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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中戀歌(一)


  王詠梅走進教堂,走得小心翼翼真的。
  她又遲到了。
  她總是遲到。要坐那么長一段路的巴士,多遇上几個紅燈,再加上塞一陣子車,她就非遲到不可。
  教堂里昏昏暗暗的,只開了左邊一角落的日光燈,不是做禮拜的時間,只有唱詩班在練習。
  詠梅是唱詩班的一員,唱的是女低音部分。
  她半垂看頭,悄悄地坐在最后一排,拿起歌本,深深地吸一口气,才敢抬起頭來。
  詩班指揮并沒有注意到她,他正拿看一枝小小的指揮棒,聚精會神地指揮看,大家正唱看一首“古舊十架”的詩歌。
  詠梅放心一點,也——好失望。
  在詩班里,她几乎是不引人注目的,不是嗎?連遲到了都沒有人過問,包括指揮!
  她輕輕歎一口气,開始附和著唱。
  燈光并不明亮,指揮的形象卻那樣清晰、那樣強烈地呈現在詠梅眼中。
  他是個斯文、白哲的男孩子,瘦瘦的、高高的,頭發很濃、額頭寬闊、眼睛很亮,不是有一股藝術家的傲气,他會顯得文弱。他不是什么美男子,更沒有使人眼花繚亂的時代气息但是,很特別、很吸引人,他胜在气質。
  尤其當他指揮若指揮棒的時候,那狂態、那傲然、那旁若無人的模樣,彷佛他指揮的是全世界最出名、最好、最偉大的詩班。
  詠梅竟悄悄地仰慕著他那狂態、那傲然、那旁若無人的模樣,只是悄悄的!
  事實上,詠梅只知道他姓文,大家都叫他文先生,而他也從來不苟言笑,除了和那個獨唱的女高音。
  詠梅知道那個女高音叫葉愛琳,是一間大公司的秘書,很洋派、很高傲,當然也很美——美在那日日不同的發型、那次次相异的時裝,和臉上并不濃艷的化妝!
  葉愛琳和文先生似乎很熟、很親熱,他們總是有說有笑,練習完了又總是一起走,她好可能是文先生的女朋友——女朋友?詠梅很妒忌!
  葉愛琳看起來比文先生年齡大呢!
  為什么大家要叫他做文“先生”?這“先生”兩字把他叫老了,看樣子,他絕不會超過二十三歲!
  他可能還是大學生,要不然一定剛畢業,他渾身都是學院味道!
  詠梅怔怔地望著文先生,可是文先生的眼光始終不移到她臉上。
  她好失望,也好無可奈何!
  她知道自己無法和葉愛琳比,不只是她,就算至唱詩班四十個人都無法和葉愛琳比。
  詠梅呢?外表看來,她只是個普通的女孩子,校園里到處見到的女孩子。
  她臉上沒有化妝,頭發永遠直直地自然披在肩上,頂多天熱的時候用一條絲帶束起來。身上的衣服离時髦就差得太遠了,在這初春的天气里,她總是穿套頭毛衣、穿打褶短裙,練習的時候還會穿條半舊的牛仔褲,她怎能跟葉愛琳比呢?
  自然,她不難看,清清秀秀、自自然然的,尤其是皮膚,透明得好可愛!可是——
  這年頭的人都喜歡五彩的艷光,不是嗎?
  葉愛琳永遠吸引住文先生的視線!
  還有,葉愛琳的女高音唱得那么出色,她几乎是唱詩班的支柱,唱低音的詠梅在她旁邊只像塊黯然無光的石頭罷了!
  誰會注意一塊石頭?
  她來這間教堂參加唱詩班是不值得的,她住得那么遠,她家附近的教堂比這儿更大,偏偏她不辭勞苦地搭巴士赶來,只有她知道是為了文先生!
  但——絕對是沒有希望的,不是嗎?
  十九歲的女孩子很受幻想,幻想是一件很美的事,可是幻想破滅時,是會很痛苦的!
  詠梅知道這點:大學一年級的女孩子也會有理智,但理智卻敵不過幻想的吸引力!
  她一次一次地來,一次又一次地失望,這种失望遠可以忍耐到几時?
  她自己也不知道,她俊得厲害!
  兩個鐘頭的練習結束了,大家都站起來預備离開。明天是禮拜天,教徒們都愿在家養好精神來參加明日的事奉,崇拜神的禮拜。
  葉愛琳走到文先生旁邊,不知道說了什么話,她獨自一人忽忽先走。
  文先生仍留在那儿收拾樂譜什么的。
  詠梅遲疑了一台,只是這么不到一分鐘的時間,近四十個人都走光了。詠梅怀疑,這個詩班的人特別多,來得特別勤,是文先生的吸引力吧?
  她站起來預備走,她從沒試過單獨和文先生相對,她已經開始緊張——雖然這單獨相處之間兩人絕無關連,但整間教堂哀不是只剩了他們倆嗎?
  文先生把他自己的樂譜收拾好,抬起頭來,亮亮的眼睛閃了閃,怎么大家散得這么快?練詩的詩歌本散得到處都是,明天要做禮拜啊!
  他預備自己去收拾,這時,他看見文文靜靜,顯得有點怯生生的詠梅!
  “唉——你,”他指指詠梅,不很客气的。“幫我把詩本收拾好!”詠梅兌得血液一直往頭上沖,她哪會計較他的語气客气与否,這是他第一次對她說話啊!
  她緊張地走向前,幫著他一本本把唱詩本收好。
  距离近了,她忍不住偷偷打量他,在她眼其它簡直是完美的塑像。她喜歡他寬闊的額頭,喜歡他挺直的鼻梁,莒歡他亮亮的眼睛,喜歡他顯得任性的唇和方正的下顎,這樣的男孩在這個時代已不多見了!
  “謝謝你!”收拾完了,他對她微笑。
  很普通一個禮貌的微笑,她欣喜得臉都紅了。
  “不——不必客气,文先生!”她細聲地。在他的眼光下,她不敢抬頭。
  “走吧!一起走!”他隨意說:“你住哪里?”“九龍塘!”它的頭垂得更低,今夜真幸運,她全身似乎部在燃燒。
  “那么遠?你不該來這里做禮拜的!”他意外地皺眉。這個小女孩渾身都是羞澀,很清新。
  “沒有人規定我不能來,是嗎?”她勇敢地看他一眼。
  “當然,”他笑了“我的意思是在每一個教堂哀崇拜都是一樣。你得坐好久的車,是嗎?”“我喜歡這里,我認為值得!”她放松了一點,他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嚴肅。
  “你在念中學,是吧!”他看了她一眼,走出教堂。
  “大學一年級!”她搖搖頭。
  “哦!”他又意外一次,“你看來像個念中學的小女孩!”“你——也在讀大學?”
  她鼓起勇气反問:“文先生!”“畢業了,在做事!”他說:“還有,別叫我文先生,這是最別扭的稱呼!”“但是——我總得稱呼你!”地無端端又臉紅。
  “文仲!”他笑一笑,停在巴士站。“這是你回家的巴士?再見!”揮揮手,他大步溶入前面的街道。
  那种燃燒的感覺一直陪伴詠梅回到家里。
  天!多么神奇?文先生——不,文仲和她說話,遂她到巴士站,這不是奇跡嗎?
  她躺在床上,亮晶晶的眼睛無法閉上。文仲啊!文仲竟和她說話了,多神奇!
  地想看文仲的神態,想看文仲的笑容,想看文仲那种洒脫、超然的模樣,她愈來愈興奮。
  文仲也和她有說有笑,文仲也當她和葉愛琳一樣?不,當然不,她的心冷卻下來,葉愛琳是文仲的女朋友!
  詠梅呢?只不過幫它做了一點事,怕在禮貌上應付她而已,是嗎?
  它是平凡的,她自己知道,平凡得無法和文仲那樣的人相提并論!
  房門輕輕在響。她听見女工阿彩的聲音。“小姐,你的電話!”她收拾起那牽連著文仲的亂七八糟的思緒,從床上起來,忽忽忙忙出去接電話。
  電話放在樓梯轉角處,阿彩已在樓梯消失,她拿起電話,一定是那個同學打來的。
  “我是王詠梅!”她說。
  “詠梅,我!”一個男孩子聲音,很活潑的。“安迪!”它的眉峰聚瓏,安迪是同學,不同系的同學。這么活潑好動的男孩子怎么老要縷著她呢?麻煩!
  “有什么事?”它的聲音穩重而冷淡。
  “星期六一個人躲在家里做什么?”安迪說:“我來接你好嗎?好多同學都在我家玩!”“不了,我已經上床!”她搖搖頭。
  “上床?”安迪大叫一聲,“十點鐘上床?詠梅,你不是在騙人吧!”“我從來不騙人,”詠梅在安迪面前成熟得像個大女孩。“我明天要去教堂!”“我知道,我不會忘了你是基督徒,”安迪并不失望。“我們不是跳舞,只是大家在一起聚聚,听听音樂什么的,你來吧!明天我陪你上教堂!”“稚气!”她輕輕她笑了。上教堂也需陪?也需要有交換條件?只有安迪那种大孩子才想得出。
  “就算我來也不需要你陪我去教堂!”“你來嗎?”安迪追問。
  “真的上床了,下次吧:”她淡淡地。
  “好,下次!”安迪仍然那么高興,他是個難得的開朗男孩。“你自己答應的,不許黃牛!”“不黃牛,再見!”她放下電話。
  回到臥室,她的心情平靜了不少,安迪的電話使她心理平衡,因為她不是個沒有人要的女孩!
  也有男孩子重視她、追求她,不是嗎?
  它是個相當保守的女孩子,認為悄悄喜歡一個陌生的男孩是件很可羞的事。
  她知道這是個新潮時代,可是她絕對做不到像一些大膽的女孩那樣,理所當然地走到男孩子面前,面不改色地說“我喜歡你。”她不能明白,男孩會喜歡大膽的女孩嗎?
  換了她做男孩子,她會覺得大膽女孩完全失去其味道。
  當然,她不可能是男孩,它的想法也不一定對!
  如果她這么貿貿然地走去對文仲說“我喜歡你”.文仲會怎樣?
  天!雖然躺在床上,她依然臉紅了,她怎能說喜歡文仲,葉愛琳呢?
  喜歡一個人是件痛苦的事,尤其是喜歡一個無法接近的男孩子!
  她翻了個身,從床頭柜拿出一本小巧的日記本.她有為日記的習慣,她要把今夜記下來。
  她咬看原子筆,征征地望肴空白的紙張,怎么寫?他今夜對我說話?不,太平淡!
  他今夜看見了我,對我微笑,送我去巴士站——不,簡直是自作多情,連自己都會臉紅。寫——今夜是值得紀念的一個夜晚,他第一次對我說話。不,太庸俗了,紀念什么呢?他以后不再對她說話?
  足足有半小時,她咬看筆頭發呆,紙張上依然空白一片,似乎,沒有文字能形容今夜!
  因為那既不是愛情,也不能算友情,嚴格地說來簡直毫無意義——她不愿這么想,她不會殘酷地破坏自己的幻想,這至少算是個仔的開始呀!
  她扔開筆,想想,又不甘心,抓起筆來在紙張上角簽了個日期,又在下角簽了詠梅兩個字。端詳一會,終于滿意地放下筆。
  中間空白若的一大截能表示任何意義,空白能導致更美的幻想,隨你的畫筆在上面抹上什么顏色,不是嗎?
  空自的一頁最美,里面藏著一個只有她自己才明自的夢!
         ※        ※         ※
  十點鐘,詠梅准時到了教堂。
  她穿看淺黃色的套頭毛衣、淺黃色的打褶短裙,很清新、很青春。
  她到唱詩班集合的小房間里套上白色的話袍,她看見文仲正在一邊忙著,她不敢上前打招呼。
  葉愛琳守在他的旁邊,這個女孩子倒是很會釘住男朋友的,她知道有人會搶嗎?
  搶?可笑的名詞,什么東西都能搶,感情不能,對嗎?葉愛琳若得到了文仲的感情,為什么不顯得大方一點?
  詠梅靜靜地站在一邊,像往常一樣。
  教堂的工作人員來通知詩班可以出去了,于是他們排看隊,安安靜靜地走出去,坐在屬于他們的位置上。
  葉愛琳坐在第一排中間,正對這文仲。
  對詠梅來說,這是“寶座”,她可能永遠坐不到!她坐到垃后一排的最側。
  文仲也出來了,還沒輪到他們唱,他總是坐在鋼琴的旁邊,但——他走過來,他竟坐在詠梅的旁邊,是故意的嗎?
  詠梅全身的神經都扣緊了,連呼吸都急促起來,文仲是看見她才坐過來的?看,她又在胡思亂想了,文仲根本連一眼都沒看過她!
  她動也不敢動地坐著,文仲會跟她說話嗎?
  五分鐘像五小時那么長,文仲就這么沉默地坐著,直到彈鋼琴的陳夫人暗示他開始唱詩!
  文仲站在詩班前面,不,站在葉愛琳面前,他很庄嚴地做一個手勢,全体詩班站了起來。
  現在他和葉愛琳面對面地站著了,多羅曼蒂克的鏡頭,難怪葉愛琳這种女孩子也肯參加詩班!
  詠梅跟著大家唱,跟著大家起立或坐下,她眼中只有文仲,而文仲似乎永遠看不到她!
  整個禮拜過程,詠梅恍恍惚惚地不知牧師在說什么,她從來都是好教徒啊!
  她知道自己態度不對,來教堂是為事奉神,不是找尋愛情。她沒辦法,她控制不了自己,文仲對她的吸引力那么大,大得地無法自持!
  禮拜做完了,換下詩袍,詠梅看見文仲和葉愛琳并肩走出去。
  文仲穿若墨綠色燈心絨長褲,上面是一件几乎同色的樽樽領毛衣。詠梅從來沒見過文仲穿西裝,她知道,有种男孩是從不向西裝低頭的,就是文仲!
  她下意識地跟看他們倆步出教堂,剛好看見文仲扶看葉愛琳跳上的士,她心中一陣酸、一陣涼,站在那儿動彈不得!
  教堂前的人已散得差不多.她仍然站在那儿。初春的陽光很溫暖,她卻感覺不到!
  文仲昨夜和她有談有笑,今晨連一個招呼都不打?是忘了她這么一個人?
  “詠梅,王詠梅、王詠梅!”街邊一部敞篷的二手跑車上,有人在叫,叫得一聲比一聲響。“我在這儿!”詠梅怔一怔,看見了安迪。
  她慢慢走過去,大家都是同學,而且安迪的爽朗和善良是很難得的,她沒有理由不理睬他。
  “怎么你在這儿?”她淡淡地問。
  “你說過要上教堂,忘了嗎?”安迪是個胖胖的男孩,當然,胖人多半不瀟洒,但安迪的笑容很好。“我算准了時間來接你!”“不需要來接,”她搖搖頭。“這种陽光下走一點路是种享受!”“上來吧!”安迪拍拍車子。“這种陽光若不到郊外去兜風,是自痴!”“你在用激將法?”她笑了。慢慢走上車。
  “怎么敢?對我們的‘青春偶像’”他笑看。
  “什么話?”她白他一眼,撿紅了。
  學校里有些男孩子真無聊,除了上課之外還喜歡胡扯一番,說詠梅是全校最自然、最純朴、最真摯,也最有青春气息的女孩,替她取了個外號,叫什么“青春偶像”,這雖是恭維,卻叫人臉紅!
  不是吧?詠梅自知不是什么美人,年青的女孩都該有青春气息,什么偶像不偶像呢?她還算幸運,外文系的一個女孩子被冠上校花的名銜,什么花花草草,不是更庸俗嗎?“大家都這么說你嘛!”安迪還是笑。“說你身上的青春气息是別人身上找不到的。
  你天生該穿套頭毛衣、打褶裙、牛仔褲什么的!”“能不能不說了!”她有點气惱。她不喜歡恭維人的男孩,他們顯得虛偽,雖然安迪不是!
  “不說了!”他伸了伸舌頭。“去郊外逛一圈好嗎?”“我要回家吃中飯!”她不置可否。
  “你回家吃中飯,我在門口等你,”他說。“要不然——我們一起去吃海鮮!”“你真闊。安迪!”她不真心的。
  “我剛領零用錢,”安迪笑得真誠。“哥哥大開恩典借給我這部跑車,詠梅,別浪費了今天的好陽光!”她考慮著,她是不會接受安迪的,他們只是同學,甚至不是最談得來的,她不能給安迪一個錯覺!
  “我可以去,但是——我們各自付午餐錢!”她說。
  “這——何必呢?”他尷尬了。“一次午楚餐我請得起!”“不是這問題,我是很“原則”的一個人。”她搖搖頭。“我們都是學生,沒有理由你話請我!”“朋友之間何必分那么多?”他有些明白她的意思,卻仍保持良好笑容。
  “同意了,我去!”她說得很堅定。“不同意,送我回家!”“我沒有選擇的余地,是嗎?”他解嘲地聳一聳肩。
  “不會使你難堪,”她笑了。“你先付錢,我再還你!”他不出聲,加快了馬力。
  從獅子山隧道出去,他們漫無目的地向前駛看,說好是享受初春的陽光!
  “安迪,”她突然想起一個問題。“你姓什么?你的中文名字是什么?”“為什么突然這樣問?”他好意外。
  “我覺得在香港的中國人好奇怪,總喜歡用英文名字,”她搖搖頭。“就連一些小說里的主角也是英文名字一個,連個姓氏都沒有,崇洋嗎?還是殖民地的特性?”“別罵得這么凶,”他說:“可能只是一种習慣。我姓林,叫林正平!”“林正平?很好的名字,”她看他一眼.。“比安迪順耳多了,也更适合你!”“明天開始我要宣布,所有的人只可叫我林正平,”他一本正經的。“叫安迪,我一律不理!”“沒那么嚴重,我說著玩的!”她反而不好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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