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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籍貫雖是安徽省太平縣,但出生於浙江,直到光復後三年才回嶺下故鄉。所以我也算是半個浙江人。 我的祖父初捐縣丞便分發在浙江,因為他辦事幹練又因某種機會,立了功(大概是捕獲了一批江洋大盜),很快便由縣丞署縣令的缺,不久又實授了。我是在祖父署瑞安縣縣丞衙門裡出世的,所以幼時小名「瑞奴」。舊時代的女性多以奴名。晉代王羲之家裡女兒皆稱什麼奴,世俗則有如「金玉奴」之類,倒也沒有什麼奴隸的意思,不過是由江浙一帶婦女的第一人身的稱謂而來。小說常言婦女自稱為「奴家」與「儂家」相等。惟「儂」字入了詩詞便雅,奴字未入,或入而不大普通,便俗。我長大後討厭這個「奴」字,自己改為「瑞廬」,可是「廬」呀,「樓」呀,「軒」呀,「館」呀,又是男士的專利,沒有我們女士的份,名字雖然改了,仍然無法用出。幸而家中長輩呼喚我時一直用「小妹」二字,後來改為「小梅」,便算我的學名。一直用到民國八年升學北京女子高等師範,才將「小」字丟掉,成為「蘇梅」,民國十四年自法國返國,又以字為名,「蘇雪林」三字便一直用到於今了。 祖父由縣丞改署的縣令缺是浙江蘭溪。我出世僅數月便隨家到了這個縣份。母親說我自幼聰明,知識開得很早。當我僅四個多月大,睡在搖籃裡,母親伏在籃邊,逗我說笑,我便手舞足蹈,咿唔嘻笑不絕。她起身離去,便立刻大哭起來。她有意試驗我,離開搖籃時,故意面對著我向後一步一步倒退,我的眼睛也一轉一轉跟著她,當她的身影消失於門外之際,我便哇的一聲大哭起來了。她在門外喊我一聲,我的哭聲便戛然而止,止得那麼快,像人急口吞水,吞得要打噎。她趕緊跑回,安慰我一番,哄著我睡熟,才得離去。這是屢試不爽的。所以母親以後對人家談起這事,常憐愛地摩撫著我,說「我這個女兒天性厚,那麼小,便知道戀娘。」 未及週歲,又得到一個印象。那個印象至今尚銘刻我腦中,鮮明如昨。大概有一晚署中張燈演劇,一個女僕抱著我坐在簾前觀看。看了很久,我餓了,索乳,不得,大哭不已。那女僕貪看戲,不肯離開戲場,只拍著我,哄著我,叫我看臺上的熱鬧,企圖轉移我的注意。我轉頭見戲台上有一個矮矮的男人,頭上頂著一盞亮熒熒的小燈,在台上盤旋地走著,邊走邊唱。我覺得很好玩,果然暫時止哭,可是究因餓得慌,又大哭起來了,並且把我小頭向那女僕懷裡亂鑽,小手又去亂扯她的襟鈕。那女僕氣極,擰了我兩下,我當然哭得更凶了。她沒法,只好喃喃地罵著,把我抱回「上房」(縣署女眷所居之地),交給我母親了事。 我稍長後,常提起那晚的事,大人們都不信,說一個未滿週歲的嬰兒懂得什麼,而且也不會有這樣的記性。不過那個女僕卻替我證明屬實(那女僕在我家工作四五十年,後老死於我們太平故鄉)。演的戲究竟是什麼,到今還是不知,有人替我推敲,說是「十八怕老婆」,因為頂燈也是怕老婆的故事一端。又有人說恐怕那是「武松殺嫂」,頂著小燈的矮男人,是在他兄弟夢裡出現訴冤武大郎的陰魂,小燈代表鬼火。我現在想來,當以前者為是。蓋衙署演戲是為了皇帝的誕日(當時叫做萬壽節),每年逢此節日,全國各機關都張燈結綵,抓戲子來演幾天的半義務戲,以示慶祝。鬼魂出現一類的戲,陰森可怖,那樣喜慶之日,怎敢上演呢? 我今日追敘這個故事,一切詳細情節當然不免要根據大人口述而稍稍為之補足。當時我所能真正記得的僅有兩件:其一是我因餓極索乳瘋狂般的號哭,其二是台上頂燈唱戲的男人。 祖父署蘭溪縣令為期頗短,未及一年便調到金華,署的是實缺,三年任滿,又調回蘭溪,那時我已四歲多了。當我走到上房的廊下時,忽然怔住了,覺得這個地方好生熟習,好像從前曾到過的一般。不過我究竟太小,想了一陣,始終想不出什麼道理,也不知去問大人,不久也就混忘了。現在回憶兒時事,對那走廊「似曾相識」的印象尚十分新鮮。古人著作裡常有能記前生事者,譬如蘇東坡便說他前世是某山某寺僧,因他游某寺,景物歷歷,恍然如曾經歷。其實這種事例,心理學有所謂「殘影」的解釋,不然,便是東坡也像我一樣,兒時曾游某寺吧。蘭溪縣署上房有一株杏樹,高約三丈,結果時滿樹纍纍如大金鈴,祖母叫外面男工來上樹收摘杏子,收貯幾筐,每個孩子各分得十幾個。那真是孩子們最快樂的時刻,我們吃了杏子的肉,將核中仁挑乾淨,就其腹部兩面磨通為孔,當哨子吹。每個孩子衣袋裡總有幾個哨子,比賽誰的哨子最大,誰的哨子吹得最響。 那時代孩子們的玩具都寒傖得可憐,泥人、泥狗、泥老虎,又笨又醜。能得一具搖得響的小□鼓,一架棉花做的雀兒,便算是上等玩具了。我們歡喜演武,便來自製武器。木頭削不動,竹片卻可向修籬笆的園丁討取,所以我們的武器都是竹製品。竹片削的腰刀,刀身有幾個竹節,又沒有刀托也不管,只要像把刀就算事。弓和箭也是竹子做的。一張白紙剪成三角形,貼上紅邊,糊在細竹竿上便算是旗幟。諸叔和兄弟再糾合衙署裡公務員的子弟,共有二十餘人,分成兩隊,或操演,或廝殺,把孩子們的野蠻天性充分發揮出來,常常玩得興高采烈。我雖是個女孩,卻最喜愛這類遊戲。一姊一妹,深藏閨房,我卻混在男孩子隊裡,滿城滿郊亂跑。所以我現在常對謝冰瑩女士說,我雖沒運氣像她一樣當過女兵,卻也算得她的同志,因為我自幼便富有尚武精神呢。 在玩具的記憶裡,有一件事又使我難忘。一日,有個親戚自上海帶來一些新式玩具贈送我的祖父。母親先和我商量:「小妹,有人送玩意兒來了,東西太少,不夠分配,只好讓男孩們去玩。小蘭(我的堂妹,二叔的女兒)沒娘,婆(我的祖母)說給她一份,你乖,你懂事,不要它,可以嗎?」我要裝做真的「乖」,真的「懂事」,一口答應母親說:「我不要。」 後來見諸叔和兄弟玩的彩漆洋鐵做的小鼓,敲起來鼕鼕地響;小槍,可以放出橡木塞子;有刀匣的小軍刀,繫著紅絨索,可以掛在腰間,使得佩著它的人,顯得好威武,好神氣。蘭妹得的是三隻泥桃,也不知怎麼做的,青絨絨的桃皮,一半透著艷紅欲滴的顏色,像真桃一樣。這才覺悟我對母親所許的慷慨諾言是錯了,懊悔得直想哭,但又不便翻悔。難過了好幾天,四五歲的孩子幾乎嘗到了「失眠」的滋味。 現在我可以再敘一下前文所提到的棉花雀兒。這是裡面用細鐵絲扭成寸許長雀身骨架,外面敷上一層染了顏色的棉花,雀嘴是棘刺做的,兩隻小眼則是黑菽,尾巴倒是真的一根羽毛,一雙雀腳,是細竹籤釘在一截細蘆桿上,蘆桿兩頭安上一根彎曲作圓形的竹籤,便成一架,架上面再縛線索,結連一根竹枝,當作把手,可以讓兒童提著玩,也可以插在壁上欣賞。這類玩具我幼小時大概只值三四文錢一個,製作原頗粗陋,不過雀兒倒有點精神。我得到一架,愛得寶貝相似。玩未一日,被外邊同玩的野孩子恃強搶去,我哭了幾天,到於今還記得當時傷心的景況。 孩童在一切顏色裡最愛紫色。外國教育家和兒童心理學家,多次實驗,證明此說確有道理。據說有一性情暴戾不肯聽話的孩子被置於滿室皆紫的屋子裡,他竟變得溫良了。記得我五歲半時,大人們給我縫了一件深紫色棉綢小衫,端節日給我穿上。把我頭髮自頂分開梳了兩個小鬟,插上幾支絨花,臉上又給我塗上粉,抹上胭脂。上房客堂裡原有一架穿衣鏡,我看見鏡裡自己的影子,覺得好看極了。孩子們像我那時的年齡本來是不能靜坐的,而我那天對鏡一坐便是半日,只是欣賞自己的美,陶醉自己的美,再也捨不得離開,五歲多孩子知道什麼是美?又知道什麼叫做欣賞?什麼叫做陶醉?我那時也不過受了那為一般兒童所深愛的「紫色」的蠱惑罷了。我在女性中是從來不大愛打扮的,從來不知何者叫做「顧影自憐」,要說一生中真有「顧影自憐」的事,也只有五歲半的那一回。後來長到八九歲,過年過節,大人給我換新衣,我只吵著要那件紫衫,好容易從箱底翻出,卻可憐已沒法繃上身了。 我的知識雖開得早,性格的成熟卻極遲。我的天性始終帶著一團濃厚的孩氣。大概因此故,我一輩子歡喜紫色。民國十年赴法留學,買了件深紫色的羊毛短衫,未曾穿得幾時,便得到大哥因病去世的噩耗。原來法國人把深紫當做次喪服,正是兄弟姊妹的喪服。返國後多年,想穿件把紫色衣服始終不敢,因為我還有個同胞姊姊,是我相依為命的親骨肉,怕妨礙她。這是我的一點小迷信,說來是頗為可笑的。 台灣常見的牽牛花是一種深淺恰到好處的紫色,籐蔓和葉子則作深翠,兩相襯托,十分鮮艷可愛。我現在台南的寓所,窗前有一竹架,緣滿這類花兒,看去紫星千點,宛如一架錦屏風,覺得比什麼花都悅目。每當我想寫文章,總要到這架錦屏前眺賞一會,或折幾朵帶葉的花兒,插在案頭小瓶裡,花兒雖不到半天便萎謝了,可是我的靈感卻像泉水般源源不絕地湧來了。 我幼小的時候,兒童物質上的享受固不如今日,精神上的享受也大大地不如。不但不如,甚至可以說正相反。這就是說,今日兒童所享受的是很精美的精神糈糧,而我們則是帶有毒性的食品。這種毒物雖尚不足致人於死,卻也能在人心靈裡永遠留下惡劣的影響。讀者或者要問你說了半天究竟是什麼呢?原來我說的是大人們向兒童灌輸的荒謬的迷信和恐怖萬分的鬼怪之談。 於今的兒童自幼玩的都是精美的富有教育意義的玩具,聽的也是西洋翻譯過來或國人自撰的趣味濃郁的童話。我們幼小時,國內廟宇林立,崇祀的都是東嶽大帝,城隍老爺,關聖帝,趙玄壇,文昌帝君與魁星。此外便是佛教的三尊大佛和十八羅漢,道教的三清和許多天官。我五六歲時便跟著同伴進出這類廟宇。那赤髮獠牙的神臉和三頭六臂的神軀,猙獰兇惡,實在教人不敢正視。而東嶽廟的十殿閻羅和地獄變相更足駭人。記得有一回一個遠親裡的長輩帶我和幾個童伴遊岳廟,他從第一殿起巡禮到第十殿,每一殿都有罪人受刑的形象,刀山、劍樹、油鼎、炮烙以及剝皮、凌遲、抽腸、拔舌色色俱全,雖屬泥塑,卻栩栩如生。那長輩先告訴我們以十殿閻君的名字、什麼秦廣王,長城王,宋江王,轉輪王……再解說罪人生前犯了某罪,身死後,魂魄在陰間應受某刑。所可怪的是,我看受刑者皆以婦女為多。更可怪的,婦女生產也算是罪,說是生產時的污血觸犯各界神靈,若未唸經釀解,則死後靈魂便該落在血湖裡浮拍,永遠莫想超升。一說是難產亡者,家人未為延僧道念「血盆經」超渡,亦落血湖。究竟是哪一說對,我於今也記不清了。想不到婦女冒九死一生的危險,為家庭綿血統,為人類延嗣續,卻認為是大罪一條,要受那麼可怕的刑罰?這當然由於中國社會輕視女性的觀念而來。中國民間謂女人生來便是罪孽,女人不但生來便是卑賤的,而且也便是污穢的。不止生產時污血是大不祥,女人的手也不可輕觸及男人應用的東西。我的祖母對於我的祖父並不尊敬,為了吃姨太太的醋,可以把祖父罵得一佛出世,二佛升天,可是她未洗手前決不敢觸及祖父的官帽官袍。她偶爾坐上祖父的床,也必輕輕將臥褥掀起,說怕妨礙他的官運。那時縣官的印章為策安全,總置於內寢,換言之即放在太太房裡,所以縣太太別號是「護印者」,那顆紫銅鑄就的大印,確也神聖之至,祖母特辟衣櫥的上一層,連印盒安置在裡面,我們是從來不許摸一摸的。我覺得祖母當時最大的虐政便是「分上下」,大概腰以上為上,腰以下為下。女人未洗手不許接觸這樣,接觸那樣,到她所供的觀音像前上香,固須先潔淨,晚間藉以照明的燈盞,因有燈光菩薩,你看燈光將暗,想把燈草剔一下,也得先走一趟洗盥間才行。女人的下衣和她自己的上衣放在一個盆子裡洗,也絕對禁止。若和男子上衣同洗,那更是大「倒厭」的事了(倒厭二字乃吾鄉口語,有玷污晦氣之義)。除了犧牲那件上衣,別無釀祓之道。現在還有人說中國自古以來男女便非常平等。當然是由於他們出生稍遲,未曾趕上當時的盛世,可是他們的太夫人為什麼不同他們談談呢? 我寫文章喜跑野馬,這一回又溜韁了,請讀者原諒,現請將話頭帶回。如上所述,兒童幼稚的心靈,看了岳廟一類慘酷可怖的現象,你想他或她怎不心驚膽戰?回家後怎能不一連幾日,精神為之不寧?女子在那種拘迂萬狀的環境裡生活著,你想她又怎樣能不自卑,認為女人生來便是劣下的,應該受男人宰制? 兒童們都愛聽故事,可是說來不幸,我們幼時從來未曾聽過一個類乎安徒生、格林兄弟的美麗童話,我們聽的都是殭屍吃人,冤鬼索命,棺材蓋飛起逐人一類的鬼話。記得有一晚,女僕們因下元節將到,奉祖母命用錫箔折銀錠,預備燒給鬼們,我們小孩也在場幫忙。有個女僕忽說夜裡折紙錠不好,她從前聽人說一故事,一家幾個女人折錠到夜深,忽見桌底伸出一隻手向人討乞錠子。又一女僕說這個故事是你聽人說的,我卻有個親自經驗的故事。我從前和我丈夫嘔氣,挨了他的打,深夜尚哭泣不止,想上吊。忽見窗外一張雪白雪白大臉,舌頭拖得半尺長,向我窺探。我知道我一念之動,真的惹了吊死鬼來了。嚇得趕緊收了哭聲,爬上床睡下。到於今想起那個影子還怕得要命哩。你想我們七八歲的孩子聽了這種話怎麼能不嚇,覺得身子像掉進冰窖裡,連靈魂都凍成了冰。有好一段時光,不敢靠近桌子坐,唯恐桌下伸出鬼手來攀你的衣角,眼睛不敢向窗子看,唯恐窗上會映出那縊鬼的影子。 十一二歲時跟著諸叔兄弟讀了點啟發新知識的書報,居然也主張起無鬼論。母親說你少說嘴,你若真不怕鬼,晚間便獨睡一室試試看。我要爭那口氣,一晚真的搬入一間屋子獨睡。那間屋子乃母親寢室後房,與寢室僅一板之隔,聲息相通。我睡入後卻以置身魯濱孫荒島,中心惕惕不安,聞隔壁母姊笑語,膽始稍壯,朦朧間不覺睡去。夜半忽醒,風吹窗外樹影的動搖,板壁乾燥的爆響,老鼠必必剝剝地嚙咬東西,都好像是鬼怪精靈在活動。想起幼時所聽殭屍惡鬼的故事,不覺駭怕起來,想喚媽又不好意思,只有苦苦挨著,半小時的光陰,宛如一世紀之久。這才知道恐怖之煎熬人類心靈,尤其對於一個孩子,簡直比死還要難受。正在無可奈何之際,忽聽室中真有腳步走動之聲,我更覺毫髮倒豎,冷汗自渾身滲出,將頭拚命鑽向被底。但覺得那鬼怪盤旋又盤旋,已到了我的床前,又覺得有只毛森森的大手伸進帳子要扼我的咽喉,我再也矜持不下去了,不禁大叫起來。媽在隔壁聽見,來不及穿衣,跑過來將我一把抱住,問:「孩子怎麼了?」我哭著說:「有鬼!果然有鬼,媽遲來一步,他便要將我攫去了啊!」媽聽了這話,也覺驚詫,扶我起來教我回到她房裡去,她伸手將被子一撩,忽聞「妙乎」一聲,一隻大花貓自床上躍下,原來是我頂要好的伴侶,以前總在我床下一隻草窩裡睡,那一夜它大概見我床上空空無人,竟找到隔壁,又不通知一聲,嚇我這麼一大跳。 那晚我當然不肯再獨睡,回到母親的房間。第二日家裡人都知道這件事,大家笑個不了。女僕們不提那花貓的惡作劇,卻互相傳說道:「二孫小姐讀了些什麼新書,竟敢說世上沒有鬼,昨夜鬼對她顯了靈,她從此再也不敢相信書上的胡說八道了。」我聽了很生氣,但又沒法阻止她們不說。這話又由上房傳到外邊,諸位叔父和兩位哥哥,年齡比我大,讀的新書比我多,思想當然比我進步,那持無鬼論最堅的四叔,聽見我的故事,歎了口氣,說道:「——女孩子到底不行,經不起半點考驗,便把原形現出來了。說什麼男女平權,世界究竟是我們男人的呀!」我後來讀胡適之先生四十自述,由有神到無神一章,他說以前讀玉歷傳抄一類書,也相信天堂地獄的存在,頂怕做了不好的事,來生變豬變狗。十一二歲時讀范縝神滅論,思想便起了大變化。十三歲時居然倡議把外婆所居村子口神像拆下拋進毛廁。我在胡先生同年齡的時候,卻出了那麼大的洋相。是女孩子真正不行嗎?還是我幼小時所聽鬼神故事太多的緣故嗎? 原載《傳記文學》第一卷第一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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