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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寫了幾十年鄉土小說,主要是寫鄉土女子,怎麼沒娶一個農村姑娘(俗稱柴禾妞子)為妻呢? 其實,我有過娶鄉女為妻的機會。1942年春我6歲,差一點跟一個比我大6歲的女孩子訂親。 這個女孩子的父親,是個賭鬼和白面客,負債纍纍,逃到開灤煤礦下井挖煤。這個女孩子的母親,為還夫債,到城裡當老媽子,把女兒寄養在叔父和嬸母家裡。她的嬸母,是我村常家的姑娘,我稱之為常大姑。因而,拐彎抹角我也就管這個女孩子叫表姐。麥收和秋收時節,表姐常到我村拾莊稼。她長得高顴骨,豆莢眼,桃花臉,我很喜歡她。她偷收割後的田野上晾曬的麥捆和豆鋪,我給她望風。她乳名小紅,我喜歡管她叫紅靛頦兒。紅靛頦兒是羽毛艷麗、啼聲悅耳的運河美鳥。 我的家鄉有個習俗,嬌生慣養的男孩,都娶大媳婦。為的是大媳婦早進門,家裡多個勞動力,還能代替婆婆哄孩子,以便婆婆繼續生養。大媳婦知道疼小丈夫,婆婆很放心。我是家裡的嬌哥兒,毫無疑問也得早婚。常大姑為了趕快扔包袱,便想把表姐許配給我。 常大姑的老爹常三爺跟我祖父相好,便親自保媒。我祖母很願意。祖父卻認為自己的孫子自幼不同凡響,長大必定貴不可言,婚姻上應該攀龍附鳳,竟一口回絕。常三爺大丟面子,怒氣沖沖拂袖而去;一出家門,正遇見我家隔壁的三大娘。三大娘的丈夫外出當兵,一去無音信,帶著個孤兒過日子;家有七間半房和十幾畝地,是個小肉頭戶。常三爺在我家碰了釘子,便決定把表姐許配給三大娘的兒子。三大娘的兒子跟表姐同歲,雙方三言兩語就鑿定了這門親事。當時我雖是個乳臭未乾的黃口小兒,卻因對表姐印象極佳,跟祖父母哭鬧了一場。 又過了6年的仲夏時節,我從共產黨的北運河東岸解放區,到國民黨統治下的北平(京)報考公立中學官費生,5000人中考取了第一名。有如一舉成名天下飛揚,此事轟動了運河灘的村村莊莊。我從北京回村,聽說18歲的表姐已經舉行婚禮,嫁到了三大娘家。我的心裡好像感到一陣難過,過了一會兒也就煙消雲散,並未產生「失戀」的痛苦或失落的惆悵。我在家裡歇了歇腳,就到三大娘家看望表姐。表姐穿著粉紅衫子和黑洋布褲,大辮子改梳圓髻,比婚前更好看。三大娘的兒子在縣城裡當店員,婚後3天就回了櫃。這一天,三大娘到外村走親戚,只有表姐留在家中。她見我走來,一驚一怔,神情很不好意思,似有歉疚之意。寒暄幾句,表姐心情平靜下來,手忙腳亂給我做飯。她原來想吃貼餅子拌豆角,我這個貴客臨門,理當優待,便改做蕎麥面大餡餃子待客。 那個年月,農民生活窮苦,一年難得吃幾頓白面。北運河年年鬧水災,水災之後趕忙搶種一茬蕎麥,彌補水災造成的歉收。蕎麥面蒸熟呈黑褐色,看著硌眼,吃起來順口。表姐的蕎麥面大餡餃子最有特色,最為出眾。首先,火候恰到好處,蒸出來不那麼黑褐,吃著像白面蒸餃那麼柔軟滑潤。她又會調配菜餡,三鮮什錦的菜餡她都調配得色、味、香俱全,令我吃了還想吃。9月1日中學開學,我提前一天報到,表姐給我做了一雙千層底布鞋,送我離村進京深造。 從那時到1978年我解脫了「賤民」身份,30年間,不知吃過多少回表姐的蕎麥面大餡餃子,一直吃不夠,沒個夠。至今每憶往昔,仍然回味無窮。 現在,吃不到了。運河不但不鬧水災,而且水源不足,產量很低的蕎麥絕了跡,沒人種了。表姐已經66歲,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兩人見面,只能「紙上談兵」,精神會餐,望梅止渴,畫餅充飢。說得興高采烈,仍能令我垂涎三尺,吃不著反比吃到口更可回味。 有緣千里來相會,無緣對面不相逢,信哉斯言。 ------------------ 亦凡公益圖書館掃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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