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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性行為


  我在八十年代末所做的一項北京市隨機抽樣調查表明,有過婚前性行為的人在樣本中所佔比例約為15%;而對婚前性行為持允許態度的佔到約30%。一個值得注意的相關變量是年齡:年長的一代無論在行為還是態度上都明顯地比年輕一代保守。(李銀河,1991年)本次對女性的調查也表明,人們在對待婚前性行為的觀念和行為上有很大不同,造成差異的因素既有年齡,也有社會經濟地位。

  拒絕婚前性關係

  一位女性這樣談到她對婚前性行為的抵制:「我是婚後才同意做這事的。婚前他有幾次想做,我不讓他做,不配合,結果他就沒做成。」
  在文化大革命時期,婚前性行為規範相當嚴厲,一位「文革」期間結婚的女性說:「我是1975年9月領的結婚證,10月辦的事(婚禮),辦完了才敢幹那事。」
  一位女性講了她的初戀和當時的婚前性規範:「我18歲時認識了一個同學的哥哥,他想和我有性接觸,可我當時正準備去當兵,怕參軍體檢時查出來,就沒敢做。」
  一位中年的獨身女性說:「37歲以前我一直很傳統,覺得不結婚就不能有這種行為,怕將來結婚不是處女,人家不珍惜我。」
  一位獨身女性說:「我在二十四五歲時有一段特別想結婚,因為我一直以為結婚以後才能有性生活。」

  對婚前性關係抱有犯罪感

  「開始的一兩年時間我一直很疼,可能因為我們一開始是偷偷地做,覺得是犯罪,覺得是幹壞事,空氣很緊張,害怕被別人發現。這樣有一兩年,後來好些了,但還是沒有幸福感。每次做都害怕有人闖進來。我的幻覺裡老有這樣的情景:有人發現了我們,把我們抓到公安局去。」
  「我的第一次是到外地探望男朋友的時候。那時我已經23歲了。感覺挺神秘的。記得那是個冬天,我夏天時攢了幾天假去看他。在他們招待所裡,當時又緊張又快,跟作賊似的。當時我還正倒霉。他一碰到我就流出來了。只記得當時特別害怕,覺得是不正當的。我那時思想還比較正統。」
  「那天晚上他說:你今晚住這兒別走了。我說話都帶了哭聲,我說,你到底想幹什麼嘛!後來我還是走了,心裡很彆扭,既覺得掃了他的興,又覺得他那樣提出是不應該的,不結婚就同居不好。他說,這樣也好,我們就擁擁抱,接接吻,搞精神戀愛。可後來我們還是覺得精神戀愛是空的。有一次我們去外地旅遊,那裡情調特別好,我們只租了一個房間。第一天我們各睡各的,第二天他酒喝多了,回來後就向我提出了要求,當時我也喝了酒,我就答應了。當晚沒做成功。第二天早上醒來聽到鳥叫聲,我就說,鳥叫真好聽。他突然說,我們再來一次好嗎?我以為他是說再來這裡玩一次,就說『好哇』。他就和我做了。這次我流血了,很緊張,臉色蒼白,把我們倆都嚇壞了。他說了一句讓我有點生氣的話,他說,沒想到你把自己保護得這麼好。」
  「第一次時我傻乎乎的,感覺不好。那個男孩非做不可。我疼得很厲害,心想,以後要總是這樣就不再做了。當時還有點負罪感,因為沒結婚。」
  有的女性在發生了婚前性關係之後,主要的感覺不是負罪感,而是一種吃了虧的感覺。一個很小年紀與異性發生過兩性關係的女孩承認:「做完之後特別後悔,使勁哭了很久。」
  一位有過婚前性關係的女性說:「第一次以後有很短的一段時間,我只想過要結婚,沒想過以後還會交別的男朋友。想到人家會覺得我不好,我覺得有點吃虧。」

  對婚前性關係毫無犯罪感

  「我認為婚前性關係應當允許,我也說不上為什麼,只是覺得感情到了那一步就行。就連婚後(婚外性行為)我都認為可以,更何況是婚前,還是個自由人。我覺得這件事不必看得很重,這只是形式,應看重內容。對我來說,更深層次的美感更重要。」
  「上大學時,婚前性關係很普遍。宿舍樓上公開貼著『不准同居』的標語,證明這不是少數人的問題了。那年在宿舍樓裡查暴徒,沒查出暴徒倒查出很多同居的男女。有的就在床上拉個簾。同學關係好的宿舍,一個人的朋友來了,別的人就自覺地走了,這邊幹完了,到樓道裡喊一聲『回來吧』,大家再回來。我估計大約有80一90%的同學有婚前性關係。我覺得沒必要壓抑、做作,我追求自然。工作時要本份,業餘就追求本色,力所能及地放鬆一點。」
  「我是25歲結的婚,21歲有性經驗。那是我第一個男朋友,當時有很舒服的感覺。」
  一位女性這樣談到她的婚前性關係:「我自己當時沒有什麼犯罪感。在沒有這種事(性關係)之前,我對他至少有好感;有了這種事後就沒有好感了。我覺得自己對人該高標準嚴要求了。我感到感情和性應當是統一的。」
  「初次性交經驗是在19歲,當時就那麼做了,很自然,到了那火候就做了。那是我的男朋友(未婚)。第一次特別疼,感覺不好。父母到現在都覺得我是處女,我也沒特別小心地瞞他們,躲著藏著。那時他們要是知道了會很傷心,但他們從沒直接問過我。現在要是知道了就不會太大驚小怪了。」
  一位在酒店當服務員的女性說:「在我周圍的人裡,有一半人(拿婚前性關係)不當回事,另一半人是沒機會。我周圍認識的人裡沒有virgin(處女)。」
  有的人因為是同即將結婚的男友發生性關係,所以沒有負罪感:「我們是婚前就做過那事的。在婚前大約半年時,他父母不在北京,我們就有了機會。當時也沒覺得有什麼不對,不害怕,只是不想讓人知道。」
  一位四十多歲還是處女的女性說:「在我這個年齡再保持貞節已是可笑的,不是什麼值得驕做的事情了。我曾經試著和一個人做這件事,但他怕負責任,怕做了以後,我要求見面的次數增多,他又做不到。」
  婚前性行為規範是一個反映社會性觀念變化的敏感指標。
  在美國,這個變化十分明顯。青少年婚前性行為發生率在本世紀有極大提高。幾十年前,有婚前性行為的人比例較低,而且婚前性行為往往會導致婚姻。金賽調查發現,在婚前90%的男性曾與女友或娼妓性交;已婚婦女中有50%有婚前性行為。關於婚前性行為與教育程度的關係,在女性中是正相關關係,在男性中是負相關關係,這一點與女性的婚齡有關:由於文化程度越低的女性結婚越早,所以初中文化程度的女性有過婚前性交合的只佔30%;高中文化者占47%;研究生程度者卻高達60%以上。(金賽,第104一109頁)在金賽調查之後的幾十年間,美國人的婚前性行為比例有大幅度增加:15歲的青年有性行為者已佔六分之一;到20歲時達到70%;男女兩性都有四分之三的人有婚前性行為。根據1974年美國全國成年人調查發現,到25歲為止,已有97%的男性和81%的女性有過婚前性行為。法國1972年調查表明,到29歲,有75%的男性和55%的女性有性行為。前西德1973年的統計數據表明,到21歲,未婚大學生中男性44%、女性33%有婚前性行為;未婚工人中81%男性和83%女性有婚前性行為。在瑞典,99%的婦女和男人一樣,在建立永久的結合之前,已經有過性經驗。(哈斯等,第145、220頁;拉裡亞等,第3435頁)生活在中國的人們都能感覺到,近十幾年來,婚前性行為的規範寬鬆了許多,自己經歷過或親朋好友裡有過婚前性行為的人所佔比例明顯增加,這在五十年代、六十年代、尤其是「文革」時期是不能想像的。儘管如此,還是有不少女性對這種行為有負罪感,或堅決不肯「越軌」。可以說,在婚前性行為規範上,我們的社會正日益形成多元的價值——人們按照自己認為可以的方式行事。如果某人認為不可以做這件事,那也是她將傳統文化或她生長環境的行為規範內化的結果。換言之,與過去幾年相比,這種約束較多來自內心的約束,較少來自外部的約束。---棋琪書吧掃校--http://bookbar.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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