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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生意上是如何成功的

作者:里柯克


         ——當前最好的文學作品所揭示的成功奧秘

  我曾在東一家西一家的眾多公司輾轉受聘多年,其年數之多已令我不愿回首,然而我那時卻始終沒有成功。我沒有成功,而且我知道自己沒成功,有時候意識到這一點令我感到難過。晚上回到家的時候,我經常對妻子說:“多爾,我沒有成功。”“是的,吉姆,”她會說,“老夫子,我知道你沒有成功,但別往心里去,你會成功的。”然后我看見一滴眼淚從她的一只眼睛滴落到梳妝台上。緊接著我會走出房間,到后院里悶坐著,沮喪至极。
  我經常苦思冥想自己為什么沒能取得成功。我所受的教育和大多數人的一樣多,我的經驗比很多人的要丰富,而且我的机遇比某些人的還要好。我夠任勞任怨的,而且也夠踏實穩健的。我從不喝酒,也從不抽煙。我有生以來沒玩過一次牌,沒去看過一次賽馬,也沒進過一次台球室。不過,像任何人一樣,我知道自己到底有哪些短處。我缺乏活力,毫無魄力,几乎沒什么魅力,應變能力也很差。我知道這年月生意的成功正是取決于魅力、魄力和應變能力。另外,我還在一些小的方面有缺陷:我沒法把一欄以上的數字一次加起來,我的記憶力不好,好像總是要忘掉點什么。晚上回到家里的時候,我常對妻子說:“多爾,我的記性很差。”“什么東西你記不住呀,吉姆?”她問道。“我忘了。”我會這樣回答,然后唉聲歎气。
  再說,我的飲食也完全不對頭,當然我當時并不明白這一點。每天早上我都要灌飽咖啡,而且我是一個愛吃肉的人,每次吃飯我都只管盡情享用,根本就沒想過在每頓飯中氮元素應和其他營養成分合理搭配。那時候我根本就不知道,在一個人享用的每頓含蛋白質混合食品中,還應該有一定量的氫元素和固定比例的花粉。
  有一個星期一的早上,在去上班之前,我在后院里反反复复考慮飲食的問題。突然,我失敗的原因像閃電一樣閃現在我的腦際。我不相信我自己,這便是我失敗的原因。我之所以干不成任何事儿,是因為我不相信自己因而沒有主見采取應采取的行動。我站將起來,進入屋里并直奔廚房,多爾在那儿把早餐准備得差不多了。“多爾,”我說,“我發現問題出在哪儿了。我必須相信我自己。”我的拳頭撞向桌子并且彈了回來。“噢,吉姆,”多爾說,“你嚇了我一跳!”“哈!哈!”我大笑起來——六年以來這是多爾第一次說我嚇了她一跳——“我嚇著你啦,是嗎?沒事儿,給我弄點雜燴來吃吧。”“你不吃熏豬肉排了?”多爾說,“我都已把它弄好了。”“不吃了,多爾,”我說,“你不知道熏豬肉的含氮量遠遠超過我在辦公室所能吸收的。企圖大量攝入含氮食物,多爾,那會抑制神經中樞并降低整個机体的活力。給我一點脫脂的牛奶,再用長柯勺來半勺烘好的豆子——這樣做豆子對蛋白質的破坏最少。”“要點咖啡嗎?”多爾問道。“不要,多爾,”我回答說,“一滴也不喝,給我一點儿爆炒麩皮好了,用溫開水調一下。”
  就這樣,我吃了早飯,然后奔赴新的崗位去就職,心情好极了。我能感覺到自己對什么都反應靈敏。“吉姆·杜德里,”我不斷地自言自語,“你就要成功了。”我在辦公室碰到的第一個人是公司的總經理,他剛好也進辦公室。
  “你早到了十分鐘,杜德里。”他說。
  “基特森先生,”我回答說,“我宁愿早來也不愿遲到。雇員珍惜老板的時間胜過他自己的,那才對得住他那份薪水。”
  說完我就打開了抽屜,馬上投入到了工作之中。我猜想,我有生以來還從來沒像那天早上那樣工作過哩。一切都好像容易极了。以前我要花半個小時考慮的信函,我只用兩分鐘就寫好了。每回复一封信我都盡可能來上歡快的一兩筆。即便不知道收信人是誰,我都費時費心把信寫得俏皮歡快,或者笑盈盈的,予人以春風拂面之感。“吉姆·杜德里,”我對自己說,“你就要成功了。”
  有那么兩三次,基特森先生早上到辦公室來巡視。“在埋頭苦干呀,杜德里,”他說道。“基特森先生,”我回答說,“雇員不好好干活是在騙老板,也是在騙自己,玩不長久的。”
  大約在一點鐘的時候,基特森先生來到我的辦公桌前。“杜德里,”他說,“我想和你談一件事儿,來和我一塊儿吃午飯吧。”“好的,基特森先生,”我回答說,“我還有一張明信片要寫,寫完就來。”“管它明信片不明信片的,吉姆,”他說,“讓它自個儿呆那儿吧。”“基特森先生,”我回答說,“當年拿破侖立的規矩是,明信片要么不寫,一旦動筆就非寫完不可。”
  我工工整整地寫好了名信片并簽上了名字,然后拿起帽子和基特森先生一起去了一家上等俱樂部。那儿的菜單內容丰富极了,但我一點儿肉都沒要,只點了半桶菠菜。我注意到基特森先生除了煮好的水田芹什么都不吃。
  “嗨,吉姆,”基特森先生說,“我今天一整個早上都在注意你,我相信你正是我們所需要的人。公司想派一個人到堪薩斯城去聯合一個人,說服他和我們聯手經營一個大項目。”
  “基特森先生,”我插話說,“我能把他擺平并辦好這件事儿。”
  “你什么時候能動身?”
  “馬上可以,”我說,“吃完這點菠菜就准備啟程。請告訴我到那儿后我辦的是什么事儿。”
  “好!”他說,“你要去見的那個人是約翰街的約翰·史密斯。你能記住這個名字嗎?最好是用筆寫下來。”
  “用不著,”我說,“只需把名字重复三四遍,我就記得牢牢的了。你說的時候我深呼吸几次就行了。”
  于是我徑直回了家并整理好了我的手提箱。
  “多爾,”我說,“我要馬上去一趟堪薩斯城。”
  “去干什么呀?”她問道。
  “去操辦一個大項目,”我回答說,“這可是樁大買賣,多爾,和大人物打交道,要是我這回成功了,那我們就發達啦。”
  我是乘當天晚上的火車去的,一路上我都在吃草,培養我的記憶力,并對我看見的一切即時作出反應。
  到達堪薩斯城之后,我發現我要擺平的是一個了不得的大人物。沒關系。我找到了約翰·史密斯,可他不愿意見我。我徑直走進他的辦公室,我說:“史密斯先生,我能和您談談嗎?”“不,”他說,“不能。”可是我不就此罷休。“還是讓我和您談談吧,”我說。“不,我不愿和你談,”他回答說。可我仍然不愿打退堂鼓。那天晚上我去了他的住處,徑直進了他的書房。“我現在可以和您談談嗎?”我問道。“不,”他回答說,“你不能和我談。”“嘿!史密斯先生,”我抗辯道,“我可是從兩千里以外跑來找您的,讓我和您談談吧!”“不,杜德里,”他說,“我不想談。”
  這樣交鋒了四天,最后他讓步了。“好吧,吉姆,”他說,“說說你的生意是怎么回事。你想干什么?”“我想和您聯系——您跟我一起干,”我說,“先和我一起去吃菠菜吧,史密斯先生,我會向您詳細道來。”
  于是我把他帶到一家上等俱樂部,那里有堪薩斯城最好的菠菜。“現在言歸正傳吧,”吃完之后我說,“您是一個大人物,而這又是一件大事儿,我們想操辦的項目非常大,您正好是我們需要的搭檔。非有您這种大人物不可。”
  “吉姆,”他說,“你很會說話。另外,你很有個性,在今天的生意場上這是最重要的。只要和我打交道的是一個有個性的人,他想做什么我都依他。個性總是能使我動心。”
  于是我如愿以償完成了任務,然后乘火車直接返回紐約。多爾去火車站接了我。我在月台上就吻起她來。“你把事儿辦妥了嗎?”她問道。“沒錯,多爾,辦妥了,”我回答說。我看見多爾在月台上當場滴下了一滴眼淚。“好樣的老吉姆!”她說。
  第二天早上我在我的辦公桌上發現一個信封,里面裝著一張五千元的支票。
  我就是這樣打響第一炮的。公司一旦發現我能擺平那么一個大人物,辦妥那么大的一件事儿,留待我去做的事就更多了。其最終結果是,他們選我當了公司的頭頭。“即便想把你壓在下面也是沒用的,吉姆,”基特森先生說,“現在你是我們的老大了。”
  回到家里,我把這事儿告訴了多爾:“多爾,他們選我當公司的董事長。”“噢,吉姆!”她歡叫道,“你大功告成了。我真感到驕傲——我也為公司驕傲,既然你就是它的董事長。那你得把公司的情況詳詳細細告訴我,比如說它做些什么呀,生產些什么,賣些什么呀。”
  “多爾,”我回答道,“別問我這些。我一直在忙于洽談各种項目,擺平各种事情,還要擠時間吃菠菜,忙得連喘息的時間都不多,根本就沒工夫去弄清公司到底是做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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