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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集·文集·選集


  彙集一個作家的作品,編成集子,大約開始於晉宋之間。一般都是作家逝世後,由朋友、弟子或子孫編輯的。到了唐代,才有詩人白居易和元稹自己動手編定詩文集。
  作品收羅齊全的,稱為「全集」。但是,誰能說他的編輯工作已毫無遺缺嗎?因此,「全集」這個名詞,用的極少。《四庫全書總目》中,稱「全集」的只有宋代的蘇軾,明代的宋濂、楊慎和楊士奇等五六種。其實這都是書商的宣傳用語。朱熹的文集名為《朱子大全集》,尤其顯然是書商競爭的廣告辭彙。你出「全集」,我出「大全集」,說不定還可以出「最最最全集」。
  「文集」這個名詞,現在專指散文的結集。但在古代,散文、韻文都是文,所以「文集」中也兼收辭賦詩詞。唐代以前,沒有稱「文集」的,一般只用一個「集」字。例如《陶淵明集》,就是陶淵明的詩文集。
  從昭明太子的《文選》開始,出現了「選集」。一般都是選錄許多人的作品,或是一個流派,或是一個時代。但書名用「選」字的,《文選》以後,一直要到宋代才有王安石的《唐百家詩選》和佚名的《聖宋文選》。至於專選一個人的作品,而以「選集」為書名的,恐怕是現代的新事物。
  以上是這三種編集名詞的傳統意義,歷代作家和書商都明白無誤。可是最近我看到老捨的兒子舒乙在香港和訪問者的談話,才知道這三種集名已產生了新的意義。舒乙說:「中國現代文壇中,出全集的只有魯迅一個人,剩下的人都是文集。文集有點全集的意思,但沒有那麼全。……當時出了五個人:巴金,郭沫若,茅盾,鄭振鐸,瞿秋白。有第六個人,這第六個人就是老捨。有文集待遇的是這六個人,其他人連文集也沒有資格,只能出選集。前面五個人都出了,老捨拒絕了。」
  這一段談話,真是一個爆炸的信息,它使我恍然若失。前幾年,有一二家出版社的編輯來組稿,我偶然表示希望他們給我的全部創作小說印一個全集。因為我只有十年創作生活,全部作品不到六十萬字。索性一起重印為一本,可以應付來索取的青年文藝工作者。豈知編輯同志卻沉吟不語,終於吞吞吐吐的說:「還是出個選集吧。」當時我心下納悶,沈從文,張天翼的選集都有一百多萬字,已超過我的「全集」,為什麼我的寥寥六十萬字還不能全部印出呢?
  現在我才明白,原來我們的出版界有一條心照不宣的不成文法:第一流作家可出「全集」,第二流作家可出「文集」,第三流作家可出「選集」。以下就是不入流的作家,他們的作品只能出單行本,任其自生自滅。我的作品,被允許可以出「選集」,已經是高攀了。
  這位舒乙世兄所講的,恐怕還是五十年代的事。現在,作家的級別似乎已有調整。「全集」權利已不是魯迅所獨享,「文集」權利已略有升降,「選集」的尺度似乎已放寬了不少。
  但這三個名詞的級別涵義,卻依然未變。而這個涵義,在《辭海》、《辭源》中都找不到。如果有人編《當代文學辭典》,我建議應該列入這三個名詞的條目,使後世讀者一看書名,便知作者的級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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