脅。那時畢竟是一八六七年,而他剛剛才三十二歲,他對人生的思索已經夠多的了。
  雖然查爾斯喜歡把自己看作是一位熱愛科學的青年,而且,倘若他能听到關于飛机、噴气發動机、電視、雷達等未來科學發展方面的情景,他也不會過于惊奇。但是使他目瞪口呆的,可能是當代人跟他那個時代的人對時間本身截然不同的看法。在我們這個世紀里,最糟糕的大概就是覺得時間不夠用。我們之所以有如此的感覺,倒不是因為我們對科學有一种無私的偏愛,也并非出自我們智慧的本能,而是我們要將社會的聰明才智与万貫財富用在提高效率的方法上——似乎人類的最終目標不是向完美的人性邁進,而是為了得到完美的、閃電般的時效。可對查爾斯、對几乎他所有的同代人和社會顯貴來說,人世間的時間是無限緩慢的。對他們來說,問題不是計划時間以完成需要做的事情,而是想方設法找點營生,以消磨那漫長的悠悠時日。
  當今為了謀取財富而產生的常見病之一是精神分裂症,而在查爾斯那個時代,通病之一卻是百無聊賴。不消說,對一八四八年的革命浪潮以及此時已消聲匿跡的憲章運動1的回憶給那個時代投下了巨大的陰影,但對許多人——包括查爾斯——來說,最有意義的事情莫過于那遙遠的抗爭早已煙消云散了。十九世紀六十年代是繁榮昌盛的時期,這是毋庸置疑的。工匠,甚至普通的勞工,都富裕起來了,這就使革命的可能性大為減少,至少在英國是這樣。人們已把革命拋到了九霄云外。當然嘍,查爾斯不可能知道,正巧在那天下午,那位大胡子的德國猶太人正在大英博物館的圖書館里悄悄地工作著,而且他在那灰色牆壁的圖書室內的工作將結出鮮紅的果實。要是您當時把這一果實以及后來它那滌蕩一切的效果預先向查爾斯描述一番,他是無論如何不會相信的——盡管如此,一八六七年三月過后的六個月,《資本論》第一卷還是在漢堡問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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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英國工人階級為爭取普選權而發起的強大工人運動。這個運動經歷了1839、1842和1848年的三次高潮。
  查爾斯之所以不象多數人那么悲觀,還有他個人的多种因素。他的祖父,即那位從男爵,屬于鄉村紳士中的第二類人:他們喜歡獵取狐狸,痛飲紅葡萄酒,收藏人間任何有學術价值的東西。他的祖父平生喜歡收藏書籍,誰知到了晚年,竟對石頭發生了興趣,于是不惜血本,連家人也動員起來,挖掘他在威爾特郡的那三千英畝土地上并不妨礙耕作的座座土丘。他拚命搜集鈣石、古糙石、燧石等各种石頭,發掘新石器時代的各种古墓。待到他的大儿子繼承家產后,卻拚命搜集起古代戰爭的袖珍戰利品和紀念品來,那勁頭跟他老子一樣狂熱,真是一脈相傳。遺憾的是,老天爺懲罰了這個儿子,當然也可以說保佑了他,叫他至今還沒娶妻。老人的小儿子,也就是查爾斯的父親,繼承了大宗產業,土地和金錢,應有盡有。
  查爾斯的父親一帆風順,一生只遭受一次災殃——年輕的妻子去世,剛出生的女儿同時夭折。那時,查爾斯才剛滿一周歲。查爾斯的父親咬緊牙關,強忍悲痛,一心扑在撫養儿子,即使不能說他給了儿子偉大的愛,至少是在精神和肉体上使他受到了一系列嚴格訓練。總的說來,他除了喜愛自己以外,最喜愛的是他的儿子。他把自己名下的土地售出,精明地購買了鐵路股票,糊涂地扔進了賭場(他不是向上帝而是向阿爾邁克賭場去尋求安尉)。從他的生活方式看,他好象不是出生在一八○二年,倒象是在一七○二年。他一生主要的任務就是享樂。他一八五六年歸天在很大程度上也是由于享樂過度。查爾斯成了唯一的繼承人,不僅繼承了老子日趨減少的財產(紙牌賭博吞沒了他的鐵路紅利),而且到頭來還要繼承伯父的大宗財產。當然,一八六七年,盡管他的伯父恢复了痛飲葡萄酒的家風,但還沒有走上黃泉之路的征兆。
  查爾斯喜歡伯父,伯父也喜歡他,不過他們的這种感情在彼此交往中并不總是顯而易見的。查爾斯雖然經常遵照伯父的吩附去打獵,射殺鷓鴣、野雞什么的,可是他無論如何也不射狐狸。那倒不是因為狐狸這种獵物無法食用,主要原因是他對獵人們那种難以言傳的殘忍十分厭惡。更叫他的伯父不滿的是,他不喜歡騎馬,倒情愿步行。真是不可思議。要知道,對一位紳士來說,步行作為一种消遣,只有在瑞士的阿爾卑斯山才得体,實際上他并不反對騎馬,只是他生來就熱愛自然,對不能近距离、安閒地觀察自然而痛恨不已。不過有一次他交上了好運。那是多年前的一個秋天,一只奇异的鳥儿正在他伯父的一塊麥田邊上跑著。他舉槍把它打死了。當他發現自己打中的是一只什么樣的鳥儿,而且知道那是一种稀有品种之后,他對自己的行為感到有些惱火,因為這种碩鴇在英國索爾茲伯里平原上已瀕臨絕种的境地,他打死的這只鳥儿是最后的几只之一了。可是他的伯父卻喜不自禁。那只鳥儿被剝制做了標本,放在溫斯亞特庄園各廳的玻璃罩里,象一只雜种火雞,就那么永遠朝玻璃罩外面呆視著。
  他的伯父總是向來訪的鄉紳們喋喋不休地大談這只鳥的來歷,人家都听膩了。每當他想到要廢棄查爾斯的繼承權時——事實上他一想到繼承權的事儿就火冒三丈,因為他的庄園最終還是應由男性來繼承的——他便站在那儿望著查爾斯的不死鳥,就又恢复了他作為伯父的慈愛心腸。怎么會產生了廢棄繼承權的念頭呢?這都怪查爾斯。他沒有每星期一次給伯父寫信。再說查爾斯有個怪僻,常常喜歡整個下午泡在漫斯亞特庄園的圖書室里,而他的伯父卻是极少到那儿去的。
  而且,查爾斯還有比這更嚴重的過錯呢。當初在劍橋大學讀書時,他在一年級倒勤奮好學,頗有長進,背了不少經典,并且信奉國教,在國教的三十九條教規下簽了字,這在當時的年輕人中算得上是難能可貴的。可是到了二年級,他漸漸誤入歧途。終于,在倫敦一個霧气濃重的夜晚,他突然發現自己色迷迷的摟抱著一個赤條條的女人。他懊惱万分,掙脫那個倫敦下層社會女人的渾圓雙臂,一頭扎進教堂里忏悔起來。事后不久,他向父親宣布,他希望去當牧師。他的父親聞言惊恐不已,對這种大逆不道別無它法,只好把這邪惡纏身的逆子送往巴黎。誰知到巴黎后,他童貞頓失,在這條路上就愈走愈遠。同時,正如他父親所希望的那樣,他有意識地密切注意宗教問題。查爾斯看出,當時英國國教改革中的所謂“牛津運動”1表面上頗有些誘惑力,骨子里不過是羅馬天主教的教義而已。他才不愿意謹小慎微地將典型的英國气質消耗在天主教的禁忌之中呢。英國气質一半是諷喻現實,一半是遵從傳統,也就是說一半是要消极,一半是要安逸。他后來返回倫敦以后,粗略研究了當時的十多种宗教理論,結果一無所獲,最后變成了一個響當當的不可知論者。生活中并沒有上帝,他崇拜的是大自然,而不是《圣經》。倘若早出世一百年,他或許成為一位自然神論者,甚至泛神論者。他有時為了陪伴別人才去做禮拜天早禱,但他是很少單獨前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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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833年至1841年,牛津大學代表貴族利益的一些保守分子刊印了九十本小冊子,發動了一個竭力恢复舊制的運動,主張在教義、儀式和教會規章上大量保持天主教傳統,鼓吹維持教會的較高權威地位,被稱作高教會派。与此對立的“低教會派”觀點傾向于清教徒的新教。
  一八五六年,他在那罪惡的城市里混了六個月后,回到了英國。三個月后,他的父親一命歸天。查爾斯將貝爾格拉瓦街的大宅子出租,自己住到肯星頓街一座不大的寓所里。一個年輕的單身漢住這樣的寓所倒更合适些。伺候他的只有一名男仆、一名廚子和兩名侍女。有他那樣的社會關系和巨大財富的人,使用如此少的仆人未免過于寒酸,但他自己倒覺得沒有什么不便;再說,他的大部分時間都用來游山玩水,也用不著多少仆人。有時他也偶然命筆,寫寫邊遠地區的游記,投給流行雜志。有一次他在葡萄牙旅游九個月,有位雄心勃勃的出版商居然約他寫一本書,但查爾斯覺得寫出來未免“有失身份”1,再說寫書這玩意儿必然要集中精力,勞心費神。他躊躇再三,拿不定主意,最后還是決定作罷。其實,他近十年來就是一直這樣舉棋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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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英國當時一般文人的社會地位不高,被上流社會瞧不起。
  雖說查爾斯在發展緩慢的維多利亞時代隨波逐流,但他本質上并非是個褲褲子弟。有一次,他偶然遇到一個了解他祖父癖好的人,這才知道當初老人為什么夜以繼日地監督著一伙懵懵懂懂的鄉下人大挖石頭;這件事,只有他家里的人才視為笑料;而實際上,別人都把查爾斯·史密遜爵士尊崇為對羅馬人征服英國以前的時期進行考古的先驅。大英博物館里至今還珍存著他收集的文物。查爾斯不知不覺地發現,自己的性情倒很象祖父,而不象祖父的兩個儿子。近三年來,他越發覺得自己對古生物學熱心起來,最后打定主意,干此一行。他經常到地質學會走走,參加各种學術討論會,還經常手拿楔形榔頭,挎著收集包,興致勃勃地离開溫斯亞特庄園,外出收集標本。對此,他的伯父以為大謬不然。在他看來,一個紳士去鄉下,手里拿的最得体的東西應當是馬鞭或獵槍。不過,退一步說,拿榔頭和拎挎包總比到討厭的圖書室去讀那些討厭的書本好些。
  而且,查爾斯對另一件事情也毫無興趣,這也使他的伯父怏怏不快。黃緞帶和水仙花是自由党的標記,這些東西在溫斯亞特庄園被視為旁門左道,應受詛咒。老頭子是保守党的虔誠信徒——而且對保守党的活動有著濃厚的興趣。他想讓侄子競選議員,可查爾斯總是婉言拒絕。他聲稱自己沒有任何政治信仰,但私下里他對格拉斯通1倒是极有好感。在溫斯亞特庄園,格拉斯通卻是最大的叛逆者,是一文不值的小人。這樣,尊貴的家世和懶于社會事務的習性輕易地斷送了對他來說本應是順理成章的錦繡前程。
  懶散大概是查爾斯最突出的特點了。他象自己的許多同代人一樣,發覺那一世紀早期那种重視義務的風尚正轉向對自我的關心;推動新的英國前進的力量已經不再是獻身精神,而是一种把自己變成尊貴人物的日趨強烈的欲望。他知道自己有過于挑剔、舉棋不定的毛病,可是究竟干什么好呢?在歷史界,剛剛出了個麥考萊2,誰還能寫出更好的史書?說到小說与詩歌創作,英國文學史上已是人才濟濟,再寫點東西又談何容易?在科學界,萊爾3和達爾文依然健在,誰還能成為一名有創見的科學家?要想搞政治吧,迪斯雷利4和格拉斯通兩個山頭對峙,各霸一方,誰能与之爭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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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W.E.格拉斯通(1809—1898),英國政治家,曾三度任英國首相。他曾是保守党領袖,后來領導了新成立的自由党。
  2麥考萊(1800—1859),英國政治家、歷史學家,主要代表作有《詹姆士二世登极后的英國史》、《古羅馬歌曲》等。
  3查爾斯·萊爾(1797—1875),英國地質學家。
  4本杰明·迪斯雷利(1804—1881),英國政治家、文學家,曾兩度任英國首相。

  讀者們將會看到,查爾斯有好高鶩遠的毛病。聰明的懶漢為了證明自己懶得有理,總是要好高鶩遠的。總而言之,查爾斯有著拜倫式的游手好閒,卻沒有拜倫那些發泄情感的途徑:作詩和尋花問柳。
  雖說查爾斯對自己今后的前程心中無數,但他還是個討人喜歡的青年。很遺憾,國外的游山玩水磨掉了一些他那极度庄重正經的外表(維多利亞時代的人把這种庄重正經叫作熱情、道德嚴正、誠實等名目繁多的假名堂),當時作為一名英國紳士必須具有那种風度。乍一看,他的确有些玩世不恭,肯定受到舊的腐朽道德的侵蝕。可是在社交場合,他總是得到母親們的青睞、父親們的親近和姑娘們的秋波。查爾斯對窈窕淑女還是頗感興趣的,而且也不顧惜使姑娘們和她們雄心勃勃的父母到頭來落得個竹籃打水的結果。于是他得了個清高、冷漠的名聲。這一名聲對他的行為不能說不是一种有益的報償——到三十歲時,他在婚姻問題上還是象雞貂求偶一樣:嗅一嗅誘餌,然后轉身离去,避開在他前進路上設下的婚姻陷阱中的釣鉤。
  伯父時常催促查爾斯早日考慮終身大事。可是,查爾斯動輒反唇相譏,說伯父也一輩子未婚,于是老頭子就卡了殼,無言以對。在這种情況下,伯父便咕噥著說:
  “我從來沒找到過合适的女人呀。”
  “瞎說,您從來就沒有找過。”
  “誰說我沒找?我在你這個年紀時……”
  “您只惦記著獵狗,只曉得什么季節去打野雞。”
  于是,老頭子便滿腹愁腸地望著眼前的葡萄酒發呆。他對自己未曾娶妻并不怎么感到遺憾,可是膝下無子,買了駿馬、獵槍來給誰呢?這是最傷腦筋的事。他看到自己的人生之路就要不留痕跡地消失了。
  “我真糊涂,真糊涂。”
  “親愛的大伯,我可并不糊涂。別難過了。我也一直在尋找合适的姑娘,但還沒有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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