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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六文的新生命

作者:廖沫沙

  語堂先生:

  先生雖然要和我老死不相往來,但倘如先生老而不死,而兩人又常有一個「昏頭昏腦」,這來往我看是不能免的。如今又為一點小事要和先生小有一下「來往」。那就是你在《新語林》創刊號發表的《說個人筆調》中,有一點小疑問。先生在該文中說:「……實則只要放進自然語調,即使四六臭調,亦可得新生命。」這理論是否毫沒有毛病,不是我現在要來和先生相爭的;我所要求教的是先生認為有新生命的「四六」文例中,有句曰:有時過客提詩山門,繫馬竟日;高人看竹,方丈留鸞……我所疑問的是這幾句並不像「四六臭調」,讀來也頗不順口。我有一個好事的朋友一天喝了酒,昏頭昏腦的撞來說,「這是林語堂斷錯了句」。自然這是傖夫俗子之言,我不會信他的。我推想或是排印手民排錯了句讀,使先生代人受過。先生說我輩不懂袁中郎金聖歎的文章,所以是傖夫俗子。這優罵我是至今還為之寒心的。為免除傖夫俗子之譏,我近來也頗想讀讀他們的文章,但不知能讀得和先生一樣通否。看見先生的《說個人筆調》,曾細心讀了一遍,其餘大致可懂,只有這一例發生難懂的障礙。不知是原文本來如此,我自己讀書不通,還是斷句確有錯誤,或者這就是「四六」文的新生命麼?依我的看法是要斷作:有時過客題詩,山門繫馬;竟日高人看竹,方丈留鸞……才讀得順口。先生頌揚袁中郎的古文,提倡「語錄體」,現在又發明「四六」文「亦可得新生命」,在文學史上厥功實不可沒,正如徐懋庸先生所謂,我們今日的青年,正要提了燈火,滿街來尋找先生這樣一個「完人」了。不料竟一索而得,這真是出於意外。我想徐先生要從此不禁止我們提燈火上街了吧。又和先生麻煩的來往一次,得罪得罪。專此即頌撰安

                      野容鞠恭敬啟

  原載1934年7月23日《中華日報·動向》(署名木野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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