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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定生命的價值,可以從我們的兩句老話裡得一個有力的反證,「死有重於泰山,有輕於鴻毛。」 在人生的平衡上稱量生命的份量,判分價目之不同,似是公正交易的辦法。但可惜沒有定准,沙丁魚在清水裡快活縱躍時是一種份量,抽刳腸肚,調以油鹽,不但份量有異,而且還攙入或減去多少成分。在晴空雲層裡的銀鴿,羽毛光澤,活潑潑地,與經過火烹油炸後,在菜盤裡供主客臠割時,其生命的價值前後有多少差異。 由時間、空間而來的變化已難說清,何況是價值與價格。 經濟理論上爭辯得頗熱鬧的是物之值。 物(人也在內,)就其本身論值,原有時間、空間,——因地因時的不同,何況是驅迫攜帶到市場中去。供給、需要既有種種變動,清新、臭腐,又須認明本物(還是,人也在內)之質的良否。就「卑之無甚高」來論生命的「價值」,已經使精於計算者有「望洋」之歎。 沒法,借正、反、合的試例,取重於生命的對面,——死;由死證生命之價誠然直截了當,攙不得絲毫做作。 泰山鴻毛之喻當然是抬高一層,論及「價值」——生命必有待反證而定「價值」已覺可悲,但遮撥計執,這明是無可奈何的人間事,自不必淚眼低眉不敢正看平衡上的金星。 這裡還引用一句老話「有所為與無所為」便可轉解「值得」或「不值得」。有所為不但是「有猷,有為,有守;」而且從究竟處說,便是不得不為不能不為更進一步解,作為之則生不為則死亦非過甚其辭。(當然,為毀人害己,為你死我活,為私慾野心的圖謀,一切一切俱可完了,俱不計較。像這樣不是此處所寫的「有所為」的正解。)「無所為」呢?本無用為,無可為,如必魯莽從事,一定力竭聲嘶,毀滅了自己。不講因果,但釋情理,強「無所為」而「必為」,這便要用生命作賭本,鞭、笞、繩、索,還得加上唸唸有詞的咒語,魔術、威逼、言誘,集合起肉體的生命群去碰碰市場上的「價格」,正如交易所中的風潮,本是空心喊價,色厲氣促,拍價板幾個起落之後,「價格」慘落,(能說得上是「價值」嗎)?真變做生命的「空頭」。血淋淋地驅出與血淋淋地抬進,即向高處說一句不過是「輕於鴻毛」。 同是有生命的人類,我們豈是忍心下此批判!投機者的野心與操縱,把多少原有其自然「價值」的生命向市場上做廉價拍賣,在他們的一握中,到底曾覺得有幾許重量? 「無所為」的生命「價格」(能說得上是「價值」嗎?)的慘跌,即在不得不為不能不為的對手,——他們有熱情勇敢,甘心重造生命「價值」的紀錄——目睹心傷,也為多少生命灑一掬同情的熱淚! 但為保持「有所為」的生命真價,卻更要勇往無前把投機者的顫手折回。這樣,豈止永久保持住自己生命「價值」,同時更使握在投機者手中的生命群逃出市場,不再見其「價格」的慘落,而回復其人的本位「原值」。 選自1939年7月上海世界書局《繁辭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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