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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于是新的多災多難的一頁開始了,
      精力充沛、身体強壯、黃發碧眼的撒克遜人
      在日耳曼海的咆哮聲中登上了英國的荒涼海岸。
                      湯姆森:《自由》[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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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詹姆斯·湯姆森(1700—1748),蘇格蘭詩人。自由》是他的一篇長詩,詩中將自由擬人化,舖敘它在希腊、羅馬和英國的滄桑變化。英國最早的居民為克爾特人,公元五世紀,撒克遜人才從北歐來到不列顛島。
  這是一間非常長又非常闊,但矮得极不相稱的大廳,廳里放著一張櫟木長桌子,它的木板十分粗糙,是直接從森林中砍伐的,几乎沒有刨過,桌上已擺好了撒克遜人塞德里克的晚餐。屋頂除了橫梁和椽子上舖的一層木板和茅草,沒有任何東酉与天空隔開;大廳的兩頭都有一個大壁爐,由于煙囪的結构十分簡陋,煙霧闖進屋內的至少与飛到外面的一樣多。在它持續不斷的熏染下,這間屋頂不高的大廳的橫梁和椽子都蒙上了一層墨黑的煙又。大廳的牆壁上挂著打仗和狩獵的用具,每個屋角都有兩扇折門,通往這棟空曠住宅的各個部分。
  房屋的其他設施也都保持著撒克遜時期粗獷簡陋的外表,塞德里克是以這种風格自豪的。地面由泥土与石灰混合而成,夯得結結實實,与我們現在倉庫的地面差不多。它的一頭,大約占屋長的四分之一,比其他地面高出一級,稱作台座,專供家族的長輩或顯貴的客人使用。為了這個目的,一張舖了富麗堂皇的大紅台布的桌子,橫放在土台上;另一張比它長、比它矮的飯桌,從上台中部一直延伸到大廳末端,這是供家人和下等人使用的。這兩張桌子构成了一個T字形,這种古代的餐桌排列方式,在牛津或劍橋那些歷史悠久的學院中還能見到。士台上放著雕花櫟木制作的笨重座椅和靠背長椅,在升高的餐桌和這些坐位頂上張著天篷、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給坐在這里的大人物擋風,尤其是擋雨,因為那個結构簡陋的屋子有些地方是常常會漏水的。
  大廳上首土台部分的牆壁挂滿了布慢或帷幕,地上舖著地毯,這些裝飾品都做工精細,有些像挂毯,或者繡了鮮艷的、甚至華麗的花紋。在下面那行桌子上空,我們已經說過,屋頂下沒有任何遮蓋;毛糙的灰泥牆壁空空蕩蕩的,什么也沒挂,簡陋的泥地也不舖地毯;餐桌上沒有台布,周圍只用一些粗糙笨重的長凳代替椅子。
  上首桌子的正中,有兩把椅子比其他的高一些,這是供家中的男女主人坐的,他們得主持宴會,這職責使他們獲得了一個撒克遜人的尊貴稱號,它的意思便是所謂“面包分配者”。
  這兩張椅子前面都設有腳凳,它們雕刻精細,鑲了象牙,作為它們獨特的榮譽標志。撒克遜人塞德里克目前正坐在其中的一把椅子上,他雖然只是一個普通鄉紳,也就是諾曼人所說的庄園主,但對這頓晚飯的不能准時開始非常生气,很不耐煩,簡直跟從古到今的一切政府要員一樣。
  确實,從這位一家之長的面貌看,他是個坦率的人,只是脾气有些急躁和粗暴。他不過中等身材,但肩膀寬闊,手臂又長,顯得体格強壯,像一個習慣于忍受戰爭或打獵的辛勞的人。他臉膛方方的,生著一對大大的藍眼睛,臉色開朗直爽,牙齒整齊,容貌端正,整個說來表現了一种性情忠厚,但時常不免焦躁生气的個性。高傲和猜疑流露在他的眼神中,因為他的一生就是傾注全力來維護不斷遭到侵犯的權科;他那干脆、激烈、堅定的意志總是保持著警惕,密切注視著周圍環境的變化。他的一頭金黃色長發,在頭頂和額上從中央分開,向兩邊一直垂到肩頭;它似乎离蒼白還很遠,盡管塞德里克已年近花甲了。
  他穿一件草綠色緊身上衣,領圈和袖口鑲有一种灰白色皮毛,這种專用作鑲邊的皮毛名為貂皮,但不如貂皮名貴,据說是用灰色的松鼠皮做的。上衣設扣紐扣,可以看到里邊是一件緊緊裹在身上的絳紅色里衣;下身的褲子也同樣顏色,只是很短,沒有達到兩腿的下部,膝蓋露在外面。腳上的鞋子与農民穿的同一式樣,但質地較好,鞋面上有鍍金的搭扣。他的兩臂都戴著金鐲子,脖頸上套著一只闊闊的項圈,是同樣的貴金屬做的。他腰里的皮帶上也鑲著許多金飾鈕,帶子里插著一把筆直的雙刃短劍,頭尖尖的,几乎垂直地靠在他的腿邊。他的椅子背后挂著一件鑲裘皮的深紅呢大氅,還有一頂繡得很講究的同樣料子的便帽,它們便是這位富裕的地主外出時的全部裝束。一把帶有又闊又亮的鋼尖的、狩獵用的短梭鏢,靠在他的椅背后面,每逢他出門時,視情況需要,它可以作他的手杖,也可以作武器。
  几個仆人注視著這位撒克遜貴人的臉色,等待著他的命令,他們的服飾在不同程度上介于主人的華麗和放豬人葛四的粗劣寒酸之間。兩三個地位較高的仆役站在土台上,主人的背后;其余的都待在大廳中較低的部分。伺候在這里的還有其他生物:兩三只生著亂蓬蓬的粗毛的高大靈提,那种捕捉野鹿和狼用的獵犬;几只一般的獵狗,這种狗骨路大,脖頸粗,頭大耳長,但跑得較慢;另外還有一兩只現在稱作便犬的小獵狗;它們似乎對這頓姍姍來遲的晚餐已等得不耐煩,只是因為天生善于揣摩人的表情,還耐著性子,沒敢打扰主人郁郁不樂的沉默,或者對主人放在喂狗的木盤旁邊,隨時准備用來打退這些四腳侍從的騷扰的小白木棍,還存有戒心,不敢亂來。唯獨一只駭人的老狼狗,由于一向得寵,放肆慣了,鑽到了那只高貴的椅子旁邊,為了引起主人的注意,有時還不惜冒險,把毛茸茸的大腦袋湊近他的膝蓋,或者把鼻子伸到他的手上。然而它也遭到了嚴厲的申斥:“下去,巴爾德,下去!我現在沒心思跟你鬧著玩。”
  确實,正如我們看到的,塞德里克這時的心情很不平靜。羅文娜小姐到遠處的教堂作晚禱后,剛剛回家,路上給暴風雨淋濕了,正在更換衣服。葛四也還沒有消息,按理說,他應該早把豬群赶回家了,而在這個不太平的時代,造成這种延誤的原因很可能是遇到了強盜,在附近的森林里這种人多似牛毛,即或不然,鄰近的某些貴族也無法無天,他們自恃力量強大,同樣不把別人的財物放在眼里。這件事會造成嚴重后果,因為撒克遜業主的家產大多只是擁有無數豬群,在森林地帶尤其如此——在那里這些牲口是很容易找到食物的。
  除了這些心事,撒克遜庄園主還為他寵愛的小丑汪八遲遲不歸,十分焦急;這個人的說笑逗趣,盡管不見得怎么樣,對他的晚餐,以及晚餐時照例要大口大口喝個不停的啤酒和葡萄酒,可以說是一盤不可缺少的菜肴。不僅如此,塞德里克從中午起還沒吃過東西,而平常的晚餐時間早已過去,這不論在古代和現代,都會成為鄉紳們心情煩躁的原因。他的不快表現在斷斷續續的一些話中,它們一部分是自言自語,一部分是對周圍的仆人,尤其是那個斟酒人講的,后者每隔一會,總要給他的銀高腳杯把酒斟滿,似乎這是一种鎮靜劑。“羅文娜小姐怎么還在磨蹭?”
  “她正在換帽子呢,”一個女佣人答道,口气滿不在乎,就像現代家庭中一位小姐的心腹使女那樣,“您不致要她戴著風帽、穿著斗篷來就餐吧?全郡還沒有一個小姐穿衣服像我的主人那么快的。”
  這個不可否認的論點,使那位撒克遜主人啞口無言,只得“哼”了一聲,表示默認,然后又道:“我希望她下次上圣約翰教堂做禮拜,要挑一個晴朗的日子。但那是怎么回事?”他轉過臉去對斟酒人繼續道,還提高了嗓音,好像找到了另一條發泄憤怒的暢通無阻的渠道,“究竟是什么魔鬼讓葛四在野外待了這么久?我擔心我們那些豬恐怕要遭殃了;他做事一向忠實、謹慎,我本來已預備提拔他,說不定還會讓他給我當一名衛士呢。”
  斟酒人奧斯瓦爾德小心地提醒他道:“宵禁的鐘聲響過還不到一個鐘頭。”不過這辯解選擇得不太合适,因為它触及了一個敏感的問題,在塞德里克听來非常刺耳。
  “什么宵禁鐘,讓它見鬼去吧,”撒克遜人喊道,“這是殘暴的私生子[注]搞的花招,只有沒良心的奴才會用撒克遜人的嘴巴對著撒克遜人的耳朵講這种話!宵禁!”他停了一下又說,“哼,宵禁,這無非是強迫正直的人熄滅燈火,可以讓竊賊和強盜在黑暗中橫行不法!哼,宵禁!牛面將軍雷金納德和菲利普·馬爾沃辛,還有黑斯廷斯戰役中的每個諾曼冒險家,都像私生子威廉一樣,懂得宵禁的妙用。我琢磨,我的家產一定給那些強盜搶走”了,他們養不活這些匪徒,只得靠偷盜和掠奪來維持這支部隊。我的忠實奴隸給殺害了,我的家畜給搶走了;還有汪八——汪八在哪儿呢?不是有人說他是跟葛四一起出去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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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指征服者威廉,他是諾曼底公爵羅伯特一世的私生子。
  奧斯瓦爾德作了肯定的回答。
  “哼!這真是太妙了!把他也帶走,讓撒克遜小丑去給諾曼老爺逗樂。說真的,我們凡是替諾曼人當差的都是小丑,都應該遭到他們的輕視和嘲笑,比生來只有半個腦袋的家伙更适合當這种腳色。但是我非報仇不可,”他又說,想起可能受到的損害,從椅上跳了起來,抓住了那支打野豬的梭鏢,“我要向鄉紳會議[注]提出申訴。那里有我的朋友,他們會支持我;我要向諾曼人提出挑戰,一對一進行決斗。讓他們全身披挂的來吧,不論他們穿什么,膽小鬼還是膽小鬼。我曾用這樣的梭鏢,穿透過比他們的盾牌還厚三倍的護身甲!也許他們以為我老了,但他們會發現,盡管我了然一身,沒有孩子,塞德里克的血管里流的仍是赫里沃德的血。唉,威爾弗萊德,威爾弗萊德!”他輕輕地喊道,“要是你能克制一下你那沒有道理的感情,你的父親便不致到了風燭殘年,還像一棵孤單的櫟樹站在暴風雨中,听任它的枝柯遭受風吹雨打了!”這么一想,他的煩躁心情變成了一种痛苦的感覺。他把梭鏢放回原處,重又坐下,把目光注視著地面,仿佛沉浸在憂傷的思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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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諾曼王朝期間由國有土地承租人組成的咨詢會議。
  這時驀地傳來了一陣號角聲,把塞德里克從沉思中惊醒了,接著又響起了汪汪不斷的狗吠聲,不僅大廳上的狗,還有關在房子里其他地方的二三十條狗,都參加了這場狗聲大合唱,最后多虧那根白木棍加上仆人們的共同努力,騷亂才得以平息。
  “小子們,到門口看看!”撒克遜人等狗叫大致平靜,仆役們可以听清他的聲音時說道。一誰在那里吹號角,是怎么回事?我想,這也許是告訴我們,在我的土地上發生了搶劫或擄掠的勾當。”
  過了不到三分鐘,一個家丁回來報告道:“茹爾沃修道院的艾默長老,還有英勇而高貴的圣殿騎士團統領布里恩·布瓦吉貝爾騎士,帶著一小隊人,要求在庄上借宿一夜,吃些東西,他們是前往阿什貝鎮,預備參加后天在那里舉行的比武大會的。”
  “艾默……艾默長老!布里恩·布瓦吉貝爾!”塞德里克嘟噥道,“兩個諾曼人;但不論諾曼人還是撒克遜人,羅瑟伍德一向好客,不會把遠道而來的人拒諸門外;他們要借宿,我們歡迎,如果他們肯多跑些路,上別處投宿,我們更加歡迎,但是不值得為一夜的借宿,一夜的酒食多費唇舌;既然是客人,哪怕諾曼人也不致太囂張吧。去,亨德貝特,”他扭頭對站在背后手持管家的白權杖的仆人說道,“帶六個小廝把那伙人領往客房休息。照料好他們的馬和騾子,別讓他們缺少什么。如果他們要換衣服,就讓他們換,給他們准備火和洗澡水,還有啤酒和葡萄酒;吩咐廚子盡快給我們的晚餐增加一些食物,等這些客人預備就餐時就端上桌來。對他們說,亨德貝特,塞德里克本想親自迎接他們,但他發過誓,絕不為了接待任何沒有撒克遜高貴血統的人,离開他家客廳的土壇三步。去吧,好好招待他們,別讓他們自鳴得意,說我們撒克遜庄戶人又寒酸又吝嗇。”
  管家率領几個仆人去執行主人的命令了。“艾默長老!”塞德里克望著奧斯瓦爾德念叨道。“如果我記得不錯,是賈爾斯·莫爾維勒,現在的米德爾海姆勳爵的兄弟吧?”
  奧斯瓦爾德恭敬地點了點頭。“他的哥哥現在獨自當家,還侵占了另一份更好的家產——烏爾弗加·米德爾海姆家的產業;但是哪一個諾曼貴族不是這樣呢?据說,這位修道院長是個不拘小節、逍遙快活的教士,對杯中物和打獵,比對鐘聲和經卷更有興趣。好,讓他來吧,可以歡迎他。你說,那個圣殿騎士名叫什么?”
  “布里恩·布瓦吉貝爾。”
  “布瓦吉貝爾!”塞德里克說,用的仍是既像獨自沉思,又像跟人討論的口气,這是生活在仆役中間的主人常有的習慣,仿佛他們是在自言自語,不是在跟周圍的人講話。“布瓦吉貝爾!他的名字傳播得很廣,有講好的,也有講坏的。据說這個人非常勇敢,在那個騎士團里是個首屈一指的人物,但也沾染了他們的惡劣作風——驕橫,自大,殘忍,好色,心腸狠毒,不怕天不怕地,什么都不在他眼里。這是從巴勒斯坦回來的几個武士講的。好吧,既然只住一宵,對他也可以表示歡迎。奧斯瓦爾德,打開年代最久的酒桶;拿最好的蜂蜜酒,最濃烈的麥酒,最醇厚的桑仁酒,最新鮮的苹果酒,最香最甜的豆蔻酒招待他們;用最大的羊角酒杯把酒斟得滿滿的,圣殿騎士和修道士都是好酒量。艾爾吉莎,告訴你的羅文娜小姐,今晚她不必到大廳用膳了,除非她自己樂意來。”
  “但是她一定樂意來的,”艾爾吉莎馬上答道,“因為她總是想听听巴勒斯坦來的最新消息。”
  塞德里克气呼呼的,瞪了一眼這位口沒遮攔的使女;可是羅文娜和屬于她的一切都享有特權,是不可侵犯的。他只得答道:“小丫頭,別多嘴,你的舌頭已經越出范圍了。把我的話傳達給你的主人,讓她自己決定怎么做。至少在這儿,阿爾弗烈德[注]的后裔還是一位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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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阿爾弗烈德(849—899),威廉一世征服英國前,撒克遜王朝的一位君主,公元871—899年在位。他曾多次打退丹麥人的入侵,因此成為英國傳說中的英雄人物,被稱為阿爾弗烈德大王。在本書中,塞德里克認為羅文娜是阿爾弗烈德的后代。
  艾爾吉莎离開了大廳。
  “巴勒斯坦!”撒克遜人叨咕道,“巴勒斯坦!放蕩的十字軍和虛偽的朝圣者從那個不祥的地方帶來的故事,偏偏有那么多人喜歡听!我也可以問……可以打听……可以怀著一顆跳動的心,听那些狡猾的流浪漢為了騙一頓飯吃編造的海外奇談,但是不,我不想這么做,不服從老子的儿子不再是我的儿子;我也不必關心他的命運,對我說來,他与千千万万肩上鑲十字架花紋的家伙一樣,都是根本不值得我關心的,這些人行為偏激,嗜殺成性,卻把這稱作實施上帝的意旨。”[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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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第三次十字軍(1189—1192)主要由英國的獅心王理查和法王腓力二世領導。理杏是諾曼人,參加戰斗的騎士也大多為諾曼人,因此它遭到塞德里克的強烈抨擊。
  他蹙緊眉頭,朝地上注視了一會,等他抬起頭來的時候,大廳末端的兩扇折門打開了,總管手持權杖在前引導,四個家人舉著明晃晃的火炬,帶領晚上到達的客人走進了大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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