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一頁
前一頁
回目錄
女性性權利


  關於女性在性生活中的角色問題可以被概括為兩類:一類是事實,即女性在性活動實踐中實際上是主動的還是被動的;另一類是觀念,即在人們心目中,女性可不可以對性生活採取主動態度,有沒有享受性快樂的權利。在這個問題上有兩種觀點,一種認為女性有主動追求性快樂的權利;另一種認為女性的性功能只是為男性服務的,所以女性在性生活中只能扮演被動角色,主動提出性要求不是「好女人」應做的事。英國維多利亞時代的性道德有一個最主要的特徵,那就是把女人分成好女人和壞女人兩類:前者是不喜歡性事的,後者是喜歡性事的;前者是性慾冷淡的,後者是性慾強烈的。這種性道德觀同我們這個社會的性道德觀有某種相似之處。

  女性被動,男性主動

  很多女性在性生活中都僅僅扮演被動角色,但其中也有一些觀念上的區別——有人認為這樣就是對的,是天經地義的,是女性應有的道德;另一種並不情願,對這種性權利上的不平等和男性對自己的性剝削持反感,不得不壓抑自己。
  一位自訴同丈夫感情很好的知識女性這樣說:「我是被動的,從來沒主動過。我覺得自己不該主動,女人嘛。即使心裡蠻願意的也不能主動,還是男同志主動一點比較好,女的主動不好。」
  一位女性這樣認為:「男的應當主動,女的應當被帶動,不要主動。」
  一位與情人有短期婚前性關係的女性說:「性主要是為了讓男的高興。在和他的交往中,沒有一次是我主動提出來的。每次他提出來都很突然,讓我覺得意外。有時他提出來以後,我還在接著說剛才的話題,他就很生氣,說:你能不能把這事丟一丟?可我覺得只想這事會十分緊張。」
  一位此生有過同三個男人(前夫,情人,同居者)的性經驗的女人在講到她的那個情人時是這樣說的:「我和他沒有過快感,就是為了報答他在我最困難的時候對我的關心。我覺得女人喜歡這事不好,像淫婦,就不是個好女人了。我想大家都是這麼看的。後來那位男友(同居者)和我談,誘導我。我對他說,你怎麼這麼流氓。他說這是科學。女人也應該享受這個。」
  有的女性持有性是為男人服務的觀點:「我覺得性主要是為了讓男的高興。」
  「我完全是被動的,犧牲型的。按理說,生孩子之後40天內不應該同房,可他沒到日子就干了。」
  「我從結婚到離婚,那麼多年一直沒體會過性的快感。我對結婚生孩子一直有很重的羞恥感。他每天都要有,有時一晚兩三次。我從沒主動提出過,但他提出來我一次也沒拒絕過。」
  「一直都是我為他服務,所以離婚對我來說是一種解脫。他還跟別人說,離婚是因為性得不到滿足,根本不是這麼回事。」
  「全是他主動,我被動。」
  「他經常在酒後做那事,總是喝得酩酊大醉的,我感覺自己是被發洩的,所以對這事反感,對他也沒了感情。」
  「我不喜歡這件事,總是他主動。我這一生沒有得到過真正的愛撫。」
  「這些年他主動的時候多,我主動的時候少。結婚後有段時間,我工作很投入,每週只有一天在家,每次回家都特別累。他習慣於夜裡三點做這事,每次總是把我從熟睡中弄醒。我又覺得疼,所以不太喜歡這件事。後來我們看了一些介紹中國古代房中術的書,他慢慢誘導我不把這事當負擔,而當成享樂。」
  「在這事上,我們之間都是他主動,但我覺得女的不是不可主動提出這要求。」
  「我們的關係中,我十次只有一次有快感。他只注意他自己的感受,不注意對方的感受。」
  有的女性不主動向男方提性要求是出於照顧對方的考慮:「我怕給他增加心理壓力,就從來不主動提。結果他反而以為我不喜歡他。他只有見到孩子才有笑容,見我從來沒笑容。」
  有的女性並非出於羞恥感不願主動提出性要求,而是等待男方用其主動性來證明他對自己的愛。這兩種情況在結果上是一樣的——都是男主動女被動,但實際上有很大的區別。一位女性有個比自己小很多歲的男友:「那天,我對他說:咱們晚上親熱親熱,他說:那也得看我願意不願意。晚上在床上他一向是主動的,這次他不主動,我就掉眼淚。」
  另一位表達了類似的觀點:「從我和周圍的女人接觸所得的印象,都是男的特別著急,女的不急,讓他們一邊呆著去。我想這可能跟文化、飲食習慣、人種有一定關係,主要和傳統有關。
  女人首先就覺得不應該多做這事。不過,我覺得有要求的女人也是正常的,三十如狼,四十如虎嘛。」
  有的女性會把性當作感情的禮物送給男人。一位女性在明知自己不可能和男友結婚的情況下做出決定——把自己的「第一次」給他:「我和他好了兩年,但我一直守著身。因為我周圍所有的人都反對我和他結婚,所以我反覆設想我倆在一起會怎樣不和睦。在我已經決定不能和他結婚之後,我覺得自己得對得起他,不能讓他空手而歸。於是我決定答應他那件事。那一晚我們沒有點燈。他很君子的,好像舉行什麼儀式似的。我就覺得一陣疼,有淡淡的血。他剛夠弄破那裡,連進都沒進去。我推開了他。我們感情那麼好,這件事卻弄得那麼不好。」

  女性主動,男性被動

  這種情況比較少見。如一位女性說:「我主動的時候多,他還說,女人應該主動。」
  一位離婚女性這樣講到她和前夫的關係:「我丈夫很單純,特別順從。我說在上就在上,我說在下就在下。他有時也想主動,但沒有我的同意他不會做什麼。他的個性壓抑得很厲害。
  我當初就是覺得這樣對他不公平,所以才同意和他結婚的。」
  一位城市出身的女性嫁給了一位農村出身的男性,據她說,她常常是主動的:「我感情上挺滿足的,因為我知道他心裡對我特別好。我希望他感情衝動擁抱我一下,可他的作派是農民式的。所以老是我主動。」

  觀念的轉變——女人也有享受性的權利

  一位女性講了自己在這個問題上的觀念變化:「我過去從來沒有主動要求過,覺得一個女人去要求男人,太可恥了,臊得慌。
  我後來這個伴兒說過:男的需要女的主動;我說,哪有女的主動的,那太下賤了,太壞了,只有壞女人才會有這種要求,我只是附和他。直到跟這個男孩好了之後,我才覺得有了這種需要。」
  有的女性從自己的經歷中得出這樣的看法——男人喜歡女人有點主動性。一位女性說:「結婚那麼多年,我就主動過一次,那次我們做完後,我對他說,你還能再來一次嗎?他高興極了。」
  「我認為女人可以主動提性要求,這是女人的權利,不會顯得低下,當然要提得藝術一些,讓對方能夠接受。」
  有的女性是從對比中瞭解自己享受性的權利的:「和丈夫做事時有種感覺,他太把女人當成工具了,總是這種姿勢那種姿勢地擺,我感覺很不好:而我的情人是個特別照顧對方感覺的人,他總是盡量做得讓我感到舒服。他更知道怎樣讓女人感覺舒服。」
  有些女人則將男人分為只知滿足自己和也懂得滿足對方的兩大類,一位前後有過兩位性伴侶的女性這樣說:「我的兩個性伴侶都屬於讓我也高興的類型。」
  有一位女性從自己與男友的交往中得到男人其實特別看重給女人帶來快感這樣一個結論:「我男朋友說過,他認為男人最大的快樂就是能給女人帶來快感。」
  據調查,有些夫妻之間是不能討論性問題的,或因為羞於開口,或出於興趣缺乏。但如果要男女雙方都能享受性的快樂,就這一問題的交流是很有必要的。這一點似與教育程度有關,一位女性這樣說:「他的文化層次比較高,可以交流,可以談開——你覺得怎麼好,哪些部位刺激時覺得怎麼好——什麼都可以敞開談。我們倆之間的關係不像一般人那樣,女人總是被動的。
  我們兩人都是主動的,兩個人都在那兒忙活。他也特別注意照顧我,不是僅僅滿足自己。」
  「一般是雙方差不多。他每次求我我都同意;我提出來的時候他多數也同意,但如果他特別累就不行。」
  「我的觀念是,男女雙方的權利應該是相互的,不應當僅僅是女人為男人服務,僅僅是男人從女人那裡得到快樂;女人也可以得到同樣的快樂。」
  「我現在意識到在這件事上雙方都應享受。一開始時,我只是感到恐怖,跟那個時代的教育有關係,那個時代的教育是害人的、扭曲人性的。當時做這事時總怕懷孕,怕沒法交待。」
  一位自認觀念新潮的女性提出這樣一種看法:「有些不得不和男朋友分手的人說,我這幾年什麼人也沒跟,我都給了他,他對我這樣不應該。我覺得這種說法不公平,因為在兩個人的關係中,不是你為他怎麼樣了,而是雙方都enjoy(享受)了。」這位女性還對女性的性權利和性關係的主動被動模式作了更細微的區分,在性權利方面她的觀點是:「女孩也可以玩弄男性,雖然我自己從來沒有這樣做過,但我喜歡雙方都enjoy」。
  在維多利亞時代的英國,社會規範要求妻子根本不應對性事感興趣,而只能對做母親感興趣;女人也不應該從性交中得到快樂;女人只是被動地做出犧牲,滿足丈夫的慾望;如果女人主動要求性交或對性交有興趣,那就成了驚世駭俗之舉,是令人厭惡的。(哈斯等,第20頁)在性的問題上,心理分析學派的大師弗洛伊德(Freud)和性學家埃利斯(Ellis)都持有男主動女被動的看法,他們關於男人是活躍的、富於攻擊性的,而女人是被動的這一觀點一直沒有受到過認真的挑戰。直到非常晚近的時期,社會調查還在不斷重複和肯定這一觀點:在我們的社會中,成年人異性戀活動頻率的主要決定因素是男性在這一活動中的活躍程度。例如,美國近期的調查表明,有一半的夫妻仍為丈夫主動;有14%的妻子更主動;其餘約三分之一是夫妻的主動性差不多。(哈斯等,第223頁)對此,女權主義提出的疑問是:那么女人的慾望到哪裡去了呢?
  從本次調查可以看出,大多數的男女性關係是男主動女被動的,不僅如此,還有人認為,性關係應當僅僅是女人為男人提供性服務。從僅為男人服務到自己也享受性的快樂,女人的觀念發生著很大的變化。但是這種觀念的轉變又是充滿猶豫與痛苦的——懷疑自己主動享受性活動是不是「壞女人」的行徑;懷疑自己有沒有要求男人為自己服務的權利;懷疑女人究竟有沒有享受性快樂的權力;等等。女人要擁有作為一個人的完整的權利,就絕不應當放棄自己享受性快樂的權利。這無疑是男女平等的一項重要內容。
  說「性就是女人為男人服務」,顯然是一種缺少女權意識的說法,在一些沒有現代觀念的女人和男人那裡,這種觀念還很深厚,這是可悲的,持有這種觀念的人應受點啟蒙教育。60年代以來,性的問題逐漸成為一個政治問題,成為一個公眾和學術話語的題目。在性的問題上,西方女權運動的關注點在於性與兩性平等的關係。
  性與兩性不平等的關係問題一直是女權主義內部最富爭議性的問題。大多數女權主義者都認為,男性在經濟和社會上的權力影響到他們與女性的性關係;女人在性的權利和權力上與男人是不平等的;雙重標準的問題普遍存在。婦女運動向傳統的性觀念提出挑戰。傳統性觀念認為,如果一個男人與許多女人有性關係,那麼他只不過是一個花花公子;可如果一個女人同許多男人有性關係,她便失去了身份和尊嚴。這種男女雙重標準對女人顯然是不公平的。此外,婦女運動最常提到的一個要求是,「男人不應當把女人當作僅僅是一個性對像(sex ob-ject)」。女權主義向男性壓迫與女性屈從的秩序挑戰:過去一向是男人控制女人的性,男人「播種」,女人則應準備接受痛苦,被「耕耘」,被穿透;男人就像擁有土地和財產一樣,也擁有妻子的性、生育能力以及她子宮的產品。
  女權主義關於性機制是如何導致壓迫的問題有大量的探討。馬克思主義女權主義者麥金農(Catharine Mackinnon)有一個相當驚世駭俗的說法,她說:「做一個女人就是做一個被操的人。……男人操女人;主語一動詞一賓語。」(Mackinnon,124)在她看來,這就是女人最現實的狀況,這就是這個社會中在性別問題上的最後真理。性別就是女人的性的客體化(sexual objec-tification)的結果。換言之,所謂性別身份就是男性把自己的性要求強加在女性身上。兩性的差別成為女性屈從於男性的借口。「這種差異就像戴在統治鐵拳上的一雙天鵝絨的手套。問題並不在於這種差異是毫無價值的;問題在於它是由權力來定義的。無論這一差異被承認還是被否認;無論差異的性質被褒揚還是被貶抑;無論女人因此被懲罰還是被保護。」(Mackinnon,第219頁)按照麥金農的觀點,社會上的人被劃分為兩群:操人者和被操者(fuckors and fuckees)。當然,在她看來,這一劃分並不是天然合理的或是由自然秩序造成的;並非因為一群人長了男性生殖器,也並非因為女人要生育,這一劃分就是不可避免的,就是女人不可逃避的命運。這種性別認同的規範是社會強加給人們的,而不是由兩性生理的差異自然形成的。總之,她對性非常看重,她有一句被人廣泛引用的名言:性在女權主義中的地位就像勞動在馬克思主義中的地位。
  在性問題上,女權主義者分成了兩派,激進派和自由派。激進派持有如下觀點:性自由所要求的是伴侶之間的性平等,雙方都既是主體,又是客體;最重要的是要掃除父權制機制,其中包括淫穢色情品制售業,父權制家庭,賣淫,強制性的異性戀;同時要反對男權主義的性實踐,例如虐戀(S/M),獵艷式的臨時性關係,童戀,以及陽剛陰柔(butch/femme)角色的劃分,因為這些實踐會導致女性的性的客體化。
  自由派的觀點與激進派針鋒相對,她們認為,性自由所要求的是與激進派觀念完全相反的實踐,她們鼓勵超越社會所認可的性行為規範,堅決反對將性行為劃分為政治上正確和不正確的兩大類,反對把性行為限制在所謂政治上正確的界限之內。
  她們借助於從弗洛伊德、馬爾庫塞到馬斯特斯和約翰遜(Mas-ters and Johnson)的理論提出,男女兩性的性的基本不同點在於女人受壓抑,因此釋放女性的性能量比壓抑男性的性能量更為重要。
  因此,這兩派的區別又可以概括為,自由派更看重釋放女性的性能量;而激進派則致力於壓抑男性的性能量。兩派在對待性的看法上的分野實質上是贊成性(pro-sex)和反對性(anti-sex)兩種態度。前者對性持肯定態度,對各種形式的性表達,包括淫穢色情品,同性戀,虐戀,以及女同性戀中的模擬男女角色(陽剛陰柔)關係,全都持容忍或接受的態度;後者則對性持否定態度,反對淫穢色情品的製作和消費,反對性關係中的暴力及統治與服從關係等等。前者強調男女雙方共同探索性的自由;後者卻持有男性的攻擊性性行為是許多社會問題的根源的看法。前者支持中性的立法程序;後者反對中性的立法程序。
  前者接近於法理社會的個人價值;後者則接近於禮俗社會的社區價值。
  自由派持有一種關於享用性快樂的理論,它主張,女權主義應當把性快樂作為一種權力,因為如果總是把性作為一種控制手段來談論,會令人感到性是一件很危險的事。在西方社會的觀念中,女性的肉體既是低賤的,又是神聖的。女人們對性行為懷抱著一種羞恥、窘迫和害怕的感覺。她們討厭自己的乳房,因為它們要麼太大,要麼太小;她們不喜歡自己的陰毛和臀部。對於青春期的性行為,男孩子受到鼓勵,女孩子卻受到訓誡和禁令;女人因此認為性是危險的、神秘的、不可言傳的東西。成年婦女免不了性衝動,卻又必須隱瞞它。凡此種種,導致了許多青春期少女和年輕女人學會了對自己性慾感到恐懼,並討厭自己的肉體。(愛森堡等,第51頁)自由派關於享用性快樂的立場可以追溯到婦女運動的第一次浪潮,其代表人物是高德曼(Emana Goldman)。她以性的自由表達作為中心議題。她認為,性解放不僅是個人的實現,而且是人從剝削和私有財產制下的解放;她堅決反對男性對女性的性佔有和性控制,反對貞節觀念。她對性問題的看法雖然影響並不太大,但卻較早注意到了這個被主流女權主義運動忽略了的問題。伍德胡爾(Victoria Woodhull)也曾公開主張婦女的性獨立和性自由,她在一次講座中宣稱:「是的,我是一個主張性愛自由的人。我有著不可轉讓的、憲法賦與的、也是天賜的權利,我想要愛哪個人就可以愛哪個人,想要愛多久就可以愛多久。
  只要我願意,就可以每天換一個情人。」(轉引自凱查杜裡安,第560頁)在60年代的婦女運動第二次浪潮中,自由派的主張更加明確,那就是,應當將女性尋求性滿足當作女權主義的一個重要目標。
  然而,在艾滋病恐怖出現之後,自由派的觀點受到挫折。社會上出現了一種新的性倫理,即有節制的性倫理。人們把性當成一種恐怖的事情(panic sex),性的文化價值和性行為方式都有改變,一反過去盛行一時的樂觀主義的性解放和快感政治學(the politics of ecstasy)。在這個性傳染病的時代,人們驚恐之餘作出的反應是:安全的性行為,對身體的控制和管理,以及持續監視的美學(aesthetics of perpetual surveillance),因為性現在已經同死亡和疾病連在了一起。有的女權主義者抨擊了這種貌似有理的道德主義回潮。女權主義者伊麗加萊說:我不贊成這種觀點,因為這等於是說,性是罪惡和疾病,無論是什麼力量,只要能起到限制性活動的作用,就是對人類的拯救。為此我們還要感激艾滋病,因為它將從誘惑中拯救我們,引導我們到智慧去的路。(Irigaray,第61頁)有一種最為激進的自由派觀點,是從社會革命的角度來看性革命的。在福柯以前,法國新左翼的知識分子達尼埃爾。蓋蘭就成為這一激進立場的代表人物。他主張,對於社會的壓抑結構,應當訴諸「對準所有企圖妨礙生命源流自由噴發的東西的戰鬥」。他指出:自由的性是保護自我的最有效的同時也是最無害的手段之一。在高度組織化的、高度計劃化的、高度機械化的、高度集體化的社會裡……各自以各自的方式進行愛的自由是留給我們的最後的權利、最後的奇癖之一。」對他來說,社會革命與性革命是同一種東西,「不存在性的自由這一問題,存在的是全面自由的問題。」(轉引自安田一郎,第148一153頁)---棋琪書吧掃校--http://bookbar.126.com
後一頁
前一頁
回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