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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培養孩子的獨立精神


  ●允許孩子有自己的主張
  ●對孩子要放手
  ●讓孩子從小學會自己管理自己
  ●做點家務事有好處
  ●怎樣對待有危險性的事物

  ●允許孩子有自己的主張

  中國的父母多喜歡自己的孩子聽話,好像聽話就是一切,聽話就是好孩子。而且不但要求孩子聽話,還喜歡為孩子包辦一切。這就是為什麼今天有的孩子進中學了,父母還要為他們收拾書包,送他們上車。有的孩子考上了大學,父母還要一直千里迢迢地送到學校,為兒女鋪好被褥,才肯離去。
  的確,一個溫馴聽話的人步入社會後,不容易與他人發生意見衝突,尤其是對上級百依百順,容易博得一些上司的歡心。尤其是女孩子,將來結婚後能聽從丈夫,可以當一個好妻子。但是,要求孩子聽話,實際上是使孩子喪失獨立性,而變成一個沒有責任感,不用頭腦而怯懦的人。當然,他也許在某種特定的社會裡,可以做一個很好的工具。但是,當社會從封閉走向開放時,一個溫馴的工具是會被社會所淘汰的。
  所以為了孩子的健康成長。從小我們就應該培養孩子的獨立精神。在孩子表示自己的意見時,絕對不要用「你要聽媽媽的話,好孩子!」來壓他。要允許孩子有自己的主張和看法,不要把自己的意志時刻強加於孩子,彷彿只有自己才是正確的。即使父母發現或認為孩子所說的話不對,也應該允許,因為孩子的想法和主張不正確也是常有的。父母可以解釋、糾正,而且應該解釋和糾正。因為這正是教育和培養孩子獨立思考的好機會,只是語氣應該親切:「你會有這種想法嗎?」同時還可以加上一句:「但是媽媽不認為如此,」或「你的意見是錯誤的。」這樣就可以糾正孩子的錯誤主張,培養出孩子正確的觀念,獨立的思考能力和靈活的頭腦。
  有一個心理學家作過一個分析和研究。他認為當被問及「你要喝什麼?」時,回答「我想喝咖啡,不想喝紅茶」比回答「什麼都可以」的人,將來在社會上更有作為。因為他遇事都能有自己的主張,而且敢於表達出自己的主張。
  既然鼓勵和允許孩子表明自己的主張,因為孩子終究是孩子。孩子無理的要求,常見的如看見別的同學暑假到外地去遊覽,因而也要求:「媽,我也要到台中遊覽。」或者看見別的同學有了什麼新的東西,因而也吵著向父母要。這種要求沒什麼不正確。但是考慮到一個家庭的經濟條件和大人的收入,即又可能是非份的。這時父母本可以向孩子講清楚家庭的困難,無法滿足。但是,有的父母認為一時間和孩子講不清,或者由於某種原因而不願多講,常採用一種搪塞的態度:「以後再說!」或「以後再給你買!」
  寫「日本第一」的著名作家D佛格爾分析日本父母教育孩子的原則之一是「親子之間要形成絕對的信任關係。」因此,為了維持這種彼此信任的關係,在類似情況下,不直接拒絕孩子的要求,而說:「以後再考慮廣以此來避免和孩子對立,以免導致母子間感情破壞。
  從某種意義上來講,這是避免衝突的好方法,但就養成孩子獨立個性方面來說,則又不然。因為父母的這種答覆只是一個緩衝,一種搪塞,而並沒有使孩子瞭解到自己要求的不妥。在這一點上,歐美國家則全然不同。他們既允許鼓勵孩子發表自己的意見,提出自己的要求。同時,當孩子的意見和要求,他們認為不對和不妥時,就立即糾正,說明父母之所以不同意以及之所以不能滿足和答應孩子要求的原因。這樣,雖然偶然也會和孩子爭辯幾句;但是能使孩子明白道理,而對孩子的要求也有所交代。從社會發展的整個趨勢來看,我認為為了培養孩子獨立思考和判斷的能力,父母應該向孩子說明孩子要求不合理以及不可能滿足的原由。說明父母的收入,家庭不夠富裕等實情。同時,也說明不去遊覽以及不買新的什麼東西,對於他目前是否好好地讀書這方面並沒有什麼影響。

  ●對孩子要放手

  現在不少成功的企業家,他們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他們的知人善用,能讓部屬各盡所能,充分發揮其才智。我認識一家大電器公司的董事長,他在談到人才問題時,曾說過:「我對一經任命的部屬,就放手讓他們施展才幹,有權處理管轄的一切工作,即使有所差錯,也不橫加指責;因為只要工作,錯誤是難免的。出了錯誤,他們自己必然會首先發現,因而也會自覺地反省檢查,以求改進。」
  這是因為一個人一旦被委以重任,一定會全力以赴,以回報上級對他的信任。俗話說:「土為知己者死!」因而在工作中如果遭遇什麼困難,也會憑著一己智慧的判斷,解決問題。這種信賴並放手讓下屬發揮潛能的原則,也可供父母教育養孩子時參考。
  於今,家長都要給孩子一些零用錢。但是當孩子拿了屬於他的零用錢買了他自己喜歡的東西時,父母卻又常不滿意,而加以責怪:「我給你零用錢,不是要你購買這種無用的東西!」這種干涉其實是不合理的。首先,既然是給孩子的零用錢,他當然有權選擇買什麼東西;其次,所謂有用無用,有時並無客觀標準。孩子既然掏錢買它,肯定是認為有用。何況大人的看法和孩子的判斷有時是截然不同的。所以在零用錢的使用上,大人應該放手任孩子自由,這樣也可養成孩子的獨立判斷能力和獨立自主精神。當然,孩子拿了零用錢去作不正當的事情,那就另當別論了。
  如果不是零用錢,而是孩子買書或文具的錢,孩子自作主張買了別的或零食,那就需要分析,弄明原委,再加以教育,以養成孩子良好的習慣。
  當然,給予孩子零用錢時,必要注意。一是不能過多,二是要在花錢上從小進行節儉的教育。現在有些父母大把大把地給孩子零用錢,結果造成孩子亂花錢的惡習,以致荒廢學業。這當然與我前面講的放手是截然不同的。

  ●讓孩子從小學會自己管理自己

  孩子上學時,有的父母總是千叮嚀萬囑咐,未了甚至還要補上一句:「等一等,讓我看你的衣服扣好沒有?書包裡是否要帶的東西都帶了。」誠然,孩子,尤其是初上小學的孩子,上學時可能會遺忘了課本。教育孩子不要忘記攜帶需要的課本和文具是很重要,但是要想孩子養成這種良好的習慣,應該讓孩子自己去檢查,親自去做。而且,疏忽也是免不了的,偶爾也會有遺漏。但這不要緊,孩子在課堂上發現自己遺忘了課本或必要的文具,這次吃了虧,影響了聽課,那麼他下次就不會再忘記了。而且這種教訓要比父母叮嚀十遍深刻。如果父母一味地幫助孩子準備一切,孩子就會產生一種依賴心理,自己可以對一切不聞不問。
  一個人在成長的過程中,不可避免的有成功,也有失敗和失誤。而且通常是經過無數次的失敗,才能獲得較大的成功。這就是古人所說的「失敗為成功之母」。那麼孩子的成長也是一樣,大人應放手讓孩子在他生活的小範圍內自理,讓他失敗,碰釘子,這樣孩子就會從失敗中記取教訓而成長起來。如果從小,一切都由父母包辦,孩子感到一切都可以依賴父母,形成一種「安全感」,那樣反而容易出大事。
  滑雪場裡經常發生的骨折事故。大都發生在和緩的斜面,而不是在陡峻的斜面。建築工人從腳手架上失足跌落的意外事件多發生在接近地面的地方,而不是在高處。這些都是因為越是不大危險的地段,人們的安全感反造成心理上的鬆弛和注意力的分散。所以經常讓孩子處於依賴和安全感中,對孩子的成長反而不利。一旦父母有疏忽,或離開了父母,自己就會束手無策,時時出事。
  不要干涉孩子零用錢的花法,這裡還有一個培養孩子學會理財的問題。孩子口袋裡有了零用錢,這就給孩子提出了一個怎樣花的問題,它可以培養孩子的金錢觀念。現在有的小學裡學生自己組織了學生銀行。有的把錢積攢起來,買大東西;有的把錢資助困難同學。這些對孩子都是一個很好的鍛煉。

  ●做點家務事有好處

  我的孩子們小的時候,常常幫助做家裡的事。有時妻子忙不過來,當然就只有培養孩子做幫手了。提水。買米、搬東西、打掃房間、倒垃圾。買油鹽醬醋。其他鄰居家裡也是一樣,孩子長到了七、八歲就要開始幫助母親做事。
  回想起來,小時候讓孩子做些家務或者學會做些家務,對孩子來說,不但不是虐待,反而有莫大的教益。幫助家務,如掃地、打水、洗衣、買米,實際上是一種很好的生活教育,為孩子日後的獨立生活打下了基礎,無形中培養了孩子的工作能力和勤勞習慣。
  現在家用電器多了,家庭勞動比以前減輕了許多。也少了許多。但是儘管如此,如果父母能有意識地讓孩子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務事,從心理學上來講,對孩子的成長是很有神益的。尤其是當孩子完成一項工作後,作父母的能夠給以適當的肯定和讚賞:「做得好!」孩子的存在價值被肯定,自己的工作能力被肯定,他們也會感到無比的興奮和快樂。
  我就聽說過這樣一個事例。有一個被父母認為什麼也不會做,心理發育不全的孩子。有一天,家裡來了許多客人,父母忙得抽不出空購買一些必需的東西,只得寫了一張條子要孩子上街去買。結果他圓滿地買回了一切。母親高興地讚許了他:「你做得太好了!」他受到母親的這次肯定後,從此再也不自卑,再也不畏縮,增強了自信,學習成績也顯著提高。
  所以,即便是家庭相當富裕,家裡事情不多,當孩子提出要幫忙做些家務時,父母切不要阻止,說什麼:「你不必做這種事,去唸唸書吧!」或者:「你去看電視好了,這些事我來做!」當然,孩子開始作家務的時候不一定會做得很好,甚或會惹出些麻煩,但應知道這對孩子是一個學習的機會,不應苛求。
  反之,父母包辦一切,這在年輕力壯的時候,當然還不困難。但是一到自己身體衰老或身體健康不佳的時候,家裡就會出現矛盾了。
  早幾天,我在一份關於家庭生活的小報上看到一個中年母親的抱怨。
  白天上班忙了一天,回來還要臨時煮飯、洗菜;十五六歲的大女生了,坐在一旁看電視,或者躲在自己的屋子裡聽音樂,四手不伸。有時,一天下班回來,又是擠車,真是精疲力竭。再加上工作中還時而出現一些不愉快,只想回到家裡好好休息一下。可是回到家裡,連一杯熱茶都喝不上,如果自己不動手的話。要做飯,廚房裡的事一大堆,客廳。臥室也還需要打掃和整理。你叫孩子來打掃一下,或者處理處理廚房的雜事,讓自己也休息一下。她一動也不動。她不但不會做,而且還根本就不願做。我不動手,就得等丈夫回來動手。
  十五六歲的高中學生了,只會飯來張口,茶來伸手。自己不動手,看到父母疲憊不堪,她仍然是處之泰然,連一點惻隱之心都沒有。
  這位母親的話也沒有說錯。可是,這種不幸的結局,又是誰造成的呢?又怎麼造成的呢?那位溺愛自己女兒的母親她從來不對女兒進行打點料理家務事的教育。當然,她女兒不會做事。同時,也不懂得整頓家務如打掃衛生、煮飯洗菜的艱辛。因而也不會體貼母親。
  朋友的女兒在回憶她的父親時曾深情地寫道:「我深刻地體會到父母對子女最大的愛護和關懷是教會子女基本的生活技能。」

  ●怎樣對待有危險性的事物

  父母愛孩子總是無微不至。看見孩子拿了小刀削鉛筆,就怕孩子削了手指,於是馬上搶了過來,替兒女削。孩子拿針縫一下脫落了的扣子,母親也會怕女兒刺了手指,而要搶過來代勞。他們的這種行為實際上是在害了孩子。一方面,削鉛筆。釘扣子不一定會削手或刺破手。這是誇大了事物的危險性。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剝奪了孩子自己體驗危險,並蘊育出避免危險的智慧的可能性和機會,更不要說使孩子失去了學習勞動的機會。
  危險從某種意義上來講是到處存在的。人要生存下去,就要學會避免或戰勝它。人類的歷史也就是由同無數的冒險鬥爭並戰勝危險的歷史。
  因而正確的方法,應該是幫助和教育孩子正視危險,避免危險,從而克服危險,如果真有什麼或遇到什麼危險的話。譬如父母認為用刀子削鉛筆有削了手指的危險,就可以向孩子說明這種危險,並提醒他使刀時應當怎樣用力。
  我的孩子小時候喜歡爬樹,而且爬得很高。鄰居們從窗子裡看到十分驚訝,並好意地告訴我爬樹的危險。確實,爬樹時,如果從樹上掉下來,是很危險的。希望我禁止。然而,我又怎麼能禁止得了呢?因為他爬樹是在外面爬,我根本不知道,而且我又不是時時在他身邊,我從何去禁止呢?
  我只能提醒他爬樹是一種很危險的遊戲,要防止樹枝突然斷落,就會有跌落的危險。當然孩子聽了我的提醒沒有放在心上,他放學後,照樣爬樹玩。他認為爬上樹頂,遠眺校園和自家的屋子是一種樂趣。他當然也從來沒有掉下來。這是為什麼呢?其實道理也很簡單。這是因為孩子在爬樹時,他首先就要判斷自己有沒有能力爬;其次他在決心爬時,他會要考慮牢固的踏腳點,衡量樹技能否支撐自己的身體。經過這些分析他才會開始行動。因而一般也就很少摔下來了。只是這些都應該由孩子自己來判斷和選擇,大人最好不要在旁指手劃腳,更不要盲目的鼓勵,叫好;那樣會造成孩子的心理負擔和壓力,反而容易出事。
  因而,在遇到孩子爬樹和從事某些有危險性的活動時,大人可以提醒、指出其危險性,但不要強迫地禁止。
  因為對有些活潑和獨立性強的孩子,禁是禁不了的。孩子游泳也是一樣。我的孩子十一二歲就偷偷地和同學游泳了,等我們作父母的知道,他已經學會了。游泳,尤其是在河裡游泳是相當危險的,在我居住的那個城市,每年都要淹死一兩個學生。但說來也怪,淹死的都不是不會游泳的人,而是會游泳的人。就是因為不會游泳的人,他的警惕性較高,不致淹死;而粗心大意的會游泳的人反而有淹死的可能。
  因而,只要大人能熱情地加以指導和提醒,是不會有什麼生命危險的。而且,即使一般地在河中嗆了一兩口水,或從不高的樹枝上摔下來了,那麼有了這些失敗的經驗,孩子反而能學會判斷什麼地方可以游,什麼地方不可以去;什麼樹枝容易折斷。這樣,在任何情況下孩子都可以作出靈敏的反應動作,從而對一切。對未來的生活充滿信心。
  當然,並不是大多數的孩子都會喜歡爬樹、或去游泳。有的可能喜歡從事別的激烈運動,但父母對待的態度基本上可以是相同的。那就是不要過多的約束或誇大了危險。應盡量使孩子得到認識世界、認識生活的機會。通常孩子到了十一二歲就想替父母和家裡作些事。替母親到市場買點東西,或到醫院掛號,到郵局發信、買郵票等等。起初,孩子可能會買不好,或做不好。有的又怕孩子一個人上街危險。這些顧慮都是正常的,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父母卻不應因此而把孩子關在屋子裡,拴在自己的身邊。相反,應該信任他們,讓他們去做;同時提醒可能出現的問題。這樣不僅使孩子有自信心,能一心去做好自己要做的事情。另方面,即使一兩次出了差錯,做得不好,大人也不要斤斤計較,過於責備。而應幫助孩子總結失敗的教訓,告誡孩子以後不再重蹈覆轍,就行了。這樣做既可培養鍛煉自己獨立生活的能力,又能增進父母子女之間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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