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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書的主人公叫公羊,姓公名羊。他生在羊年,父親就給他起了這麼個名字。長大以後,他想改名,因為同學們老是取笑他,問他母羊在哪裡。可是在戶口管理十分嚴格的年代,改名實在不易,只有壞人才需要改名換姓呢,你改名作什麼?只好不改。不料以後有一段以改名為時髦的年月,不論男女老少或街道商店,都改名換姓,舊貌換新顏了。向東、衛東、思東、念東,人民革命、捨得刮。戰惡風,諸如此類的名字一抓一大把,誰也不計較同名同姓。正是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汗往一處流的時候,人們喜愛的就是那個「同」。公羊有了改名的機會,在當時「時代精神」的感召、啟發下,順理成章地將名字改變為「公僕」。有人取笑說:你真是長大成人了。他也笑,說公僕公羊,同屬一類,都是喝他娘的奶汁長大的。為此他還受到一場「修理」,說他褻瀆了公僕的神聖意義。像他這樣的人還不配叫公僕呢。他唯唯諾諾,承認錯誤,將公羊的尖角折斷藏在公僕的名號下,人們也就原諒了他,讓他公僕公僕的叫下去。可是漸漸地,他自己倒膩煩起公僕的名號來了。第一,他覺得叫公僕名字的人實在太多,不論姓不姓公,都可以給自己起一個公僕的雅號,以至於使他覺得自己的名字是假的。第二,他發現革命時期名與實的背離更甚於平常時期,越是謙恭的名稱,地位越高貴,自稱「小小的」,實際上是「大大的」,公僕也就可能變成「僕公」了。不像鄉下人叫阿貓阿狗,就是阿貓阿狗。如此這般,他真的不配叫「公僕」了。所以他又想把名字改回來。他遇到「心想事成」的好時候,大家又時興恢復老名了,他便順應潮流,又叫起公羊來。
  公羊、公羊,幾年叫下來,他嘗到了甜頭。這名字好記。如今是大家都想出名的時候,有個讓人一聽就記住的名字,實在大大的有利。無論在什麼場合,人家一聽說他的名字叫公羊,就趕上來和他握手,說「久仰大名」。他知道,人家久仰的不是他的文名,而是公羊這個俗名。他當然知道有人在嘲笑他,可是他不在乎,笑什麼?公羊是雄性的象徵,男子漢不叫公羊,還能叫公狗不成?有時,他還會在心裡給自己編出一則像模像樣的廣告:我,公羊,年屆五十,但顯年輕。身高一米八十,健壯勻稱。五官端正,秀外慧中。大學本科,中級職稱。娶妻官氏,尚無子女……
  今天,公羊一身簡樸打扮,到火葬場參加一位老上司的追悼會。這位老上司是他大學畢業後的第一個上級,學貫中西,脾氣執拗。同事、朋友們都以為他會在新時期抖掉一身晦氣,大放異彩的,不料他卻仍然是鬱鬱寡歡,肝火盛旺,終於因肝硬化而致癌,一命嗚呼。終年六十八歲。
  公羊一向害怕參加追悼會。這些年自己的熟人朋友接二連三地早逝,使他怕與死神照面,萬一不當心被死神抓住——他往哪裡逃?但是這位老上司的追悼會他一定要來,因為他在接到訃告的前一天夢見了他。他看見這位一向不苟言笑的老上司對他溫和地笑著,甚至還張開手臂抱住他的肩頭,對他說:不要想追上我。他覺得這不吉利,可能是老上司想召他一起走,免得寂寞。他要來與他告別,向他祈求:讓我再留幾年,活到您的年紀。
  公羊怎麼也想不到追悼會竟在這麼小的地方舉行,來的人又這麼少。而且除了也是這位老上司的老下級公同同以外,再也沒有什麼有頭有臉的人物了。老上司的遺像也小,幾乎被披在上面的黑紗遮住。只有他那一雙永遠憂鬱的眼睛和永遠嘲笑著什麼的嘴唇凸現出來,讓人心裡有一種說不出什麼的滋味。遺體也縮得那麼小,稜角分明的臉已經擺不下太大的五官,它們只能擁擠在一起,像哭又像笑。與夢中見到的他判若兩人了。
  花圈了了。只有一幅輓聯頂天立地:一身正氣;兩袖清風。
  公羊站在遺體前,三鞠躬,忘了祈禱,也忘了流淚。總覺得心裡空空蕩蕩,沒有任何可以叫做感情的東西。眼前只有兩個黑字在晃動:死滅。
  追悼會開始,公同同致悼詞。公同同哭喪著臉,聲音低沉著念著一頁小紙,上面寫的不過百餘字,像登在晚報夾縫裡的訃告。無非是告訴人們,曾經有這麼一個人活在我們中間,如今他死了。現在讓我們化悲痛為力量,把他推到火爐裡去,燒成一堆灰……
  公羊!公羊花了兩個小時趕來的追悼會,二十分鐘就結束了。他懷裡揣著夢中的笑臉,慢吞吞地從火葬場走出來,被公同同抓住了肩膀。
  老弟,這一向在哪裡得意?公同同問,笑模笑樣,已不是剛才那副哭喪臉了,聲音也響亮起來。
  現在是我這種人得意的時候?窮作家,窮教員。公羊回答,繼續慢吞吞地朝前走。
  坐我的車吧,我可以帶你一段路。公同同說。
  不,我跟他一起走。公羊說。
  跟誰?公同同前後看看,沒有別人,有些吃驚。
  跟他!一身正氣,兩袖清風。公羊說,加快腳步,頭也不回地朝前走去。公同同笑笑,說那我就先走了。哧溜一聲,公同同的小轎車從公羊身邊開過,公羊忙不迭地拍打著車屁股揚起的煙霧,咕嚕嚕罵了一聲「國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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