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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有一種說法:社會學的主流是非理論的。
  我大概就屬於這個主流。自從在美國學了社會學,就對理論產生了反感,後來就常常感到自己成了「理論上的殘疾人」。當然,我不應當拿北美社會學的實證主流為自己辯護,不喜歡理論本是我內心的傾向。
  我也不想用自己長大的環境為自己辯護——我總覺得,我生活的前三十年(從五十年代到七十年代),中國人犯了一種「理論過多症」,各種所謂「理論」充斥於我們的生活,連二十歲的大學生都言必稱「主義」。記得我在匹茲堡大學的導師、著名歷史社會學家許倬雲先生有一次感慨地對我說:你們這些大陸來的學生說起話來怎麼總愛用些大名詞。的確,就像一個人因為吃某種東西太多吃傷了一樣,我對理論就有這種感覺。由此你可以知道,當我看到弗雷澤所說的「我確信,一切理論都是暫時的,唯有事實的總匯才具有永久的價值」(弗雷澤,孫鈱編,第 9頁)這句話時,我為什麼會對他懷有共鳴甚至是有點感激的心情。
  套用毛澤東關於外因內因的說法,上述情況都是外因,內因是我自己總是受到「事實」這個東西的強烈吸引。我做社會學研究,總是帶著一種愛麗絲漫遊奇境的感覺,看到什麼都覺得新鮮、有趣,而且總想像那位小姑娘那樣感歎一聲:啊,真是越來越奇妙了!一件事,只要不再讓我覺得新鮮、聞所未聞,我的興趣就會立即下降。就因為這個,我做了男同性戀的研究——一個女人做這種研究真是夠奇怪的,我一點也不怪很多國內國外的記者一再對我提同一個問題:你為什麼要搞這個研究?我猜,他們想聽的是「我是個同性戀」或者「我想幫助同性戀」之類的回答,可我讓他們失望了,我的回答總是:我覺得這是社會學研究的一個好題目。我說的是真話。我只是覺得同性戀這件事引起了我的好奇心——這是我做研究的必要條件。當然,它還並不是充分條件。換言之,如果一件事引起了我的好奇心,我很有可能去研究它,但並不一定去研究它;但是,如果一件事完全不能引起我的好奇心,我就根本不會去研究它。
  提到好奇心,許多人都羞於承認它可以成立為做研究的理由,以為這就使研究成了一種「跟自己玩的遊戲」(福柯用語)。
  但正是大師福柯本人為這種研究動機正了名。他在其名著《性史》中解釋自己的研究動機時曾說:「至於說是什麼激發了我這麼做,那則很簡單……不過是出於好奇心——在任何情況下都是唯一值得帶著一點固執去遵從它驅使的那種好奇心。」(福柯,第163頁)你當然可以理解,我為什麼會對福柯的話也心懷感激。他在我心中地位崇高,這一點有我引文的數量為證。
  從1994年起,我開始做這項研究:中國女性的感情與性。
  這項研究所採用的是半結構化的訪談(semi-structured inter-view)方法。採用這種方法的主要原因是,研究所涉及的領域完全是個人生活史,隱私性很強。如果採用社會學的問卷方法,很難得到真實的情況。就像美國聯邦政府耗巨資資助的一項有關美國人性生活的研究所受到的激烈批評一樣,在涉及個人隱私的調查中,旨在推論整體狀況的社會學大規模抽樣問卷調查的可靠性受到嚴重質疑。這項研究是由著名社會學家、性學家勞曼(E.0.Laumann)、蓋格農(G.Gagnon)等人主持的。可以說,他們的方法集中了社會學量化研究分析方法的最高成就。
  不幸的是,他們的研究成果於1994年10月公佈之後,雖然好評如潮,但批評也是致命的:不僅提出用這種方法來調查個人隱私問題是不可靠的,而且由此對社會學是不是一門科學、有無可能成為科學產生了懷疑。關於社會學是否科學的問題,從社會學建立的初期就有人質疑,到現在已有將近二百年的歷史了。社會學家如何對待這種批評呢?我在美國的一位導師這樣說過:如果說社會學不是科學,那麼化學也不能算是科學,因為它也不過是對現象的記錄和描述而已。我想,不論社會學算不算科學,大型抽樣調查方法是不是科學方法,當我們做涉及個人隱私的研究時,為了保險起見,還是慎用大規模抽樣調查方法為妙。這是我選擇了深入訪談個案史的方法來做關於中國女性的感情與性這個題目的主要原因——它是在研究這類敏感題目時最有效的方法。
  對婦女個人生活史的訪問和記錄這一研究方法受到女權主義的高度重視,認為使用這種方法能夠打破已有的邊界,創造出新的公眾話語。由於在過去的公眾話語中,男性為主的色彩很重,因此女人的生活史在公眾話語中的出現比起一般的個案生活史更具有了特殊的意義。它有助於打破以男性話語為主的公眾話語,使兩性的話語在公眾話語中都佔有一席之地。
  女權主義在研究的訪談方法中偏愛半結構化的訪談方式。
  這是一種定性的(qualitative)調查技術。它既不同於採用參與觀察方法的民族學方法(ethnography);也不同於傳統的在調查者與被調查者之間缺少互動的大型結構性調查(survey researchand structural interview)。
  在傳統觀念中,定量的研究方法一向被視為「硬方法」(hardmethods),如大型問卷調查和數據分析;相反,定性研究方法則被視為「軟方法」(soft methods),如民族學方法(ethnography),深入訪談方法和觀察法。女權主義者批評統計學,視之為「男權文化中所謂『硬性事實』的僵硬定義的一部分」(Reinharz,87),並主張女權主義的研究只應採用定性方法,不應採用定量方法。
  例如,心理學家格拉漢(D.Graham)和勞玲(E.Rawling)就斷然否定任何自稱屬於女權主義研究的定量研究。她們將研究分為三類:女權主義的,性別主義的(sexist)和非性別主義的(nonsexist)。「女權主義的研究視角以定性為主,一旦採用了定量的技術,女權主義研究者總會感到需要為此表示歉意;而性別主義和非性別主義的研究視角卻是以定量為主的,一旦採用了定性技術,研究者也總會為其研究將缺乏科學的嚴謹性而表示歉意。」(Reinharz,87)我反對完全排斥量化方法的傾向,我自己以前做過的許多研究就曾用過量化方法。我同意這樣一種看法,即女權主義方法論與男權主義方法論的區別只不過在於,前者樂於承認和採納範圍更廣的方法和技術,其中包括那些並非不嚴謹只是不那麼僵硬的方法和技術。我想,最好的作法是定性定量兩類方法兼收並蓄。
  此外,有一批性學專家持有這樣一種觀點,即對此類題目的研究沒有必要做很大規模。他們說:「我們已提到運用普查法和觀察法可以對數百人以致成千上萬的人做調查。但這種大規模的調查有時沒必要,研究一小部分人的情況,就能促進我們對性問題的瞭解。」在當代文化人類學的研究中,有時甚至可以僅做一個個案的研究。使用這種方法的理論依據是:某一文化的內部是有同質性的,所以研究一種文化時,最重要的是注重研究的深入和真實可信,而不太強調抽樣的方法。但同時他們也指出,「調查一小部分人時更要注意避免偏見、觀察錯誤和做出不正確的結論。」(哈斯等,第37頁)由於我的樣本很小,所以沒有任何統計意義,也不能做任何統計推論。我只是把這項研究視為一項探索性的研究,其中所有的材料只具有「存在著這樣一種事實」的意義,不具備對更廣大人群和更大範圍的現象的代表性。
  由此引發了一個問題:既然樣本這樣小,怎麼可以把書名叫作「中國女性的感情與性」。這的確是一個問題。過去,曾有人對金賽提出過類似的詰難:他的書不應該取名為《人類男性性行為》和《人類女性性行為》,應該叫作《美國白人男性性行為)和《美國白人女性性行為)。如果按照這一邏輯嚴格考證下去,金賽的研究甚至不應冠以「美國」,因為他的樣本不是全美國隨機抽樣樣本,並不可以推論全國的。當然,更不可以推論「人類」。
  我曾按這一思路想過把書題的「中國」去掉,結果更糟,成了「女性的感情與性」,犯了和金賽一樣的錯誤。在這種情況下,我建議讀者從另一種定義的角度來看這類題目:當金賽用「人類男性」一詞時,他是指這些男性屬於「人類」,而非其他靈長類動物(金賽是動物學家);當我用「中國女性」一詞時,我是指這些被訪問到的女性是中國人,而非外國人。本書僅在這一定義之下使用「中國」一詞。
  採用這種深入訪談個案史的方法,我一共訪談了47位女性,她們當中年齡最大的55歲,最小的29歲;她們的職業有科技人員、教師、公司職員、編輯、記者、醫生、會計、藝術工作者、行政幹部、工人、軍人、服務行業職工、自由職業者等等,以知識分子女性為主;教育程度最高的是研究生畢業,最低的是初中畢業;大學及其以上學歷的佔多數。對每個人的訪談短則一兩個小時,長則四五個小時,有的還不止談了一次。
  這項研究涉及女性感情與性生活各個方面的一些基本事實,其中包括月經初潮,情竇初開,性壓抑,性無知,性學習,初戀,異性感情,初吻,婚前性行為,初次性交,性交頻率,性交方式,性快感,性美感,性交反感,性慾,手淫,避孕與人工流產,生育,家庭暴力,虐戀與強姦想像,婚外戀,離婚,同居,同性戀,停經與更年期,色情材料,性侵犯,感情與性的關係,感情與婚姻的關係,性與婚姻的關係,性觀念,女性性權利,以及女性地位問題。
  本書採用的敘述方法是:將人們在前述某一項中的行為方式分類;在每一類中選錄若干被調查女性的經歷和敘述;並在每一項的結尾處略加評論。這些評論有些是我對這一問題的分析和看法;有些是其他文化中人在該問題上的作法和看法;還有一些是我所看到的大思想家們在該問題上最富於啟發性的思想。---棋琪書吧掃校--http://bookbar.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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