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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寫小說,是經過長時期的生活積累和思想準備的。他發表第一篇白話小說的時候,年紀已過三十歲。他是抱著崇高的嚴肅的目的來寫小說的,這個思想過程,見於《我怎麼做起小說來》那篇自述。最初,他想用科學拯救祖國,後來又改想用文藝醫救人民。這些思想,都不是憑空的偶然的形成,是先經過深刻周密地體驗了農村社會的現實,研究了各個階層人物的生活和性格,再用他的思想高度來衡量、批判、要求,才寫成作品的。所以,無論在他的哪一篇小說裡,都可以看到他的崇高的志願,也可以看到人民真實的生活和性格。作家的思想感情和作家對生活的知識,是完全統一的,而且兩方面都是非常深厚的。長期的生活考察,不斷的思想追求,真正為人生的藝術,這就是魯迅小說成功的基本特點。 我們有些同志寫東西,不管怎樣說,還常常是抱著為了寫東西而寫東西的態度,雖然誰也不願意承認是為藝術而藝術。第一,它表現在寫作之前,沒有充分的思想的醞釀,常常只是憑著一點朦朧的概念,一句響亮的口號就從事寫作了。 思想還沒有在作家的心裡形成,就奢望自己的作品能教育大眾。作者心裡還只有一句口號,任你有多大的才能,敷衍成千萬言的文字,內容無非還是那麼一句口號,有時甚至還不如那一句口號來得簡捷。作者思想水平很低,雖然做出很多架子,要別人承認自己的思想很高,實在也經不起操演。第二,它表現在沒有長期的深厚的生活的積累,用來說明自己的思想。研究魯迅的小說,我們可以知道,他對社會上的各種人物的性格,特別是農村各個階層的生活,見聞如何豐富,知道得多麼熟悉。他的作品的思想的高度,就是在熟知生活的基礎上形成的。他的鋼,是在自己的爐灶上,用自己的熱鐵錘煉成的。我們常常是沒有爐灶也沒有鐵,就想打成一把鋒利的鋼刀。既沒有興建爐灶的決心,也不肯作錘砧敲打的努力。所以,常常是力不從心地失敗了。我們最缺乏的還是生活的本錢,不管是關於農民的,或是關於工人的,關於戰士的。我們如果能熟知一種,就是說有一樣拿手的東西,也就好了。我們要承認這一點,才能下決心改進。不然就會像一個浪子,雖然口頭大方,無奈囊中慚愧,終於會被人識破的。 紀念魯迅先生,研究他所寫的小說,我們應該重新認識為了人民的藝術的嚴肅性質。在寫作之前,在心裡發個崇高的、無愧於祖國現實的心願吧。但心願是容易發的,困難的還是在深刻地認識一種生活,才能發出那種切合於人民生活實際的心願。這就需要認真地去熟知生活積累感受,那時才會真正有一個不是口頭說的,計劃寫的,而是見於我們的作品裡的具體主題。 魯迅的小說裡表現的,主要是關於故鄉農村的豐富知識。 這種知識,在魯迅幼年的時期就開始積累了。幼年的感受,故鄉的印象,對於一個作家是非常重要的東西,正像母親的語言對於嬰兒的影響。這種影響和作家一同成熟著,可以影響他畢生的作品。它的營養,像母親的乳汁一樣,要長久地在作家的血液裡周流,抹也抹不掉。這種影響是生活內容的,也是藝術形式的,我們都不自覺地有個地方的色彩。 然而,魯迅筆下的農村,並不局限在紹興一處。他的人物,也好像生活在我們的村中。魯迅自己也說過,他的人物是拼湊起來的,就是說有中國農民的共通的特性。因為魯迅所關心的不只是他家鄉的農民,在寫作的時候,著眼的是全國的農民。還不只是農民,在魯迅的人物的性格裡,我們常看出一種普遍的性質,這種性質是由人民的歷史的共同的生活決定的。 所以,作家除去熟知一種生活以外,還要有比較全面的生活知識,有關於這個時代的各方面的、各種人物的知識。但必需有一種是主要的,最為作家熟悉。雖然魯迅說他的人物,嘴在浙江,衣服在山西,但是無論阿Q、小D、孔乙己和祥林嫂,都確實曾有那樣一個真人。魯迅拿他們做模特兒,概括其他。 作家的題材是既要專深,又要寬廣。比如我們對農村熟悉,對城市也要知道一些,因為誰也不能限制他所寫的農民,在春冬兩閒不到北京天津來逛逛。農民或者到天安門參觀國慶典禮,或者到天津看望在工廠工作的兒子,有的還要到朝鮮前線支援慰問志願軍。所有這些,都和農村當前的現實生活有關係,是會要寫到的。如果一個作家,困守鄉村,足不出寨牆一步,那不是有些作繭自縛嗎?寫城市的自然也要瞭解農村。 各種見聞,各種知識,對作家都有用。但他也不能只是一個行腳僧,東跑跑西看看就算完成任務,他必須有一個生活的根據地。 表現在魯迅的小說裡的,他的生活根據地,就是他的故鄉。對於他的故鄉,魯迅寫出了多少不朽的人物和事件啊!他寫了城鎮鄉村各個階層的代表人物,有地主豪紳、雇工貧民; 有市鎮小商、街道流氓;有沒落知識分子、青年革命者。他在這個天地的社會關係上,寫出了這些人物,寫出他們的思想和形態。總之,他寫出了辛亥革命前後,整個農村的動盪的面貌,在每篇小說裡都灌注了全部的真實的情感。 寫了紹興一地,就體現了全國的農村,寫了辛亥一時,作品就能傳流永久,寫了一個禿頭阿Q,就使人人得到一面鏡子。這是生根在一個地方,寫出典型人物的範例。 魯迅幾次說到白描筆法的好處,所謂白描,在寫作上,就是避免浮誇,要求簡練。但這是很難的。能幾筆畫出一個人,是要有經驗的畫家才行。在初學畫的時候,一定是擦了再畫,畫了再擦,不知經過多少次練習,然後才能一筆是一筆。 白描的功夫,是作家對生活人物異常熟悉,經過周密觀察研究的結果。如果事先沒有觀察或不熟悉,面對面工筆細塗,尚且不像,何況白描? 魯迅的小說,是白描的傑品。研究起來,他的作品,沒有過多的風景描寫,沒有過長的人物對話。不抽像地代言人物的心理,不瑣碎地描寫人物的裝飾。對話、心理、環境和服裝,都緊緊扣在人物的行動性格上。一切描寫敘述都在顯示人物的形象,絕不分散甚或掩蔽人物的形象。都是從人物情節出發,找到的最為特徵的表現。 能夠做到這樣,作家就近於成熟了。從繁瑣到單純,要經過很多苦心。我們要避免的是造作。什麼是造作?就是在一個人物之上,強加形容,濫作猜測;在一個環境之上,鋪張塗飾,不分黑紅。例如一個人物,本無必要,我們卻強要他做幾個動作,算作描寫,以示生動;一個人說話的時候,本無必要,我們也強要加一兩點形容。敘述農民,都是從土地改革以前,說到實現社會主義以後;描寫工人,一定依次說完日本、國民黨和解放以來的三個時期。 你這樣寫,我也這樣寫,就成了曹雪芹說的:一千個人一個面孔,一千個人一個聲音。既無情節的不同,也沒有性格的差異。這樣的描寫,繁複或是簡略,都成了無謂,和白描的精神是背馳的。 文章裡的造作和日常裡的造作一樣,是因為沒有真實的基礎。造作的人物,造作的動作和言語,都不是從生活裡積累起來,更沒有在作家頭腦裡成熟。都是臨時寫到了,才勉強添加進去的。它就像壞導演導出來的戲劇一樣,雖是滿場動作,滿台喊聲,也只能引起一時的哄笑。 魯迅的人物,是一色的白描。阿Q、孔乙己不用說了,就是那些很不重要的配角,只要在魯迅的筆下出現一次,談吐幾聲,也便立刻被我們認識,成為永久不磨滅的形象了。對於鄉下的一次社戲,兒童們的一次行船,瓜園的一個夜晚,禾場的一個黃昏,一經魯迅描寫,也就成了既有文學價值又有民俗學價值的風物斷片。 魯迅寫這些小說的時候,身在北京。我們可以看出他對故鄉的印象是非常鮮明,非常強烈的。所以寫出來,就能夠真實,能夠恰如其分。可以想像,魯迅平日是如何關心這些農村現象,關心這些人物的命運;對於被剝削迫害的農民,寄予了多麼大的真誠的同情;他傾聽著農民說話,能立刻理解他們的心情。 所以,白描的功夫,是從對生活,對人民的關心的基礎上,再加上對藝術的嚴謹,才能養成的。 我們都在追求新鮮的事物。 事物本身新鮮,還得作者有能力把它寫得新鮮才行。怎樣才能寫得新鮮? 魯迅在談到《紅樓夢》的時候說:「全書所寫,雖不外悲喜之情,聚散之跡,而人物事故,則擺脫舊套,與在先之人情小說甚不同。……蓋敘述皆存本真,聞見悉所親歷,正因寫實,轉成新鮮。」(《中國小說史略》) 要寫得新鮮,就必須是現實主義。就必須寫親身經歷的東西,就要不斷地深入群眾生活,增廣自己的見聞。 新鮮是很必要的。魯迅在談到《聊齋誌異》的時候說: 「《聊齋誌異》雖亦如當時同類之書,不外記神仙狐鬼精魅故事,然描寫委曲,敘次井然,用傳奇法,而以志怪,變幻之狀,如在目前;又或易調改弦,別敘畸人異行,出於幻域,頓人人間;偶述瑣聞,亦多簡潔,故讀者耳目,為之一新。」 (同上書) 要新鮮,就得在描寫上做些認真的功夫。要不斷豐富文學的修養,提高描寫敘述的能力,形成真正是自己努力得來的風格。 如果不作這些基本功夫,那結果不外是:或者只採得一些新鮮枝葉,裝飾作品,不能持久;或者搜求頗富,但非親身經歷,筆力不能發揮,屯積日久,又成「舊物」;也有的編纂成書,厚裝巨帙,如殿堂然,然細加分析,不過是借取別家燒成的磚瓦,別人栽培的樹木,多半已經發表過,實際上也已經不能算新鮮了。 所以要求作品新鮮,原則上是要避免模仿重複,基本上是要自己探求。 對待新鮮事物,也不能採取片面的輕率的態度。曾有一篇稿件,為了表現兒童的愛護公共財物的新氣象,就給他配備上了一個在大風天衝著柴禾垛投擲還在燃燒的煙頭的幹部。這樣寫法,在兒童一方面固然是一種新氣象,但在幹部這一方面說,則未免氣象太舊了。又有一個同志為了寫火車上新添了醫療設備,就硬叫一家夫婦扯著一個發了一夜高燒的孩子去做不必要的旅行,好有機會在火車上打針,以表現新氣象。這都是不合實際的寫法。這是作者為了表現一個概念,隨便安排上的不近人情的故事。而結果,使細心的讀者同時獲得兩種印象,新舊抵消,兩不存在。 魯迅的小說,在內容和形式上,開闢了中國文藝的新天地,他的作品能夠永久存在,使讀者什麼時候讀,什麼時候感到新鮮,受到教育,是因為他的對待生活的認真態度,和嚴格的現實主義的方法。 在魯迅的小說裡是有諷刺的。諷刺是一種才能,它也產生自對於生活的熟悉和對於生活的熱情。我們知道,對於生疏的人物或事物,並不能進行諷刺,冷淡也不能產生諷刺。 因此,魯迅的諷刺的效果是偉大的。他的諷刺包含著思想的修養和文學的修養。 中國很少真正的諷刺小說。魯迅最喜愛的是《儒林外史》。他說:「寓譏彈於稗史者,晉唐已有,而明為盛,尤在人情小說中。然此類小說,大抵設一庸人,極形其陋劣之態,藉以襯托俊士,顯其才華,故往往大不近情,其用才比於『打諢』。……迨吳敬梓《儒林外史》出,乃秉持公心,指擿時弊,機鋒所向,尤在士林;其文又戚而能諧,婉而多諷;於是說部中乃始有足稱諷刺之書。」(《中國小說史略》) 魯迅介紹吳敬梓的諷刺特點是:所描寫者,「多據自所聞見,而筆又足以達之」。使人物「現身紙上,聲態並作」。刻劃偽妄,掊擊習俗,「無一貶詞,而情偽畢露」。(同上書) 魯迅介紹完這部小說,惋惜地說:「是後亦鮮有以公心諷世之書如《儒林外史》者。」但在魯迅的小說裡,這樣的諷刺的手法是被發揚了,而諷刺的效果,就是作品的意義,也並非《儒林外史》所能夠比擬的了。 紀念先生逝世十六週年,我們再研究他的小說,和聽取他對小說創作的深刻的見解吧! 1952年10月17日 ------------------ 一鳴掃瞄,雪兒校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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