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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非子》是先秦法家集大成者韓非的著作。司馬遷在《史記·韓非列傳》中說:「韓非者,韓之諸公子也,喜刑名法術之學。……悲廉直不容於邪枉之臣,觀往者得失之變,故作《孤憤》、《五蠹》、《內外儲》、《說林》,《說難》十餘萬言。」 這說明《韓非子》確係韓非所著。《漢書·藝文志》著錄「《韓子》五十五篇」與今本《韓非子》55篇相同。《隋書》、《舊唐書》、《新唐書》、《宋史》、《四庫全書總目提要》皆著錄《韓子》20卷,這說明《韓非子》從先秦流傳到現在,都沒有佚失現象,這在先秦哲學典籍中,是不多見的。《韓非子》本名《韓子》,後因唐代韓愈的名氣越來越大,後人為了加以區別,故改名《韓非子》。 有關《韓非子》各篇的真偽問題,學術界也曾有過爭論,有的認為書中多數篇不可信,有的認為書中只有少數篇不可信。如容肇祖從考察思想入手,斷定只有《五蠹》、《顯學》、《難勢》、《問辯》、《詭使》、《六反》、《心度》、《難一》8篇為韓非所作,18篇為別家之言,24篇不能斷定。梁啟雄從考察思想和文字入手,斷定只有《十過》、《用人》、《安危》、《功名》、《忠孝》、《大體》、《守道》、《觀行》、《制分》是偽作。劉汝霖認為《初見秦》、《存韓》、《難言》、《有度》、《十過》、《飾邪》6篇是偽作。我們認為,《韓非子》一書基本是韓非的作品,也不排除個別篇摻入了別人的東西,這在古書的流傳過程中,是不可避免的現象。 《韓非子》一書,重點宣揚了韓非法、術、勢相結合的法治理論,主要反映在《難勢》、《難三》、《定法》、《揚權》、《有度》等篇中。在韓非看來,商鞅治秦只講「法」,不講「術」;申不害只講「術」,不擅「法」;慎到片面強調「勢」,這都是不全面的,「皆未盡善也」。只有把「法」、「術」、「勢」三者有機地結合起來,才是切實可行的。他說:「君無術則弊於上,臣無法則亂於下,此不可一無,皆帝王之具也。」 (《定法》)「抱法處勢則治,背法去勢則亂。」(《難勢》)在「法」、「術」、「勢」三者之間,「法」是根本,「勢」是基本前提,「術」是執行「法」的必要方法。他列舉「千鈞得船則浮,錙銖失船則沉」說明「勢」的重要,又列舉「棄隱栝之法,去度量之數,使奚仲為車,不能成一輪」,「無慶賞之功,刑罰之威,釋勢委法,堯舜不能治三家」作例子,說明「法」的重要,「法」、「術」、「勢」三者缺一不可,相輔為用。韓非「法」、「術」、「勢」相結合的理論,達到了先秦法家理論的最高峰,為秦統一六國提供了理論武器,同時,也為以後的封建專制制度提供了理論根據。 韓非的哲學思想,主要反映在《解老》、《喻老》兩篇中。 韓非借解釋道家《老子》一書,對《老子》哲學體系的核心「道」,進行了唯物主義的改造,賦予了客觀物質性的內容。他說:「道者,萬物之所然也,萬理之所稽也。」(《解老》)在這裡,韓非又第一次提出了「理」的概念範疇。「理者,成物之文也。……物有理,不可以相薄,故理之為物之制,萬物各異理。萬物各異理,而道盡稽萬物之理,故不得不化。」 「凡理者,方圓、短長、粗靡、堅脆之分也。故理定而後物可得道也。故定理有存亡,有死生,有盛衰。」這就是說,「道」是萬物的總規律,「理」是區別各種事物的特殊規律。 「道」是「理」的依據,「理」是「道」的體現。各種事物所以客觀存在,都是由它的特殊規律即「理」決定的,而各種事物的特殊規律即「理」又必然受總規律即「道」的支配。各種特殊規律即「理」的總和,就構成了總規律的「道」。 韓非對《老子》的「德」也作了唯物主義的改造。他說: 「德者,內也;得者,外也。上德不德,言其神不淫於外也。 神不淫於外則身全,身全之謂德。德者,得身也。」德是事物內在的本質,事物內在的本質決定了事物的性質。所以韓非又說:「身以積精為德,家以資財為德,鄉國天下皆以民為德。」 (《解老》)在「道」和「德」的關係問題上,韓非主張「德」是「道」的功效。他說:「道有積而德有功,德者道之功。」(同上)道是根本的,德是道的功效,兩者不能割裂。韓非對道和德的解釋,涉及到了一般和特殊這對哲學範疇,它標誌著人們的抽像思維水平又有了飛躍,對客觀規律性的認識更加深刻了。 在認識論方面,韓非受荀況的影響最大。他認為,人們的認識都必須依賴於感覺器官,人的眼睛能看東西,耳朵能聽聲音,心能思考問題,這都是人具有的自然屬性,所以他稱之謂「天明」、「天聰」、「天智」。他說:「目不明則不能決黑白之分,耳不聰則不能別清濁之聲,智失別則不能審得失之地。目不能決黑白之色則謂之盲,耳不能別清濁之聲則謂之聾,心不能審得失之地則謂之狂。盲則不能避晝日之險,聾則不能知雷霆之害,狂則不能免人間法令之禍。」這就清楚地說明了人的感覺和思維器官與認識對象的關係,堅持了唯物主義的認識路線。在認識方法上,韓非主張「去喜去惡」,切忌主觀偏見和先入為主的成見來左右人們的認識。他說:「喜之則多事,惡之則生怨。故去喜去惡,虛心以為道合。」 (《揚權》)在檢驗認識標準上,韓非提出了「參驗」的方法。 他說:「循名實以定是非,因參驗而審言辭。」(《奸劫弒臣》) 韓非所說的「參驗」,就是對各種情況在進行排列分類的基礎上,進行比較分析,然後檢查驗證認識的正確與否。他認為只有按認識的規律辦事,才能「得事理則必成功」。反之,就是主觀的妄想和臆測,他稱之謂「前識」。他說:「先物行,先理動,之謂前識。前識者,無緣而妄意度也。」(《喻老》)妄意度就必然失敗。韓非的認識論,雖然還屬於樸素唯物論的範疇,但它的理論思維水平,無疑是先秦思想家最高的。 韓非的樸素辯證法思想也比較突出,他首先提出了矛盾學說,用矛和盾的寓言故事,說明「不可陷之盾與無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的道理。雖然韓非的主觀意圖是說明法治與禮治的根本對立,著意批判儒家宣揚的禮治思想,為法治戰勝禮治製造理論根據,但它確實客觀地揭示了當時儒法兩種思想根本對立的現實。當然,韓非的矛盾學說,也有過分強調對立,把鬥爭絕對化的傾向,這也是不能忽視的。韓非對矛盾的轉化條件,也作了辯證的解釋。如國家的強弱,他認為關鍵是實行不實行法治。「國無常強,無常弱。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有度》)又如禍福的轉化條件,他認為關鍵是「行端直」和「驕心生」這兩個條件。「行端直」,則禍能轉化為福;「驕心生」,則福能轉化為鍋。他還以水火為例,說明矛盾轉化的條件性。水本來是能夠克火的,但若把水盛在鍋裡,火就可以反過來克水,把水燒乾,這是因為條件不同的緣故。韓非又用他的樸素辯證法思想解釋歷史現象,形成了他的進步歷史觀。他認為時代在變遷,社會在發展,因循守舊、復古倒退是沒有出路的。他用「守株待兔」這個寓言故事,猛烈抨擊頑固守舊的陳腐思想,為推行他的革新變法主張尋找理論根據。當時,韓非的歷史觀還有不少缺陷,本質上還是唯心主義的。 《初見秦》、《存韓》是韓非的上秦王書。《難言》、《說難》、《孤憤》是韓非被囚禁秦國時寫的,藉以抒發自己的孤獨憤悶心情。《五蠹》、《八奸》、《奸劫弒臣》、《六反》,重點揭露奸臣、儒生、俠客、縱橫家和商人對國家的危害,必須對他們依法加以治理。以上都反映了韓非的政治思想。《顯學》篇,是韓非對儒、墨兩大學派的學術批判,重點是批判儒家學派,為推行法治理論掃清障礙。 值得一提的是,《韓非子》書中記載了大量膾炙人口的寓言故事,最著名的有「自相矛盾」、「守株待兔」、「諱疾忌醫、「濫竽充數」、「老馬識途」、「畫鬼最易」等等。這些生動的寓言故事,蘊含著深雋的哲理,憑著它們思想性和藝術性的完美結合,給人們以智慧的啟迪,具有較高的文學價值。 ------------------ 一鳴掃瞄,雪兒校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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